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涂布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轉印式涂布方法。
背景技術:
在精密涂布行業(yè)中,有這么一種生產(chǎn)流程:將混合好的膠水涂于電暈或處理好的基材上,經(jīng)過一定的溫度烘干后,再復合離型膜等材料,然后收卷后處理。
普通的基材如pet、pc等材料,往往有著較高的耐溫性能,在130℃以下的情況下不會發(fā)生卷曲、變形等情況,所以在烘箱溫度不是特別高的情況下,不會對涂布過程產(chǎn)生影響。
而對于另外一些材料,如pe、po等,它們薄膜的耐溫能力往往只有幾十度,但烘箱卻依然需要100-120℃的高溫才能烘干,按普通的涂布流程會導致張力在高溫情況下將基材拉變形,而無法順利涂布。
申請?zhí)枺?00980131599.x提供一種轉印(涂布)方法、一轉印(涂布)設備以及一借此制造的印刷物品。該轉印(涂布)設備適于在一粗糙與無光的表面上達到高質量的印刷和涂布,并包括:一覆蓋層;多個沿著該覆蓋層的一饋入方向安裝并被設定用以協(xié)助饋入該覆蓋層的饋入滾輪;一被設定用以在該覆蓋層的一個表面印刷一圖像的覆蓋層印刷單元;一被設定用以涂敷一包含墨與尼龍粉末的混合溶液于該覆蓋層的一圖像墨層的混合溶液涂敷單元;一印刷基板;一被設定用以將涂敷在該覆蓋層上的該墨與該尼龍粉末附著至該印刷基板的印刷基板印刷單元,其將該覆蓋層熱壓至該印刷基板的一個表面;以及一被設定用以容納該印刷基板印刷單元所印刷的該印刷基板的印刷主體。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針對現(xiàn)在部分材料無法耐受高溫烘烤的問題,本發(fā)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轉印式涂布方法,可以在不改變烘箱溫度及車速的情況下,用現(xiàn)有材料完成涂布。
本發(fā)明目的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xiàn):一種轉印式涂布方法,將膠水或涂料涂布在塑料基材上,包括下述步驟:
(a)將混合好的膠水或涂料涂布于離型膜的離型面,制成料膜;
(b)將涂布好的料膜經(jīng)過烘箱烘干,確保離型面上的膠層可揮發(fā)組分含量不大于0.2%,無溶劑殘留;
(c)在常溫下覆合基材;
(d)將成品收卷及后處理。
本發(fā)明利用離型膜等材料有著較高的耐溫性能,在130℃以下不會發(fā)生卷曲、變形等情況,所以經(jīng)過烘箱后依然能夠保持正常狀態(tài)。而膠層對離型膜的附著力遠小于與基材的復合力。
本發(fā)明對膠水或涂料沒有特殊要求,但優(yōu)選的,所述膠水或涂料為混合均勻的丙烯酸類、pu類或硅膠類膠水或涂料,溫度為5-35℃,粘度10cps-5000cps,所述膠層厚度為0.5—50μm。
優(yōu)選的,所述膠水或涂料通過微凹輥或逗號刮刀的涂布方式,涂布于離型膜的離型面上,形成膠層。
優(yōu)選的,所述離型膜具有離型性能,離型力為0g/25mm—1500g/25mm,厚度為25μm—150μm。
所述烘箱高度為0.5—3m,寬度為0.5—3m,長度為5—100m,應具有加熱及控溫作用,溫度在30—200℃之間可調。
優(yōu)選的,所述烘箱具有良好的吹風及排風作用,所述烘箱吹潔凈風,潔凈等級在100級以上,風速為0—100m/s。
優(yōu)選的,所述膠層并未反應完全,經(jīng)過烘箱烘干的膠層應具有半流體特性,所述膠層與基材覆合。
優(yōu)選的,所述基材可以為pet、po、pc類薄膜,基材的厚度為25μm—200μm。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轉移的方式將膠層或涂料附著在本應附著的基材上,對基材本身的力學性能要求較小,適合于軟質或不耐熱等類型基材的涂布。然后,通過轉印的方法將膠層轉移到這些不耐高溫的基材上去,從而達到普通涂布方法達到的效果。
附圖說明
附圖1本發(fā)明流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本發(fā)明流程框圖所示,本發(fā)明轉印式涂布方法,至少包括下述步驟:
(a)將混合好的膠水(或涂料)用逗號刮刀涂布于離型膜的離型面,制成料膜;
(b)將涂布好的料膜經(jīng)過烘箱烘干,形成膠層,確保離型面上的膠層可揮發(fā)組分含量不大于0.2%,無溶劑殘留;
(c)在常溫下覆合基材;
(d)將成品收卷及后處理。
本實施例中,所述膠水為混合均勻的丙烯酸類、pu類或硅膠類膠水,溫度為5-35℃,粘度10cps-5000cps,經(jīng)烘干后膠層厚度為0.5—50μm。
所述離型膜厚度為25μm—150μm,離型力為0g/25mm—1500g/25mm。
所述烘箱吹潔凈等級在100級以上的潔凈風,烘箱高度為0.5—3m,寬度為0.5—3m,長度為5—100m。
為提高膠層與基材之間的粘著性,經(jīng)過所述烘箱烘干的膠層應具有半流體特性,所述膠層與基材覆合。
基材為pet、po、pc類薄膜,厚度為25μm—200μm。
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作為限定本發(fā)明的依據(jù),在本發(fā)明的上述指導下,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行各種改進和變形,而這些改進或者變形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