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方筒雙區(qū)靜電除塵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靜電除塵裝置。
目前普遍使用的靜電除塵器,其陽極結構通常用多塊經冷軋的薄板組裝而成,加工制造精度要求很高,安裝、維修難度大。常因陽極的變形造成極間距偏差過大使陽極報廢。陽極變形的原因有設計、制造、安裝的問題,也有使用中的問題。如,煙氣溫度過高、一氧化碳爆炸,清灰振打等諸多因素,都能使陽極變形。
減少二次揚塵是提高除塵效率的因素之一。產生二次揚塵的主要原因有下面幾點收集高比電阻粉塵造成的反電暈現(xiàn)象,陽極表面高速電風形成的渦流,振打清灰的影響等等。
普通電除塵器,在進出口都設有復雜的氣流均布裝置,還是常因氣流分布不均,影響除塵效果。近來國內外也有方筒結構的靜電除塵器,但只限于立式中使用,其基本特征與普通電除塵相同。
耐高壓絕緣材料,大多采用瓷套管或棒這類不抗振動的材料,為防止結露還需在外面用大功率的電熱管加熱。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復合絕緣裝置做絕緣隔離,陽極分主、付陽極,主陽極為側面帶多孔的方筒雙區(qū)靜電除塵器,該結構在立式和臥式中都適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方筒雙區(qū)靜電除塵器,由除塵器本體和供電裝置兩部分組成。本體部分,陽極分主陽極和付陽極,主陽極為多層縱橫交錯排列的型鋼或非金屬材料連接而成多個方筒,方筒中央吊一根細鋼絲繩做電暈線。電暈線用復合絕緣裝置懸吊在除塵器的頂部。
當含塵氣流通過主陽極方筒時,各筒之間的氣體可以串通使氣流分布更為均勻,方筒還可做檢修通道,便于安裝和維修。采取方筒結構具有較強的自支撐作用,耐高溫,不易變形,可省去普通電除塵器中的立柱、大樑等耗鋼量大的部件。在臥式中,方筒側面的多孔網是氣流通道有類似橫向極板的特殊作用,因此慣性收塵在其中也發(fā)揮作用,提高了收塵效率;主陽極只承擔沉集粉塵的作用,一般情況下粉塵沉集到一定厚度可以靠自重下落,較粘的粉塵要加振打,振打強度和頻率都比常規(guī)電除塵器低。
付陽極用耐腐蝕、抗磨損、高強度的良導體制成,如不繡鋼絲等,安裝在主陽極方筒側而與方筒側而平行且有一定距離,付陽極與電暈線保持嚴格地等距離,使得有良好的電暈放電,并在二者之間產生很強的電風使其表面保持清潔,可避免在主陽極表面形成渦流和產生反電暈現(xiàn)象,能收集高比電阻粉塵,為滿足各種除塵條件的要求,二者之間的距離,還可任意調整。
復合絕緣裝置由金屬管外敷聚四氟乙烯材料內轉電加熱元件組成。金屬管的一端被聚四氟乙烯包敷與電暈線相連,另一端開口裝電加熱元件與除塵器頂部相連。
由于采用了上述方案,該除塵器能處理高溫煙氣和高比電阻粉塵,減少二次揚塵,結構簡單,成本低廉,除塵效率高。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方筒雙區(qū)靜電除塵器第一個實施例的縱剖面構造簡圖。
圖2是方筒雙區(qū)靜電除塵器第二個實施例的縱剖面構造簡圖。
圖3是圖2的K向剖視簡圖。
圖4是
圖1的A-A剖視圖。
圖中1.絕緣棒 2.電暈線 3.橫向主陽極 4.縱向主陽板 5.付陽極6.進風口 7.出風口 8.高壓進線孔 9.橫向氣體分布板 10.縱向氣體分布板 11.電暈區(qū) 12.沉降區(qū)在
圖1、2中,電暈線(2)是通過絕緣棒(1)與除塵器頂部相連,并保持絕緣隔離。高壓電源的負極通過進線孔(8)與電暈線(2)相連。橫向主陽極(3)與縱向主陽極(4)分層交錯排列連接成多個帶網孔的方筒,方筒與外殼相連并接地與高壓電源的正極相連。
在圖4中,電暈線(2)與付陽極(5)通過調整各自上下固定點的位置使兩者保持等距離。而主陽極(4)與電暈線(2)的距離偏差可在較大的范圍內變化,對除塵效率無大影響。
權利要求1.一種方筒雙區(qū)靜電除塵器,由除塵器本體和供電裝置兩部分組成,其特征是陽極分主陽極和付陽極,主陽極為多層縱橫交錯排列的型鋼或非金屬材料連接而成的多個方筒,筒中央吊一根電暈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筒雙區(qū)靜電除塵器,其特征是付陽極是安裝在主陽極方筒側面的金屬絲,該金屬絲與方筒側面平行且有一定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筒雙區(qū)靜電除塵器,其特征是用復合絕緣裝置將電暈線懸吊在除塵器的頂部,復合絕緣裝置由金屬管外敷聚四氟乙稀材料內裝電加熱元件組成。
專利摘要方筒雙區(qū)靜電除塵器其特征是電除塵器的陽極是由縱橫交錯排列的型鋼或其他金屬和非金屬材料制成的方孔網狀做主陽極,用金屬做副陽極共同構成復合陽極。電暈極用細繩結構,電源采用恒流源。絕緣管是由金屬管外套聚四氟乙烯管及內部帶自加熱裝置的新型元件。極間距可調,易清灰,適用于立式、臥式等各種形式的電除塵器及多種煙氣場合的除塵。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廉,可用于新電收塵器設計及舊設備改造。
文檔編號B03C3/00GK2403503SQ99243668
公開日2000年11月1日 申請日期1999年8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8月26日
發(fā)明者閻志春 申請人:閻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