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成年人黄色一级片,日本香港三级亚洲三级,黄色成人小视频,国产青草视频,国产一区二区久久精品,91在线免费公开视频,成年轻人网站色直接看

電動獨輪車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4081179閱讀:510來源:國知局
電動獨輪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電動獨輪車,包括:輪架;車輪,可轉動地與輪架相配接;電動機,與車輪相配接,并驅動車輪轉動;電子自平衡控制系統(tǒng),與電動機相配接,控制電動機轉動;踏腳板,與輪架相配接;攜拎組件,包括攜拎手柄和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所述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與輪架相配接,使得攜拎手柄設置在不同的高度,便于推拉電動獨輪車。當騎車人需要拎動電動獨輪車時,可以將攜拎手柄處于原來較低的位置;當需要將電動獨輪車搬動移位的話,可將攜拎手柄拉出,使它伸展,達到較高的位置,使得騎車人能像推拉旅行箱一樣,將電動獨輪車滾動,從而可以很方便地移動電動獨輪車。
【專利說明】電動獨輪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獨輪車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裝有可伸縮攜拎手柄的電動獨輪車。

【背景技術】
[0002]電動獨輪車已為業(yè)內人士所熟知。然而,真正實用并已成為商品的電動獨輪車很少,通常,該車還是有相當重量的。當需要將所述電動獨輪車搬動移位時,雖然車子本身已設有拎手,但是對于某些人群來說,例如老人、婦女等,如要將電動獨輪車搬動或攜拎,還是相當困難的。因此,為了便于在不騎車時對車輛的移動,必須改進設計,使得電動獨輪車便于被騎車人推/拉移動,以方便人們的使用。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電動獨輪車,可以很方便地移動電動獨輪車。
[0004]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電動獨輪車,包括:
[0005]輪架;
[0006]車輪,可轉動地與輪架相配接;
[0007]電動機,與車輪相配接,并驅動車輪轉動;
[0008]電子自平衡控制系統(tǒng),與電動機相配接,控制電動機轉動;
[0009]踏腳板,與輪架相配接;
[0010]攜拎組件,包括攜拎手柄和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所述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與輪架相配接,使得攜拎手柄設置在不同的高度,便于推拉電動獨輪車。
[0011]可選的,所述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為位于輪架一側或兩側的可伸縮連桿。
[0012]可選的,所述攜拎手柄的形狀為坐墊狀。
[0013]可選的,所述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為彎管狀連桿和連接座,彎管狀連桿的一端與攜拎手柄相連接,彎管狀連桿的另一端通過連接座上的一個轉軸與連接座相連接,連接座位于輪架上,使彎管狀連桿可以繞連接座上的轉軸轉動。
[0014]可選的,通過合理確定攜拎組件的最大展開角度,使得展開的攜拎手柄可作為騎車人騎行時的把手。
[0015]可選的,攜拎手柄具有垂直車輪面的支撐支架,并且支撐支架具有一定的長度。
[0016]可選的,還包括靠腿板,與輪架相配接,使騎車人至少有一條腿的內側在上下車時靠住靠腿板。
[0017]可選的,所述彎管狀連桿上還具有第二攜拎手柄,當所述彎管狀連桿收攏時,利用第二攜拎手柄拎動電動獨輪車。
[0018]可選的,所述彎管狀連桿在收攏時是外置于輪架表面,且通過固定部將彎管狀連桿與輪架相固定。
[0019]可選的,所述彎管狀連桿在收攏時內置于輪架內部表面,利用輪架內部的卡扣固定彎管狀連桿。
[0020]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技術方案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21]通過在電動獨輪車上加裝攜拎組件,攜拎組件包括攜拎手柄和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使電動獨輪車上的攜拎手柄可以改變高度。當騎車人需要拎動電動獨輪車時,可以將攜拎手柄處于原來較低的位置;當需要將電動獨輪車搬動移位的話,可將攜拎手柄拉出,使它伸展,達到較高的位置,使得騎車人能像推拉旅行箱一樣,將電動獨輪車滾動,從而可以很方便地移動電動獨輪車。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圖1和圖2是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3和圖4是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5是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0026]參閱圖1與圖2,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的結構示意圖,圖1與圖2圖示了電動獨輪車100上的攜拎手柄140可伸縮的情況。第一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100包括:車輪110、輪架120、電動機(未圖示)、控制前后平衡的電子自平衡控制系統(tǒng)(未圖示)、兩個靠腿板130、兩個踏腳板150、以及一個攜拎組件140。電動機與電子自平衡控制系統(tǒng)等部件設置在車體內。所述輪架120作為電動獨輪車的大梁,車子上的大多數(shù)部件都與它相配接。所述電子自平衡控制系統(tǒng)與電動機相配接,它通過帶微處理器的傳感式陀螺儀可感測到輪架相對于地面所處的狀態(tài),根據(jù)輪架向前與向后的傾斜信息,來調節(jié)與控制電動機的轉動,使得輪架保持直立的狀態(tài)。電子自平衡控制系統(tǒng)使輪子朝合適的方向加速或減速來達到動態(tài)穩(wěn)定,從而獲得車子在前后直立平面內的自平衡。
[0027]車輪110可轉動地與輪架相配接。電動機與車輪110相配接,用來驅動車輪110的轉動。兩個踏腳板150分別設置在車輪110的兩側,一邊一個,各自與輪架相配接,騎車人的兩只腳分別踩在一個踏腳板150上,面對輪子110前進的方向站立。踏腳板150或者展開固定,或者是可以折疊的,圖上顯示的踏腳板150都是處于收攏的狀態(tài)。兩個靠腿板130設置在攜拎手柄140的兩側,使騎車人至少有一條腿的內側在上下車時,可以穩(wěn)定地靠住在靠腿板130上,才能保證上下車時的平衡與安全。
[0028]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兩個靠腿板還可以分別設置與輪架的兩側,與輪架相配接,使騎車人至少有一條腿的內側在上下車時,可以穩(wěn)定地靠住在靠腿板上,才能保證上下車時的平衡與安全。
[0029]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沒有所述靠腿板,或僅具有一塊靠腿版,利用輪架作為靠腿版,使騎車人至少有一條腿的內側在上下車時,可以穩(wěn)定地靠住在輪架上。
[0030]圖1與圖2的不同之處是顯示了電動獨輪車100所具有的可伸縮攜拎手柄在拉出和收攏的不同位置時的情況。圖1畫出了攜拎組件140被拉出后的車子的狀態(tài)。在圖1上可見,所述攜拎組件140包括位于輪架兩側的可伸縮連桿142、攜拎手柄141和靠腿板130,由于設置了可伸縮連桿142 (包括可伸縮連桿的外套筒),可伸縮連桿142可伸長縮短,攜拎手柄141連同靠腿板130 —起被拉伸出來,并可被牢固地鎖住。拉出、收攏并鎖定在所處位置的技術已為業(yè)內人士所熟知。當騎車人需要將電動獨輪車100進行移動時,可將攜拎組塊140拉出,用手握住攜拎手柄141,就能夠推著或拉著電動獨輪車100,輕易地移動車子了 ;當騎行時,可將攜拎組塊140收攏,如圖2所示,電動獨輪車100的外觀猶如常規(guī)的車子一樣,看不出該車的攜拎手柄141是與可伸縮連桿142相連的,因為可伸縮連桿142是收藏在車體的內部,此時攜拎手柄141牢固的鎖住,也可以直接通過拎起電動獨輪車從而移動電動獨輪車100。
[0031]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連桿組件也可不需加設可伸縮連桿的外套筒。
[0032]需要指出的是,攜拎組塊140不一定必須包括靠腿板130,即靠腿板130可以不必連同攜拎手柄141 一起被拉出或被收攏,攜拎手柄141單獨地伸縮是可以具有同樣功能的。從工藝方面考慮,連在一起要有利些。
[0033]此外,可伸縮連桿142材料的橫截面形狀可以有多種的選擇,可以選用管材,也可選用型材。還要指出的是,攜拎手柄141是與輪架相配接的,設置在車輪110的上方。因為有了可伸縮連桿142,它可以被固定在兩個位置,當騎車人騎行時攜拎手柄141收攏,處于離車輪110較近的位置;當騎車人用腳行走,同時攜帶車子時,攜拎手柄141拉出處于離車輪110較遠的位置,可使騎車人的手方便地握住攜拎手柄141推著或拉著車子100行走。當然,可伸縮連桿142也可以設置兩個以上的位置,以方便騎車人調整攜拎手柄141高度。當然各個位置的轉換,也應簡單、方便,還要牢固。
[0034]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電動獨輪車100包括一個電動機和一個電子自平衡控制系統(tǒng),在其他實施例中,必要時,電動獨輪車可以設置兩個電動機,也可以設置兩套電子控制系統(tǒng),以策保安全。
[0035]在本實施例中,所述踏腳板是折疊式的,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踏腳板還可以是一整塊的形狀,正交地穿過車體,供站立在車體兩側的騎車人兩腳踩踏使用。
[0036]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攜拎手柄的形狀還可以為坐墊狀,且所述攜拎手柄采用柔性材料制成,當騎車人不用電動獨輪車時攜拎手柄收攏,處于離車輪較近的位置;當騎車人騎行時,所述攜拎手柄拉出可以作為坐墊,且當騎車人用腳行走,同時攜帶車子時,所述攜拎手柄拉出可使騎車人的手方便地握住攜拎手柄推著或拉著車子行走。
[0037]參閱圖3與圖4,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的結構示意圖。該方案與前述方案相似,圖3為攜拎手柄收攏時的電動獨輪車,圖4為攜拎手柄伸展時的電動獨輪車。在圖3與圖4上可以看見,第二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200的主體與第一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100的主體相似,包括:車輪210、輪架220、靠腿板230、踏腳板250以及一個攜拎組件240。攜拎組件240是由攜拎手柄241、第二攜拎手柄244、彎管狀連桿242以及連接座243所組成的。從圖3上可見,彎管狀連桿242是圍繞著車輪210設置的,且所述彎管狀連桿的彎曲度與輪架220的外圈相對應。彎管狀連桿的一端與攜拎手柄241相連接,彎管狀連桿的另一端通過連接座243上的一個轉軸與連接座243相連接,使彎管狀連桿242可以繞連接座243上的上述轉軸轉動,使得彎管狀連桿可處于不同的位置,因而致使攜拎手柄241也處于不同的高度。彎管狀連桿所處的各種位置都是可以被鎖住的,并且也易于轉換。圖3是彎管狀連桿完全收攏時的狀態(tài),致使攜拎手柄241處于最低的位置,此時不妨礙騎車人的騎行。如要拎車子的話,可使用第二攜拎手柄244。圖4是彎管狀連桿完全伸展開后的狀態(tài),致使攜拎手柄241處于最高的位置,此時騎車人可用攜拎手柄241推或拉著車子移位。除此以夕卜,因為攜拎手柄241具有垂直車輪面的支撐支架,并且支撐支架具有一定的長度,所以當將彎管狀連桿扣向地面,使攜憐手柄241扒在地上時,攜憐手柄241的支撐支架連同彎管狀連桿242又可用作獨輪車停車支撐用的落地支架。
[0038]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彎管狀連桿在攜拎手柄、第二攜拎手柄之間的位置具有固定部,所述固定部為固定卡扣等,當彎管狀連桿完全收攏時利用所述固定部將彎管狀連桿與輪架相固定,當需要通過第二攜拎手柄拎動電動獨輪車時,可增加彎管狀連桿的堅固度,避免彎管狀連桿因受力不均被折斷。
[0039]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彎管狀連桿242在收攏時是外置于輪架220表面,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彎管狀連桿在收攏時還可以內置于輪架內部表面,使外觀更加光滑美觀,且所述彎管狀連桿內置于輪架內部表面,利用輪架內部的卡扣固定彎管狀連桿,同時外露第二攜拎手柄,使得通過第二攜拎手柄拎動電動獨輪車時,可增加彎管狀連桿的堅固度,避免彎管狀連桿因受力不均被折斷。
[0040]在其他實施例中,當騎車人的騎行時,還可以展開攜拎組件,通過合理確定攜拎組件的最大展開角度,展開的攜拎手柄可作為騎車人的把手,有利于提高騎車人騎車時的平衡度,提高安全性。
[0041]參閱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種電動獨輪車的結構示意圖。從圖上可見,第三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300的主體與第一實施例的電動獨輪車100的主體相似,電動獨輪車300包括車輪310、輪架320、踏腳板350以及一個攜拎組件340。攜拎組件340是由攜拎手柄341、靠腿板330以及可伸縮連桿342所組成的。攜拎手柄341是通過一個設置在車輪310 一側的、可伸長縮短的連桿342與輪架相配接的。為了使用的方便,要使攜拎手柄341始終保持在車輪310的上方,并且是始終處在左右對稱的中心部位。
[0042]在其他實施例中,一個電動獨輪車也可以包括至少兩個上述的攜拎組件,以提高產品適用性。
[0043]本發(fā)明雖然已以較佳實施例公開如上,但其并不是用來限定本發(fā)明,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都可以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術內容對本發(fā)明技術方案做出可能的變動和修改,因此,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及修飾,均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輪架; 車輪,可轉動地與輪架相配接; 電動機,與車輪相配接,并驅動車輪轉動; 電子自平衡控制系統(tǒng),與電動機相配接,控制電動機轉動; 踏腳板,與輪架相配接; 攜拎組件,包括攜拎手柄和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所述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與輪架相配接,使得攜拎手柄設置在不同的高度,便于推拉電動獨輪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為位于輪架一側或兩側的可伸縮連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攜拎手柄的形狀為坐墊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高度調節(jié)裝置為彎管狀連桿和連接座,彎管狀連桿的一端與攜拎手柄相連接,彎管狀連桿的另一端通過連接座上的一個轉軸與連接座相連接,連接座位于輪架上,使彎管狀連桿可以繞連接座上的轉軸轉動。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通過合理確定攜拎組件的最大展開角度,展開的攜拎手柄可作為騎車人騎行時的把手。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攜拎手柄具有垂直車輪面的支撐支架,并且支撐支架具有一定的長度。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靠腿板,與輪架相配接,使騎車人至少有一條腿的內側在上下車時靠住靠腿板。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彎管狀連桿上還具有第二攜拎手柄,當所述彎管狀連桿收攏時,利用第二攜拎手柄拎動電動獨輪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彎管狀連桿在收攏時是外置于輪架表面,且通過固定部將彎管狀連桿與輪架相固定。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彎管狀連桿在收攏時內置于輪架內部表面,利用輪架內部的卡扣固定彎管狀連桿。
【文檔編號】B62K15/00GK104229023SQ201410373722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2月10日
【發(fā)明者】陳和 申請人:陳和
網(wǎng)友詢問留言 已有0條留言
  •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精彩留言會獲得點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