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夜間會車互閉大光燈自動控制裝置的制作方法
本發(fā)明屬于汽車內部裝置的改進。
以往汽車在夜間行車時,為了避免強光照射影響對方行車的安全,因此有關部門規(guī)定在雙方汽車會車時必須互閉大光燈,已往這個動作都是靠駕駛員手動完成,不僅增加了駕駛員的負擔,而且可能由于駕駛員的疏忽而忘記操作,造成會車事故的發(fā)生。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而設計的一種夜間會車時自動互閉大光燈的裝置。
本裝置由(1)、光電轉換部分;(2)、訊號放大部分;(3)、延時電路;(4)、電源變換器組成。
當夜間行車時駕駛員接通互閉大光燈自動控制裝置,遇有對面的汽車將要會車時,光電接收器將光訊號轉換成電訊號,然后由訊號放大器將訊號放大來推動繼電器,使大燈關閉,改用小燈行車,同時接通延時電路,使延遲時間控制在1.6~2秒,再自動開啟大燈,小燈關閉,時間也是1.6~2秒。如此往復,直至會車完畢。如果對方也采用自動控制裝置,則在本汽車打大燈時,對方關閉大燈,開啟小燈。達到自動互閉大光燈的目的。
發(fā)明人做過實施例,下面以實施例來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
附圖是實施例電原理圖夜間行車時,駕駛員將原來的三檔燈手動開關K1拉開第一檔,然后接通K2自動開關,使自動控制部分接通。當無對面會車時,整個電路基本不工作,只有偏置電路W1、R1、R3、R4流過約1mA的電流,這時J3(32、37)、(34、38)、(36、39)常閉,大燈D11、D12亮。遇有對面汽車光照射時,光電管BG1導通,經過繼電器J2(21、22)、R2給BG2一個正偏,使BG2由截止轉為導通,J1吸合,J1(17、18)常開點接通,使繼電器J3吸合,J3(32、37)、(34、38)、(36、39)斷開,J3(31、32)、(33、34)、(35、36)接通,使大燈D11、D12關閉,小燈D21、D22接通。與此同時J1(11、12)接通形成自鎖,保證在一定的間內BG2的充分導通,不至于受其它因素影響而產生誤動作。同時延時電路上的J1(13、14)接通,J1(15、16)斷開,延時電路工作,延時電路的電流經過J2(25、26)常閉點,通過W2對C3充電,待2秒鐘后BG3開始導通,J2吸合,J2(21、22)斷開,J2(23、24)接通,BG2由導通轉為截止,J1釋放,J1(17、18)斷開;J3釋放,J3(31、32)、(33、34)J3(35、36)斷開,J3(32、37)、(34、38)、(36、39)又接通,大燈D11、D12亮,D21、D22關閉。同時J2(25、26)、(27、28)斷開,這時C3上的電荷通過W3對BG3的基極進行放電,延遲2秒后BG3截止J2釋放,整個電路復原。同時利用J1(15、16),J2(27、28)的常閉點使C3上的剩余電苛放電,保證每次延遲時間的一致性。
為了使本裝置對于正或負極搭地的電源都能通用,本發(fā)明加有一電源極性變換器DX,如果是負極搭地,則AA′、BB′接通;如果是正極搭地的則AB、A′B′接通,視汽車電源極性而定。
如果自控裝置發(fā)生故障失控時,拉一下開關K1,使脫離自控,進入原始手動狀態(tài)。拉第二檔開小燈,拉第三檔開大燈。
用本發(fā)明做成的自控裝置,靈敏度高,抗干擾性好,對面會車150M時即可自動啟閉大光燈,延遲時間1.6~2秒。對各種非車照射來的強光源包括路燈角度大于40°無干擾。適用所有汽車作夜間會車時自動互閉燈光用。也可作自動超車燈光信號用。
本發(fā)明光電管選用暗電流≤0.01μA,光電流(光照1000Lax)≥10mA;放大管選用V-Mos管,觸發(fā)電流0.05~0.1μA。
本發(fā)明可做成單獨的,為已使用的汽車裝配;也可直接安裝在未出廠的汽車中。
權利要求
1.汽車夜間會車互閉大光燈自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由光電轉換電路、信號放大電路,延時電路,電源轉換器組成。
2.按照權利要求
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光電管選用暗電流≤0.01μA,光電流(光照1000Lax)≥10mA;放大管采用V-Mos管,觸發(fā)電流0.05~0.1μA。
3.按照權利要求
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延遲時間由W3、C3決定,控制在1.6~2秒鐘左右。
專利摘要
一種汽車夜間會車互閉大光燈自動控制裝置,由光電轉換部分,延時電路部分,電源轉換部分組成。使用本裝置在夜間汽車會車距150m的地方,能自動啟閉大燈、小燈,延遲時間1.6~2秒,直至會車后裝置復原。本發(fā)明的靈敏度高,抗干擾性能好,能減輕駕駛員的工作負擔,減少會車事故的發(fā)生。適用于所有汽車作夜間會車時自動互閉燈光,也可作夜間超車時自動發(fā)出超車信號用。本發(fā)明可以做成單獨的,為已使用的汽車裝配,也可安裝在未出廠的汽車中。
文檔編號B60Q1/00GK86203962SQ86203962
公開日1987年5月27日 申請日期1986年6月11日
發(fā)明者陳衛(wèi)星 申請人:江蘇省啟東無線電十五廠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