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功能兒童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動器具,特別是多功能兒童車,是兒童運動健身的理想器具。
以往市售的各類兒童自行車,盡管款式各異、結(jié)構(gòu)也不盡相同,兩輪、三輪兼有,但是,不僅制造工藝復雜、成本高,而且基本動作形式大體相似,就其人體活動的部位來看,主要是鍛煉腿部,活動不全面,有局限性,不利于兒童體質(zhì)的全面發(fā)育成長?;谏鲜鲈?qū)@枮?2216318的實用新型專利提供了一種兒童玩具健身車,較以往的各類兒童自行車,就其使全身各部位都能得到鍛煉方面,有很大的進步。但是也有不能拐彎,只能前進不能后退、功能單一,更不能推著走只能搬運等不盡人宜之處,故沒能得到推廣應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鍛煉寓于游戲之中,使其全身各部位協(xié)調(diào)動作,利于兒童體質(zhì)的全面發(fā)育成長、組裝容易,多功能的兒童車。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是由兩端裝有車輪的前后軸,叉架的下端與后軸的中部固定連接,上端設有車把,前叉架的上部與叉架交叉鉸接,下端與前軸相連,鞍座裝在前叉架的上端以及設于兩者之間的拉簧組成,其所述的車輪的內(nèi)側(cè)分別設有一對齒形相同,而棘爪方向相反的棘輪。
所述的棘爪置于棘爪支架上,其尾端下部設有回位彈簧,支架的端部設有脫開棘爪的掛鉤。
所述的前叉架是通過下端的球頭與固裝在前軸上的球頭座以球鉸形式相連。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由于采用了在車輪的內(nèi)側(cè)設置一對相反的棘輪、棘爪可按需要嵌合與脫開以及前叉架下端的球鉸連接等一系列技術措施,并經(jīng)試驗證明有安全可靠、操作簡單、既能前進、后退又能拉著走、拐彎靈活自由可謂功能多,使鍛煉寓于游戲之中,并能使全身各部位都能參與運動,利于兒童體質(zhì)的全面發(fā)育成長。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是前叉架下端球鉸部分的剖視結(jié)構(gòu)示意圖。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結(jié)合附圖加以描述,兩端裝有車輪的前、后軸8、16以鋼管成型,可以活動的踏板7設于前軸8的支架上,車輪內(nèi)側(cè)分別設有一對齒形相同,而棘爪1、4方向相反的棘輪2、3,棘爪1、4以銷軸置于支架5上,尾端下部設有回位彈簧,脫開棘爪1、4的掛鉤6設于支架5的端部,上端設有鞍座14的前叉架10的下端的球鉸9,通過球頭17與固裝于前軸8上的球頭座18相連,下端與后軸16固定連接的叉架12,上部與前叉架10交叉鉸接,兩者之間設有拉力可調(diào)的拉簧11,在鉸接處的兩側(cè)設有限位銷15,把13裝于叉架12的上端。
本實用新型使用時是通過如下程序?qū)崿F(xiàn)的,兒童坐在鞍座14上如欲向前進時將棘爪4脫開,棘爪1嵌合,雙腳踏踏板7的同時雙手用力向后搬動把13,上身隨之后仰,此時叉架12與前叉架10合攏,由于棘輪2的制動作用,前輪原地不動,后輪向前滾,滾動一段距離到拉簧11被壓縮到原始長度,接著雙手向前推動把13,同理后輪原地不動,而前輪向前滾動到拉簧11在彈性伸長量的極限長度時,此時限位銷15也同時起作用,進而保證安全可靠,前、后輪如此間歇交替循環(huán)向前滾動;同理當需后退時,只是將棘爪4嵌入,棘爪1脫開即可,操作程序相同,若需拐彎時,手握把13,左腿曲右腿踏板7上用力向前伸,則在球鉸9作用下,車向左拐,反之右拐;當將棘爪1、4同時脫開時,可拉著車向前走。
權利要求1.一種多功能兒童車,是由兩端裝有車輪的前后軸8、16,叉架12的下端與后軸16的中部固定連接,上端設有車把13,前叉架10的上部與叉架12交叉鉸接,下端與前油8相連,鞍座14裝在前叉架10的上端,以及設于兩者之間的拉簧11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輪的內(nèi)側(cè)分別設有一對齒形相同,而棘爪1、4方向相反的棘輪2、3。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棘爪1、4置于支架5上,其尾端下部設有回位彈簧,支架5的端部設有脫開棘爪1、4的掛鉤6。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叉架10是通過下端的球頭17與固裝在前軸8上的球頭座18以球鉸形式相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功能兒童車,是由兩端裝有車輪的前后軸,上端設有車把,前叉架的上部與叉架交叉鉸接,下端與前軸相連,鞍座裝在前叉架上端以及設有兩者之間的拉簧組成,其車輪的內(nèi)側(cè)分別設有一對齒形相同而棘爪方向相反的棘輪。其具有前進、后退拐彎靈活等多功能,同時把運動寓于游戲之中,能引起兒童的極大興趣,是兒童運動健身的理想器具。
文檔編號B62K9/00GK2228444SQ9523108
公開日1996年6月5日 申請日期1995年5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5月11日
發(fā)明者李福民 申請人:李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