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包括:油底殼本體,所述油底殼本體具有一個內腔,且上端開口,所述內腔包括深腔和淺腔,所述深腔的四個側壁的外表面上均設置有多個側壁散熱翅片,所述深腔的底部的外表面上設置有多個底部散熱翅片。通過上述方式,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對其內部的潤滑油具有很好的散熱降溫作用。
【專利說明】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發(fā)動機【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
【背景技術】
[0002]發(fā)動機油底殼是封閉曲軸箱作為貯油槽的外殼,防止雜質進入,并收集和儲存由柴油機各摩擦表面流回的潤滑油,散曲部分熱量,防止?jié)櫥脱趸?。發(fā)動機油底殼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給潤滑油散熱降溫,現(xiàn)有的發(fā)動機油底殼都是依靠其壁厚來自然散熱,散熱降溫性能不好。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結構簡單,對其內部的潤滑油具有很好的散熱降溫作用。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包括:油底殼本體,所述油底殼本體具有一個內腔,且上端開口,所述內腔包括深腔和淺腔,所述深腔的四個側壁的外表面上均設置有多個側壁散熱翅片,所述深腔的底部的外表面上設置有多個底部散熱翅片。
[0005]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側壁散熱翅片的高度大于底部散熱翅片的高度。
[0006]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側壁散熱翅片的高度為2?3cm。
[0007]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底部散熱翅片的高度為0.7^1.2cm。
[000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結構簡單,對其內部的潤滑油具有很好的散熱降溫作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1]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油底殼本體,2、深腔,3、淺腔,4、側壁散熱翅片,5、底部散熱翅片。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3]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包括:
[0014]—種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包括:油底殼本體I,所述油底殼本體I具有一個內腔,且上端開口,所述內腔包括深腔2和淺腔3,所述深腔2的四個側壁的外表面上均設置有多個側壁散熱翅片4,所述深腔2的底部的外表面上設置有多個底部散熱翅片5,所述側壁散熱翅片4和底部散熱翅片5增強了油底殼本體I的散熱降溫效果。
[0015]所述側壁散熱翅片4的高度大于底部散熱翅片5的高度。
[0016]所述側壁散熱翅片4的高度為2?3cm。
[0017]所述底部散熱翅片5的高度為0.7^1.2cm,油底殼安裝在車輛底部,將底部散熱翅片5的高度設置的較小,不影響油底殼的安裝。
[0018]本實用新型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結構簡單,對其內部的潤滑油具有很好的散熱降溫作用。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其特征在于,包括:油底殼本體,所述油底殼本體具有一個內腔,且上端開口,所述內腔包括深腔和淺腔,所述深腔的四個側壁的外表面上均設置有多個側壁散熱翅片,所述深腔的底部的外表面上設置有多個底部散熱翅片。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散熱翅片的高度大于底部散熱翅片的高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散熱翅片的高度為2?3(3111。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發(fā)動機的油底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散熱翅片的高度為 0.7?1.
【文檔編號】F01M5/00GK204163792SQ201420470446
【公開日】2015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20日
【發(fā)明者】葉喬 申請人:無錫市博陽超聲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