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停車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防止污泥積留的污泥水解罐體。
背景技術:
污泥在水解過程中,雖然會隨著攪拌裝置流動,但是依然有很多污泥積留在罐體的底部,造成攪拌不充分,影響污泥的水解。雖然有些水解罐設有向上推動污泥的裝置,但都往往直接設置在罐體內部,污泥在向上被推動過程中,向四周流動,擾亂污泥的正常循環(huán)路線。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點,提供減小污泥之間相互干擾、加快污泥上下循環(huán)的防止污泥積留的污泥水解罐體。
本發(fā)明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防止污泥積留的污泥水解罐體,包括罐體、平面圓板和抽泥裝置,所述的罐體中間部位為圓柱形腔且兩端為半球形腔,罐體內的圓柱形腔與兩端的半球形腔之間均設置有平面圓板,平面圓板的下部開有進泥口且上部開有出泥口,進泥口和出泥口之間連有通泥管道,通泥管道設置在罐體半圓形腔內,通泥管道中設置有抽泥裝置。
所述的抽泥裝置包括螺旋葉片,螺旋葉片通過軸與電機相連。
所述的罐平面圓板無縫焊接在罐體內壁上。
所述的罐體的圓柱形腔內中部位置沿其軸向設置有推動污泥從左至右方的攪拌機構。
所述的罐體的圓柱形腔內底部位置沿其軸向設置有推動污泥從右至左的推泥機構。
所述的罐體和平面圓板上均設置有保溫層。
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減小污泥之間相互干擾,加快污泥上下循環(huán),防止污泥積留。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罐體,2—平面圓板,3—抽泥裝置,4—圓柱形腔,5—半球形腔,6—進泥口,7—出泥口,8—通泥管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的描述,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不局限于以下所:
如圖1所示,防止污泥積留的污泥水解罐體,包括罐體1、平面圓板2和抽泥裝置3,所述的罐體1中間部位為圓柱形腔4且兩端為半球形腔5,罐體1內的圓柱形腔4與兩端的半球形腔5之間均設置有平面圓板2,平面圓板2無縫焊接在罐體1內壁上,平面圓板2的下部開有進泥口6且上部開有出泥口7,進泥口6和出泥口7之間連有通泥管道8,通泥管道8設置在罐體1半球形腔5內,通泥管道8中設置有抽泥裝置3,抽泥裝置3包括螺旋葉片,螺旋葉片通過軸與電機相連。
本實施例中,所述的罐體1的圓柱形腔4內中部位置沿其軸向設置有推動污泥從左至右方的攪拌機構;罐體1的圓柱形腔4內底部位置沿其軸向設置有推動污泥從右至左的推泥機構;罐體1和平面圓板2上均設置有保溫層。
工作時,通過電機帶動螺旋葉片轉動,螺旋葉片在轉動過程中實現(xiàn)了對罐體1底部污泥的抽取,將罐體1底部污泥抽取后排放至罐體1的上部,在罐體1上部的污泥掉落在攪拌機構上,進行攪拌。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理解本發(fā)明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應看作是對其他實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種其他組合、修改和環(huán)境,并能夠在本文所述構想范圍內,通過上述教導或相關領域的技術或知識進行改動。而本領域人員所進行的改動和變化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則都應在本發(fā)明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