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特別是涉及一種用于電動代步車前、后車架橫梁可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
車輛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代步交通工具,特別是汽車與摩托車,幾乎是成為現(xiàn)代人生活的一部分,然而,由于摩托車或汽車等燃油的機動車輛,普遍存在著空氣污染的問題,所以在現(xiàn)今極力倡導環(huán)保的趨勢下,極具有環(huán)保意識的電動車也就因應而生,例如一種常見的電動代步車,由于輕便易于操作,而廣受家庭主婦、殘疾者或老年人的喜愛,現(xiàn)已逐漸驅向發(fā)展短程代步用的電動車。
然而,以對于現(xiàn)有電動代步車產品結構,最重要的,除了首要的動力系統(tǒng)外,還要考慮不僅具有中、短程的代步功能,而且還需要易搬運,即必需將該電動代步車能作整體的搬移,然而,整體車身在搬運時,由于無法作大部分的分解拆卸,而導致搬移困難。為了克服此困難,可將電動代步車的車體改為至少兩段架體的連接組合,但多以簡陋的底盤主桿插接的方式來實現(xiàn),致使該電動代步車整體車架在反復拆卸及重新組合時,將致使該車架的前、后段車體會繞著該主軸線而相對回轉,使其車體穩(wěn)定性變差,并且,在另一方面,由于車體連接處并無前、后方向穩(wěn)定的連接結構,例如車體前、后段之間的橫梁部分,致使該車體車架的前段或后段橫梁上方所連接的座椅,易于電動代步車運轉時產生前、后搖晃不穩(wěn)的狀態(tài),嚴重影響電動代步車的行駛操控及人員乘坐安全,實為電動代步車所極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另外,本發(fā)明人已申請的專利,公告號為第176352號“車體底盤可分解的四輪電動代步車”,及公告號第332511號“可分解車體底盤的電動代步車”,都公開及提供了有關電動代步車的車體底盤的分解、組合結構及技術,因此,發(fā)明人為使電動代步車的車體組合及分解技術及結構更加便捷、穩(wěn)固、安全,并進一步地提供創(chuàng)作改進的技術及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使車架前、后段的橫梁連接處,可獲得前、后方向的緊迫連接,使車體在反復拆卸、組合時,都可保持組合時的結構穩(wěn)固及精確度,而有助于電動代步車的行駛操控安全。
本實用新型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使該座椅并入車體前、后段的橫梁連接結構上方,由乘座者所施加的力矩,而使前、后方向的緊迫連接更加穩(wěn)固,進一步提供人員乘坐的穩(wěn)定性及安全性。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即提供一種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它包括一第一架體,在第一架體前端設有用以操作前輪轉向的轉向操作把手,在其后端上方設有一連接銷承接管,且該架體后側下方邊緣處,設有一連接梁,以及一第二架體,是承載后輪及其驅動機構,在前端下方兩側各設有一對應承接所述第一架體連接梁兩端側承接部,且在該架體前端中段設一支柱,支柱前端設一可連接有一調整螺釘?shù)恼{整座,該支柱的前端上側連接一座管,平行對應第一架體的連接的承接管,且座管前方設有一調整鎖螺釘,由座管與第一架體的連接銷承接管,共同形成一縱向貫穿的并供一連接銷一端縱向插入連接的中空管道,連接銷的另一端連接座椅,再由所述調整鎖螺釘及調整螺釘分別由前向后,及由后向前緊迫在連接銷前端及連接銷承接管后端壁面上,該第一架體及第二架體間的前、后端方向相對呈直線狀并緊迫連接。
本實用新型裝置的優(yōu)點在于,其通過簡單及有效的組合結構,使該電動代步車的車架整體,不論是三輪電動代步車或四輪電動代步車,都可在前、后兩段式的反復拆卸、組合狀態(tài)下,均能達到穩(wěn)固緊迫連接而維持車架整體良好的操控性能,車體不會繞著主軸線回轉,在人員乘坐時,可確保前、后方向穩(wěn)固不晃動的安全性,進一步提高電動代步車車體分解、組合的穩(wěn)定性及可靠度。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外觀結構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結構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該第一架體的俯視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圖5為一側視圖,其顯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架體與第二架體之間的分解結構;
圖6為一局部放大側視圖,其顯示本實用新型第二架體中該調整螺釘未向第一架體的連接銷承接管緊迫的狀態(tài);圖7為一側視圖,其顯示本實用新型中第二架體的調整螺釘由后向前迫緊于第一架體的連接銷承接管壁面,以及調整鎖螺釘由前向后迫緊連接銷固定于座管內的狀態(tài);圖8為一側視圖,其為本實用新型中該座椅高度通過調整鎖螺及連接銷調整固定的實施例;圖9為一側視圖,其為本實用新型中該座椅高度是通過調整鎖螺及連接銷調整固定的又一實施例;
圖10為本實用新型應用于四輪電動代步車的立體外觀結構圖;首先請參閱
圖1~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以下在各圖中,以100編號來標示電動代步車車架整體,其型態(tài)樣不限,可為三輪車也可為四輪車,在本實用新型中所列舉的實施例是先以三輪型態(tài)做為敘述主體,當然不因此而局限其創(chuàng)作范圍及精神,其中,電動代步車車架100,包括一第一架體10,前端設有一轉向操作把手11,用以操作前輪A的轉向,進而控制整個電動代步車車架100的行進轉向,并且在該第一架體10上,置設有一電池架B,內置有電池C,且在該第一架體10的后端下方設有一主橫梁12以支撐第一架體10的橫向下壓力,并在該主橫梁12的后端輔設有一連接梁13,該連接梁13與主橫梁12呈平行狀(如圖5所示),其長度略短于主橫梁12,并且,在該主橫梁12的中心位置(如圖2、圖5所示),向上直設以一連接銷承接管14。
一第二架體20,兩側各設有一后輪D,并承載有一驅動裝置21,以驅動后輪,其詳細的驅動及動作原理非本實用新型的重點及范疇,故不再詳細敘述。在該第二架體20前端下方兩側分別設有一承接部22,其型態(tài)不限,在本實用新型中是以凹槽型態(tài)為例,以對應承接上述第一架體10的連接梁13兩端側,并使該連接梁13與該第二架體20前端的一橫梁221相互并齊迫緊,而形成第一架體10與第二架體20的初步連接結構。并且,該第二架體20由上述橫梁221的中段位置,向上設有一支柱23,該支柱23與上述第一架體10的連接銷承接管14保持對應平行且相距一小段間距X(如圖6所示),且在該支柱23前方位置處,設有一調整座231,并連接有一調整螺釘232,使該調整螺釘232可通過穿入支柱23內部的長度來決定其外伸出于支柱23的長度,其詳細的動作方式將在以下有詳細的說明。并且該支柱23頂部橫向連接有一支桿24,該支桿24再以向上垂直九十度方式(即縱向),連接有一座管25,使當?shù)谝患荏w10及第二架體20做對應結合的狀態(tài)下,可對應上述第一架體10的連接銷承接管14,而共同成為一連續(xù)縱向連通的中空管道,并且,在該座管25的前方位置處,也焊設有一螺孔251,以連接一調整鎖螺釘252,可通過轉動操作而控制其伸入座管25的長度,并用以鎖固連接銷30。
一連接銷30,在一端設有一長端31,以縱向貫穿的方式穿入上述第一架體10的連接銷承接管14及第二架體20的座管25,使該第一架體10及第二架體20被套接而形成連接狀,并且,在該連接銷30的另一端(上端)設有一短端32,其下設有一止檔緣321,以插接連接在一座椅40的底部,使該座椅40的位置,恰好位于該第一架體10及第二架體20連接處的中心上方位置。
請再配合圖6及圖7所示,上述第一架體10與第二架體20在該連接銷30貫穿插入該連接銷承接管14及座管25而形成連接狀態(tài)后,再通過調整該第二架體20的支柱23上的調整螺釘232,使其伸出的方向為由后往前的方向(如圖6中箭頭所示的方向),直至其長度為間距X止,即該調整螺釘232完全迫頂于該第一架體10的連接銷承接管14的后端壁面上(如圖7所示),如此可使第一架體10與第二架體20連接部位形成一直線狀態(tài),即具有使第一架體10及第二架體20連接時具有中心線校準及穩(wěn)定度調校的功能;另外,通過旋動該座管25前端的調整鎖螺釘252,其方向為由前向后的方向(如圖6中箭頭方向所示),使該調整鎖螺釘252的部分伸入該座管25內,以由前方緊迫固定該穿入座管25內的連接銷30(如圖7所示),不但使該第一架體10及第二架體20間的連接結構獲得前方的緊迫結構,也使該第一架體10與第二架體20間的連接更加穩(wěn)定,使該電動代步車車架100在駕駛操縱時,更具有穩(wěn)定性,并且,該連接于連接銷30短端32的座椅40,也可向下施加一力矩,而具有向前、后方向更加緊迫固定的作用,可使人員在乘坐時更加穩(wěn)固安全。
請再參閱圖8及圖9所示,其顯示上述
圖1~圖7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電動代步車車架100的第一架體10與第二架體20間的連接結構,在座椅40調整高度的實施例狀態(tài),即通過上述第二架體20的座管25前方的調整鎖螺釘252的放松控制,使該連接銷30的穿入該座管25及連接銷承接管14的長度,經調整后,再用調整鎖螺釘252來鎖固,如圖8所示,即是當座椅40調高,即該連接銷30伸長的狀態(tài);如圖9所示,調整該座椅40高度至略低于圖8的高度,即可隨意調整該座椅40的高度,并加以固定緊迫穩(wěn)固,并使該座椅40在任何高度設定下,都可隨時保持前、后迫緊穩(wěn)固的設置連接,其適合所有身材高低的乘座者,從而利于增加本實用新型的實用功效及工業(yè)生產。
另見
圖10所示的四輪電動代步車實施例,在四輪電動代步車的實施上,也可應用前述本實用新型的各種結構并加以延伸運用,使四輪電動代步車也達到相對的實用功效。
權利要求1.一種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第一架體,在第一架體前端設有用以操作前輪轉向的轉向操作把手,在其后端上方設有一連接銷承接管,且所述架體后側下方邊緣處,設有一連接梁,以及一第二架體,是承載后輪及其驅動機構,在前端下方兩側各設有一對應承接所述第一架體連接梁兩端側承接部,且在所述架體前端中段設一支柱,支柱前端設一可連接有一調整螺釘?shù)恼{整座,所述支柱的前端上側連接一座管,平行對應第一架體的連接的承接管,且座管前方設有一調整鎖螺釘,由座管與第一架體的連接銷承接管,共同形成一縱向貫穿的并供一連接銷一端縱向插入連接的中空管道,連接銷的另一端連接座椅,再由上述的調整鎖螺釘及調整螺釘分別由前向后,及由后向前緊迫在連接銷前端及連接銷承接管后端壁面上,所述第一架體及第二架體間的前、后端方向相對呈直線狀并緊迫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架體設有一電池架及電池。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架體后端設有一主橫梁。
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架體的連接梁設于主橫梁后方。
5.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架體的連接梁的長度略短于主橫梁的長度。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架體的承接部為凹槽的型態(tài)。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架體的前端設有一橫梁。
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架體的支柱由橫梁的中央向上凸設而成。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的前端設有一連接所述調整螺釘?shù)恼{整座。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架體支柱與第一架體的連接銷承接管之間具有一間距。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架體的支柱頂部橫向連接有一支桿。
12.如權利要求1、1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架體的座管是由支桿向上垂直九十度的方式連接構成。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架體的座管前端設有一連接所述調整鎖螺釘?shù)穆菘住?br>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銷一端為插接于所述座管及連接銷承接管的長端。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銷一端為連接至座椅的短端。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銷的短端下方,設有一止擋緣。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代步車為三輪或四輪。
專利摘要一種電動代步車可分解的安全大梁結構,包括第一架體,在第一架體前側設有轉向操作把手,在其后側上方設有連接銷承接管,架體后側下方邊緣處設有連接梁,及第二架體,承載后輪及其驅動機構,在前端下方兩側各設有承接部,在架體前端中段設支柱,支柱前端設調整座,支柱上側連接座管,座管前端設有調整鎖螺釘,與調整螺釘向前及向后分別緊迫于連接銷及連接銷承接管間,使第一、二架體間前、后端緊迫連接,形成可分解、連接的車體大梁。
文檔編號B62D21/12GK2381556SQ9921234
公開日2000年6月7日 申請日期1999年6月3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6月3日
發(fā)明者伍必翔 申請人:必翔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