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油煙煤煙化水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廢氣處理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油煙、煤煙化水機。
背景技術:
目前,在家庭或酒店的廚房產(chǎn)生的油煙、汽車排放的廢氣、工廠鍋爐排放的煤煙、 室內(nèi)外受污染的臭氣等等,都不經(jīng)過處理而直接排到大氣中,既污染空氣環(huán)境,也對人體的健康造成威脅。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存在問題和不足,提供一種把油煙、煤煙等廢氣溶解為液體、凈化廢氣的化水機。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油煙煤煙化水機,包括殼體、設置在殼體內(nèi)的驅動電機、與驅動電機輸出軸連接的齒輪傳動機構、上卷送帶裝置、下卷送帶裝置、裝置在下卷送帶裝置下部的可拆裝的浸泡盆以及盛裝在浸泡盆內(nèi)的溶化還原液,溶化還原液為有機溶劑或無機溶劑。其中,所述上卷送帶裝置包括上排前滾筒、上排后滾筒及包覆在上排前滾筒和上排后滾筒外的上卷送帶;所述下卷送帶裝置包括下排前滾筒、下排后滾筒及包覆在下排前滾筒和下排后滾筒外的下卷送帶,所述上卷送帶外包覆有上吸氣濕布,下卷送帶外包覆有下吸氣濕布;所述上卷送帶下部的上吸氣濕布和下卷送帶上部的下吸氣濕布相靠近的外側相接觸,所述下卷送帶的下部的下吸氣濕布浸在浸泡盆內(nèi)的溶化還原液中,所述殼體的前端設有進煙口。進一步地,為了提高溶解效果,上述上卷送帶裝置還包括設置在上排前滾筒和上排后滾筒之間的靠近內(nèi)側卷送帶的上排輥子;所述下卷送帶裝置還包括設置在下排前滾筒和下排后滾筒之間的靠近內(nèi)側卷送帶的下排輥子。上下卷送帶裝置可以有多種結構形式,可以是上排前滾筒和上排后滾筒與下排前滾筒和下排后滾筒互相平行。也可以是上排前滾筒比上排后滾筒位置稍高,下排前滾筒比下排后滾筒位置稍低,所述上卷送帶包覆在上排前滾筒、上排后滾筒和上排輥子外,下卷送帶包覆在下排前滾筒、下排后滾筒和下排輥子外后,其前部形成喇叭口。所述齒輪傳動機構包括設置在驅動電機輸出軸上的驅動皮帶輪、設置在下排前滾筒一側的前輸出皮帶輪、設置在下排后滾筒一側的后輸出皮帶輪以及與驅動皮帶輪同軸安裝的下排前驅動齒輪,所述驅動皮帶輪、前輸出皮帶輪以及后輸出皮帶輪通過同一皮帶連接,所述上排前滾筒一側設有與下排前驅動齒輪嚙合的上排前同步齒輪。進一步地,所述上排后滾筒和下排后滾筒的同一側軸上分別設有相嚙合的上排后驅動齒輪和下排后同步齒輪。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是這樣實現(xiàn)的驅動電機帶動上下卷送帶向內(nèi)同步運動,下卷送帶外包覆的下吸氣濕布因為浸泡在盆內(nèi)的溶化還原液中而是濕的,由于其與上卷送帶外包覆的上吸氣濕布相接觸因而也使上吸氣濕布也帶有相同的溶化還原液,當被處理的氣體排進兩上下吸氣濕布之間時,上下吸氣濕布上的溶化還原液溶化或還原出有害物質,有害物質被帶到浸泡盆內(nèi),如溶化的是油煙時,溶化還原液上面會浮有一層油和煙灰;溶化煤煙時,溶化還原液下面會沉積一層煤灰。工作時上下卷送帶循環(huán)運動,浸泡盆內(nèi)里的有害物質積累到一定數(shù)量后可以把浸泡盆拆下來洗干凈更換新的溶化還原液。本發(fā)明把污染的氣體吸卷到上下吸氣濕布上,上、下吸氣濕布上附有可溶解廢氣里所含的油、煤、甲苯、二甲苯或復雜的有害化學混合物等的液狀或糊狀溶劑,使被處理氣體溶解為液體。本發(fā)明適合用于處理廚房油煙、工廠煤煙、汽車廢氣、室內(nèi)外受污染的空氣、室內(nèi)外的毒煙、灰塵等,應用范圍廣闊。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與抽煙機組合后的結構示意圖(拆除上蓋);
圖2為本發(fā)明油煙煤煙化水機拆除側蓋、進煙口朝上時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驅動電機設置在上部時的結構示意圖4為本發(fā)明工作原理的結構示意圖(拆除殼體);
圖5為本發(fā)明工作原理的結構示意圖(拆除殼體);
圖6為本發(fā)明上下卷送帶裝置的第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7為本發(fā)明上下卷送帶裝置的第二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8為本發(fā)明上下卷送帶裝置的第三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9為本發(fā)明上下卷送帶裝置的第四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10為本發(fā)明上下卷送帶裝置第五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11為本發(fā)明上下卷送帶裝置第的六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12為本發(fā)明上下卷送帶裝置第的七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13為本發(fā)明上下卷送帶裝置第的八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1-5所示,本發(fā)明為一種油煙煤煙化水機,其結構包括殼體1、設置在殼體1內(nèi)的驅動電機2、與驅動電機2輸出軸連接的齒輪傳動機構、上卷送帶裝置、下卷送帶裝置、裝置在下卷送帶裝置下部的可拆裝的浸泡盆6以及盛裝在浸泡盆6內(nèi)的溶化還原液7,其中,上卷送帶裝置包括上排前滾筒31、上排后滾筒32及包覆在上排前滾筒31和上排后滾筒32外的上卷送帶33 ;下卷送帶裝置包括下排前滾筒41、下排后滾筒42及包覆在下排前滾筒41和下排后滾筒42外的下卷送帶43,上卷送帶33外包覆有上吸氣濕布51,下卷送帶43外包覆有下吸氣濕布52 ;上卷送帶33下部的上吸氣濕布51和下卷送帶43上部的下吸氣濕布52相靠近的外側相接觸,下卷送帶43的下部的下吸氣濕布52浸在浸泡盆6內(nèi)的溶化還原液7中,殼體1的前端設有進煙口。當用在廚房處理油煙時,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與抽煙機10組合后的結構示意圖(拆除上蓋),抽煙機10在一側設置排煙口 11,排煙口 11伸入殼體1的前端設有的進煙口對準喇叭口 8。溶化還原液7為有機溶劑或無機溶劑,有機溶劑包括洗潔精、肥皂水、鏈烷烴、烯烴、醇、醛、胺、酯、醚、酮、芳香烴、氫化烴、萜烯烴、商代烴、雜環(huán)化物、含氮化合物及含硫化合物等等。無機溶劑為水等。溶化還原液7根據(jù)具體需要再另行配制。如圖3所示,當用于汽車尾氣處理時,驅動電機2設置在上部時的結構示意圖。殼體1的前端的進煙口根據(jù)汽車排氣管的形狀相應的設計。本發(fā)明當溶化還原不同的氣體時,殼體1的前端的進煙口根據(jù)所溶化還原的對象所排放氣體口的形狀做相應的設計。如圖4_9、12、13所示,上卷送帶裝置包括上排前滾筒31、上排后滾筒32及包覆在上排前滾筒31和上排后滾筒32外的上卷送帶33 ;下卷送帶裝置包括下排前滾筒41、下排后滾筒42及包覆在下排前滾筒41和下排后滾筒42外的下卷送帶43。上卷送帶裝置還包括設置在上排前滾筒31和上排后滾筒32之間的靠近內(nèi)側卷送帶33的上排輥子34 ;下卷送帶裝置還包括設置在下排前滾筒41和下排后滾筒42之間的靠近內(nèi)側下卷送帶43的下排輥子44。如圖4-9所示,上排前滾筒31比上排后滾筒32位置稍高,下排前滾筒41比下排后滾筒42位置稍低,上卷送帶33包覆在上排前滾筒31、上排后滾筒32和上排輥子34外, 下卷送帶43包覆在下排前滾筒41、下排后滾筒42和下排輥子44外后,其前部形成喇叭口 8。 如圖4所示,所述齒輪傳動機構包括設置在驅動電機2輸出軸上的驅動皮帶輪90、 設置在下排前滾筒41 一側的前輸出皮帶輪95、設置在下排后滾筒42 —側的后輸出皮帶輪 97以及與驅動皮帶輪90同軸安裝的下排前驅動齒輪91,所述驅動皮帶輪90、前輸出皮帶輪95以及后輸出皮帶輪97通過同一皮帶96連接,所述上排前滾筒31 —側設有與下排前驅動齒輪91嚙合的上排前同步齒輪92。上排后滾筒32和下排后滾筒42的同一側軸上分別設有相嚙合的上排后驅動齒輪93和下排后同步齒輪94。實施時,根據(jù)具體情況,在能保證上卷送帶33和下卷送帶43同步運動的情況下,不一定非要采用上排后驅動齒輪93和下排后同步齒輪94,如圖3所示。如圖4-9所示,根據(jù)所要處理氣體的容積和體積大小,前部形成喇叭口 8,設置不同體積的化水機,上排輥子34和下排輥子44可以是一個或多個。如圖10、12、13所示,設置不同體積的化水機,上排輥子34和下排輥子44可以不設置,或者設置一個或多個。上排前滾筒31和上排后滾筒32與下排前滾筒41和下排后滾筒42互相平行。如圖11所示,對于非常小的氣體處理量,可以只是設置上排前滾筒31和卷送帶 33、下排前滾筒41和卷送帶43。上述實施例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實質與原理下所作的改變、修飾、替代、組合、簡化, 均應為等效的置換方式,都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油煙煤煙化水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1)、設置在殼體(1)內(nèi)的驅動電機O)、與驅動電機( 輸出軸連接的齒輪傳動機構、上卷送帶裝置、下卷送帶裝置、裝置在下卷送帶裝置下部的可拆裝的浸泡盆(6)以及盛裝在浸泡盆(6)內(nèi)的溶化還原液(7),其中,所述上卷送帶裝置包括上排前滾筒(31)、上排后滾筒(3 及包覆在上排前滾筒(31)和上排后滾筒(3 外的上卷送帶(3 ;所述下卷送帶裝置包括下排前滾筒(41)、下排后滾筒(42)及包覆在下排前滾筒Gl)和下排后滾筒0 外的下卷送帶(43),所述上卷送帶(33)外包覆有上吸氣濕布(51),下卷送帶外包覆有下吸氣濕布(5 ;所述上卷送帶(33)下部的上吸氣濕布(51)和下卷送帶上部的下吸氣濕布(5 相靠近的外側相接觸,所述下卷送帶G3)的下部的下吸氣濕布(52)浸在浸泡盆(6)內(nèi)的溶化還原液(7)中,所述殼體(1)的前端設有進煙口。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煤煙化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卷送帶裝置還包括設置在上排前滾筒(31)和上排后滾筒(3 之間的靠近內(nèi)側卷送帶(3 的上排輥子(34);所述下卷送帶裝置還包括設置在下排前滾筒Gl)和下排后滾筒0 之間的靠近內(nèi)側下卷送帶(43)的下排輥子(44)。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油煙煤煙化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排前滾筒(31)和上排后滾筒(3 與下排前滾筒Gl)和下排后滾筒0 互相平行。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油煙煤煙化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排前滾筒(31)比上排后滾筒(3 位置稍高,下排前滾筒Gl)比下排后滾筒0 位置稍低,所述上卷送帶(33)包覆在上排前滾筒(31)、上排后滾筒(3 和上排輥子(34)外,下卷送帶包覆在下排前滾筒(41)、下排后滾筒0 和下排輥子G4)外后,其前部形成喇叭口(8)。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煤煙化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傳動機構包括設置在驅動電機( 輸出軸上的驅動皮帶輪(90)、設置在下排前滾筒Gl) —側的前輸出皮帶輪(95)、設置在下排后滾筒0 —側的后輸出皮帶輪(97)以及與驅動皮帶輪(90)同軸安裝的下排前驅動齒輪(91),所述驅動皮帶輪(90)、前輸出皮帶輪(%)以及后輸出皮帶輪(97)通過同一皮帶(96)連接,所述上排前滾筒(31) —側設有與下排前驅動齒輪(91)嚙合的上排前同步齒輪(92)。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油煙煤煙化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排后滾筒(3 和下排后滾筒0 的同一側軸上分別設有相嚙合的上排后驅動齒輪(9 和下排后同步齒輪(94)。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煤煙化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進煙口設置與抽煙機(10)的排煙口 (11)相適配。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煤煙化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化還原液(7)為有機溶劑或無機溶劑。
全文摘要
一種油煙煤煙化水機,包括殼體、驅動電機、齒輪傳動機構、上下卷送帶裝置、浸泡盆及溶化還原液,溶化還原液為有機溶劑或無機溶劑。上卷送帶裝置包括上排前滾筒、上排后滾筒及上卷送帶;下卷送帶裝置包括下排前滾筒、下排后滾筒及下卷送帶,上卷送帶外包覆有上吸氣濕布,下卷送帶外包覆有下吸氣濕布;上卷送帶下部的上吸氣濕布和下卷送帶上部的下吸氣濕布相靠近的外側相接觸,下卷送帶的下部的下吸氣濕布浸在浸泡盆內(nèi)的溶化還原液中,殼體的前端設有進煙口。把污染的氣體吸卷到上下吸氣濕布上,上、下吸氣濕布上附有可溶解廢氣里所含的油、煤、甲苯、二甲苯或復雜的有害化學混合物等的液狀或糊狀溶劑,使被處理氣體溶解為液體。
文檔編號F24C15/20GK102380300SQ20111020203
公開日2012年3月21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7月11日
發(fā)明者趙松和 申請人:趙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