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改良的把手立管轉接結構,其包括:
一把手立管,其一端與自行車立管組接,另一端通過一前蓋夾合自行車把手,并以多個螺栓穿設鎖接該前蓋與把手立管;
兩個連接件,呈桿狀且相對設置,該連接件兩端分別設有一第一組接端及一第二組接端,該第二組接端外側呈半圓球狀,且該第二組接端內側凹設弧形的一夾掣面,將其中兩個螺栓穿設該兩個第一組接端后,并穿設結合該前蓋及把手立管;
一結合座,其兩端分別設有一第一結合部及一第二結合部,該第一結合部端面凹設半圓弧形的一結合面,于該結合面設有一固定孔,其進一步設有一結合螺栓,該結合螺栓設有一套合件,該套合件內壁設有弧形的一套合面,該第二結合部與一自行車配件組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良的把手立管轉接結構,其中該連接件第一組接端設有一組接孔,該第二組接端外側呈半圓球狀,且該第二組接端內側橫向凹設弧形的該夾掣面,將其中兩個螺栓穿設該兩個第一組接端的組接孔后,并穿設結合該前蓋及把手立管。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良的把手立管轉接結構,其中該結合螺栓兩端分別設有一螺栓部及一調整部,該結合螺栓的螺栓部與調整部之間一體設有碗狀的一套合件,該碗狀的套合件的內壁設有弧形的該套合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良的把手立管轉接結構,其中該結合螺栓兩端分別設有一螺栓部及一調整部,該結合螺栓與套合件為兩件式設計,該套合件呈碗狀,其中央設有一套孔,該碗狀的套合件的內壁設有弧形的一套合面,使該套孔與螺栓部相互穿套。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良的把手立管轉接結構,其中該自行車配件默認位置設有一樞接部,該結合座第二結合部設有至少一樞耳,令一結合件穿設結合該樞耳及樞接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良的把手立管轉接結構,其中該結合螺栓進一步套設一套筒。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良的把手立管轉接結構,其中該自行車配件為燈具、行車紀錄器、車用表或置物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