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打磨過濾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仲鎢酸銨球磨過濾設備。
背景技術:
在離子交換生產仲鎢酸銨的加工過程中,需要對原材料進行粉碎,再過濾,兩套設備需要同時進行,傳統(tǒng)技術中沒有將球磨和過濾結合在一起的,操作起來較為繁瑣,且浪費時間,還會影響到打磨過濾的質量和效率。為此,我們提出一種新型仲鎢酸銨球磨過濾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到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仲鎢酸銨球磨過濾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仲鎢酸銨球磨過濾設備,包括打磨箱,所述打磨箱的內腔中部通過第一轉動軸承安裝有傳動軸,所述傳動軸的上端轉動連接有電動機,所述傳動軸的外側設有螺旋扭,所述打磨箱的內腔底端設有打磨桿,所述打磨桿的外側設有鋼珠,所述打磨箱的邊側設有濾網,所述打磨箱的下端通過連動桿連接有第二轉動軸承,所述第二轉動軸承的外側固定連接有帶輪,所述第二轉動軸承的內側設有固定桿,所述打磨箱的外側設有擋料板,所述擋料板的下端設有料槽。
優(yōu)選的,所述打磨桿至少設有四組,且所述打磨桿均勻分布在傳動軸的四周。
優(yōu)選的,所述鋼珠固定安裝在打磨桿的外側,且所述鋼珠布滿打磨桿的外側。
優(yōu)選的,所述打磨箱的上端設有進料口。
優(yōu)選的,所述擋料板的高度與濾網一致,且所述料槽的寬度大于擋料板到濾網的距離3-5cm。
優(yōu)選的,所述連動桿與帶輪均固定連接在第二轉動軸承的外側,且所述帶輪轉動連接有第二電動機。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yōu)點:該新型仲鎢酸銨球磨過濾設備,通過在傳動軸的外側設有螺旋扭并在傳動軸的四周安裝打磨桿,該組合結構可以將物料通過螺旋扭反復的上翻與打磨桿上的鋼珠發(fā)生碰撞打磨;通過在打磨箱的外側設有濾網并在打磨箱的下端通過連動桿連接第二轉動軸承和帶輪,帶輪在第二電動機的帶動下帶動第二轉動軸承的外側轉動,進而通過連動桿帶動打磨箱轉動,在離心力的作用下,符合規(guī)格的物料會從濾網中露出,經過擋料板落至料槽內;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打磨過濾一體,使用安全高效。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打磨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轉動軸承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打磨箱、2第一轉動軸承、3傳動軸、4電動機、5螺旋扭、6打磨桿、7鋼珠、8濾網、9連動桿、10第二轉動軸承、11帶輪、12固定桿、13擋料板、14料槽、15進料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一種新型仲鎢酸銨球磨過濾設備,包括打磨箱1,所述打磨箱1的內腔中部通過第一轉動軸承2安裝有傳動軸3,所述傳動軸3的上端轉動連接有電動機4,所述傳動軸3的外側設有螺旋扭5,所述打磨箱1的內腔設有打磨桿6,所述打磨桿6的外側設有鋼珠7,所述打磨箱1的邊側設有濾網8,所述打磨箱1的下端通過連動桿9連接有第二轉動軸承10,所述第二轉動軸承10的外側固定連接有帶輪11,所述第二轉動軸承10的內側設有固定桿12,所述打磨箱1的外側設有擋料板13,所述擋料板13的下端設有料槽14。
進一步的,所述打磨桿6至少設有四組,且所述打磨桿6均勻分布在傳動軸3的四周,可以對旋轉起的物料進行充分的碰撞打磨。
進一步的,所述鋼珠7固定安裝在打磨桿6的外側,且所述鋼珠7布滿打磨桿6的外側,能夠對不同高度的物料均進行打磨,提高打磨效率。
進一步的,所述打磨箱1的上端設有進料口15,用于對物料進行投放。
進一步的,所述擋料板13的高度與濾網8一致,且所述料槽14的寬度大于擋料板13到濾網8的距離3-5cm,避免打磨好的物料被甩出擋料板13以外。
進一步的,所述連動桿9與帶輪11均固定連接在第二轉動軸承10的外側,且所述帶輪11轉動連接有第二電動機,可以通過帶輪11將第二轉動軸承10的外側帶動運轉,且不會影響到固定桿12的安裝。
該新型仲鎢酸銨球磨過濾設備,通過在傳動軸3的外側設有螺旋扭5并在傳動軸3的四周安裝打磨桿6,該組合結構可以將物料通過螺旋扭5反復的上翻與打磨桿6上的鋼珠7發(fā)生碰撞打磨,通過在打磨箱1的外側設有濾網8并在打磨箱1的下端通過連動桿9連接第二轉動軸承10和帶輪11,帶輪11在第二電動機的帶動下帶動第二轉動軸承10的外側轉動,進而通過連動桿9帶動打磨箱1轉動,在離心力的作用下,符合規(guī)格的物料會從濾網8中甩出,經過擋料板13落至料槽內14,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打磨過濾一體,使用安全高效。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