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支撐結構。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的柜式空調器,通常在其背面下方設置進風口,正面上方設置出風口,而且進風口、出風口均較小,因此,會造成出風溫度不均的情況,尤其是在制熱時,熱氣流向上運動,因此,導致整體室內的溫度分布不均。
因此,現(xiàn)在出現(xiàn)了一些圓柱形的柜式空調器,如圖1所示,其出風口位于面板的正面,并且上下方向上跨度較大,出風口的高度也較大。通常這樣的空調器的接線盒設置在柜機的底部,該接線盒通常包括接線盒蓋3’,以及與接線盒蓋3’固定連接用于容置電子部件的接線板支架4’,接線盒蓋3’位于接線板支架4’與后圍板5’之間,并且接線板支架4’與接線盒蓋3’的上方用于連接支撐位于上方的換熱器組件等結構。因此,接線板支架4’與接線盒蓋3’需要承載很大的壓力,因此,如圖1所示,另外設有第一接線板連接板1’和第二接線板連接板2’。第一接線板連接板1’上下延伸并且與接線板支架4’固定連接用于支撐,第二接線板連接板2’的頂端與第一接線板連接板1’固定連接,下方向傾斜遠離第一接線板連接板1’的方向延伸,起到輔助支撐的作用。
隨著空調業(yè)的發(fā)展,人們生活水平要求不斷提高,消費者對空調外觀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時隨著勞動紅利消失,智能化、自動化的發(fā)展,為提高生產效率,少零件、少螺釘成為空調業(yè)甚至整個制造業(yè)的潮流。但現(xiàn)有機型受結構或傳統(tǒng)理念的影響,在少零件、少螺釘方面還做的不夠好。現(xiàn)有的空調器的支撐結構強度余量不大,穩(wěn)定性不高。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結構簡單、用料較少,并且加工安裝均非常方便,而且支撐強度較大的空調器支撐結構。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空調器支撐結構,包括位于柜機底部內側的接線盒蓋,以及與接線盒蓋固定連接形成容置空間的支撐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線盒蓋位于支撐板與后圍板之間,所述支撐板的頂部橫向延伸,并且頂部的兩端與后圍板的左右兩側固定連接,支撐板的底端與柜機的底座固定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支撐板的下部上下延伸并且向著遠離后圍板的方向傾斜向下,并且該支撐板的頂部與下部之間形成一下凹的鈍角。
為了使整體結構更加牢固,所述支撐板上設有多個上下延伸并且向著遠離接線盒蓋的方向突出的豎向筋條。
為了使支撐結構的強度更大,所述支撐板上還設有至少一個向著接線盒蓋方向突出的反向筋條。
優(yōu)選地,所述反向筋條包括豎直設置的豎直面,和水平設置的與豎直面連接的水平面。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該空調器支撐結構,不但結構簡單、制作方便,安裝拆卸都非常容易,而且加工也非常便利,節(jié)省材料,另外,其結構支撐強度較大,遠大于現(xiàn)有技術中的支撐結構,實現(xiàn)了較低的成本和較高的性能。
附圖說明
圖1為現(xiàn)有技術中空調器支撐結構的部件分解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空調器支撐結構的部件分解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空調器支撐結構的安裝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支撐板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如圖2-4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空調器支撐結構,包括位于柜機底部內側的接線盒蓋3,和與接線盒蓋3固定連接并且形成容置空間的支撐板1,接線盒蓋3位于支撐板1與后圍板5之間。該支撐板1為T形形狀,并且其頂部11橫向延伸,并且頂部11的兩端,分別與后圍板5的左右兩側固定連接。該支撐板1的下部12上下延伸,并且向著遠離后圍板5的方向傾斜向下。該支撐板1的下部12與上部11之間形成一下凹的鈍角。該角度根據柜機的高度可以調節(jié)。該支撐板1的底端與柜機的底座6固定連接。該支撐板1的頂部用于支撐柜機上內的換熱器等部件。
并且該下部12從上至下,其寬度逐漸減小。并且該支撐板1上設有多個上下方向延伸,并且向著遠離接線盒蓋3方向突出的豎向筋條21,并且該支撐板1上還設有至少一個向著接線盒蓋3方向突出的反向筋條22。該豎向筋條21和反向筋條22的設置,使得該支撐板1的結構更加牢固,其能支撐的力更加大。
并且優(yōu)選地,該反向筋條22包括豎直設置的豎直面221,和水平設置的與豎直面221連接的水平面222。這樣使得支撐板1上下方向的力能夠被分解支撐,使得整體結構的支撐強度更大。
該空調器支撐結構,不但結構簡單、制作方便,安裝拆卸都非常容易,而且加工也非常便利,節(jié)省材料,另外,其結構支撐強度較大,遠大于現(xiàn)有技術中的支撐結構,實現(xiàn)了較低的成本和較高的性能。
盡管以上詳細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但是應該清楚地理解,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