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活動翼的水上運動器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水上運動器材,特別是一種具有活動翼,能把使用者施力轉(zhuǎn)換為向后推力的水上運動器材。
技術背景目前常見的充氣式水上運動輔助器材,主要有可以加裝舷外引擎或馬達的充氣獨木舟或小艇、供人俯臥或躺臥的浮床、及讓人套在身上的救生圈等。如果把外加動力來源的引擎、馬達等外力扣除,把范圍限制在由使用者自行出力前進的器材,大概只有靠使用者手滑腳踢、或者額外架設船槳兩種主要的方式,一般則少有把輔助前進的設計,直接結合在器材本體的輪廓架構上。因此,目前的充氣式水上運動輔助器材,多半是定位在水上活動時省力或增加安全性的目的,少有單獨作為運動工具的。
如果能對充氣式器材進行改良,通過特定的結構設計,把操作使用者施力的方向轉(zhuǎn)換為向后排水的推力,就能借助水的反作用力推動該運動器材前進,一方面使用者迅速在水面前進,另方面經(jīng)由不同的結構設計,也可以改變水上運動器材的整體外觀,增添運動的趣味。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提供一種具有活動翼裝置,能將使用者施力轉(zhuǎn)換為向后推力的水上運動器材。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提供一種能穩(wěn)定前進方向的水上運動器材。
故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水上運動器材,包括一沿前后方向延伸的中空本體,所述中空本體具有一頂壁及一底壁,其特征在于所述水上運動器材還包括一設置于所述中空本體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具有一樞接部,以及分別形成于該樞接部上、下的上、下檔止部;以及一樞設于所述固定件樞接部、并可沿該樞接部在上下檔止部間樞轉(zhuǎn)的活動翼。
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及優(yōu)點,在以下配合附圖的較佳實施例詳細說明中,將可清楚的呈現(xiàn)。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圖2是圖1實施例的立體組合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實際于水上操作的下壓半周期時側(cè)視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實際于水上操作的破浪半周期時側(cè)視示意圖。
圖5是圖2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第二較佳實施例的俯視分解示意圖。
圖7是圖6實施例的俯視組合示意圖。
圖8是圖6實施例中的固定件側(cè)視示意圖,說明每一固定件的結構。
圖9是圖7實施例實際于水上操作的下壓半周期中沿IX-IX線的剖視示意圖。
圖10是圖7實施例實際于水上操作的破浪半周期中沿IX-IX線的剖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水上運動器材,如圖1及圖2所示是以海豚造型為例,沿著前后方向延伸的第一中空本體1是制成海豚身體的樣子,除在海豚身體兩側(cè)分別連結有魚鰭狀的第二和第三中空本體2、3外,第一中空本體1的底壁12下方,更沿前后方向直線設有多個扣件組13,在本例中是以五組為例,每一扣件組13分別包括兩處彼此對應的基部131、132,和一根插栓133;每一基部131、132的頂端分別融接結合在第一中空本體底壁12底面,而且各基部131、132接近底側(cè)分別形成有一定位孔1310、1320。片狀舵板14就沿著各組基部131、132間的間距,依第一中空本體1的前后方向配置,片狀舵板14頂部同樣形成有五個固定孔140,讓各扣件組13的插栓133可以分別依序穿過基部131的定位孔1310、片狀舵板14的對應固定孔140,最后組合至基部132的定位孔1320,把舵板14頂部夾制在各扣件組13中的預定位置。如此,在第一中空本體1充飽氣后,舵板14將被第一中空本體底壁12由上方迫緊,并從底壁12下方鉛直地下垂。一旦海豚被放入水中,就可以確保行進方向不會輕易偏離預定方向。當然,熟悉此項技術者都可以輕易理解,上述用扣件組13將舵板14結合至第一中空本體底壁12的設計,只是可能方式中的一種,其它類似結合方式并沒有因此排除。舵板14后側(cè)更沿左右方向形成有一樞接孔141,沿著樞接孔141上、下一段距離外,分別形成向左右方向加寬的結構加強部142、143。
在本例中,活動翼15是設置于中空本體1的尾部,而且是連結在舵板14上。為維持充分的機械強度,活動翼15在本例中是包括高強度塑料材料射出成型的上、下骨架151、152、夾于上下骨架間的撓性薄片153、以及樞接栓154。又為避免活動翼15的重量過重,撓性薄片153則是橡膠片材,剪裁成符合上、下骨架151、152的海豚尾巴形狀。上、下骨架151、152夾合時,從前端向后形成有對應舵板14的凹槽150,且凹槽150左右更分別形成貫穿孔155、156,樞接栓154依序穿過貫穿孔155、舵板的樞接孔141、及貫穿孔156,最后把尾翼15固定在舵板14上。
如圖3所示,在使用者把海豚頭部下壓的半周期中,中空本體1前方下沉、尾部上翹,活動翼15前端樞接于舵板14,必須跟隨向上,活動翼15后端一方面承受水的推力朝向圖面順時針方向樞轉(zhuǎn),使活動翼15呈左上-右下方向傾斜;另方面同時施力把水向左上方推送,尤其當受到結構加強部143的擋止,無法繼續(xù)樞轉(zhuǎn)時,更會增大推送水的力量,其中把水向圖面左方后送分力的反作用力,也提供運動器材向圖面右方前進。
相反的,如圖4使用者拉動海豚頭向上、向前壓浪的半周期中,活動翼15前端隨魚尾下降而順時針樞轉(zhuǎn)到向下的位置,使得尾翼15受到水的阻力,相對朝逆時針方向旋轉(zhuǎn),活動翼15呈左下-右上方向傾斜,而將水向左下方推送,其中也含有向左方后送的分量,尤其受到結構加強部142擋止后,推力更大;同樣道理,運動器材會受到水的反作用力前行。也就是,借著海豚尾翼15的上下擺動,無論是下壓的半周期,或者破浪的半周期,都可以把上下方向的移動轉(zhuǎn)換為前行的助力,輔助此運動器材加速前行。
為讓使用者易于操作,而且不會因為操作過程中,水潑灑到運動器材表面,使得表面太滑,如圖5所示,在第一中空本體1頂壁11上,更設置有彼此左右對稱的二處握把111,供使用者抓握;而在第二及第三中空本體頂壁21、31上,分別貼附有一防滑片211、311,讓使用者跨坐在第一中空本體1上,而左右小腿分別自然貼附抵壓在防滑片211、311上方。
當然,由于動力來源是活動翼隨中空本體的上下擺動推水,所以只要有類似的架構,并不需要限制活動翼的位置和數(shù)量,都可以達到相同的功效。
如圖6和圖7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所示,中空本體4是制成一魟魚的外型,在中空本體4左右后側(cè)41、42分別形成一向前的缺口410、420,形成缺口410、420的兩側(cè)壁則分別融接有兩對固定件43。
如圖8所示,每一固定件43分別形成有一基部430,以及從該基部430分別朝遠離中空本體4而朝向缺口410、420延伸的卡栓431及上、下檔止部432、433,固定件43是以高強度塑料材料成型,并以邊緣融接于中空本體左、右后側(cè)41、42上。
如圖6所示,魟魚還包括兩片以高強度塑料材料整片成型的活動翼51、52,每一活動翼51、52左、右側(cè)接近前端都分別形成有一卡制孔510、520,分別供卡栓43插設,使得左、右活動翼51、52分別以兩卡栓43聯(lián)機為樞軸,被樞設于中空本體4左右后側(cè)缺口410、420中。
由于魟魚也是左右對稱,故圖9及圖10中沿IX-IX線剖視左側(cè)缺口410及活動翼51處,即可理解右側(cè)對應狀況。在使用者壓下魟魚頭部時,魟魚尾部上翹,左側(cè)活動翼51前端隨固定件43的卡栓431上移,受到水的阻力影響,活動翼51尾端順時針旋轉(zhuǎn),但是受到下?lián)踔共?33阻擋定位,使活動翼51向右上方推水,并承受反向的反作用力,并通過其中的水平分力前行。相反地,當上提魟魚前端,則活動翼51前端隨卡栓43下垂,活動翼51尾端相對翻轉(zhuǎn)向上,受上檔止部432阻擋后,活動翼51向右下方推水,也產(chǎn)生水平后推的分力,而可以靠反作用力前進。當然,為讓運動器材行進方向穩(wěn)定,在中空本體4底部添加一舵板更佳。
經(jīng)由本實用新型的揭露,可以把使用者上下方向的施力,有效轉(zhuǎn)換為前進的動力,突破目前水上運動器材的瓶頸。并且可以依照前述結構,變化出各種形狀外貌,由此提供多變化的水上運動趣味與速度感。
權利要求1.一種具活動翼的水上運動器材,包含一沿前后方向延伸的中空本體,所述中空本體具有一頂壁及一底壁,其特征在于該具活動翼的水上運動器材還包括一設置于所述中空本體的固定件,該固定件具有一樞接部,以及分別形成于該樞接部上、下的上、下檔止部;以及一樞設于所述固定件樞接部、并可沿該樞接部在上下檔止部間樞轉(zhuǎn)的活動翼。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活動翼的水上運動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是一沿前后方向設置于所述中空本體底壁的片狀舵板。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活動翼的水上運動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舵板后側(cè)形成有一垂直于所述舵板前后方向的樞接孔,且所述活動翼形從前端向后形成有對應該舵板的凹槽,該凹槽左右還分別形成一對應所述樞接孔的貫穿孔,該舵板還包括一貫穿各貫穿孔及樞接孔的樞接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活動翼的水上運動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還包括一連結至所述中空本體的基部,且該樞接部是從該基部朝向遠離該基部連結至該中空本體方向延伸的一卡栓,以及各上下檔止部也是由該基部朝向與該卡栓同方向延伸。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水上運動器材。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是通過可隨中空本體上下而樞轉(zhuǎn)的活動翼,樞轉(zhuǎn)到被固定件的擋止部阻擋而斜向推水,產(chǎn)生向后的分力;從而獲得水的反作用力前進,使得水上運動更增樂趣。
文檔編號B63B1/16GK2750977SQ200420037750
公開日2006年1月11日 申請日期2004年7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7月20日
發(fā)明者宋榮治, 嚴宗平 申請人:宋榮治, 嚴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