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輛底盤轉向裝置,具體涉及一種用于大軸荷底盤的雙橋轉向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在車輛領域,目前市場上的重型底盤轉向系統(tǒng)主要采用轉向器加轉向助力缸的結構形式。此種結構的轉向系統(tǒng)只適用于非獨立懸架,若將其應用于獨立懸架則需增加軸間縱拉桿機構,這會增加結構的復雜度;且這種油缸助力的轉向系統(tǒng)應用在重型底盤存在打方向沉重的問題,通常需要增大油缸尺寸以增強助力,這又會增加空間需求。同時,這種轉向系統(tǒng)的轉向器通常布置在整車前部,當前輪轉角較大時容易與拉桿產(chǎn)生干涉,影響了轉彎直徑和通過性。
隨著車輛底盤重型化的發(fā)展,車身尺寸也越來越大,對轉向通過性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一方面要求前輪轉角越來越大,另一方面軸荷的增加對轉向系統(tǒng)也提出更高要求。而現(xiàn)有的底盤轉向系統(tǒng)均無法滿足上述要求。因此,研究開發(fā)一種輸出扭矩大、占用空間小、前輪轉角大的轉向系統(tǒng)對于本領域的發(fā)展具有一定的促進意義。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其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輸出扭矩大、占用空間小、前輪轉角大的優(yōu)點,可完全滿足大軸荷底盤的使用需求。
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轉向器加轉向助力缸的轉向系統(tǒng)其存在的結構復雜、占用空間大、前輪轉角小的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包括前橋轉向單元、后橋轉向單元、t型角傳動器、第一轉向傳動軸和第二轉向傳動軸;所述前橋轉向單元包括第一動力轉向器、第一隨動器、前橋左擺臂、前橋右擺臂、前橋左邊拉桿、前橋右邊拉桿、前橋左梯形臂、前橋右梯形臂和前橋橫拉桿,所述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一隨動器沿左右間隔設置并對應與前橋左擺臂和前橋右擺臂的后端連接,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一隨動器之間設有第一油路,前橋左擺臂和前橋右擺臂的前端對應與前橋左邊拉桿和前橋右邊拉桿的里端鉸接,前橋左邊拉桿和前橋右邊拉桿的外端對應與前橋左梯形臂和前橋右梯形臂鉸接,前橋橫拉桿的兩端對應與前橋左擺臂和前橋右擺臂的中前部鉸接;所述后橋轉向單元包括第二動力轉向器、第二隨動器、后橋左擺臂、后橋右擺臂、后橋左邊拉桿、后橋右邊拉桿、后橋左梯形臂、后橋右梯形臂和后橋橫拉桿,所述第二動力轉向器和第二隨動器沿左右間隔設置并對應與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的后端連接,第二動力轉向器和第二隨動器之間設有第二油路,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的前端對應與后橋左邊拉桿和后橋右邊拉桿的里端鉸接,后橋左邊拉桿和后橋右邊拉桿的外端對應與后橋左梯形臂和后橋右梯形臂鉸接,后橋橫拉桿的兩端對應與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的中前部鉸接;所述t型角傳動器設置于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二動力轉向器之間,并使t型角傳動器的兩輸出端對應通過第一轉向傳動軸和第二轉向傳動軸與第一動力轉向器的輸入端和第二動力轉向器的輸入端連接;
安裝使用時,讓第一動力轉向器、第一隨動器、第二動力轉向器和第二隨動器均固定在車架上,讓前橋左梯形臂、前橋右梯形臂、后橋左梯形臂和后橋右梯形臂對應與前橋左轉向節(jié)、前橋右轉向節(jié)、后橋左轉向節(jié)和后橋右轉向節(jié)固定連接,并使t型角傳動器的輸入端通過第三轉向傳動軸、角傳動器與方向盤連接。
進一步的,本發(fā)明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其中,所述前橋左擺臂、前橋左邊拉桿、前橋左梯形臂對應與前橋右擺臂、前橋右邊拉桿、前橋右梯形臂均呈左右對稱分布。
進一步的,本發(fā)明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一動力轉向器和前橋左擺臂的連接點與第一隨動器和前橋右擺臂的連接點之間的連線,與前橋左擺臂、前橋右擺臂和前橋橫拉桿構成平行四邊形結構。
進一步的,本發(fā)明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其中,所述后橋左擺臂、后橋左邊拉桿、后橋左梯形臂對應與后橋右擺臂、后橋右邊拉桿、后橋右梯形臂均呈左右對稱分布。
進一步的,本發(fā)明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二動力轉向器和后橋左擺臂的連接點與第二隨動器和后橋右擺臂的連接點之間的連線,與后橋左擺臂、后橋右擺臂和后橋橫拉桿構成平行四邊形結構。
本發(fā)明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發(fā)明通過設置前橋轉向單元、后橋轉向單元、t型角傳動器、第一轉向傳動軸和第二轉向傳動軸,讓前橋轉向單元具體包括第一動力轉向器、第一隨動器、前橋左擺臂、前橋右擺臂、前橋左邊拉桿、前橋右邊拉桿、前橋左梯形臂、前橋右梯形臂和前橋橫拉桿,使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一隨動器沿左右間隔設置并對應與前橋左擺臂和前橋右擺臂的后端連接,且在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一隨動器之間設置第一油路,讓前橋左擺臂和前橋右擺臂的前端對應與前橋左邊拉桿和前橋右邊拉桿的里端鉸接,讓前橋左邊拉桿和前橋右邊拉桿的外端對應與前橋左梯形臂和前橋右梯形臂鉸接,讓前橋橫拉桿的兩端對應與前橋左擺臂和前橋右擺臂的中前部鉸接。同時,讓后橋轉向單元具體包括第二動力轉向器、第二隨動器、后橋左擺臂、后橋右擺臂、后橋左邊拉桿、后橋右邊拉桿、后橋左梯形臂、后橋右梯形臂和后橋橫拉桿,使第二動力轉向器和第二隨動器沿左右間隔設置并對應與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的后端連接,且在第二動力轉向器和第二隨動器之間設置第二油路,讓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的前端對應與后橋左邊拉桿和后橋右邊拉桿的里端鉸接,讓后橋左邊拉桿和后橋右邊拉桿的外端對應與后橋左梯形臂和后橋右梯形臂鉸接,讓后橋橫拉桿的兩端對應與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的中前部鉸接。讓t型角傳動器設置于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二動力轉向器之間,并使t型角傳動器的兩輸出端對應通過第一轉向傳動軸和第二轉向傳動軸與第一動力轉向器的輸入端和第二動力轉向器的輸入端連接。由此就構成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輸出扭矩大、占用空間小、前輪轉角大的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在安裝使用時,讓第一動力轉向器、第一隨動器、第二動力轉向器和第二隨動器均固定在車架上,讓前橋左梯形臂、前橋右梯形臂、后橋左梯形臂和后橋右梯形臂對應與前橋左轉向節(jié)、前橋右轉向節(jié)、后橋左轉向節(jié)和后橋右轉向節(jié)固定連接,并使t型角傳動器的輸入端通過第三轉向傳動軸、角傳動器與方向盤連接。轉向過程中,通過角傳動器將方向盤的豎向旋轉運動轉化為第三轉向傳動軸的橫向旋轉運動,并通過t型角傳動器將第三轉向傳動軸的旋轉運動轉化為第一轉向傳動軸和第二轉向傳動軸的旋轉運動。一方面,第一轉向傳動軸將轉角信號傳遞到第一動力轉向器,第一動力轉向器帶著第一隨動器將其油缸的直線運動轉化為旋轉動力并驅動前橋左擺臂和前橋右擺臂同方向旋轉,前橋左擺臂和前橋右擺臂的前端對應推拉前橋左邊拉桿和前橋右邊拉桿,并帶動前橋左梯形臂和前橋右梯形臂及其對應的前橋左轉向節(jié)和前橋右轉向節(jié)繞其主銷中心轉動,從而實現(xiàn)了前橋車輪的轉向功能。另一方面,第二轉向傳動軸將轉角信號傳遞到第二動力轉向器,第二動力轉向器帶著第二隨動器將其油缸的直線運動轉化為旋轉動力并驅動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同方向旋轉,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的前端對應推拉后橋左邊拉桿和后橋右邊拉桿,并帶動后橋左梯形臂和后橋右梯形臂及其對應的后橋左轉向節(jié)和后橋右轉向節(jié)繞其主銷中心轉動,從而實現(xiàn)了后橋車輪的轉向功能。本發(fā)明結構緊湊、占用空間小,通過采用較大缸徑的第一動力轉向器、第一隨動器、第二動力轉向器和第二隨動器可有效提高輸出扭矩;通過采用斷開式的轉向梯形結構,使本發(fā)明既可應用于獨立懸架系統(tǒng),又可應用于非獨立懸系統(tǒng),適用范圍更廣。作為優(yōu)化方案,本發(fā)明通過讓前橋轉向單元和后橋轉向單元的轉向梯形采用前后對應、左右對稱的結構形式,讓前橋左擺臂、前橋左邊拉桿、前橋左梯形臂對應與前橋右擺臂、前橋右邊拉桿、前橋右梯形臂,可在轉向時使作用于前橋左擺臂和前橋右擺臂回轉中心上的側向力相互抵消,使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一隨動器幾乎只承受扭矩的作用,改善了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一隨動器的工作條件;同理,通過讓后橋左擺臂、后橋左邊拉桿、后橋左梯形臂對應與后橋右擺臂、后橋右邊拉桿、后橋右梯形臂,均呈左右對稱分布均呈左右對稱分布,可在轉向時使作用于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回轉中心上的側向力相互抵消,使第二動力轉向器和第二隨動器幾乎只承受扭矩的作用,改善了第二動力轉向器和第二隨動器的工作條件。以上結構設置在增強轉向平穩(wěn)性和可控性的基礎上,可有效提高操作的舒適性。
下面結合附圖所示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一種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的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前橋轉向單元1、后橋轉向單元2、t型角傳動器3、第一轉向傳動軸4和第二轉向傳動軸5。前橋轉向單元1具體包括第一動力轉向器11、第一隨動器12、前橋左擺臂13、前橋右擺臂14、前橋左邊拉桿15、前橋右邊拉桿16、前橋左梯形臂17、前橋右梯形臂18和前橋橫拉桿19。讓第一動力轉向器11和第一隨動器12沿左右間隔設置并對應與前橋左擺臂13和前橋右擺臂14的后端連接,且在第一動力轉向器11和第一隨動器12之間設置第一油路110,讓前橋左擺臂13和前橋右擺臂14的前端對應與前橋左邊拉桿15和前橋右邊拉桿16的里端鉸接,讓前橋左邊拉桿15和前橋右邊拉桿16的外端對應與前橋左梯形臂17和前橋右梯形臂18鉸接,讓前橋橫拉桿19的兩端對應與前橋左擺臂13和前橋右擺臂14的中前部鉸接。后橋轉向單元2具體包括第二動力轉向器21、第二隨動器22、后橋左擺臂23、后橋右擺臂24、后橋左邊拉桿25、后橋右邊拉桿26、后橋左梯形臂27、后橋右梯形臂28和后橋橫拉桿29。讓第二動力轉向器21和第二隨動器22沿左右間隔設置并對應與后橋左擺臂23和后橋右擺臂24的后端連接,且在第二動力轉向器21和第二隨動器22之間設置第二油路210,讓后橋左擺臂23和后橋右擺臂24的前端對應與后橋左邊拉桿25和后橋右邊拉桿26的里端鉸接,讓后橋左邊拉桿25和后橋右邊拉桿26的外端對應與后橋左梯形臂27和后橋右梯形臂28鉸接,讓后橋橫拉桿29的兩端對應與后橋左擺臂23和后橋右擺臂24的中前部鉸接。同時,讓t型角傳動器3設置于第一動力轉向器11和第二動力轉向器21之間,并使t型角傳動器3的兩輸出端對應通過第一轉向傳動軸4和第二轉向傳動軸5與第一動力轉向器11的輸入端和第二動力轉向器21的輸入端連接。
通過以上結構設置就構成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輸出扭矩大、占用空間小、前輪轉角大的大軸荷底盤用雙橋轉向系統(tǒng)。在安裝使用時,讓第一動力轉向器11、第一隨動器12、第二動力轉向器21和第二隨動器22均固定在車架上,讓前橋左梯形臂17、前橋右梯形臂18、后橋左梯形臂27和后橋右梯形臂28對應與前橋左轉向節(jié)61、前橋右轉向節(jié)62、后橋左轉向節(jié)71和后橋右轉向節(jié)72固定連接,并使t型角傳動器3的輸入端通過第三轉向傳動軸81、角傳動器82與方向盤83連接。轉向過程中,通過角傳動器82將方向盤81的豎向旋轉運動轉化為第三轉向傳動軸81的橫向旋轉運動,并通過t型角傳動器3將第三轉向傳動軸81的旋轉運動轉化為第一轉向傳動軸4和第二轉向傳動軸5的旋轉運動。一方面,第一轉向傳動軸4將轉角信號傳遞到第一動力轉向器11,第一動力轉向器11帶著第一隨動器12將其油缸的直線運動轉化為旋轉動力,并驅動前橋左擺臂13和前橋右擺臂14同方向旋轉,前橋左擺臂13和前橋右擺臂14的前端對應推拉前橋左邊拉桿15和前橋右邊拉桿16,并帶動前橋左梯形臂17和前橋右梯形臂18及其對應的前橋左轉向節(jié)61和前橋右轉向節(jié)62繞其主銷中心轉動,從而實現(xiàn)了前橋車輪的轉向功能。另一方面,第二轉向傳動軸5將轉角信號傳遞到第二動力轉向器21,第二動力轉向器21帶著第二隨動器22將其油缸的直線運動轉化為旋轉動力,并驅動后橋左擺臂23和后橋右擺臂24同方向旋轉,后橋左擺臂23和后橋右擺臂24的前端對應推拉后橋左邊拉桿25和后橋右邊拉桿26,并帶動后橋左梯形臂27和后橋右梯形臂28及其對應的后橋左轉向節(jié)71和后橋右轉向節(jié)72繞其主銷中心轉動,從而實現(xiàn)了后橋車輪的轉向功能。本發(fā)明結構緊湊、占用空間小,通過采用較大缸徑的第一動力轉向器11、第一隨動器12、第二動力轉向器21和第二隨動器22可有效提高輸出扭矩;通過采用斷開式梯形結構,使本發(fā)明既可應用于獨立懸架系統(tǒng),又可應用于非獨立懸系統(tǒng),適用范圍更廣。
作為優(yōu)化方案,本具體實施方式讓前橋左擺臂13、前橋左邊拉桿15、前橋左梯形臂17對應與前橋右擺臂14、前橋右邊拉桿16、前橋右梯形臂18均呈左右對稱分布,可在轉向時使作用于后橋左擺臂和后橋右擺臂回轉中心上的側向力相互抵消,使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一隨動器幾乎只承受扭矩的作用,改善了第一動力轉向器和第一隨動器的工作條件,在增強轉向平穩(wěn)性和可控性的基礎上,可有效提高操作的舒適性。進一步的,本具體實施方式讓第一動力轉向器11和前橋左擺臂13的連接點與第一隨動器12和前橋右擺臂14的連接點之間的連線,與前橋左擺臂13、前橋右擺臂14和前橋橫拉桿19構成平行四邊形結構,可保證轉向時前橋左擺臂13和前橋右擺臂14的轉角時刻相等,進一步增強了轉向的平穩(wěn)性和可控性。同理,本具體實施方式通過讓后橋左擺臂23、后橋左邊拉桿25、后橋左梯形臂27對應與后橋右擺臂24、后橋右邊拉桿26、后橋右梯形臂28均呈左右對稱分布,可在轉向時使作用于后橋左擺臂27和后橋右擺臂28回轉中心上的側向力相互抵消,使第二動力轉向器21和第二隨動器22幾乎只承受扭矩的作用,改善了第二動力轉向器21和第二隨動器22的工作條件,可進一步增強轉向的平穩(wěn)性和可控性,提高操作的舒適性。通過讓第二動力轉向器21和后橋左擺臂23的連接點與第二隨動器22和后橋右擺臂24的連接點之間的連線,與后橋左擺臂23、后橋右擺臂24和后橋橫拉桿29構成平行四邊形結構,可保證轉向時后橋左擺臂23和后橋右擺臂24的轉角時刻相等,進一步增強了轉向的平穩(wěn)性和可控性。
以上實施例僅是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的描述,并非對本發(fā)明請求保護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fā)明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工程技術人員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形式的變形,均應落入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