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包含用于車輛的控制器的系統(tǒng),所述控制器包含處理器和存儲器,所述存儲器存儲所述處理器可執(zhí)行的指令使得所述控制器被編程為:
從檢測紅外光的第一傳感器接收第一數據值,所述第一傳感器設置在至前乘客腳部空間的視線方向上;
一旦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一數據值確定物體存在于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并且在運動就激活前乘客膝墊和前乘客安全氣囊;以及
一旦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一數據值確定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沒有運動就停用所述膝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
從檢測座椅負荷的第二傳感器接收第二數據值,所述第二傳感器設置在與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有關的前乘客座椅中;
將來自所述第二傳感器的所述第二數據值與預定重量值相比較;以及
一旦確定來自所述第二傳感器的所述第二數據值小于所述預定重量值就停用所述膝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一傳感器既包括紅外接收器又包括紅外發(fā)射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一傳感器安裝在形成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的邊界的內飾板中。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僅基于來自所述第一傳感器的所述第一數據值來確定物體正在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移動、并且激活所述膝墊和所述前乘客安全氣囊以及停用所述膝墊。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
將所述第一數據值置于接收并且保持預定量的第一數據值的第一存儲緩沖區(qū)中;
計算由所述緩沖區(qū)接收的最新第一數據值相對于已經在所述緩沖區(qū)中的所述第一數據值的方差;
將所述最新第一數據值的所述方差添加至第二緩沖區(qū);
計算所述第二緩沖區(qū)中的所述方差的總和以獲得運動檢測進程輸出;以及
確定所述運動檢測進程輸出超過預定閾值。
7.一種包含用于車輛的控制器的系統(tǒng),所述車輛具有在面向前位置和面向后位置之間可樞轉的前乘客座椅,所述控制器包含處理器和存儲器,所述存儲器存儲所述處理器可執(zhí)行的指令使得所述控制器被編程為:
從檢測紅外光的第一傳感器接收第一數據值,所述第一傳感器設置在至前乘客腳部空間的視線方向上;
一旦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一數據值確定物體存在于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并且在運動就激活前乘客位置膝墊和前乘客安全氣囊;以及
一旦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一數據值確定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沒有運動就停用所述前乘客位置膝墊。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
從設置在與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有關的前乘客座椅中的第二傳感器接收第二數據值;
將來自所述第二傳感器的所述第二數據值與預定重量值相比較;以及一旦確定來自所述第二傳感器的所述第二數據值小于所述預定重量值就停用所述膝墊。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一傳感器既包括紅外接收器又包括紅外發(fā)射器并且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既確定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存在物體又確定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的物體運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一傳感器安裝在形成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的邊界的內飾板中。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僅基于來自所述第一傳感器的所述第一數據值來確定物體正在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移動、并且激活所述膝墊和所述前乘客安全氣囊以及停用所述膝墊。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
將所述第一數據值置于接收并且保持預定量的第一數據值的第一存儲緩沖區(qū)中;
計算由所述緩沖區(qū)接收的最新第一數據值相對于已經在所述緩沖區(qū)中的所述第一數據值的方差;
將所述最新第一數據值的所述方差添加至第二緩沖區(qū);
計算所述第二緩沖區(qū)中的所述方差的總和以獲得運動檢測進程輸出;以及
確定所述運動檢測進程輸出超過預定閾值。
13.一種系統(tǒng),所述系統(tǒng)包含:
用于車輛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含處理器和存儲器,所述存儲器存儲所述處理器可執(zhí)行的指令;
檢測紅外光的第一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設置在至前乘客腳部空間的視線方向上;
前乘客安全氣囊以及設置在儀表盤上的選擇性地可展開的膝墊;以及所述控制器被編程為:
從所述第一傳感器接收第一數據值;
一旦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一數據值確定物體存在于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并且在運動就激活前乘客膝墊和所述前乘客安全氣囊;以及
一旦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一數據值確定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沒有運動就停用所述前乘客膝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
從設置在與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有關的前乘客座椅中的第二傳感器接收第二數據值;
將來自所述第二傳感器的所述第二數據值與預定重量值相比較;以及
一旦確定來自所述第二傳感器的所述第二數據值小于所述預定重量值就停用所述膝墊。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傳感器既包括紅外接收器又包括紅外發(fā)射器。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一傳感器安裝在形成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的邊界的內飾板中。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僅基于來自所述第一傳感器的所述第一數據值來確定物體正在所述前乘客腳部空間中移動、并且激活所述膝墊和所述前乘客安全氣囊以及停用所述膝墊。
18.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進一步地被編程為:
將所述第一數據值置于接收并且保持預定量的第一數據值的第一存儲緩沖區(qū)中;
計算由所述緩沖區(qū)接收的最新第一數據值相對于已經在所述緩沖區(qū)中的所述第一數據值的方差;
將所述最新第一數據值的所述方差添加至第二緩沖區(qū);
計算所述第二緩沖區(qū)中的所述方差的總和以獲得運動檢測進程輸出;以及
確定所述運動檢測進程輸出超過預定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