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涂料,特別是涉及一種防霉漆。
背景技術:
鋼木家具主體結構以木材為板面基材,以鋼材為骨架基材,配合制成的各種家具。鋼木所制成的桌椅大量應用在候車廳、餐館、影院等公共場所。鋼木家具中的木材和鋼材部分在使用的時候外部需要涂刷各種涂料,現(xiàn)在,隨著制作加工越來越高,人們對涂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就需要新的涂料來滿足人們對生產加工的需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防霉漆。
為實現(xiàn)上述發(fā)明的目的,本發(fā)明采取的實施方式如下:
一種防霉漆,其配方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組成:
有機硅丙烯酸40g-80g,苯并咪唑氨基甲酸甲酯10g-25g,異丙醇5g-10g,鄰苯二甲酸二乙酯2g-10g,消泡劑2g-5g,增稠劑4g-6g。
本發(fā)明的有益之處在于:原料來源廣泛,制作簡單,防菌防霉效果好。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一種防霉漆,其配方由以下重量組成:
有機硅丙烯酸75g,苯并咪唑氨基甲酸甲酯12g,異丙醇5g,鄰苯二甲酸二乙酯2g,消泡劑2g,增稠劑4g。
實施例2
一種防霉漆,其配方由以下重量組成:
有機硅丙烯酸65g,苯并咪唑氨基甲酸甲酯15g,異丙醇10g,鄰苯二甲酸二乙酯2g,消泡劑2g,增稠劑6g。
實施例3
一種防霉漆,其配方由以下重量組成:
有機硅丙烯酸62g,苯并咪唑氨基甲酸甲酯13g,異丙醇10g,鄰苯二甲酸二乙酯7g,消泡劑4g,增稠劑4g。
以上對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fā)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fā)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