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水凈化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自沖洗式水過濾裝置與凈水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現(xiàn)代人對飲用水質(zhì)量問題越來越關注,飲用水在管道輸送的過程中往往因為管道的不潔或細菌的滋生而形成二次污染,污染后的水質(zhì)可能對人體的健康產(chǎn)生不利影響,因此,往往需要在入戶口管道尾端增設一個過濾器,市場上現(xiàn)有的過濾器往往由于安裝了多級濾濾芯而造價很高,功能也日趨全面,但這樣的過濾器結(jié)構(gòu)復雜,體積較大,需要預留較大的安裝空間。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因此,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過濾器結(jié)構(gòu)復雜,過濾效果不理想,不易更換濾芯,占用空間大的技術缺陷。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水處理裝置,包括殼體,所述殼體設有進水口和出水口,
所述殼體內(nèi)設有碳吸附過濾裝置和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所述碳吸附過濾裝置和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之間設有無紡布層。
可選地,所述碳吸附過濾裝置內(nèi)設有與進水水流方向相互垂直的若干個載銀碳層,若干個所述載銀碳層的厚度沿水流方向逐級遞減,同時載銀碳層的孔隙沿水流方向亦逐級減?。?/p>
可選地,所述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設有至少一個中空纖維膜組件,每個中空纖維膜組件的中空纖維膜孔徑為0.001微米~0.01微米。
可選地,還包括與所述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相通的供中空纖維過濾膜組件間相互沖洗的空氣供給裝置。
可選地,若干個所述載銀碳層之間設有吸附球。
可選地,在所述進水口處設有一緩沖板,所述緩沖板與進水流動方向垂直。
可選地,在所述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的進口處設有自沖洗式過濾器。
一種自沖洗式水過濾凈水系統(tǒng),包括箱體,所述箱體的下部為沉淀室,上部為過濾室,還包括上述的自沖洗式水過濾裝置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具有如下優(yōu)點: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自沖洗式水過濾裝置與凈水系統(tǒng),包括殼體,所述殼體設有進水和出水口,所述殼體內(nèi)設有碳吸附過濾裝置和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所述碳吸附過濾裝置和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之間設有無紡布層。通過碳吸附過濾裝置后的水質(zhì)中含有少量的活性碳顆粒,可以通過中空纖維膜在過濾其它精密過濾物質(zhì)的同時還有將上游活性碳顆粒也同時過濾掉,無形中增加了中空纖維膜的過濾壓力,通過在碳吸附過濾裝置和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之間設有無紡布層可有效將活性碳顆粒去除;更優(yōu)地,可以通過碳吸附過濾裝置中的若干不同厚度和不同孔隙的載銀碳層可以有效降低水中的活性炭顆粒。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jié)構(gòu)示意圖;
1-進水口;2-出水口;3-殼體;4-載銀碳層;5-中空纖維膜組件;6-反沖洗裝置;7-吸附球;8-緩沖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nèi)”、“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gòu)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實施例
本實施例的一種水處理裝置,參見圖1所示,包括殼體3,殼體設有進水口1和出水口2,殼體1內(nèi)設有碳吸附過濾裝置和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碳吸附過濾裝置和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之間設有無紡布層9。
本實施例中,碳吸附過濾裝置內(nèi)設有與進水水流方向相互垂直的若干個載銀碳層4,若干個載銀碳層4的厚度沿水流方向逐級遞減,同時載銀碳層的孔隙沿水流方向亦逐級減??;載銀碳層4之間設有吸附球7;具體地,距離進水口1最近的載銀碳層4的厚度為0.5-1cm,距離無紡布層9最近的載銀碳層的厚度為0.1-0.3cm,吸附球直徑為1~2cm。
本實施例中,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設有至少一個中空纖維膜組件5,每個中空纖維膜組件5的中空纖維膜孔徑為0.001微米~0.01微米。
本實施例中,還包括與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相通的供中空纖維過濾膜組件間相互沖洗的空氣供給裝置6,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可通過該反沖洗裝置的及時沖洗反復使用,提高利用率。
需要說明的是,在所述進水口處可以設置緩沖板8,緩沖板8與進水流動方向垂直,對進水的流速和流量起到一定的緩沖作用。
在中空纖維膜過濾裝置的進口處設有自沖洗式過濾器。
一種自沖洗式水過濾凈水系統(tǒng),包括箱體,所述箱體的下部為沉淀室,上部為過濾室,還包括上述的自沖洗式水過濾裝置。
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創(chuàng)造的保護范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