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嬰兒推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嬰兒推車。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嬰兒推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設置在所述的 推車車架底前部的前輪組件、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底后部的后輪組件,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前輪支架、能夠沿著所述的前輪支架的長度方向滑動地設置 在所述的前輪支架上的桿件,所述的前輪組件包括與所述的前輪支架的下部通過第一轉軸相轉動連接的前輪 接頭、能夠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接頭上的前輪,當所述的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所 述的第一轉軸的軸心線與水平面相垂直,所述的前輪組件與所述的后輪組件對所述的推車 車架形成支撐,當所述的推車車架處于折疊位置下,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向下滑出的所述 的桿件與所述的前輪組件對所述的推車車架形成支撐,當所述的推車車架在展開位置向折 疊位置的轉換過程中,所述的桿件會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向下滑動,并且不考慮此時前輪 組件是處于何種位置,如所述的前輪的轉動軸心線是沿著推車車架的前后方向延伸的,推 車車架由展開位置向折疊位置轉換,所述的桿件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向下滑出,此時,滑出 后的桿件下端部有可能會撞到所述的前輪上,而前輪是可以繞第一轉軸萬向轉動的,從而 有可能會一方面影響折疊,另一方面導致所述的桿件受損。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嬰兒推車。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種嬰兒推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 架底前部的前輪組件、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底后部的后輪組件,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前輪支架、能夠沿著所述的前輪支架的長度方向滑動地設置 在所述的前輪支架上的桿件,所述的前輪組件包括與所述的前輪支架的下部通過第一轉軸相轉動連接的前輪 接頭、能夠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接頭上的前輪,當所述的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所 述的第一轉軸的軸心線與水平面相垂直,所述的前輪組件與所述的后輪組件對所述的推車 車架形成支撐,當所述的推車車架處于折疊位置下,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向下滑出的所述 的桿件與所述的前輪組件對所述的推車車架形成支撐,所述的桿件與所述的前輪接頭之間設置有阻擋機構,所述的阻擋機構包括設置在 所述的前輪接頭上部的第二阻擋部以及第二缺口、設置在所述的桿件上的第一阻擋部,所 述的第二阻擋部、所述的第二缺口分布在所述的前輪接頭的以所述的第一轉軸的軸心為圓 心的圓周方向上,當所述的推車車架由展開位置向折疊位置轉換的過程中,所述的阻擋機 構具有允許車架折疊狀態(tài)與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當所述的阻擋機構處于允許車架折疊狀態(tài)下,所述的桿件能夠滑動地位于所述的第二缺口內,所述的桿件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能夠 向下滑動,當所述的阻擋機構處于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下,所述的第二阻擋部阻擋在所述的 第一阻擋部上,所述的桿件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向下滑動受限制。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二缺口偏離所述的前輪。其中偏離一詞是相對對著 一詞說的,是指所述的第二缺口沒有對著所述的前輪。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二缺口為一個,所述的前輪接頭的上部在以所述的 第一轉軸的軸心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除了一個所述的第二缺口外都為所述的第二阻擋部。 即所述的前輪接頭只有轉到一個位置下,所述的桿件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才能通過所述的
第二缺口下滑。在某些實施方式中,當所述的推車車架處于折疊位置下,所述的前輪組件與所述 的后輪組件都位于所述的桿件的同一側。即所述的前輪接頭每次都轉至該位置下,所述的 桿件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才能通過所述的第二缺口下滑。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二缺口為向下凹的第二缺口。所述的桿件位于所述 的前輪接頭的上方。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桿件的下端部具有第一缺口,所述的第一阻擋部鄰接 所述的第一缺口,并且所述的第一阻擋部位于所述的第一缺口的上方,當所述的阻擋機構 處于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下,所述的第二阻擋部位于所述的第一缺口內。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一缺口為向上凹的第一缺口。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位于兩側部的側支架、連接在兩側的所 述的側支架之間的連接架,每側的所述的側支架都包括所述的前輪支架、能夠沿著所述的 前輪支架的長度方向滑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支架上的所述的桿件,每側的所述的前輪支 架的下部都設置有所述的前輪組件,每側的所述的桿件與所述的前輪接頭之間都設置有所 述的阻擋機構。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側支架還包括推桿,所述的推桿沿著所述的前輪支架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的前輪支架相滑動地連 接,所述的推桿與所述的桿件相滑動地連接;后輪支架,所述的后輪支架的上端部與所述的前輪支架的上端部相樞軸連接,所 述的后輪支架的下端部設置有所述的后輪組件;座位桿,所述的座位桿的后端部與所述的后輪支架相樞軸連接,所述的座位桿的 前端部與所述的推桿相樞軸連接。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并不限于上述技術特征的特定組合而成的技術方案,同時也 應涵蓋由上述技術特征或其等同特征進行任意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術方案。例如上述特征 與本申請中公開的(但不限于)具有類似功能的技術特征進行互相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等。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推車車架在 展開位置向折疊位置轉換的過程中,所述的桿件不是在任何時候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向下 滑的,只有前輪接頭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轉動至所述的第一阻擋部對著所述的第二缺口 下,所述的桿件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才可以進一步向下滑動,從而避免了伸出后的桿件與 前輪相撞,影響折疊。
附圖1為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的立體圖(實施例一);附圖2為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的主視圖(實施例一);附圖3為推車車架處于折疊位置下的主視圖(實施例一);附圖4為桿件與前輪接頭之間的配合示意圖;附圖5為附圖4的A處于放大圖(阻擋機構處于允許車架折疊狀態(tài));附圖6為附圖4的A處于放大圖(阻擋機構處于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附圖7為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的主視圖(實施例二);附圖8為推車車架處于折疊位置下的主視圖(實施例二);附圖9為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的主視圖(實施例三);附圖10為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的主視圖(實施例四);附圖11為推車車架處于折疊位置下的主視圖(實施例四)。其中1、推車車架;2、前輪組件;3、后輪組件;4、前輪支架;5、桿件;6、第一轉軸; 7、前輪接頭;8、前輪;9、第二阻擋部;10、第二缺口 ;11、第一阻擋部;12、第一缺口 ;13、推 桿;14、后輪支架;15、座位桿;16 ;底撐架;17、后撐架。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如附圖1-附圖6所示,嬰兒推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 車架1、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底前部的前輪組件2、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1底后部的后 輪組件3,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位于兩側部的側支架、連接在兩側的所述的側支架之間的 連接架,該連接架可以是能夠橫向折的連接架,也可以是橫向不能夠折疊的連接架。本實施 例中,所述的連接架是橫向能夠折疊的連接架。每側的所述的側支架都包括前輪支架4、能夠沿著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長度方向 滑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支架4上的桿件5,每側的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下部都設置有所述 的前輪組件2,所述的前輪組件2包括與相應側的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下部通過第一轉軸6相轉 動連接的前輪接頭7、能夠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接頭7上的前輪8,如附圖1-附圖2所 示,當所述的推車車架1處于展開位置下,所述的第一轉軸6的軸心線與水平面相垂直,所 述的前輪組件2與所述的后輪組件3對所述的推車車架1形成支撐,如附圖3所示,當所述 的推車車架1處于折疊位置下,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4向下滑出的所述的桿件5與所述的 前輪組件2對所述的推車車架1形成支撐,如附圖4-附圖6所示,每側的所述的桿件5與所述的前輪接頭7之間都設置有所 述的阻擋機構,所述的阻擋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接頭7上部的第二阻擋部9以及第 二缺口 10、設置在所述的桿件5上的第一阻擋部11,所述的第二阻擋部9、所述的第二缺口 10分布在所述的前輪接頭7的以所述的第一轉軸6的軸心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當所述的 推車車架1由展開位置向折疊位置轉換的過程中,所述的阻擋機構具有允許車架折疊狀態(tài) 與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如附圖5所示,當所述的阻擋機構處于允許車架折疊狀態(tài)下,所述的 桿件5能夠滑動地位于所述的第二缺口 10內,所述的桿件5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4能夠向下滑動,如附圖6所示,當所述的阻擋機構處于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下,所述的第二阻擋部9 阻擋在所述的第一阻擋部11上,所述的桿件5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4向下滑動受限制。所述的第二缺口 10偏離所述的前輪8,即不對著所述的前輪8。所述的第二缺口 10為一個,所述的前輪接頭7的上部在以所述的第一轉軸6的軸心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除 了一個所述的第二缺口 10外都為所述的第二阻擋部9。如附圖3所示,當所述的推車車架 1處于折疊位置下,所述的前輪組件2與所述的后輪組件3都位于所述的桿件5的同一側。 所述的第二缺口 10在所述的前輪接頭7上是為向下凹的第二缺口 10。如附圖4-附圖6所示,所述的桿件5的下端部具有第一缺口 12,所述的第一阻擋 部11鄰接所述的第一缺口 12,并且所述的第一阻擋部11位于所述的第一缺口 12的上方, 當所述的阻擋機構處于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下,所述的第二阻擋部9位于所述的第一缺口 12 內。所述的第一缺口 12為向上凹的第一缺口 12。本實施例中,所述的側支架還包括推桿13,所述的推桿13沿著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的前輪支架4相 滑動地連接,所述的推桿13與所述的桿件5相滑動地連接;后輪支架14,所述的后輪支架14的上端部與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上端部相樞軸連 接,所述的后輪支架14的下端部設置有所述的后輪組件3 ;座位桿15,所述的座位桿15的后端部與所述的后輪支架14相樞軸連接,所述的座 位桿15的前端部與所述的推桿13相樞軸連接。當折疊過程中,所述的推桿13相對所述的 前輪支架4向下滑動,當所述的推桿13向下滑動至與所述的桿件5相抵時,此時,所述的推 桿13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4繼續(xù)向下滑動,從而所述的推桿13也推動所述的桿件5向下 滑動,或者說是所述的推桿13使得所述的桿件5具有向下滑的趨勢。此時,所述的阻擋機 構便產(chǎn)生允許車架折疊狀態(tài)與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當推車車架1由折疊位置向展開位置的 轉換過程中,通過所述的推桿13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4向上滑,從而帶動所述的桿件5向 上縮回。在本實施例中,兩側的所述的側支架之間的連接是能夠橫向折疊的連接架,包括 連接在兩側的所述的后輪支架14之間的后撐架17、連接在兩側的所述的前輪支架4與兩側 的所述的后輪支架14之間的底撐架16。實施例二 如附圖7、附圖8所示,實施例二與實施例一的區(qū)別在于車架的不同,本 實施例中該推車車架是橫向不能夠折疊的,并且桿件5與所述的前輪支架4相滑動地連接, 所述的推桿13與所述的桿件5沒有連接關系,當折疊過程中,所述的推桿13相對所述的前 輪支架4向下滑動,當所述的推桿13向下滑動至一定位置時,會與所述的桿件5相抵觸。所 述的桿件5與所述的前輪支架4之間具有復位彈性件。當推桿13與所述的桿件5相脫離 后,在復位彈性件的作用下能使所述的桿件5向上縮回。實施例三如附圖9所示,實施例三與實施例一的區(qū)別在于車架,其中桿件5與所 述的前輪支架4相滑動地連接,所述的推桿13與所述的桿件5沒有連接關系,當折疊過程 中,所述的推桿13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4向下滑動,當所述的推桿13向下滑動至一定位置 時,會與所述的桿件5相抵觸。所述的桿件5與所述的前輪支架4之間具有復位彈性件。當 推桿13與所述的桿件5相脫離后,在復位彈性件的作用下能使所述的桿件5向上縮回。實施例四如附圖10、附圖11所示,所述的桿件5即為推車車架的推桿,座位桿15與所述的桿件5相轉動地連接。并且,所述的推桿的下端部即為所述的第一阻擋部,在本實 施例中,所述的桿件5的下端部不存在開口向下開設的第一缺口,當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 置下,所述的桿件5縮至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管腔內,并遠離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下端部。
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 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據(jù)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凡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 內。
權利要求一種嬰兒推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1)、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底前部的前輪組件(2)、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1)底后部的后輪組件(3),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前輪支架(4)、能夠沿著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長度方向滑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支架(4)上的桿件(5),所述的前輪組件(2)包括與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下部通過第一轉軸(6)相轉動連接的前輪接頭(7)、能夠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接頭(7)上的前輪(8),當所述的推車車架(1)處于展開位置下,所述的第一轉軸(6)的軸心線與水平面相垂直,所述的前輪組件(2)與所述的后輪組件(3)對所述的推車車架(1)形成支撐,當所述的推車車架(1)處于折疊位置下,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4)向下滑出的所述的桿件(5)與所述的前輪組件(2)對所述的推車車架(1)形成支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桿件(5)與所述的前輪接頭(7)之間設置有阻擋機構,所述的阻擋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接頭(7)上部的第二阻擋部(9)以及第二缺口(10)、設置在所述的桿件(5)上的第一阻擋部(11),所述的第二阻擋部(9)、所述的第二缺口(10)分布在所述的前輪接頭(7)的以所述的第一轉軸(6)的軸心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當所述的推車車架(1)由展開位置向折疊位置轉換的過程中,所述的阻擋機構具有允許車架折疊狀態(tài)與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當所述的阻擋機構處于允許車架折疊狀態(tài)下,所述的桿件(5)能夠滑動地位于所述的第二缺口(10)內,所述的桿件(5)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4)能夠向下滑動,當所述的阻擋機構處于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下,所述的第二阻擋部(9)阻擋在所述的第一阻擋部(11)上,所述的桿件(5)相對所述的前輪支架(4)向下滑動受限制。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缺口(10)偏離所述的前 輪⑶。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缺口(10)為一個,所述 的前輪接頭(7)的上部在以所述的第一轉軸(6)的軸心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除了一個所述 的第二缺口(10)外都為所述的第二阻擋部(9)。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的推車車架(1)處于折 疊位置下,所述的前輪組件(2)與所述的后輪組件(3)都位于所述的桿件(5)的同一側。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缺口(10)為向下凹的第 二缺口(10)。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桿件(5)的下端部具有第一 缺口(12),所述的第一阻擋部(11)鄰接所述的第一缺口(12),并且所述的第一阻擋部(11) 位于所述的第一缺口(12)的上方,當所述的阻擋機構處于限制車架折疊狀態(tài)下,所述的第 二阻擋部(9)位于所述的第一缺口(12)內。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缺口(12)為向上凹的第 一缺口(12)。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位于兩側 部的側支架、連接在兩側的所述的側支架之間的連接架,每側的所述的側支架都包括所述 的前輪支架(4)、能夠沿著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長度方向滑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輪支架 ⑷上的所述的桿件(5),每側的所述的前輪支架⑷的下部都設置有所述的前輪組件(2), 每側的所述的桿件(5)與所述的前輪接頭(7)之間都設置有所述的阻擋機構。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嬰兒推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側支架還包括推桿(13),所述的推桿(13)沿著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的前輪支架 (4)相滑動地連接,所述的推桿(13)與所述的桿件(5)相滑動地連接;后輪支架(14),所述的后輪支架(14)的上端部與所述的前輪支架(4)的上端部相樞軸 連接,所述的后輪支架(14)的下端部設置有所述的后輪組件(3);座位桿(15),所述的座位桿(15)的后端部與所述的后輪支架(14)相樞軸連接,所述的 座位桿(15)的前端部與所述的推桿(13)相樞軸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嬰兒推車,其推車車架包括前輪支架、滑動地設置在前輪支架上的桿件,前輪組件包括與前輪支架的下部通過第一轉軸相轉動連接的前輪接頭、轉動地設置在前輪接頭上的前輪,當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第一轉軸的軸心線與水平面相垂直,桿件與前輪接頭之間設置有阻擋機構,阻擋機構包括設置在前輪接頭上部的第二阻擋部以及第二缺口、設置在桿件上的第一阻擋部,第二阻擋部、第二缺口分布在前輪接頭的以第一轉軸的軸心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推車車架在展開位置向折疊位置轉換的過程中,桿件不是在任何時候相對前輪支架向下滑的,只有前輪接頭相對前輪支架轉動至第一阻擋部對著第二缺口下,桿件相對前輪支架才可以進一步向下滑動。
文檔編號B62B7/08GK201769856SQ20102019828
公開日2011年3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5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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