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要求于2015年11月16日提交的標題為“燃氣烤架點火模塊”,申請?zhí)枮?2/386,004的美國申請的優(yōu)先權(quán),該申請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燃氣爐具點火模塊。
背景技術(shù):
燃氣爐具,諸如燃氣烤架和其它烹飪裝置,通常利用安裝于爐具上的點火器點火。一些點火器由電源(諸如一個或多個電池)供能,并且此類裝置通常包括控制模塊以控制點火源。點火模塊可包括或可連接致動器開關(guān)(由用戶使用)和一個或多個點火器用于將燃料點燃。此類模塊自身通常安裝于爐具上,并且可以各種方式安裝。例如,一些模塊具有與模塊結(jié)合的致動器開關(guān),而其它一些模塊則具有連接器,諸如,從開關(guān)延伸至遠處安裝的模塊的線材。具有與模塊直接接合的致動器開關(guān)(諸如按鈕)的模塊通常使用電池倉,該電池倉突出于安裝有模塊的爐具面板。無論如何,模塊內(nèi)的電池可向其中的電路提供電能以生成電壓電勢。如果將電壓施加至電極(例如,點火器中的電極)上,并且該電壓足夠大,那么電極間隙間的空氣將被離子化并將生成火花,從而點燃該間隙周圍的空氣/氣體混合物。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部分內(nèi)容簡略介紹了本發(fā)明概念的選擇,所述概念在下文的具體實施方式中會得到進一步的描述。本發(fā)明內(nèi)容并不旨在確認所要求保護主題的關(guān)鍵因素或基本特征,也不旨在限制本發(fā)明所要求保護主題的范圍。
如本文所述,可設(shè)想到,燃氣爐具的點火控制模塊可用于控制燃氣爐具的點火源,例如在該爐具的用戶打開點火致動器開關(guān)時。點火控制模塊可被配置為,通過分別為點火器連接器和/或致動器開關(guān)連接提供改善的連接點,提供安裝和使用的易用性。另外,點火控制模塊可被配置為在使用期間減少暴露在可能的(例如意外引入的)污染物,環(huán)境條件,和/或電池材料泄漏物下。舉例來說,可將電池設(shè)置于減少泄漏導致的可能損壞的位置上;以及,保護連接器避免其暴露在外。
在一個實施方式中,用于燃氣爐具上的一個示例性點火模塊包括基座外殼。所述基座外殼可被配置為牢固地安裝于燃氣爐具上。另外,所述示例性點火模塊還包括電池倉,該電池倉與基座外殼接合。電池倉可配置成,在基座外殼安裝在燃氣爐具上工作時,將電池保持在其工作位置。此外,在模塊安裝工作時,電池倉可被配置為將電池的負極端子設(shè)置于比電池的正極端子低的高度上。電池倉包括電池出入部,用于操作時選擇性提供至電池倉的通道, 諸如以裝上或移除電池。
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用于控制燃氣爐具中的點火源的一個示例性裝置可包括外殼。該外殼被配置為至少部分地封閉設(shè)置位置其中的一個或多個控制部件。另外,該用于控制燃氣爐具中的點火源的示例性裝置還包括與外殼結(jié)合的一個或多個點火器終端。所述一個或多個點火器終端分別含有點火器終端連接器,所述點火器終端連接器被配置為在工作時可選擇性地與對應的點火器連接器相連。另外,所述一個或多個點火器終端分別含有圓柱形點火器終端外殼。所述點火器終端外殼包括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該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被設(shè)置在點火器終端外殼的開口處。所述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可被配置為將對應的點火器連接器引導至點火器終端連接器處以將點火器連接器插入到點火器終端中。將點火器連接器插入到點火器終端中可帶來裝置和點火器之間的電連接。
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燃氣爐具點火設(shè)備可包括外殼。該外殼被配置為至少部分地封閉設(shè)置在其中的一個或多個控制部件。另外,用于控制燃氣爐具中的點火源的一個示例性裝置包括與外殼接合的一個或多個點火器終端。另外,所述用于控制燃氣爐具中的點火源的示例性裝置還包括與設(shè)備外殼接合的點火器致動器終端。所述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可被配置為選擇性地與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相連。所述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可包括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該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包括至少兩個終端電連接點。所述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還包括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該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被配置為選擇性地接收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接收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的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可帶來點火設(shè)備和點火器致動器之間的電連接。
為實現(xiàn)上述和相關(guān)效果,下文和附圖示出了某些例示性特征和實施方式。這些例示性特征和實施方式示出了實現(xiàn)本發(fā)明可采用的一個或多個方式,但這些僅為各種方式中的一部分。在結(jié)合附圖考慮時,本發(fā)明的其它方面的特征、優(yōu)點和新穎特征通過下述對具體實施方式的描述將會變得顯而易見。
附圖說明
本文所公開的內(nèi)容可采用某些零件及這些零件布置的實物形式,并且將在本說明書中對他們進行詳細描述并示出于附圖中,這些附圖構(gòu)成本發(fā)明的一部分,且其中:
圖1為示出根據(jù)本文所描述的一個或多個裝置的示例性點火控制模塊的前正視圖的部件圖;
圖2為示出根據(jù)本文所描述的一個或多個裝置的示例性點火控制模塊的俯視圖的部件圖;
圖3為示出根據(jù)本文所描述的一個或多個裝置的示例性點火控制模塊的側(cè)正視圖的部件圖;
圖4A、4B和4C為示出本文所描述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一個或多個部分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部件圖;
圖5為示出本文所描述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一個或多個部分的另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部件圖;
圖6A和6B為示出本文所描述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一個或多個部分的替代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透視圖的部件圖;
圖7為示出本文所描述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一個或多個部分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的示意圖;
圖8A、8B和8C為示出本文所描述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一個或多個部分的替代示例性實施方式的各種視圖的部件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參考附圖來描述所要求保護的主題,附圖中類似附圖標記一般用于指代類似的元件。在下述描述中,出于解釋的目的,闡述了大量具體細節(jié),以提供對所要求保護主題的透徹理解。然而,明顯的是,所要求保護主題可在無這些具體細節(jié)的情況下進行實踐。在其它例子中,結(jié)構(gòu)和裝置可以框圖形式示出,以有助于描述所要求保護的主題。
燃氣爐具或氣體烤架中的術(shù)語“氣體”,或用于所述系統(tǒng)中的氣體燃料可用于促成所要求保護的點火模塊裝置或設(shè)備的細節(jié)的公開。應當指出的是,術(shù)語“氣體”可以是可燃氣體,諸如丙烷、天然氣等;和/或空氣和可燃液體(諸如煤油、較輕流體等)的蒸氣或夾帶空氣液滴的可燃混合物;或任何此類組合。一般來講,術(shù)語“氣體”可是指用于任何種類的燃氣爐具中的燃料。
如本所描述,可設(shè)想點火模塊裝置或設(shè)備裝在燃氣爐具(例如,諸如燃氣烤架等)上。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此類點火模塊可被配置為,在促動后,例如由燃氣爐具的用戶操作,將電池用作電源以提供點火源,例如火花。舉例來說,燃氣爐具(例如,燃氣烤架)包括與點火模塊耦合的致動器開關(guān)(例如,按鈕)。對開關(guān)進行致動(例如,按壓)可使點火模塊將電荷發(fā)送至與其耦合點火器,該點火器設(shè)置于氣體燃燒器附近。在該實例中,發(fā)送至點火器的電荷可產(chǎn)生火花,該火花作為點火源發(fā)揮作用以點燃從燃燒器所釋放的氣體。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此類裝置可裝在置于某些環(huán)境條件下的燃氣爐具上,這些環(huán)境條件可導致模塊的壽命縮短。在該實施方式中,一示例性點火模塊可包括這樣的結(jié)構(gòu),該結(jié)構(gòu)能夠減少對有害環(huán)境的暴露,和/或配置成在暴露于此類環(huán)境下時延長工作壽命。
圖1、2、3、4A、4B、4C、5、6A和6B為部件圖,通過各種視圖示出了一個示例性點火模塊裝置或設(shè)備100及其實施方式。在一個實施例中,在圖1、2、3和4A中,一個示例性點火模塊100可包括基座外殼102,基座外殼102配置成牢固地安裝于燃氣爐具表面450 上。作為一個例子,點火模塊可安裝于氣體烤架的下表面上(諸如在燃燒器控制器、點火開關(guān)和/或在烤架烹飪區(qū)域自身之下;通常由烤架(例如,托架、覆蓋件、控制安裝表面,等等)的一部分至少部分地覆蓋。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4A、4B和4C所示,基座外殼102可安裝于燃氣爐具豎直表面450上。
如圖1-4A所示,該示例性點火模塊100可包括接合基座外殼102的電池倉104。例如,在安裝于燃氣爐具上時,電池倉104可被配置成諸如在使用期間將電池保持在其工作位置。另外,在基座外殼104安裝在燃氣爐具表面450上工作時,電池倉104可被配置成將電池的負終端設(shè)置于比電池的正終端低的高度上。
例如,如圖7所示,此示意圖示出了點火控制模塊700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在該實施方式中,電池倉104夾持電池702,電池702包括負終端720和正終端722。在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如圖4A、4B和4C所示,在將示例性點火模塊100、400、420安裝于一個工作位置時,電池倉104的中心軸線與頂點成某個角度設(shè)置于安裝表面450上,這提供了相對于水平線的向下傾斜。即,例如,電池倉向下朝向遠端端部傾斜。通過這種方式,在該實施例中,電池702的負終端720可設(shè)置于比正終端722低的高度上。
一般地,電池包括這樣的設(shè)計:將負終端設(shè)置于電池的第一端部/側(cè)部,并且將正終端設(shè)置于電池的第二相對端部/側(cè)部。另外,一些電池(例如,圓柱形類型)具成有管狀部和頂蓋,其中管狀部含有電化學材料的實體部分,并且頂蓋密封管狀體的端部以減少化學品的泄漏。通常,管狀部的閉合端部包括正終端,并且頂蓋包括電池的負終端。為此,例如,在電池發(fā)生泄漏時,通常在負終端附近發(fā)生,因為頂蓋為電池密封件中的可能薄弱點。從電池泄漏的材料可包括腐蝕性化學品,該腐蝕性化學品通常會對利用該電池的器材的造成損壞。因此,將電池的負終端設(shè)置于比正終端低的高度上將可能泄漏材料的泄漏限制在僅在電池的負終端端部上出現(xiàn)。
在一個實施例中,電池倉104包括電池出入部118,電池出入部118設(shè)置于電池倉104的第一端部。電池出入部118可操作地選擇性地提供出入電池倉104的通道。例如,利用電池的裝置通常包括出入通道以用于在該裝置中裝上和/或更換電池,特別是在無法在原位對電池充電的情況下。電池倉通路可包括各種設(shè)計,這些設(shè)計基于適于主機裝置的預期用途來選擇。例如,對于點火控制模塊,電池出入部118可為易于接近的,并且提供易用性,因為模塊可安裝于不易于接觸的位置(例如,隱藏于爐具分隔件或部件之后)。
在該實施例中,電池出入部118可包括可抓握表面,并且,結(jié)合設(shè)置于電池倉104的第二端部處的本體部分134,還可包括接合部件,該接合部件容許電池出入部118選擇性地打開和閉合。舉例來說,在具有或不具有鉸鏈裝置的情況下,電池出入部118可利用螺紋管件、卡扣、緊固件、夾具或其它類似裝置來選擇性地接合電池倉104的本體部分134。電池倉104 可從電池倉104的本體部分134上移除,或電池倉104可至少部分地保持與電池倉104的本體部分134接合,諸如利用鉸鏈狀機構(gòu)。
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1-4所示,電池出入部118可包括上蓋,該上蓋可與電池倉104的本體部分134接合,其中電池倉104從示例性模塊100、400、420的外殼102上突出。應當指出的是,雖然所示的示例性實施方式公開了以與基座外殼102的縱向軸線正交的方式從基座外殼102上突出的電池倉104,但是應當理解,本領(lǐng)域的技術(shù)人員可設(shè)想到其替代實施方式。例如,電池倉104的中心軸線可設(shè)置成平行于基座外殼102的中心或縱向軸線;或電池倉104的中心軸線可設(shè)置成平行于基座外殼102的橫向軸線。在這些實施例中,可通過使電池的負終端設(shè)置于比正終端低的高度上的方式將模塊安裝于爐具表面上。
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7所示,電池倉104的電池出入部118可包括用于點火模塊700的負電接觸終端704。在該實施例中,可將用于點火模塊700的正電接觸終端706牢固地設(shè)置于電池倉104的一相對端部上,諸如在電池倉本體部分134中。即,例如,電池倉可包括圓柱形管狀部以用于容納固定圓柱形電池(例如,AA、AAA、C、D等尺寸),其中電池的終端720、722設(shè)置在相對的端部上。在該實施例中,與電池的負終端720接觸的負電接觸終端704可處于電池倉104的通道端部,諸如在蓋形的電池出入部118中。此外,正電接觸終端706可位于電池倉的另一端部上,例如在本體部分134中。
在一個實施例中,包括正電接觸終端706的本體部分134可貼近(例如,且牢固地接合)基座外殼102。另外,可將負電接觸終端704設(shè)置在電池出入部118中,例如,其可突出遠離基座外殼102。此外,基座外殼可包括點火控制模塊712,例如,其包括用于控制電信號的電路、處理器和/或其它電部件,其中電信號被發(fā)送至燃氣爐具中所用的一個或多個點火器710中。在該實施例中,遠離點火控制模塊712設(shè)置負電接觸終端704以及電池的負終端720可減少從電池702泄漏的材料接觸點火控制模塊712的潛在可能性。
即,例如,在點火模塊可操作地安裝于燃氣爐具上時,電池的負終端720設(shè)置于比電池的正終端722低的高度上。在該例中,所得的泄漏材料(例如,可能從電池的負終端720泄漏)將向下流動遠離正電接觸終端706,并且因此流動遠離點火控制模塊712。以這種方式,例如,可減少由腐蝕性電池材料所導致的對點火控制模塊712的可能損壞。
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電池出入部118可包括可選擇性移除的上蓋,該上蓋被配置成收集從設(shè)置于電池倉104中的電池702上泄漏的材料。例如,如上文所述,材料可從電池702中(例如,通常在負終端端部720)泄漏出來;以及,在負終端720設(shè)置于比正終端722低的高度上時,泄漏的電池材料可朝向負端部向下流動。在該實施例中,可將負電接觸終端704設(shè)置于蓋形電池出入部118中,以使蓋形電池出入部118收集從電池泄漏的任何材料。通過這種方式,例如,如果蓋形電池出入部118的一個或多個部分由于暴露于所泄漏的(例如, 腐蝕性)電池材料下而損壞,那么則可簡單地更換其上蓋(例如,或清潔),而不是更換點火模塊其它更昂貴的部分(例如,或整體更換)。
在一個實施例中,電池出入部118可包括電耦合器724,電耦合器724被配置為在電池出入部118選擇性地與電池倉104的本體部分134接合時將電池出入部118中的負電接觸終端704與點火控制模塊712電聯(lián)接。即,例如,電池出入部118可配置成可選擇性地從電池倉104上移除,并且可選擇性地再與電池倉104接合。在該實施方式中,例如,負電接觸終端704可與設(shè)置于電池出入部118中的電耦合器724的第一部分(例如,線材,諸如彈簧形,或其它電觸點)電聯(lián)接,并且可將電耦合器724的第二部分設(shè)置于電池倉104的本體部分134中。在該實施方式中,在電池出入部118(例如,上蓋)接合本體部分134時,電耦合器724的第一部分可與電耦合器724的第二部分電聯(lián)接。通過這種方式,例如,負電接觸終端704在電池出入部118與電池倉104的本體部分134接合時可與點火控制模塊712電聯(lián)接。
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1-4所示,示例性模塊100、400、420可包括設(shè)置于電池倉上的襯墊122。在該實施方式中,襯墊122可設(shè)置于電池倉104的電池出入部118和本體部分134之間,并且可配置成與電池出入部118接合以減少污染物在電池倉104的外部和內(nèi)部之間的遷移。即,例如,襯墊122可減少進入到電池倉104中的環(huán)境污染物(例如,水、灰塵、污垢、油酯、食物或其它顆粒)。另外,襯墊122可減少流出電池倉104的泄漏的電池材料。
一方面,如圖1-4所示,示例性點火模塊100、400、420可安裝于燃氣爐具上,比如爐具的豎直表面450上。在一個實施例中,在這方面,基座外殼102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模塊安裝點部件110、112,其分別被配置為將基座外殼102安裝于爐具的豎直表面450上。在該實施方式中,一個或多個模塊安裝點部件110、112被配置為安裝基座外殼102,使得包括電池出入部118在內(nèi)的電池倉的第一端部位于比包括本體部分134在內(nèi)的電池倉相對的第二端部低的高度上。即,例如,在安裝時,安裝點部件110、112可以在提供了相對于電池倉104的向下傾斜度的某個角度上放置電池倉104和/或與電池倉104的基座外殼102接合。通過這種方式,在該實施例中,任何從電池倉104中的電池泄漏的液體均可朝向電池倉104的遠側(cè)端部向下流動。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一個或多個模塊安裝點部件可包括第一模塊安裝底座110和第二模塊安裝底座112。在該實施例中,第二模塊安裝底座112可包括比第一模塊安裝底座110的厚度“d”更大的厚度“e”。在該實施例中,相應底座110、112的測量厚度可從相應模塊安裝底座110、112的安裝表面136、138上開始測量。舉例而言,在點火模塊100安裝于燃氣爐具豎直表面450上時,模塊的第一端部114可設(shè)置于該模塊的第二端部116的下方。在該例子中,第一安裝底座110也可設(shè)置于第二安裝底座112的下方。如圖4A所示,在底座110、112安裝至豎直表面450時,第二安裝底座112相比于第一安裝底座110的厚度"d"更大的厚度"e"使得可以一向下的傾斜度設(shè)置電池倉104,如上文所描述。
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相應安裝點110、112可包括孔202、204。即,第一安裝點110可包括第一孔202,并且第二安裝點112可包括第二孔204(例如,并且第三安裝點(如果存在的話)可包括第三孔,等等)。在該實施方式中,相應孔202、204可用于接收緊固件(例如,螺釘、螺栓、銷釘,等等),該緊固件可將基座外殼102固定至燃氣爐具,例如在豎直表面450上。此外,如圖1所示,相應安裝點110、112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支撐件124、126。即,第一安裝點110可包括第一(組)支撐件124,并且第二安裝點112可包括第二(組)支撐件126(例如,并且第三安裝點(如果存在的話)可包括第三(組)支撐件,等等)。在該實施方式中,相應支撐件124、126通過與基座外殼102耦合可向相應安裝點110、112提供額外支撐。
在一個另選實施例中,如圖4B所示,示例性點火模塊400可包括一替代的安裝設(shè)計。在該實施例中,模塊400的底表面402可包括一平面,該平面具有一不平行于模塊400的縱向軸線的縱向軸線;這樣,在將電池倉104安裝至平行于模塊400的縱向軸線的豎直表面450時,電池倉104朝向其遠側(cè)端部向下傾斜設(shè)置。即,例如,基座外殼102的底表面402的傾斜使得,在基座外殼102安裝于豎直表面450上時,模塊向下成一角度。
如示出了示例性點火模塊420的側(cè)視圖的圖4C所示,另一個實施例可包括一替代安裝設(shè)計。在該實施例中,示例性點火模塊420可安裝于豎直表面450(例如,具有垂直的Y軸線)上,其中點火模塊420的縱向軸線水平地(例如,在X軸線上)穿過該豎直表面(例如,水平地安裝于豎直表面上)。在該實施例中,第一安裝點110和第二安裝點112可分別包括前端406和后端404。前端406可包括大于后端404的厚度“g”的厚度“f”。在該結(jié)構(gòu)中,在該實施例中,示例性點火模塊420可被配置成以水平配置方式安裝于豎直表面450上。通過這種方式,例如,基座外殼102以及所接合的電池倉104在安裝于豎直表面450上時可在一向下的斜面上傾斜。
一方面,在燃氣爐具中使用的點火模塊可包括一個或者多個被配置成分別與點火器部件耦合的點火器終端。在這方面,一個或多個點火器部件在適當激活時可向燃氣爐具提供點火源。圖1-4和圖6-7示出了用于控制燃氣爐具中的點火源的裝置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如圖所示,示例性點火控制裝置100、400、420、600、700可包括裝置外殼102,裝置外殼102被配置成至少部分地封閉設(shè)置其中的一個或多個控制部件(例如,點火控制模塊712)。在一個實施例中,外殼102可與電池倉104固定連接,電池倉104被配置為將電池702保持在其工作位置,例如,其中電池可向示例性點火控制裝置100、400、420、600、700提供電源。
另外,在該實施例中,示例性點火控制裝置100、400、420、600、700可包括)與外殼102(例如,牢固地)接合的一個或多個點火器終端106。在一個實施例中,一個或多個點火器終端106可設(shè)置于外殼102的上表面108上。另外,在一個實施例中,點火控制裝置100、 600可包括多個點火器終端106,其中點火器終端106的數(shù)量包括偶數(shù)個點火器終端,諸如4個(例如,在圖2中)、兩個(例如,在圖6A和6B中)、六個,或一些其它偶數(shù)個點火器終端的組合。此外,在一個實施正離中,示例性點火控制裝置100、600可包括分別具有不同顏色的多個點火器終端106。在該實施例中,向相應點火器終端106提供不同顏色可向所連接的點火器連接器714提供顏色編碼。例如,每種顏色(例如,紅色、綠色、黃色、黑色、藍色等)可被分配至特定點火器終端106,并且相同顏色代碼可用于聯(lián)接終端106的點火器710。
如圖2、6和7所示,相應點火器終端106可包括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配置成選擇性地、可操作地與對應點火器連接器714耦合。例如,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可包括導電材料,諸如金屬,該導電材料設(shè)置于點火器終端106的中心部分。在該實施例中,點火器連接器714的導電部分可與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的導電材料接合以將點火模塊100、600、700與對應點火器710電聯(lián)接。在一個實施例中,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可包括被配置為公連接器的圓柱形柱;以及,該圓柱形柱的形狀可被配置用于接收母點火器連接器714。例如,公連接器圓柱形柱可接收一環(huán)形的母連接器。
如圖2、6A、6B和7所示,相應點火器終端106可包括圓柱形點火器終端外殼206。在該實施方式中,點火器終端外殼206可包括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設(shè)置于點火器終端外殼206的開口處。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可被配置為將對應的點火器連接器714引導至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處以將點火器連接器714插入點火器終端106中。將點火器連接器210插入點火器終端106中可帶來裝置100、600、700和點火器710之間的電連接。即,例如,通過將點火器連接器714引導至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處,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有助于點火器連接器714與點火器模塊的連接。通過這種方式,例如,用戶可更容易地將點火器710與模塊連接,該模塊可設(shè)置于爐具的某個不易于接觸(例如,在托架、壁或爐具的其它隱藏零件之下)位置上。
在一個實施例中,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可設(shè)置于點火器終端外殼206的上表面108上。在該實施例中,上表面可從其周邊朝向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向內(nèi)變細。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可終止于中心開口602處,這提供了對點火器連接器714的點火器終端外殼206的通路。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可包括點火器終端外殼206的頂部的漏斗形部分,其中該漏斗向下延伸至設(shè)置于漏斗的末端處的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例如,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可在點火器中外殼206的上表面中包括一凹面傾斜部分,可為將點火器連接器714向下引導至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的任何錐形形狀。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的此結(jié)構(gòu)可減少點火器連接器714與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的錯位。例如,在無點火器連接器引導件208的情況下,點火器連接器714可在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和點火器終端的壁之間變?yōu)樾ㄐ蔚摹?/p>
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6A和6B所示,圓柱形點火器終端外殼206可被配置為選擇性地與連接保護罩604接合。在該實施例中,將點火器終端外殼206與連接保護罩耦合可在點火 器終端與延伸至點火器連接器714的導體接合時減少污染物侵入到點火器終端中。例如,連接器保護罩可包括圓柱形柔性材料,諸如有機硅、橡膠、聚合物等,該圓柱形柔性材料可緊密地擬合于點火器終端外殼206上,同時點火器連接器714與點火器終端連接器210耦合。通過這種方式,可基本上阻止水、灰塵、污垢、油酯和其它污染物進入點火器終端。
一方面,燃氣爐具點火設(shè)備可包括提供了燃氣爐具點火設(shè)備和點火器致動器之間的連接點的點火器致動器終端。例如,燃氣爐具可包括與開關(guān)致動器相連的開關(guān),諸如按鈕、旋轉(zhuǎn)開關(guān)(例如,旋鈕)或其它類型的致動器(例如,搖桿或撥動開關(guān)),用戶可致動該開關(guān)以啟動燃氣爐具的點火源。即,例如,用戶可使用致動器來激活點火開關(guān),這使得點火模塊將信號發(fā)送至點火器以形成點火源(例如,火花或受熱的發(fā)熱條/線圈)以用于將氣體點燃。
圖1-3、5和7示出了燃氣爐具點火設(shè)備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如圖所示,示例性點火控制設(shè)備100、700可包括設(shè)備外殼102,設(shè)備外殼102被配置成至少部分地封閉設(shè)置其中的一個或多個點火器控制模塊部件(例如,點火控制模塊712)。在一個實施例中,外殼102可與電池倉104牢固地聯(lián)接,電池倉104被配置成將電池702保持在其工作位置,例如,其中電池可向示例性點火控制設(shè)備100、700提供電源。另外,在一個實施例中,示例性點火控制設(shè)備100、700可包括一個或多個與外殼102的(例如,牢固地)接合的點火器終端106。
在該實施例中,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可與設(shè)備外殼102(例如,牢固地)接合。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可被配置成選擇性地與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接合。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可包括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216,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216包括至少兩個終端電連接點。即,例如,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中的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216可具有兩個導電連接點,諸如銷釘/柱(例如,公連接器)、刀型、突片、觸點或其它類型,所述兩個導電連接點被配置成接收設(shè)置于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中的兩個對應連接點。
此外,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可包括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被配置成可選擇性地接收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將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與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選擇性地接合可實現(xiàn)點火設(shè)備100、700和點火器致動器開關(guān)708之間的電連接。在一個實施例中,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可包括插頭,該插頭包括針對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的對應連接點。在該實施例中,舉例來說,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的插頭部分可插入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中,并且利用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的壁和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的插頭部分的外部表面之間的摩擦裝配來保持在適當位置。
即,例如,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可包括從外殼102的表面正交地延伸至期望高度(例如,提供充分摩擦配合并和連接插頭的高度)的壁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另外,例如,將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的插頭部分插入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中可帶來點火器致動器 終端連接器216的連接點和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的對應連接點之間的電聯(lián)接。
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2和5所示,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可包括至少一個通道214,該通道214位于致動器終端外殼212中。在該實施例中,通道214可被配置為提供致動器終端外殼212的內(nèi)部部分的排水。即,例如,污染物(例如,水、油酯、其它液體、灰塵、污垢、碎屑等)可意外地、因環(huán)境導致地,或在使用期間引入致動器終端外殼212的內(nèi)部部分中。在該實施例中,致動器終端外殼212的內(nèi)部部分中的污染物可導致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和/或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的部件的故障或損壞。
在該實施方式中,在該示例中,通過在外殼212中提供通道214,至少可從致動器終端外殼212的內(nèi)部部分排出一些引入的污染物,從而減少可能的故障和/或損壞。應當理解,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中的通道214不限于圖中所示出的實施方式。應理解,本領(lǐng)域的技術(shù)人員可設(shè)想替代實施例,諸如一個或多個局部通道、設(shè)置于外殼壁中的一個或多個通路、一個或多個凹槽,或其它通道形成部件。
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可將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設(shè)置于設(shè)備外殼102的上表面108上。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可將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設(shè)置于設(shè)備外殼102的切口遞減部132上。設(shè)備外殼102的切口遞減部132可被配置為在將設(shè)備外殼102安裝至燃氣爐具表面(例如450)時減少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對污染物的暴露。即,例如,如圖1-5所示,在將點火設(shè)備100、400和420安裝至燃氣爐具豎直表面450上時,切口遞減部132容許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以可保護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避免其暴露于從點火設(shè)備100、400和420的上述安裝位置掉落的污染物的方式設(shè)置于外殼102的上表面108之下。通過這種方式,在該實施例中,可通過切口遞減部132阻止污染物與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相互作用,從而減少將污染物引入到點火器致動器終端128的內(nèi)部部分。
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的形狀適合于容許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的接合僅位于一個接合位置上。在該實施方式中,獲得的連接可包括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216和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中的對應連接點之間的期望連接。即,例如,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的壁可限定其內(nèi)部部分的具體形狀,該具體形狀可僅容許具有互補形狀的插頭裝配入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212中。通過這種方式,例如,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216包括至少兩個連接點的情形是與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130的對應連接點配合所期望的。例如,致動器開關(guān)708和點火模塊100之間的電聯(lián)接可利用連接點之間的具體布置(例如,極性)實現(xiàn);并且,如果未形成適當連接,那么點火模塊100則未如期望的那樣運行。
圖8A、8B和8C為示出點火模塊800的替代實施方式的各種視圖的部件圖。在該實施方式中,點火模塊800可包括替代的點火器致動器終端828。另外,在該實施方式中,可將點火器致動器終端828設(shè)置于外殼致動器終端平臺832上。點火器致動器終端828可包括一個 或多個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816a、816b,而這些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816a、816b分別包括電連接點。即,例如,點火器致動器終端828中的點火器致動器終端連接器816a、816b可具有導電連接點,諸如銷釘/柱(例如,公連接器)、刀型、突片、觸點或其它類型,該導電連接點被配置為接收設(shè)置于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例如,圖1的130)中對應的連接點。
另外,點火器致動器終端828可包括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812,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812被配置為選擇性地接收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例如,130)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即,例如,點火器致動器終端828可被分隔器804分成兩個連接端口802a、802b。連接端口802a、802b可分別選擇性地接收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的一部分。將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與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812中的端口802a、802b選擇性地接合可實現(xiàn)點火設(shè)備(例如,800)和點火器致動器開關(guān)(例如,圖7的708)之間的電連接。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插頭,該插頭包括針對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的對應連接點。在該實施方式中,點火器致動器連接器的插頭部分可包括兩個部段,每個部段插入點火器致動器終端外殼812中的對應端口802a、802b中。
詞語“示例性”在本文用于意指用作實例、例子或說明。本文描述為“示例性”的任何方面或設(shè)計不一定解釋成相對于其它方面或設(shè)計有利。相反,詞語示例性的使用旨在以具體方式給出概念。如本申請所用,術(shù)語“或”旨在意指非排他性的“或”,而非排他性的“或”。即,除非另外指明,或根據(jù)上下文很清楚,“X采用A或B”旨在意指自然包括的排列中的任一者。即,如果X采用A;X采用B;或X采用A和B兩者,那么“X采用A或B”滿足前述例子中的任一者。另外,A和B中的至少一者和/或類似情況一般意指A或B或A和B兩者。此外,如在本申請和附屬權(quán)利要求中所使用的冠詞“一個”和“一種”一般可解釋為意指“一個或多個”,除非另外指明或根據(jù)上下文很清楚地指示其為單數(shù)形式。
雖然主題已針對結(jié)構(gòu)特征和/或方法動作以語言進行描述,但是應當理解,附屬權(quán)利要求中所限定的主題非必然限于上文所描述的具體特征或動作。相反,上文所描述的具體特征和動作被公開為實施權(quán)利要求的實例形式。本說明書各處對“一個實施例”或“一實施例”的參考意指結(jié)合實施方式所描述的特定特征、結(jié)構(gòu)或特性包括于至少一個實施方式中。因此,在本說明書中各處出現(xiàn)的短語“在一個實施例中”或“在一實施例中”非必然始終是指相同實施方式。此外,特定特征、結(jié)構(gòu)或特性可在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以任何合適的方式組合。當然,本領(lǐng)域的技術(shù)人員將認識到,可對該配置做出許多修改而不脫離所要求保護主題的范圍或精神。
另外,雖然本公開已相對于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示出并描述,但是對本領(lǐng)域的其他技術(shù)人員而言,在閱讀且理解說明書和附圖之后,可作出等效變更和修改。本發(fā)明包括所有此類修改和變更,并且僅由下述權(quán)利要求的范圍限制。尤其是關(guān)于由上文所描述部件(例如,元 件、資源等)所執(zhí)行的各種功能,除非另外指明,用于描述此類部件的術(shù)語旨在對應于執(zhí)行所描述部件(例如,功能等同)的指定功能的任何部件,即使非結(jié)構(gòu)等同于執(zhí)行本公開的本文所示出示例性實施方式的功能的所公開結(jié)構(gòu)。
此外,盡管本公開的特定特征可能相對于數(shù)個實施方式中的一個已公開,但是如對于任何給定或特定應用可期望和有利,此類特征可與其它實施方式的一個或多個其它特征組合。此外,在某種程度上,術(shù)語“包含”、“具有”、“帶有”其變型用于具體實施方式或權(quán)利要求中,此類術(shù)語旨在以類似于術(shù)語“包括”的方式為包容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