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架,所述機架包括圍板和蓋板,所述圍板和所述蓋板相連以限定出安裝腔;
風機組件,所述風機組件設在所述安裝腔內;
吸聲裝置,所述吸聲裝置上設有多個微孔,所述吸聲裝置與所述圍板和/或所述蓋板相連以限定出亥姆霍茲共振腔,其中,所述微孔的面積為18mm2-80mm2。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聲裝置包括吸聲板和與所述吸聲板相連的連接部,所述吸聲板與所述圍板和/或所述蓋板的內壁的間距為6mm-15mm。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聲板的厚度為0.5mm-2mm。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孔為圓孔,所述圓孔的直徑為5mm-10mm。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相鄰兩個所述微孔之間的間距大于所述微孔的直徑。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相鄰兩個所述微孔之間的間距為6mm-35mm。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微孔之間間隔開且呈周期排布。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孔為橢圓孔、三角孔、方形孔或長條孔。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亥姆霍茲共振腔中設有吸音材料。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聲裝置為鈑金件或一體成型塑料件。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吸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還包括出風板,所述亥姆霍茲共振腔被構造成由所述吸聲裝置與所述出風板共同限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