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房屋,具體而言是一種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的房屋大多數(shù)都是放在陸地上,這樣的房屋難以使屋內保持適宜居住的溫度,而如果一定要保持適宜居住的溫度,則必然伴隨著極高的成本。也有極少數(shù)的房屋提供了水下居住的環(huán)境,但現(xiàn)有技術中,對于水下房屋,尚無適合人長期舒適居住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公開說明書CN201077980Y公開了一種水下房屋,用防水耐用的材料做一個不漏水容器,容器下方設配重裝置層,上方外側設保護罩,保護罩浮在水面上托住容器入口。該房屋可漂浮于水上,而人居住于水下,屋內可因置于水下而得以保持適合居住的溫度,但該水下房屋顯然沒考慮人在其中生活所必須的一些設施,而且在水上漂浮隨水流移動,非常不適合人長期居住。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公開說明書CN2011551IOY公開了一種簡易水下房屋,在不漏水的容器底部設配重裝置層,配重裝置層下方設固定器,容易上方設封閉層。該水下房屋雖然解決了前述的在水上漂浮隨水流移動的問題,但很顯然仍未充分考慮人在其中生活所必須的設施,而且由于固定器在下方,房屋置于水中時只能固定于水底,一方面固定的成本會因水底流沙的影響而非常高,另一方面也難免使人擔心在水漫過房屋頂部的時候在其中的人難以進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該房屋制造成本低,可以充分利用地球資源,使人類可以享受在水下生活的樂趣,增加新鮮感,為人類帶來新體驗,并且冬暖夏涼,居住舒適度高,適合人類長期舒適的居住。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xiàn):—種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主要由浮體平臺、與浮體平臺連接的水下屋組成,所述浮體平臺上設有與水下屋上方連接的通道,所述水下屋數(shù)量至少為一個以上。還包括固定裝置,設置在所述浮體平臺或水下屋的側面或底面;所述固定裝置的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所述浮體平臺下方或內部設有配重裝置,配重裝置可以是下列三種形式中的一種或幾種的組合:填充于浮體平臺內的重物層;置于浮體平臺下方的重物塊;一端固定在浮體平臺上而另一端固定于水底的彈性拉索。所述浮體平臺上方設有休閑娛樂設施、觀賞物和防護圍欄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所述浮體平臺或水下屋與水接觸的表面有防腐層。所述浮體平臺上方設有水上屋。所述水下屋為不透明材料,側壁上設有觀賞窗;觀賞窗所用材料為透明材料,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0014]所述水下屋為透明材料。所述水下屋設有通風管道、強弱電系統(tǒng),通風管道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通風管道和強弱電系統(tǒng)經浮體平臺接入水下屋,或經水下屋側壁接入水下屋。所述水下屋設有給排水系統(tǒng);給排水系統(tǒng)主要由排污管、進水管組成;進水管經浮體平臺從水下屋頂部接入,或經水下屋側壁從水下屋側面接入。所述進水管經浮體平臺連接開口至浮體平臺上方。所述水下屋設有給排水系統(tǒng);給排水系統(tǒng)主要由排污管、水箱、送水管組成;水箱置于所述水上屋中,送水管經浮體平臺連通水箱與水下屋。所述排污管經水下屋側壁或底部接入水下屋中;排污管接入水下屋的位置低于所述進水管或所述送水管接入水下屋的位置。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制造成本低,可以充分利用地球資源,使人類可以享受在水下生活的樂趣,增加新鮮感,為人類帶來新體驗,并且冬暖夏涼,居住舒適度高,適合人類長期舒適的居住。
圖1為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2中V-V面剖視圖,為說明清楚,圖中略去了防護圍欄;圖4為圖3中給排水系統(tǒng)第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5為圖3中給排水系統(tǒng)第二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6為圖3中配重裝置第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7為圖3中配重裝置第二種實施方式的結構式意圖;圖8為圖3中配重裝置第三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浮體平臺,11-休閑娛樂設施,12-觀賞物,13-配重裝置,14-防護圍欄,2-水下屋,21-觀賞窗,22-通道,3-固定裝置,31-排污管,32-進水管,33-水箱,34-送水管,4-水上屋,41-窗,42-門。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描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但要求保護的范圍并不局限于所述。如圖1所示的一種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主要由浮體平臺I及與浮體平臺I密封連接的水下屋2組成;浮體平臺I上設有與水下屋2上方連接的通道22,水下屋2數(shù)量至少為一個以上。浮體平臺I側面設有固定裝置3,固定裝置3的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還包括固定裝置3設置在所述浮體平臺I或水下屋2側面。由于浮體平臺I的設置,使得房屋可以浮于水面之下,從而以很低成本實現(xiàn)了利用水溫使屋內保持適宜溫度的目的,并且由于浮體平臺I可漂浮,從而有效避免了水漫過房屋使人難以進出的問題。由于固定裝置3設于側面,故可以將浮體平臺及房屋固定于岸邊,固定效果好,而且固定方式可調整方式多,能有效應對各種情況。[0035]作為前述設置的一種能達到同樣效果的技術手段,所述固定裝置3也可以固設在水下屋2側面。為了改善居住環(huán)境,使本實用新型更適宜人居住,所述浮體平臺I上方設有休閑娛樂設施11和觀賞物12中的一種或兩種組合。為使居住在水下屋2中的人能觀賞水下風景,所述水下屋2為不透明材料,側壁上設有觀賞窗21 ;觀賞窗21所用材料為透明材料,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而為了達到更好的水下觀賞效果,所述水下屋2為透明材料。如圖2、圖3所示的本實用新型的第二種實施方式,所述浮體平臺I上方設有水上屋4。水上屋4可供人休閑娛樂、避風避雨等,設置于水下屋2正上方,使通道22正好處于水上屋4內,進一步提高人在水下屋2中居住的舒適度,但同樣可以設置于浮體平臺I上的其他地方,以配合周邊風景。如圖4、圖5所示,所述水下屋2設有給排水系統(tǒng)。該設置可進一步提高本實用新型的居住舒適度,使本實用新型能讓人長期居住的同時避免對周邊水環(huán)境造成污染。如圖4所示的上述給排水系統(tǒng)的第一種實施方式,所述給排水系統(tǒng)主要由排污管31、進水管32組成;進水管32經浮體平臺2從水下屋2頂部接入。所述進水管32經浮體平臺2連接開口至浮體平臺2上方。所述排污管31經水下屋2側壁接入并開口于水下屋2下方,其接入水下屋2的位置低于所述進水管32接入水下屋2的位置。該設置可長期持續(xù)的為居住于水下屋2中的人供水,極大的提高了居住的方便與舒適,而進水管開口于浮體平臺I上方部分,則可為水上屋4或浮體平臺I上休閑娛樂的人提供方便。為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所述進水管3也可經水下屋2側壁從水下屋2側面接入。如圖5所示的上述給排水系統(tǒng)的第二種實施方式,所述給排水系統(tǒng)主要由排污管31、水箱33、送水管34組成;水箱33置于所述水上屋4中,送水管34經浮體平臺2連通水箱33與水下屋2。所述排污管31經水下屋2側壁接入并開口于水下屋2下方,其接入水下屋2的位置低于所述送水管34接入水下屋2的位置。該設置同樣可長期持續(xù)的為居住于水下屋2中的人供水,極大的提高了居住的方便與舒適,較第一種實施方式而言,要往水箱33中添水以備用,則相對較麻煩,但另一方面,水箱33的設置又可在外部斷水的情況使居住在屋中的人依然有水可用。類似于圖4中進水管32的設置方式,所述水下屋2設有通風管道、強弱電系統(tǒng),通風管道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通風管道和強弱電系統(tǒng)可經浮體平臺I從水下屋2頂部接入,也可經水下屋2側壁從水下屋2側面接入。通風管道一般為兩個,分別作進氣和排氣之用,其主要意義在于,保證空氣的流通,使水下屋2中由于在水中而非常潮濕的環(huán)境變得干燥、清爽,從而進一步提高在水下屋2中居住的舒適程度,保證是其中居住的人的身體健康。強弱電系統(tǒng)則主要在于提高舒適度,方便現(xiàn)代生活所需的各種電器的使用。如圖6所示,所述浮體平臺I內部與水下屋2之間固設有配重裝置13。此為配重裝置13的第一種實施方式,所述配重裝置13是填充于浮體平臺I內部的重物層。其主要效果在于,可使水下屋2更平穩(wěn),防止因水面起伏造成水下屋2的搖晃,使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適合居住。如圖7所示為配重裝置13的第二種實施方式,所述浮體平臺I下方在水下屋2周圍固設有配重裝置13,配重裝置13是重物塊。該設置所達到的技術效果,相對于配重裝置13的第一種實施方式,則能進一步水上屋4更平穩(wěn),但與此同時,可設置配重材料體積則較小。如圖8所示為配重裝置13的第三種實施方式,所述浮體平臺I下方在水下屋2之外固設有配重裝置13,圍繞浮體平臺I 一圈設置,所述配重裝置13可以是重物塊。該設置主要效果在于,使浮體平臺I更平穩(wěn),使浮體平臺I上處于休閑娛樂活動中的人更舒適、更安全,進而,也保證水下屋2的平穩(wěn),但該設置所需配重材料較多,會提高成本。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方案,提高本實用新型的使用壽命,減少維修、維護成本,所述浮體平臺1、水下屋2與水接觸的表面有防腐層。為提高本實用新型的安全性,所述浮體平臺I環(huán)周一圈設有防護圍欄,使浮體平臺I上的人不至于掉落水中,同時還使本實用新型更美觀。
權利要求1.一種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主要由浮體平臺(I)、與浮體平臺(I)連接的水下屋(2 )組成,所述浮體平臺(I)上設有與水下屋(2 )上方連接的通道(22 ),所述水下屋(2)數(shù)量至少為一個以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還包括固定裝置(3),設置在所述浮體平臺(I)或水下屋(2)的側面或底面;所述固定裝置(3)的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浮體平臺(I)下方或內部設有配重裝置(13),配重裝置(13)可以是下列三種形式中的一種或幾種的組合:填充于浮體平臺(I)內的重物層;置于浮體平臺(I)下方的重物塊;一端固定在浮體平臺(I)上而另一端固定于水底的彈性拉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浮體平臺(I)上方設有休閑娛樂設施(11)、觀賞物(12)和防護圍欄(14)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浮體平臺(I)或水下屋(2)與水接觸的表面有防腐層。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浮體平臺(I)上方設有水上屋(4)。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水下屋(2)為不透明材料,側壁上設有觀賞窗(21);觀賞窗(21)所用材料為透明材料,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水下屋(2)為透明材料。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水下屋(2)設有通風管道、強弱電系統(tǒng),通風管道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通風管道和強弱電系統(tǒng)經浮體平臺(2)接入水下屋(2),或經水下屋(2)側壁接入水下屋(2)。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水下屋(2)設有給排水系統(tǒng);給排水系統(tǒng)主要由排污管(31)、進水管(32)組成;進水管(32)經浮體平臺(2)從水下屋(2 )頂部接入,或經水下屋(2 )側壁從水下屋(2 )側面接入。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進水管(32)經浮體平臺(2)連接開口至浮體平臺(2)上方。
12.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水下屋(2)設有給排水系統(tǒng);給排水系統(tǒng)主要由排污管(31)、水箱(33)、送水管(34)組成;水箱(33)置于所述水上屋(4)中,送水管(34)經浮體平臺(2)連通水箱(33)與水下屋(2)。
13.如權利要求10或12所述的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其特征是:所述排污管(31)經水下屋(2)側壁或底部接入水下屋(2)中;排污管(31)接入水下屋(2)的位置低于所述進水管(32 )或所述送水管(34 )接入水下屋(2 )的位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固定式浮體水下房屋,主要由浮體平臺、水下屋組成,浮體平臺下方密封連接有水下屋,浮體平臺于水下屋上方有通道;浮體平臺側面設有固定裝置;固定裝置的數(shù)量為至少一個;浮體平臺下方或內部固設有配重裝置;浮體平臺上方設有休閑娛樂設施或觀賞物或防護圍欄;浮體平臺上方設有水上屋;水下屋設有給排水系統(tǒng)、通風管道、強弱電系統(tǒng)。本實用新型制造成本低,可以充分利用地球資源,使人類可以享受在水下生活的樂趣,增加新鮮感,為人類帶來新體驗,并且冬暖夏涼,居住舒適度高,適合人類長期舒適的居住。
文檔編號B63B35/44GK202935549SQ20122061100
公開日2013年5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16日
發(fā)明者楊培軍 申請人:楊培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