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及具有其的電動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電動車操縱桿技術領域以及具操縱桿的電動車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的具操縱桿的電動車主要有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存在以下弊端:
1)兩輪電動平衡車,操縱桿用于電控轉向,采用外置的傳感器,結構復雜、體型較大,不便折疊、收納;
2)電動滑板車操縱桿用于機械轉向,手把位置控制加速及剎車,剎車線及加速旋鈕通過電線連接到把手,連線不方便,同樣存在結構復雜、體型偏大的問題;且轉向、加速以及剎車需要雙手操控多個動作,易產生人體工學的相互干涉,不便操控。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之處,提供一種結構緊湊、便于操控、可單手操作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及具有該操縱桿的電動車,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包括轉動件、固定座、手柄桿和姿態(tài)儀;所述轉動件為中空殼體,設置于所述固定座內并與其作限位轉動連接,且固定連接所述手柄桿;所述姿態(tài)儀固定于所述轉動件內部的轉動中心,感測并輸出所述轉動件的轉動姿態(tài)信號。
[0004]進一步的,該操縱桿還包括固定于所述轉動件與所述固定座之間的彈力膠套,作用于密封以及所述手柄桿的復位。
[0005]進一步的,該操縱桿的手柄桿包括與所述轉動件可拆分的伸縮桿。
[0006]進一步的,該操縱桿的轉動件包括球頭,固定座包括球頭座;所述球頭設有限位塊,所述球頭座對應所述限位塊設有限位槽,所述限位塊及限位槽構成對所述球頭的轉動角度限位;所述球頭座還設有容納所述手柄桿連接及轉動所需空間的通孔。
[0007]進一步的,該操縱桿的姿態(tài)儀包括陀螺儀以及加速度傳感器。
[0008]進一步的,該操縱桿的姿態(tài)儀還包括轉角傳感器。
[0009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包括上述操縱桿的電動車,所述電動車還包括車體、電機輪、電驅單元;所述車體固定連接所述操縱桿的固定座;所述電機輪至少兩個,同軸對稱設置,可轉動地固定于所述車體;所述電驅單元設置于所述車體內,提供電力、電連接所述姿態(tài)儀及電機輪,接收姿態(tài)信號,分別控制驅動所述電機輪的轉速及轉向,從而控制所述電動車的行駛狀態(tài)。
[0010]進一步的,該電動車還包括至少一個萬向輪,所述萬向輪可轉動地固定于所述車體并與所述電機輪呈前、后設置。
[0011]進一步的,該電動車的電機輪包括電機和固定套設于其外的車輪,所述電機包括輪轂電機。
[0012]本發(fā)明的有效效果:
1)、操縱桿通過內置的姿態(tài)儀的輸出信號來控制行駛,簡化了復雜的剎車線及油門線的連線方式,結構緊湊,可單手操作;
2)、操縱桿可應用于兩輪、三輪或四輪電動車,應用范圍廣;
3 )、具有此操縱桿的電動車通過分別控制電機輪的轉向及轉速實現(xiàn)前進、剎車、轉向的操控,操控簡便。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提供的電動車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提供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提供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的爆炸圖;
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提供的電動車的局部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5]參照圖1:本發(fā)明的電動車66包括操縱桿1和車身20。
[0016]參照圖2、圖3、圖4,本發(fā)明提供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10(以下簡稱操縱桿)包括轉動件11、固定座12、手柄桿13和姿態(tài)儀14;轉動件11為中空殼體,設置于固定座12內并與其作限位轉動連接,且固定連接手柄桿13;姿態(tài)儀14固定于轉動件11內部的轉動中心,感測并輸出轉動件11的轉動姿態(tài)信號。
[0017]該操縱桿10還包括固定于轉動件11與固定座12之間的彈力膠套15,作用于密封以及所述手柄桿13的復位;所謂復位是指將操縱桿處于初始狀態(tài)。
[0018]該操縱桿10的手柄桿13為與轉動件11可拆分的伸縮桿;由于手柄桿沒有電線連接,因此方便折疊、收納。
[0019]該操縱桿10的轉動件11為球頭11,固定座12為球頭座12;球頭11設有限位塊110,球頭座12對應限位塊110設有限位槽120,限位塊110及限位槽120構成對球頭11的轉動角度限位;球頭座12還設有容納手柄桿13連接及轉動所需空間的通孔123。
[0020]考慮到生產的工藝性,該球頭11由上球頭111和下球頭112組成,該球頭座12由上球頭座121和下球頭座122組成。
[0021]該操縱桿10的姿態(tài)儀14包括陀螺儀以及加速度傳感器,固定于上球頭111和下球頭112之間;陀螺儀和加速度傳感器可以精確檢測轉動件11的水平傾角及角速度,從而獲得轉動件11的姿態(tài)信號;由于陀螺儀和加速度傳感器已經是公知技術,在此不再贅述;在其它實施例中,傳感器也可以采用轉角傳感器。
[0022]該電動車66還包括車體21、電機輪22、電驅單元23;車體21固定連接操縱桿10的固定座12;電機輪22至少兩個,同軸對稱設置,可轉動地固定于車體21;電驅單元23設置于車體21內,提供電力、電連接姿態(tài)儀14及電機輪22,接收姿態(tài)信號,分別控制驅動電機輪22的轉速及轉向,從而控制電動車66的行駛狀態(tài)。
[0023]該電動車66還包括兩個萬向輪24,所述萬向輪24可轉動地固定于所述車體21并與所述電機輪22呈前、后設置。
[0024]該電動車66的電機輪22包括電機和固定套設于其外的車輪,電機為輪轂電機。
[0025]下面進一步說明該操縱桿10的轉動操控與姿電動車66對應的工作狀態(tài): 設姿態(tài)儀14的在水平方向的二維軸為X軸及Y軸,設姿態(tài)儀在X軸上的輸出分量為X,在Y軸上的輸出分量為Y;
1)、操縱桿前推,X=O,Y輸出為正,兩個電機輪以前進方向轉動,電動車前進;
2)、操縱桿后拉,Χ=0,Υ輸出為負,兩個電機輪以后退方向轉動,電動車后退或剎車;
3)、操縱桿左、前推,X輸出為負,Y輸出為正,兩個電機輪以前進方向差速轉動,電動車前進左轉;
4)、操縱桿右、前推,X輸出為正,Y輸出為正,兩個電機輪以前進方向差速轉動,電動車前進右轉。
[0026]以上所述實施方式僅為說明本發(fā)明,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任何限制。
【主權項】
1.一種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其特征在于,包括轉動件、固定座、手柄桿和姿態(tài)儀; 所述轉動件為中空殼體,設置于所述固定座內并與其作限位轉動連接,且固定連接所述手柄桿;所述姿態(tài)儀固定于所述轉動件內部的轉動中心,感測并輸出所述轉動件的轉動姿態(tài)信號。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固定于所述轉動件與所述固定座之間的彈力膠套,作用于密封以及所述手柄桿的復位。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桿包括與所述轉動件可拆分的伸縮桿。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件包括球頭,所述固定座包括球頭座; 所述球頭設有限位塊,所述球頭座對應所述限位塊設有限位槽,所述限位塊及限位槽構成對所述球頭的轉動角度限位; 所述球頭座還設有容納所述手柄桿連接及轉動所需空間的通孔。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其特征在于,所述姿態(tài)儀包括陀螺儀以及加速度傳感器。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其特征在于,所述姿態(tài)儀進一步包括轉角傳感器。7.—種電動車包括車體、電機輪、電驅單元以及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 所述車體固定連接所述固定座;所述電機輪至少兩個,同軸對稱設置,可轉動地固定于所述車體;所述電驅單元設置于所述車體內,提供電力、電連接所述姿態(tài)儀及電機輪,接收所述姿態(tài)信號,分別控制驅動所述電機輪的轉速及轉向。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萬向輪,所述萬向輪可轉動地固定于所述車體并與所述兩個電機輪呈前、后設置。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輪包括電機和固定套設于所述電機外的車輪,所述電機包括輪轂電機。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內置姿態(tài)儀的操縱桿,包括轉動件、固定座、手柄桿和姿態(tài)儀;轉動件為中空殼體,設置于固定座內并與其作限位轉動連接,且固定連接手柄桿;姿態(tài)儀固定于轉動件內部的轉動中心,感測并輸出轉動件的轉動姿態(tài)信號。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具有上述操縱桿的電動車,該電動車通過操縱桿的轉動控制其行駛狀態(tài)。該操縱桿及電動車結構緊湊、便于操控。
【IPC分類】B62M6/50, B62K23/02
【公開號】CN105539704
【申請?zhí)枴緾N201610088076
【發(fā)明人】陳云飛
【申請人】陳云飛
【公開日】2016年5月4日
【申請日】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