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包括主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基座為內(nèi)部中空的混料腔,在所述混料腔的上部設有若干組主料導料管組件,在所述混料腔的下部設置有攪拌軸組件,在所述混料腔的底部設有出料斗,在所述主基座外壁一組對稱側(cè)面的上部設置有輔料進料裝置,在所述主基座外壁的另一組對稱側(cè)面下部設置有觀察窗和攪拌軸驅(qū)動電機,在所述主基座頂部設有主料進料口,在所述主基座底部設有安裝底座。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導料管組件下部為凸起的完整傘面。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導料管組件下部管壁上設置有對稱的主料出料口。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軸組件由多個長短不一的攪拌葉片按照圓周均布且軸向長短交錯的方式焊接于攪拌軸上。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斗為上大下小的漏斗形結構,出料斗上端面覆蓋了主料導料管組件、輔料送料管、攪拌軸組件的功能范圍。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料進料裝置包括固定座、稱重座、輔料料斗組件、螺旋送料機構以及傳感器。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座為L型結構體,其豎直安裝面通過螺栓安裝于主基座外壁。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稱重座為L型的結構體,其水平橫板的底部安裝于傳感器的頂部。
9.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料料斗組件通過把手螺釘固定于稱重座的豎直立板上。
10.根據(jù)權利要求6或9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料料斗組件的底部設置有一塊可抽動的排料閘門板。
11.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旋送料機構包括螺旋送料螺桿和輔料送料管,并由步進電機提供送料動力。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料送料管在輔料料斗內(nèi)的部分為半圓形切面。
13.根據(jù)權利要求6或11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旋送料機構穿過輔料料斗組件的下部和稱重座立板以及固定座的豎直結構,并進入混料腔。
14.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帶攪拌的計量色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傳感器安裝于固定座的水平安裝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