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包括驅動電機(1)、螺旋槳(2)和連接驅動電機與螺旋槳的轉軸(3),其特征在于:有筒狀的導流管(4);導流管的一端安裝有將該端密封的整流罩(5),驅動電機安裝于導流管內靠近整流罩的一端,螺旋槳安裝于導流管內的另一端,導流管內還安裝有將驅動電機包覆于其內的電機殼(6),電機殼的內壁緊貼于驅動電機的外壁,電機殼靠近整流罩的一端密封;有將部分轉軸包覆于其內的軸殼(7),軸殼的兩端分別與電機殼遠離整流罩的一端、及轉軸的中部密封連接;導流管上開有若干連通內外的條形通槽(8),部分條形通槽與電機殼相對設置,部分條形通槽則設置于電機殼與螺旋槳之間。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其特征在于:軸殼(7)為內部中空且兩端開口的錐形,錐形底端、頂端分別與電機殼(6)、轉軸(3)密封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其特征在于:整流罩(5)為彈頭形狀。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其特征在于:導流管(4)包括與整流罩(5)連接的前管道(41),和連接于前管道末端的后管道(42),前管道和后管道之間通過連接圈(43)密封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其特征在于:電機殼(6)的端部及驅動電機(1)的電機軸末端均位于連接圈(43)的徑向范圍內。
6.根據(jù)權利要求1、4或5所述的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其特征在于:驅動電機(1)安裝于導流管(4)內,導流管上固定安裝有走線管(9),從船舶內部引出的電線穿過走線管和電機殼(6)與驅動電機連接,且電線與電機殼之間的連接口密封。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其特征在于:有驅動走線管(9)轉動的驅動裝置。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其特征在于:電機殼(6)靠近整流罩(5)的一端安裝有后固定蓋(10)。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其特征在于:驅動電機(1)的電機軸通過連軸器(11)與轉軸(3)連接,連軸器設置于軸殼(7)內,轉軸與連軸器連接的末端安裝有軸承(12),轉軸上靠近軸殼的末端也安裝有軸承,且連軸器末端與前一軸承之間、軸殼末端與后一軸承之間均通過Y型密封圈(13)密封。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防護功能的管道推進器,其特征在于:有與螺旋槳(2)卡合并帶動螺旋槳運動的槳卡(14),槳卡套于轉軸(3)且設置于軸殼(7)末端與螺旋槳之間;導流管(4)的末端固定安裝有后支架(15),轉軸的末端通過軸承(12)安裝于后支架上,且螺旋槳與后支架之間還設置有套于轉軸上的槳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