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工業(yè)用點火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業(yè)用氣體燃燒器的點火裝置,廣泛應用于建材、化工、冶金等行業(yè),尤其適用于鋼鐵企業(yè)燒結機點火爐之用。
在鋼鐵企業(yè)中,燒結機是燒結廠的主要設備,其主要作用是將燒結混合料燒結成符合高爐所需要的人造富礦,點火爐則是燒結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以高爐或焦爐等燃料氣體為燃料的一種燃燒器,其作用是將燒結混合料表面點燃,在工藝上要求點火爐的溫度達到1050±50℃,傳統(tǒng)的點火方法是將一定量的村材等易燃物堆放在燒結機臺車上,將易燃物點燃后,再轉動燒結機,把燃燒的易燃物送至點火爐下方,停住燒結機,打開煤氣閥門引燃主燒嘴,整個過程需要半處多小時,若有一道工序不合格,則必須重復一次。這樣既消耗了原材料,作業(yè)效率低,燃燒過程中污染環(huán)境,甚至燒壞機頭、油管、油封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更為嚴重的是當易燃物燒完后還沒有引燃主燒嘴,易發(fā)生煤氣中毒,導致安全生產(chǎn)事故。在停機檢修過程中為了避免再次點火的麻煩,能不滅火時,盡量不滅火,這樣導致了煤氣消耗的增加,加大了成本。為了降低燃料消耗和減少對環(huán)境的污染,也采用點火棒,即先把點火棒點燃,后送入點火嘴,但點火棒易熄滅,仍然保證不了點火時快速和安全準確高效。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種點火時間短,安全準確高效,無污染的新型工業(yè)點火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以如下方式來實現(xiàn)的利用點火電子槍與點火嘴及點火槍孔的組合結構配合點火爐來實現(xiàn)的。點火嘴采用耐高溫1800℃以上的而熱材料制成,并且增加了高壓空氣助燃和拉長火焰長度,這樣保證了點火面積不少于點火爐面積的2/3,而且點火嘴在調(diào)節(jié)煤氣空氣比為一定比例時,火焰長度可達到5m以上,完全能滿足目前國內(nèi)最大面積燒結機的臺車寬度距離,從而保證了燒結機點火需要和安全生產(chǎn)規(guī)定。在點火爐上增設了一個以上(包括一個)與點火嘴相通的點火槍孔,并按安全生產(chǎn)的要求將主燒嘴和點火嘴的煤氣管道分開布置,保證在主燒嘴的煤氣主管道停煤氣后,點火嘴還能繼續(xù)燃燒。點火槍孔與點火嘴相連通的相對空間位置為0~90°范圍燃燒介質(zhì)空氣及燃燒材料氣體與點火電子槍都由點火槍孔進入,當點火完成后,電子槍從點火槍孔中抽出。電子點火槍是一種連續(xù)、高壓脈沖放電裝置與槍頭、槍身組合構成。電路采用二相交流電源或直流電源,其單極放電距離為10-50mm,最佳距離為30mm,在放電距離為2-18mm,最佳距離為10mm,能使4組尖端同時放電,放電電壓高達30KV。電子槍由槍頭槍身及電器部份構成,槍頭與槍身可以是一個整體,也可以是分開加工后固定在一起,槍頭可加工成帶孔的梅花狀、三角狀、園筒狀、園錐狀或其他幾何形狀。槍身為負極,槍身內(nèi)有被絕緣層包圍可伸縮的正極。該電子槍在高溫1000℃條件下可以連續(xù)放電長達4小時以上。將電子槍插入點火槍孔,接通電源,電子槍工作(放電),打開點火嘴專用煤氣閥門,當煤氣出來就被點燃,抽出電子槍、調(diào)節(jié)點火嘴高壓空氣閥門,使火焰射程達到點火爐2/3以上的寬度。電子槍的點火方法是先合上電源開關,電路工作并放電,再開點火嘴煤氣閥門,點火嘴引燃后,再先開主燒嘴煤氣閥門,后開空氣調(diào)節(jié)。其點火程序為先引燃點火嘴,再調(diào)節(jié)點火嘴的火焰長度,然后打開主燒嘴煤氣閥門,待主燒嘴引燃后開空氣閥調(diào)節(jié)生產(chǎn)所需溫度。
本實用新型安全可靠,高效低耗,勞動強度輕,消除了作業(yè)時的污染環(huán)境,節(jié)約了成本。提高了設備作業(yè)率,既適合多蓬式點火爐也適用于雙斜式點火爐。
圖1為本實用新型構成示意圖圖2為本產(chǎn)用新型電子槍結構框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電子槍點火程序框圖
以下結合附
圖1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將電子槍(4)插入點火槍孔(3)內(nèi),接通電源,電子槍(4)工作(放電)。由于電子槍(4)耐高溫,且放電是連續(xù)高壓脈沖,能百分之百地做到把從點火嘴(2)專用煤氣(B)閥門出來的煤氣立即引燃。引燃后抽出電子槍(4),調(diào)節(jié)點火嘴(2)高壓空氣(A)閥門,這時火焰的射程可達到點火爐2/3以上的寬度,逐個打開主燒嘴煤氣閥門,完成點火,最后關閉點火嘴(2)煤氣閥門。
本實和新型的電子槍點火裝置與點火棒及傳統(tǒng)的點火裝置各項性能比較見表一。
表1
從表一可看出,采用本實用新型電子槍點火裝置在實際應用中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權利要求1.一種由點火爐體(1)、點火嘴(2)、燃燒介質(zhì)空氣(A)、燃燒材料煤氣(B)構成的工業(yè)用點火裝置,其特征是利用點火電子槍(4)與點火嘴(2)及點火槍孔(3)的組合結構,增設了一個以上(包括1個)與點火嘴(2)相通的點火槍孔(3),點火電子槍(4)與燃燒介質(zhì)空氣(A)及燃燒材料煤氣(B)經(jīng)點火槍孔(3)進入點火嘴(2),當點火完成后點火電子槍(4)可從點火槍孔(3)中抽出。
2.根據(jù)權利要求1規(guī)定的工業(yè)用點火裝置,其特征是點火槍孔(3)與點火嘴(2)相連通的空間相對位置為0-90°的范圍。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子槍點火裝置,由點火爐體、點火嘴、點火槍孔、點火電子槍構成。增設的點火槍孔與點火嘴相連通,且二者空間相對位置0—90°范圍。電子槍點火準確率高、操作簡單、成本低、無污染,降低了勞動強度。
文檔編號F23Q7/00GK2492769SQ0124987
公開日2002年5月22日 申請日期2001年6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6月19日
發(fā)明者翁得明, 胡平, 張志強, 賀先新, 蔣文笛, 王素平, 舒方華 申請人:武漢鋼鐵(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