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水霧降塵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城市街道的抑塵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生活水平不斷的提高,在滿足了衣食住行的基礎上,對環(huán)境衛(wèi)生的要求也不斷的提高,而城市內(nèi)的道路揚塵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危害人類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人均GDP的快速增長下,私家車已經(jīng)進入千家萬戶,私家車在給人們生活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為城市環(huán)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汽車尾氣的大量排放大大增加了空氣中的粉塵顆粒,并且汽車在公路上疾馳,當速度達到一定時,會使灰塵飛揚,一旦這些粉塵和灰塵被人體吸入,長期下去,會大大危害人體健康,并且空氣中揚塵過多會降低可視度,使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率提高,所以道路揚塵已經(jīng)成為眼下不得不解決的問題。
目前市場上主要是通過灑水車來解決道路揚塵,然而灑水車灑水并不均勻,并且灑水車只能抑制地表面的灰塵,一些飄散在空中的灰塵則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并且夏天的時候地表氣溫較高,水分蒸發(fā)很快,而灑水車灑水效率低,通過灑水車并不能有效抑制城市道路揚塵。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一)解決的技術問題
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城市街道的抑塵設備,解決了目前城市道路揚塵得不到有效抑制的問題。
(二)技術方案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城市街道的抑塵設備,包括基座,所述基座的上表面從左到右依次設置有支撐架、高壓水泵、液壓缸、混料箱、水箱和抑塵劑箱,所述高壓水泵的輸入端與混料箱相連通,所述水箱和抑塵劑箱均通過水管與混料箱相連通,所述混料箱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有電機架,所述電機架內(nèi)固定連接有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的輸出軸穿過混料箱的上表面并延伸至混料箱的內(nèi)部,所述第一電機的輸出軸通過聯(lián)軸器固定連接有攪拌軸,所述攪拌軸的底端固定連接有攪拌葉,所述支撐架的頂端通過第一轉軸與設置在送風罐表面的第一固定座活動連接,所述液壓缸的輸出端通過第二轉軸與設置在送風罐表面的第二固定座活動連接。
所述送風罐包括罐體,所述罐體的表面固定連接有環(huán)形水腔,所述環(huán)形水腔與高壓水泵的輸出端相連通,所述環(huán)形水腔的表面固定連接有霧化噴頭,所述霧化噴頭的出口端穿過罐體的表面延伸至罐體內(nèi)部,所述罐體的內(nèi)部固定連接有支架,所述支架的表面固定連接有第二電機,所述第二電機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有扇葉,所述罐體的內(nèi)壁還固定連接有降噪層。
優(yōu)選的,所述抑塵劑箱的出水口的橫截面尺寸為1cm×1cm。
優(yōu)選的,所述水箱的出水口的橫截面尺寸為30cm×30cm。
優(yōu)選的,所述霧化噴頭的數(shù)量為40-60個,且40-60個霧化噴頭以環(huán)形陣列的形式設置在環(huán)形水腔表面的內(nèi)側。
優(yōu)選的,所述降噪層的厚度為2cm,且降噪層的厚度為4cm。
(三)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城市街道的抑塵設備。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混料箱、水箱、抑塵劑箱、水管、第一電機、聯(lián)軸器、攪拌軸和攪拌葉,使抑塵劑箱內(nèi)的抑塵劑和水箱內(nèi)的水料通過水管流入混料箱內(nèi),將抑塵劑進行稀釋,并且通過第一電機、攪拌軸和攪拌葉共通配合對稀釋液進行攪拌,使其混合均勻。
(2)、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罐體、環(huán)形水腔、霧化噴頭、第二電機和扇葉,使抑制劑的稀釋液被呈霧狀噴射在罐體內(nèi)部,通過第二電機帶動扇葉旋轉,產(chǎn)生強氣流,將霧化后的抑制劑稀釋液吹散在空氣中,抑制劑稀釋液進入空氣后,將顆粒和粉塵附著,從而自重增加墜落,有效降低空氣中的揚塵。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正視圖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混料箱正視圖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送風罐正視圖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1基座、2支撐架、3高壓水泵、4液壓缸、5混料箱、6水箱、7抑塵劑箱、8水管、9電機架、10第一電機、11聯(lián)軸器、12攪拌軸、13攪拌葉、14第一轉軸、15送風罐、151罐體、152環(huán)形水腔、153霧化噴頭、154支架、155第二電機、156扇葉、157降噪層、16第一固定座、17第二轉軸、18第二固定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于城市街道的抑塵設備,包括基座1,通過設置基座1,使裝置本體具備整體性,既方便移動也方便安裝,基座1的上表面從左到右依次設置有支撐架2、高壓水泵3、液壓缸4、混料箱5、水箱6和抑塵劑箱7,水箱6的出水口的橫截面尺寸為30cm×30cm,抑塵劑箱7的出水口的橫截面尺寸為1cm×1cm,使得水箱6內(nèi)的水料和抑塵劑箱7內(nèi)的抑塵劑以一定的比例進入混料箱5,由于水箱6的出水口面積是抑塵劑箱7出水口面積的900倍,使得水料和抑塵劑以900∶1的比例進行稀釋,高壓水泵3的輸入端與混料箱5相連通,水箱6和抑塵劑箱7均通過水管8與混料箱5相連通,混料箱5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有電機架9,設置電機架9,使第一電機10放置更穩(wěn)固,電機架9內(nèi)固定連接有第一電機10,第一電機10外接電源,第一電機10的輸出軸穿過混料箱5的上表面并延伸至混料箱5的內(nèi)部,第一電機10的輸出軸通過聯(lián)軸器11固定連接有攪拌軸12,攪拌軸12的底端固定連接有攪拌葉13,第一電機10以每秒50-100轉/分鐘的速率工作,帶動攪拌葉13旋轉,對混料箱5內(nèi)的水料和抑塵劑進行充分混合,支撐架2的頂端通過第一轉軸14與設置在送風罐15表面的第一固定座16活動連接,液壓缸4的輸出端通過第二轉軸17與設置在送風罐15表面的第二固定座18活動連接,液壓缸4外接控制器,通過控制液壓缸4升降,從而可以調(diào)節(jié)送風罐15的傾斜角度,進而調(diào)節(jié)抑塵劑混合液的噴灑范圍。
送風罐15包括罐體151,罐體151的表面固定連接有環(huán)形水腔152,環(huán)形水腔152與高壓水泵3的輸出端相連通,環(huán)形水腔152的表面固定連接有霧化噴頭153,霧化噴頭153的出口端穿過罐體151的表面延伸至罐體151內(nèi)部,霧化噴頭153的數(shù)量為40-60個,且40-60個霧化噴頭153以環(huán)形陣列的形式設置在環(huán)形水腔152表面的內(nèi)側,通過設置40-60個霧化噴頭153,使混合液的霧化效率高,且霧化噴頭153呈環(huán)形分布,從而噴灑均勻,罐體151的內(nèi)部固定連接有支架154,支架154的表面固定連接有第二電機155,第二電機155外接電源,第二電機155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有扇葉156,扇葉156為渦輪扇葉,第二電機155工作帶動扇葉156旋轉,產(chǎn)生強氣流,吹動霧化后的抑制劑稀釋液,罐體151的內(nèi)壁還固定連接有降噪層157,降噪層157的厚度為2cm,且降噪層157的厚度為4cm,降噪層157為蜂窩狀的泡沫層,通過其蜂窩狀的結構,可以吸納和反射噪音,從而使得抑塵設備工作時產(chǎn)生的噪音大大降低,降低噪音污染。
使用時,水箱6內(nèi)的水料和抑塵劑箱7內(nèi)的抑塵劑進入混料箱5,以900∶1的比例進行稀釋,通過第一電機10帶動攪拌葉13旋轉,將混合液攪拌均勻,通過高壓水泵3將混合液抽出,送至環(huán)形水腔152內(nèi),通過霧化噴頭153將混合液霧化噴射在罐體151內(nèi),第二電機155帶動扇葉156旋轉,產(chǎn)生氣流將水霧噴射出去,水霧在噴射途徑上將粉塵吸附,大大降低道路空氣中的塵埃。
綜上可得,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混料箱5、水箱6、抑塵劑箱7、水管8、第一電機10、聯(lián)軸器11、攪拌軸12和攪拌葉13,使抑塵劑箱7內(nèi)的抑塵劑和水箱6內(nèi)的水料通過水管8流入混料箱5內(nèi),將抑塵劑進行稀釋,并且通過第一電機10、攪拌軸12和攪拌葉13共通配合對稀釋液進行攪拌,使其混合均勻,通過設置罐體151、環(huán)形水腔152、霧化噴頭153、第二電機155和扇葉156,使抑制劑的稀釋液被呈霧狀噴射在罐體151內(nèi)部,通過第二電機155帶動扇葉156旋轉,產(chǎn)生強氣流,將霧化后的抑制劑稀釋液吹散在空氣中,抑制劑稀釋液進入空氣后,將顆粒和粉塵附著,從而自重增加墜落,有效降低空氣中的揚塵。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qū)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