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輪胎壓力測調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的輪胎氣壓測量及調整的一種測調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由于輪胎的氣壓調整不當,太高或太底,均會引起爆胎事故及輪胎地面附著力不足,而誘發(fā)事故。目前,市場上所使用的桿式及表頭式壓力表,只是單一的測量,無法達到調整輪胎壓力的目的,目前,還沒有很適用的測量加調整的測調工具出現。
發(fā)明內容
為了解決輪胎缺乏測調儀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輪胎壓力測調器,該測調器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攜帶方便,可以對輪胎的壓力同時進行測量和調整,可以很好的解決因輪胎的壓力不當而引發(fā)事故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測調器包括壓力表(1),測調器主體(3)、充氣咀(4)、連接管(5)、充氣接頭(6)、調壓閥(7)6大部分,其特征是該測調器有一個柱狀的測調主體(3),它一端連接著壓力表(1),另一端與一個較長的軟性的連接管(5)相連接,連接管(5)的另一端連接一個氣咀接頭(6);在測調主體(3)的側面,分別連接有充氣咀(4)及調壓閥(7),通過充氣咀(4)可對輪胎充氣,通過調整調壓閥(7),控制泄氣量,即可對輪胎的氣壓進行調整。充氣及調整后的氣壓值,可從壓力表(1)上顯示。
其有益效果是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使該測調器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攜帶方便,可以對輪胎的壓力同時進行測量和調整,可以很好的解決因輪胎的壓力不當而引發(fā)事故。
以下結合附圖
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原理示意圖。
圖中,1.壓力表,2.單向閥,3.測調器主體,4.充氣咀組件,5.連接管,6.氣咀接頭,7.調壓閥。
具體實施方式
在圖中,氣咀接頭(6)為一個三個方向均有出口,并內部可以通氣的小閥,它一端與連接管(5)相連通,另二個出口均可以分別與輪胎氣門咀相連通,在與輪胎氣門咀相連通的兩個出口之間,有一道氣室,氣室內有一個十字型的氣門針(6-1),氣門針(6-1)可以在氣室內滑動,當一個出口與輪胎氣門咀相壓連通時,可把氣門針(6-1)頂向另一個出口處,把另一個出口堵住,在對輪胎充氣的同時,氣流也會通過氣咀接頭(6)及連接管(5)內部的氣道流向壓力表(1),可在壓力表上顯示出輪胎的壓力值,從而可方便調整輪胎的壓力。該氣咀接頭(6)兩個出口之間的軸線,與另一個與連接管相連接的出口的軸線,形成斜交叉,一邊出口的軸線小于90°,一邊出口的軸線大于90°,更變于和不同角度的輪胎氣門咀相接通。
在圖中,氣門咀(4)為一個內有通孔的圓柱形的竹節(jié)管,內有一彈性簧頂住一個小柱塞,形成一個只可進氣,不可出氣的單向閥。
在圖中,調節(jié)閥(7)有一個帶旋把的螺絲,它與一個帶有內外絲的連接帽配合旋入,連接帽旋入測調器的主體中,連接帽的控制孔與測調主體的通孔連通,內裝有活動的小鋼珠,旋把螺絲的頂端旋入連接帽的控制孔中,頂住小鋼珠,通過旋把螺絲的旋入旋出,即可控制測調器主體氣管內的泄氣量,從而可調整輪胎的壓力值。
權利要求1.一種輪胎壓力測調器,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測調器包括壓力表(1),測調器主體(3)、充氣咀(4)、連接管(5)、充氣接頭(6)、調壓閥(7)6大部分,其特征是該測調器有一個柱狀的測調主體(3),它一端連接著壓力表(1),另一端與一個較長的軟性的連接管(5)相連接,連接管(5)的另一端連接一個氣咀接頭(6);在測調主體(3)的側面,分別連接有充氣咀(4)及調壓閥(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輪胎壓力測調器,其特征是氣咀接頭(6)為一個三個方向均有出口并內部可以通氣的小閥,它一端與連接管(5)相連通,在與輪胎氣門咀相連通的兩個出口之間,有一道氣室,氣室內有一個十字型的可以滑動的氣門針(6-1),該接頭(6)兩個出口之間的軸線,與另一個與連接管相連接的出口的軸線斜交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輪胎壓力測調器,其特征是調節(jié)閥(7)有一個帶旋把的螺絲,它與一個帶有內外絲的連接帽配合旋入,連接帽旋入測調器的主體的通孔中,連接帽的控制孔與測調主體連通,內裝有活動的小鋼珠,旋把螺絲的頂端旋入連接帽的控制孔中,頂住小鋼珠,控制測調器主體氣管內的泄氣量。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的輪胎氣壓測量及調整的一種測調裝置。該測調器有一個柱狀的測調主體,它一端連接著壓力表,另一端與一個較長的軟性的連接管相連接,連接管的另一端連接一個氣嘴接頭;在測調主體的側面,分別連接有充氣嘴及調壓閥,通過充氣嘴可對輪胎充氣,通過調整調壓閥,控制泄氣量,即可對輪胎的氣壓進行調整。充氣及調整后的氣壓值,可從壓力表上顯示。該測調器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攜帶方便,可以對輪胎的壓力同時進行測量和調整,可以很好的解決因輪胎的壓力不當而引發(fā)事故。
文檔編號B60C23/02GK2654394SQ20032011047
公開日2004年11月10日 申請日期2003年10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10月22日
發(fā)明者錢立民 申請人:錢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