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屬于電動汽車【技術領域】。它解決了現有技術中電動汽車的整體重量較重等技術問題。本骨架包括均采用鋁合金管件制成的主縱梁和橫梁,所述的橫梁和主縱梁相垂直且兩者相固連,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縱梁的前部用于固定前懸架總成,該主縱梁的后部用于固定后懸架總成,所述的主縱梁的中部固設有用于固定電池的輔助縱梁,所述的主縱梁的斷面結構和該輔助縱梁的斷面結構不相同。本實用新型具有整體重量輕、強度高等優(yōu)點。
【專利說明】 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電動汽車【技術領域】,涉及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
【背景技術】
[0002]由于現有的燃油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并加劇了對不可再生資源的依賴,因此能源緊缺是全人類面臨的日益嚴重而緊迫的問題。為了降低油耗,新能源汽車的設計得到了足夠的重視,而電動汽車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各項要求的車輛,并且對于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越來越受到廣大消費者的青睞。
[0003]我國專利CN102114873A公開了一種輕量化電動汽車,該電動汽車車身覆蓋件為高強度復合材料車身覆蓋件,車身骨架為高強度鋁合金空間結構,所述車身覆蓋件和車身骨架采用全新材料的使用,整車輕量化設計的整車和同類型的鋼質純電動整車相比較,減重達到40-45%。在很大程度上實現輕量化的設計目的,車身模具投入成本低,采用先進的粘接工藝,可以減少焊裝設備成本的投入,并且可以提高整體車身的強度,達到很好的節(jié)能效果,提高了整車的續(xù)駛里程。
[0004]上述專利中的電動汽車車身骨架采用鋁合金制成,而制成車身骨架的鋁合金通常為實心結構,導致車身骨架的重量較重,從而加重電動汽車的整體重量;而將鋁合金設計為中空結構,又不能保證車身骨架的強度。因此,如何在保證電動汽車車身骨架強度的同時,減輕電動汽車整體重量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發(fā)明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是針對現有的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實現不同部位的管梁的不同斷面結構,從而進一步減輕整體的重量。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
[0007]—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本骨架包括均采用鋁合金管件制成的主縱梁和橫梁,所述的橫梁和主縱梁相垂直且兩者相固連,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縱梁的前部用于固定前懸架總成,該主縱梁的后部用于固定后懸架總成,所述的主縱梁的中部固設有用于固定電池的輔助縱梁,所述的主縱梁的斷面結構和該輔助縱梁的斷面結構不相同。
[0008]本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采用鋁合金制成,使電動汽車的整體重量較輕,實現節(jié)能減排的目的;且本骨架的主縱梁斷面結構和輔助縱梁的斷面結構不同,可以根據該兩個部位的強度需求來設計相應的斷面結構,例如輔助縱梁的強度需求與主縱梁相比要低一些,因此可以將輔助縱梁的斷面結構設計內腔,減輕輔助縱梁的重量,從而減輕電動汽車的整體重量,進一步實現節(jié)能減排的目的。
[0009]在上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中,所述的主縱梁的斷面結構包括同心設置的外管和內管,所述的外管的內管壁和內管的外管壁之間通過若干根加強筋一相固連。由于主縱梁對于強度的需求較高,設計有內管、外管及加強筋后,能夠在減輕一定骨架重量的同時,又保障主縱梁的強度。
[0010]在上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中,所述的加強筋一數量優(yōu)選為四條,所述的四條加強筋一周向均布于所述的外管和內管之間,所述的外管、內管和加強筋一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加強筋一周向均布,能夠使加強筋一受到的力較均勻,避免因應力集中出現疲勞損傷,而外管、內管和加強筋一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能夠提高主縱梁的生產效率,適于批量生產。
[0011]在上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中,所述的輔助縱梁的斷面結構包括一個具有內腔的長方形管體,所述的內腔中設置有若干根加強筋二,所述的加強筋二的兩端分別固定于所述內腔的腔壁上。由于輔助縱梁是用于固定汽車電池的,相對來說其強度需求不高,因此可將其斷面結構設計為一個長方形管體,長方形管體的側面與汽車電池抵靠,能夠更好地起限位固定的作用,而長方形管體內設計有加強筋二,能夠在減輕輔助縱梁的重量同時,保障輔助縱梁的強度。
[0012]在上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中,所述的加強筋二的數量優(yōu)選為兩條,所述的兩條加強筋二相互垂直設置,且所述的長方形管體和加強筋二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加強筋二相互垂直設置,使加強筋二受到的力較均勻,避免因應力集中出現疲勞損傷,而長方形管體和加強筋二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能夠提高輔助縱梁的生產效率,適于批量生產。
[0013]在上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中,所述的主縱梁具有兩根,所述的兩根主縱梁分別位于所述骨架的左右兩側,且所述的兩根主縱梁均呈U型。主縱梁分別位于骨架的左右兩側,用于承載汽車車身。
[0014]在上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中,所述的橫梁具有2-4根,所述的橫梁相互平行。橫梁與主縱梁焊接,用于固定汽車電池、汽車座椅及懸架裝置等等。
[001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16]1、本底部骨架的主縱梁的斷面結構和該輔助縱梁的斷面結構不相同,可以根據該兩個部位的強度需求來設計相應的斷面結構,減輕電動汽車的整體重量。
[0017]2、主縱梁的斷面結構設計有內管、外管及加強筋,能夠在減輕一定骨架重量的同時,又保障主縱梁的強度;
[0018]3、外管、內管和加強筋一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長方形管體和加強筋二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能夠提高主縱梁和輔助縱梁的生產效率,適于批量生產;
[0019]4、主縱梁、輔助縱梁和橫梁均通過焊接固定,連接較穩(wěn)定牢固,本底部骨架的使用壽命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是實施例中本底部骨架的主視圖。
[0021]圖2是實施例中本底部骨架的仰視圖。
[0022]圖3是圖1中A-A方向的截面圖。
[0023]圖4是圖1中B-B方向的截面圖。
[0024]圖中,1、主縱梁;2、橫梁;3、輔助縱梁;4、外管;5、內管;6、加強筋一 ;7、長方形管體;8、內腔;9、加強筋二 ; 10、座椅安裝梁。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以下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0026]如圖1、圖2所示,本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包括均采用鋁合金管件制成的主縱梁I和橫梁2,主縱梁I具有兩根,兩根主縱梁I分別位于骨架的左右兩側,且該兩根主縱梁I均呈U型,主縱梁I的前部用于固定前懸架總成,該主縱梁I的后部用于固定后懸架總成,主縱梁I的中部固設有用于固定電池的輔助縱梁3。橫梁2有4根且相互平行,主縱梁1、輔助縱梁3和橫梁2均通過焊接固定,且該骨架上還固定有兩個座椅安裝梁10。
[0027]如圖3所示,主縱梁I的斷面結構和輔助縱梁3的斷面結構不相同。本實施例中,主縱梁I的斷面結構包括同心設置的外管4和內管5,外管4的內管5壁和內管5的外管4壁之間通過四根加強筋一 6相固連,四條加強筋一 6周向均布于外管4和內管5之間,且該四條加強筋一 6的長度方向與內管5的徑向相同,外管4、內管5和加強筋一 6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
[0028]如圖4所示,輔助縱梁3的斷面結構包括一個具有內腔8的長方形管體7,內腔8中設置有兩根相互垂直設置的加強筋二 9,加強筋二 9的兩端分別固定于內腔8的腔壁上,長方形管體7和加強筋二 9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
[0029]本裝置的工作原理如下:骨架的主縱梁I對于強度的需求較高,設計有內管5、外管4及加強筋后,能夠在減輕一定骨架重量的同時,又保障主縱梁I的強度;而骨架的輔助縱梁3是用于固定汽車電池的,相對來說其強度需求不高,因此將其斷面結構設計為一個長方形管體7,而長方形管體7內設計有加強筋二 9,能夠在減輕輔助縱梁3的重量同時,保障輔助縱梁3的強度。本實用新型根據該兩個不同部位的強度需求來設計相應的斷面結構,能夠很好地在保證骨架強度的同時,大大減輕骨架的重量,實現節(jié)能減排的目的。
[0030]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本骨架包括均采用鋁合金管件制成的主縱梁(I)和橫梁(2),所述的橫梁(2)和主縱梁(I)相垂直且兩者相固連,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縱梁(I)的前部用于固定前懸架總成,該主縱梁(I)的后部用于固定后懸架總成,所述的主縱梁(I)的中部固設有用于固定電池的輔助縱梁(3),所述的主縱梁(I)的斷面結構和該輔助縱梁(3)的斷面結構不相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縱梁(I)的斷面結構包括同心設置的外管(4)和內管(5),所述的外管(4)的內管(5)壁和內管(5)的外管(4)壁之間通過若干根加強筋一(6)相固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強筋一(6)數量優(yōu)選為四條,所述的四條加強筋一(6)周向均布于所述的外管(4)和內管(5)之間,所述的外管(4)、內管(5)和加強筋一(6)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縱梁(3)的斷面結構包括一個具有內腔(8)的長方形管體(7),所述的內腔(8)中設置有若干根加強筋二(9),所述的加強筋二(9)的兩端分別固定于所述內腔(8)的腔壁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強筋二(9)的數量優(yōu)選為兩條,所述的兩條加強筋二(9)相互垂直設置,且所述的長方形管體(7)和加強筋二(9)為通過擠壓成型的一體式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根主縱梁(I)均呈U型。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的底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梁(2)具有2-4根,且所述的橫梁(2)相互平行。
【文檔編號】B62D21/02GK203651900SQ201320735668
【公開日】2014年6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1月19日
【發(fā)明者】魏正林, 聞培培, 陳君, 李國林, 李宏華, 李功賦, 吳成明, 馮擎峰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