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電動自行車,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
背景技術:
電動自行車具有環(huán)保、節(jié)能、價格適中、無噪聲、便利等特點,因此獲得越來越廣泛 的應用,成為當今社會人們主要的代步工具。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電動自行車的安 全性能問題也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然而,從目前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情況來看,各種安全隱 患仍然存在著。 電動自行車發(fā)生自燃的情況主要是線路之間發(fā)生燃燒現(xiàn)象。追究其原因,主要是 由于電動自行車各電器零件的合格率問題和使用過程中各種電器的老化程度的差異性造 成的,從而形成對部分線路的損壞以及對控制器、電池、電機進行的損壞,進而使得電動自 行車的整體線路遭到嚴重毀壞。從實際問題來看,導致電動自行車線路損壞的原因大致有 以下三種 —、電動自行車在騎行過程中,由于整體重量比較重,速度相對普通自行車要快很 多,從而產(chǎn)生的顛簸也較嚴重, 一旦時間久了 ,車子線路的接頭處會產(chǎn)生脫落的情況,有時 還會碰到車架部位,特別是夜間放在車棚,很容易接地燃燒,從而引燃電線,燒毀電動車。
二、電動自行車的前大燈和后剎車燈使用的都是48伏燈泡來供電照明,時間一 長,前大燈和后剎車燈的燈座腳經(jīng)過顛簸后會產(chǎn)生脫落現(xiàn)象,個別燈座腳可能會碰電起火 花,瞬間電流很大弓I起線路燃燒。 三、為了保護電動車為目的而安裝的電門鎖,長時間使用后部分會產(chǎn)生失效的現(xiàn) 象,實際上不管開關電動車始終為通電狀態(tài),電門鎖松動起火花,瞬間電流增大,引起電門 鎖的燃燒,燒毀整個電動車。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就是為了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種 安全、可靠的一種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 本發(fā)明的目的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包括控制器、 電子器件,所述的電子器件與控制器控制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與電子器件之間 設有阻燃保護器。 所述的電子器件包括電門鎖、前大燈、剎車燈以及喇叭。
所述的阻燃保護器包括第一阻燃保護器、第二阻燃保護器。 所述的第一阻燃保護器的一端與前大燈以及控制器連接,另一端與電門鎖連接。
所述的第二阻燃保護器的一端與控制器連接,另一端與剎車燈、前大燈以及喇叭 連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安全性能高,可靠穩(wěn)定性強的特點,有效的降低了電 動自行車的安全隱患問題。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所示,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包括控制器1、電子器件,所述的電子器件與控 制器1控制連接,所述的控制器1與電子器件之間設有阻燃保護器。 所述的電子器件包括電門鎖2、前大燈3、剎車燈4以及喇叭5 ;所述的阻燃保護器 包括第一阻燃保護器6、第二阻燃保護器7 ;所述的第一阻燃保護器6的一端與前大燈3以 及控制器1連接,另一端與電門鎖2連接;所述的第二阻燃保護器7的一端與控制器1連 接,另一端與剎車燈4、前大燈3以及喇叭5連接。 原有電動自行車的電源到控制器之間以及前大燈到控制器之間,均設有電門鎖, 本實施例在電門鎖和前大燈、電門鎖與控制器之間增加了第一阻燃保護器,如果電門鎖失 效,產(chǎn)生松動起火花,或者短路,接地時,第一阻燃保護器就會立即切斷電源,防止瞬間電流 很大從而引起的線路燃燒;本實施例在控制器與前大燈、剎車燈以及喇叭之間也增加了第 二阻燃保護器,如果剎車燈、前大燈或者喇叭上面的燈腳松動,以及電線的老化,或者短路、 接地時,第二阻燃保護器就會立即切斷電源,防止線路燃燒和保護控制器不受到損壞。
權(quán)利要求
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包括控制器、電子器件,所述的電子器件與控制器控制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與電子器件之間設有阻燃保護器。
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子器件包括電 門鎖、前大燈、剎車燈以及喇叭。
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阻燃保護器包括 第一阻燃保護器、第二阻燃保護器。
4.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阻燃保護器 的一端與前大燈以及控制器連接,另一端與電門鎖連接。
5.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阻燃保護 器的一端與控制器連接,另一端與剎車燈、前大燈以及喇叭連接。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電動自行車控制電路,包括控制器、電子器件,所述的電子器件與控制器控制連接,所述的控制器與電子器件之間設有阻燃保護器。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安全性能高,可靠穩(wěn)定性強的特點,有效的降低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隱患問題。
文檔編號B62J6/00GK101780823SQ20091004542
公開日2010年7月2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1月15日
發(fā)明者邱祖耀, 黃秀寶 申請人:上海綠亮電動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