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凈化槽可滑移過濾裝置,屬于凈化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污水處理設備能有效處理城區(qū)的生活污水,工業(yè)廢水等,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對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促進經濟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所謂原生污水就是城市直接排放未經處理的生活或者是工業(yè)廢水,現階段的利用方法是原生污水直接進入污水源熱泵系統進行換熱,在消耗少量電力的情況下為城市建筑物室內制冷供暖。污水再利用有幾個技術難點需要克服:堵塞,腐蝕,換熱效率,
城市原生污水直接進入污水換熱器進行換熱后,換取的熱量由污水源熱泵內部的熱泵做功傳遞到室內,關于水污染的話題不斷被提起,特別是地下水污染問題,浙江杭州、溫州等地有農民或者企業(yè)家出資請環(huán)保局長下河游泳,以此來引起大家對水污染嚴重程度的關注,雖然各個環(huán)保局長都選擇了沉默或者拒絕,但是民眾環(huán)保意識的覺醒,對水污染的關切程度達到了空前提高。
目前現有的凈水設備雖然能夠滿足其使用需求,但是容量較小容易造成堵塞,且不能將過濾后的廢物進行排除,容易滋生新細菌,增加了消毒過程,不利于工作人員展開工作。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針對目前現有的凈水設備雖然能夠滿足其使用需求,但是容量較小容易造成堵塞,且不能將過濾后的廢物進行排除,容易滋生新細菌,增加了消毒過程,不利于工作人員展開工作的問題,設計了一種凈化槽可滑移過濾裝置。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該一種凈化槽可滑移過濾裝置,其結構包括:基體、進水管、出水管、過濾筒、左滑移桿、右滑移桿、左支撐柱、右支撐柱、固定桿;所述基體內設有容納過濾筒的圓形通孔,所述基體左端上邊緣位置設有與過濾筒相通的進水管,所述基體右端面下邊緣位置設有與出水管相通的圓形孔,所述基體內設有與過濾筒相配合的導軌,所述基體通過固定桿與右支撐柱實現固定連接,所述過濾筒的一端通過焊接與左滑移桿實現連接固定,所述過濾筒的另一端與右滑移桿實現連接固定,所述左支撐柱的上端部設有容納左滑移桿的圓形孔,所述右支撐柱的上端部設有容納右滑移桿的圓形孔。
所述左支撐柱和右支撐柱的外觀形狀和大小相同,所述左滑移桿和右滑移桿的長度和截面直徑相同。
所述過濾筒的回轉面分布有多個過濾孔,所述過濾筒的長度與基體的長度相同。
所述左支撐柱上端容納左滑移桿的圓形孔直徑大于左滑移桿的截面直徑,所述右支撐柱上端容納右滑移桿的圓形孔直徑大于右滑移桿的截面直徑。
本發(fā)明有如下優(yōu)點:
1.本發(fā)明新穎獨特,借助可滑移過濾裝置的設計結構,很好的滿足了其使用需求,解決了目前現有的凈水設備容量較小容易造成堵塞,且不能將過濾后的廢物進行排除,容易滋生新細菌,增加了消毒過程,不利于工作人員展開工作的問題,能夠及時將過濾后的廢物清除,減少了工作人員的工作量。
2.本發(fā)明結構簡單,制作方便,易操作,工藝性好,制作成本低,應用性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整體結構圖。
圖中:1基體、2進水管、3出水管、4過濾筒、5左滑移桿、6右滑移桿、7左支撐柱、8右支撐柱、9固定桿。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一種凈化槽可滑移過濾裝置,其結構包括:基體1、進水管2、出水管3、過濾筒4、左滑移桿5、右滑移桿6、左支撐柱7、右支撐柱8、固定 桿9;所述基體1內設有容納過濾筒4的圓形通孔,所述基體1左端上邊緣位置設有與過濾筒4相通的進水管,所述基體1右端面下邊緣位置設有與出水管3相通的圓形孔,所述基體1內設有與過濾筒4相配合的導軌,所述基體1通過固定桿9與右支撐柱8實現固定連接,所述過濾筒4的一端通過焊接與左滑移桿5實現連接固定,所述過濾筒4的另一端與右滑移桿6實現連接固定,所述左支撐柱7的上端部設有容納左滑移桿5的圓形孔,所述右支撐柱8的上端部設有容納右滑移桿6的圓形孔,所述左支撐柱7和右支撐柱8的外觀形狀和大小相同,所述左滑移桿5和右滑移桿6的長度和截面直徑相同,所述過濾筒4的回轉面分布有多個過濾孔,所述過濾筒4的長度與基體1的長度相同,所述左支撐柱7上端容納左滑移桿5的圓形孔直徑大于左滑移桿5的截面直徑,所述右支撐柱8上端容納右滑移桿6的圓形孔直徑大于右滑移桿6的截面直徑。
本實施例所描述的一種凈化槽可滑移過濾裝置,使用時廢水從進水管2進入,然后廢水進入過濾筒4內,過濾后即可通過出水管3流出,一天結束后,然后將過濾筒4順著基體1內的導軌向基體1外部滑移,即可將筒內的廢物進行清理,本發(fā)明新穎獨特,借助可滑移過濾裝置的設計結構,很好的滿足了其使用需求,解決了目前現有的凈水設備容量較小容易造成堵塞,且不能將過濾后的廢物進行排除,容易滋生新細菌,增加了消毒過程,不利于工作人員展開工作的問題,能夠及時將過濾后的廢物清除,減少了工作人員的工作量,本發(fā)明結構簡單,制作方便,易操作,工藝性好,制作成本低,應用性廣。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都應涵蓋在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