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分體式車載娛樂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嵌入式車載部分、可移動部分和用于連接所述嵌入式車載部分和可移動部分的連接器;
所述嵌入式車載部分設置于主駕駛操控臺與副駕駛儀表臺之間,所述嵌入式車載部分與汽車的控制器電連接;
可移動部分通過可拆裝的方式固定在所述連接器上,通過所述連接器與所述嵌入式車載部分相連接;
所述可移動部分安裝在所述連接器上時,所述可移動部分用于顯示所述嵌入式車載部分的模式截面;
可移動部分從所述連接器上拆卸下來時,所述可移動部分作為獨立的平板電腦使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體式車載娛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器為兩端具有插頭的連接線,所述連接線的一端與所述可移動部分上預設的插口相連,所述連接線的另一端與所述嵌入式車載部分相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體式車載娛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器為一連接框,所述連接框的內框的形狀和尺寸與所述可移動部分相適配;
所述可移動部分嵌入到所述連接框的內部。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體式車載娛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框的內框中設置有感應器,所述感應器用于感應所述可移動部分是否嵌入到所述連接框中。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分體式車載娛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框的內框中還設置有連接插頭,所述連接插頭在所述移動部分嵌入到所述連接框中時插入到所述移動部分上預設的插口中。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車載娛樂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部分包含導航、藍牙、游戲以及音頻播放功能的能夠獨立使用的電子設備。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車載娛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嵌入式車載部分包含收音機、CD機、網(wǎng)絡傳輸硬件。
8.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上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車載娛樂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