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傳動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可安裝在任何需要上下臺階的手推車等物體上面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
背景技術:
目前的現(xiàn)有技術中,本人在1999年9月10日向專利局申請了“上臺階用環(huán)形軌道履帶”。專利號ZL 99239599.2,并在2000年6月10日授予專利權。證書號第391986號?!吧吓_階用環(huán)形軌道履帶”由于每一履帶塊一頭當中是單邊凸耳;另一頭兩邊是雙邊凸耳,所以不能用金屬板沖壓成型,制作工序繁瑣,整體體積重,成本高、不便于推廣應用實用性不強。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制作工序簡便、整體體積輕,成本低、便于推廣應用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
本實用新型通過下述方案予以實現(xiàn)的本實用新型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設計一種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的裝置上履帶塊結構是兩邊和底部都是板狀,履帶塊制造時能用金屬板沖壓成型,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主要有履帶塊、軸、滑輪、橡膠帶或橡膠塊、環(huán)形軌道體等組成;所述的履帶塊的結構是兩邊和底部都是板狀,履帶塊的兩頭兩邊都有雙邊凸耳,凸耳上有孔;所述的履帶塊有兩種,一種履帶塊的一頭雙邊凸耳安裝在另一種履帶塊雙邊凸耳的里面;所述的兩種塊履帶塊的雙邊凸耳當中安裝了滑輪用軸連接,使履帶塊連接后成環(huán)形;所述的在環(huán)形履帶上再安裝橡膠帶或橡膠塊;每一根軸上安裝了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滑輪,滑輪是在環(huán)形軌道體的環(huán)形軌道上作環(huán)形滑行。從而達到制作工序簡便、整體體積輕,成本低、便于推廣應用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手推車等物體上面安裝了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能夠在臺階上上下運行。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的優(yōu)點是1.制作工序簡便;2.整體體積比現(xiàn)有的輕;3.成本低、便于推廣應用。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3履帶塊(1-a)的B-B剖視圖。
圖3為圖2的履帶塊(1-a)的A-A剖視圖圖4為圖5的履帶塊(1-b)的B-B剖視圖。
圖5為圖4的履帶塊(1-b)的A-A剖視圖圖6為滑輪的主視圖。
圖7為滑輪的左視圖圖8為軸的主視圖。
圖9為軸的左視圖圖10為履帶塊(1-c)的立體圖圖11為履帶塊(1-a)、履帶塊(1-b)、軸(2)、滑輪(3)的立體裝配圖圖中,履帶塊(1-a)、履帶塊(1-b)、履帶塊(1-c)、軸(2)、滑輪(3)橡膠帶或橡膠塊(4)環(huán)形軌道體(5)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圖1中,兩種履帶塊是履帶塊(1-a)和履帶塊(1-b),履帶塊(1-a)的一頭雙邊凸耳安裝在履帶塊(1-b)的一頭雙邊凸耳的里面,凸耳上有孔,兩塊履帶塊的雙邊凸耳當中安裝了滑輪(3)用軸(2)連接,使履帶塊連接后成環(huán)形,在環(huán)形履帶上再安裝橡膠帶或橡膠塊(4),每一根軸(2)上安裝了一個滑輪(3),滑輪是在環(huán)形軌道體(5)的環(huán)形軌道上作環(huán)形滑行。
根據(jù)圖1中,因為每一履帶塊的兩頭兩邊都是雙邊凸耳,履帶塊的兩邊和底部都是板狀,所以能將金屬板沖壓成履帶塊,又因為履帶塊當中是空心的,所以整體體積比現(xiàn)有的輕;每一根軸(2)上可以安裝了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滑輪(3)。
圖2、圖3、圖4、圖5、圖6、圖7、圖8、圖9中,履帶塊(1-a)的兩頭雙邊凸耳上有孔,履帶塊(1-a)的孔的直徑D1、履帶塊(1-b)的直徑D2、滑輪(3)的直徑D3、軸(2)的直徑D4的公稱尺寸相同。
履帶塊(1-a)、履帶塊(1-b)凸耳上孔的距離L1、L2小于環(huán)形軌道體(5)的寬度。
滑輪(3)厚度a4的公稱尺寸小于等于履帶塊(1-a)兩邊凸耳內側面距離a1的公稱尺寸。
履帶塊(1-a)兩邊凸耳的外側面距離a2的公稱尺寸小于等于履帶塊(1-b)兩邊凸耳內側面距離a3的公稱尺寸。
滑輪(3)半徑r的尺寸小于履帶塊(1-a)兩邊凸耳的孔圓心與里面底部距離H1的尺寸。
履帶塊(1-a)兩邊凸耳的孔圓心與外面底部距離H2的尺寸小于履帶塊(1-b)兩邊凸耳的孔圓心與里面底部距離H3的尺寸。
根據(jù)圖2、圖3、圖4、圖5中,因為履帶塊的兩邊和底部都是板狀的結構,履帶塊的兩邊和底部的板厚度最好在0.5~3(mm),履帶塊制造時能用金屬板沖壓成型;所以制作工序簡便;整體體積比現(xiàn)有的輕;成本低、便于推廣應用。
圖10中,履帶塊(1-c)是兩種履帶塊,履帶塊(1-a)和履帶塊(1-b)的組合結構。
根據(jù)圖10中,履帶塊(1-c)與履帶塊(1-c)之間能首尾相連,用軸(2)連接成環(huán)形。
圖11中,是履帶塊(1-a)、履帶塊(1-b)、軸(2)、滑輪(3)的立體裝配圖,立體裝配圖中,軸(2)與履帶塊(1-a)、滑輪(3)是動配合;軸(2)與履帶塊(1-b)是過渡配合;兩種履帶塊的履帶塊(1-a)與履帶塊(1-b)是動配合。
根據(jù)圖11中,因為軸(2)與履帶塊(1-a)、滑輪(3)是動配合,所以履帶塊(1-a)能以軸(2)彎曲;滑輪(3)能以軸(2)旋轉。又因為軸(2)與履帶塊(1-b)是過渡配合,所以軸(2)是固定在履帶塊(1-b)上。又因為兩種履帶塊的履帶塊(1-a)與履帶塊(1-b)是動配合,所以履帶塊(1-a)與履帶塊(1-b)之間是能活動的。
從而達到制作工序簡便、整體體積輕,成本低、便于推廣應用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的目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安裝在手推車等物體上面能夠在臺階上上下運行。
權利要求1.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是有履帶塊(1-a)和履帶塊(1-b)或履帶塊(1-c)、軸(2)、滑輪(3)、橡膠帶或橡膠塊(4)、環(huán)形軌道體(5)等組成,其特征是,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安裝在手推車等物體上面能夠在臺階上上下運行;所述的每一履帶塊的兩頭兩邊都是雙邊凸耳,凸耳上有孔;所述的兩塊履帶塊的雙邊凸耳當中安裝了滑輪(3)用軸(2)連接,使履帶塊連接后成環(huán)形,在環(huán)形履帶上再安裝橡膠帶或橡膠塊(4),滑輪在環(huán)形軌道體(5)的環(huán)形軌道上作環(huán)形滑行。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其特征是,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安裝在手推車等物體上面能夠在臺階上上下運行。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其特征是,所述的履帶塊是履帶塊(1-a)和履帶塊(1-b)或履帶塊(1-c),履帶塊用軸(2)連接后成環(huán)形。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其特征是,所述的履帶塊的兩邊和底部的板厚度最好在0.5~3(mm)。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其特征是,所述的履帶塊(1-a)孔的直徑D1、履帶塊(1-b)孔的直徑D2、滑輪(3)孔的直徑D3、軸(2)的直徑D4的公稱尺寸相同;軸(2)與履帶塊(1-a)、滑輪(3)是動配合;軸(2)與履帶塊(1-b)是過渡配合。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其特征是,所述的履帶塊(1-a)、履帶塊(1-b)凸耳上孔的距離L1、L2小于環(huán)形軌道體(5)的寬度。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其特征是,所述的滑輪(3)厚度a4的公稱尺寸小于等于履帶塊(1-a)兩邊凸耳內側面距離a1的公稱尺寸;滑輪(3)半徑r的尺寸小于履帶塊(1-a)兩邊凸耳的孔圓心與里面底部距離H1的尺寸;滑輪(3)與履帶塊(1-a)是動配合。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其特征是,所述的履帶塊(1-a)兩邊凸耳的外側面距離a2的公稱尺寸小于等于履帶塊(1-b)兩邊凸耳內側面距離a3的公稱尺寸;履帶塊(1-a)兩邊凸耳的孔圓心與外面底部距離H2的尺寸小于履帶塊(1-b)兩邊凸耳的孔圓心與里面底部距離H3的尺寸;履帶塊(1-a)與履帶塊(1-b)是動配合。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其特征是,所述的每一根軸(2)上安裝了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滑輪(3),滑輪是在環(huán)形軌道體(5)的環(huán)形軌道上作環(huán)形滑行。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制作工序簡便、整體體積輕,成本低、便于推廣應用的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其技術方案的要點是,履帶塊的結構是兩邊和底部都是金屬板,履帶塊制造時能用金屬板沖壓成型,兩種履帶塊是履帶塊(1-a)和履帶塊(1-b),履帶塊(1-a)的一頭雙邊凸耳安裝在履帶塊(1-b)的一頭雙邊凸耳的里面,凸耳上有孔,兩塊履帶塊的雙邊凸耳當中安裝了滑輪(3)用軸(2)連接,使履帶塊連接后成環(huán)形,在環(huán)形履帶上再安裝橡膠帶或橡膠塊(4),每一根軸(2)上安裝了滑輪(3),滑輪是在環(huán)形軌道體(5)的環(huán)形軌道上作環(huán)形滑行。從而達到金屬板履帶塊的環(huán)形軌道履帶安裝在手推車等物體上面能夠在臺階上上下運行。
文檔編號B62B5/02GK2597303SQ0221713
公開日2004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02年4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4月28日
發(fā)明者陸繼東 申請人:陸繼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