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高耐化學劑性的abs和san共聚物的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主要涉及一種以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共聚物)和/或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丁酯共聚物(ASA共聚物)和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SAN共聚物)為基礎的模塑組合物,該組合物具有增強的耐化學劑性,尤其是在高應力下具有增強的耐化學劑性。
背景技術:
ABS共聚物和/或ASA共聚物組合物廣泛用于制造模塑物品,特別是外罩,例如電動剃須刀的外罩。
在例如電動剃須刀外罩的應用中,由這些組合物模塑制成的物品可與多種化學物品接觸,例如和通常在剃須液及剃須后用的護膚蜜中含有的醇類和乙酸冰片酯接觸。
由典型的ABS和/或ASA共聚物模塑的物品通常受到多種化學物品的嚴重浸蝕,這些化學物品例如酸(如乙酸、丁酸和硝酸)、鄰苯二甲酸酯(如鄰苯二甲酸二辛酯)、汽油、潤滑脂、油墨、碘、醇(如甲醇)、馬達油、酚、二元醇、四氯乙烯,[和]酯(如乙酸乙酯、乙酸戊酯和乙酸冰片酯)。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得到以ABS和/或ASA共聚物和SAN共聚物為基礎的模塑組合物,使得模塑部件具有增強的耐化學劑性,特別是在高應力下具有增強的耐化學劑性,同時不會對模塑部件的其它機械性能造成負面影響。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配制了一種模塑組合物,所述模塑組合物包含由至少一種ABS共聚物和至少一種ASA共聚物和SAN共聚物組成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SAN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濃度(CAN)大于或等于43%重量,并且所述SAN共聚物在所述共聚物混合物中的存在量為當所述混合物不含ASA共聚物時,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總丙烯腈濃度(TCAN)為至少30%重量,基于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總重量計算;和當所述共混物混合物中含有至少一種ASA共聚物時,所述總丙烯腈濃度(TCAN)為至少28%重量,基于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總重量計算。
適用于本發(fā)明的SAN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濃度必須為至少43%重量,優(yōu)選大于43%,通常所述SAN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濃度為43%重量≤CAN≤47%重量。
很明顯,本發(fā)明的SAN共聚物可為具有所要求的丙烯腈濃度的SAN共聚物的混合物。優(yōu)選的SAN共聚物為具有大約45%重量的丙烯腈濃度的共聚物。
如上所述,當所述共聚物混合物僅由至少一種ABS共聚物和至少一種本發(fā)明的SAN共聚物組成時,SAN共聚物的量必須使所述混合物的總丙烯腈濃度為至少30%重量,[和]優(yōu)選31%重量或更高。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所述混合物的總丙烯腈濃度為大約31-35%重量。
同樣,當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由含有至少一種ASA共聚物和本發(fā)明的SAN共聚物的混合物組成時,或者由含有至少一種ABS共聚物,至少一種ASA共聚物,和本發(fā)明的SAN共聚物的混合物組成時,所述混合物的總丙烯腈濃度必須為至少28%重量。優(yōu)選所述總濃度大于28%重量,通常為大約30-35%重量。
ABS和ASA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濃度的數(shù)據(jù)通常由生產(chǎn)商提供,或者可容易地測定。這些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濃度通常在10%-30%重量,典型的為大約12%重量。
在本發(fā)明的組合物中,優(yōu)選使用丙烯腈濃度為大約10-20%重量的ABS或ASA共聚物。
因此,知道了ABS和/或SAS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濃度,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很容易確定達到所配制的組合物要求的總丙烯腈濃度所必需的SAN共聚物的量。
然而,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通常含有30%-70%重量、[和]優(yōu)選30-50%重量的ABS和/或ASA共聚物和30-70%重量、[和]優(yōu)選50-70%重量的本發(fā)明的SAN共聚物。
ABS共聚物(如ABS接枝共聚物)和ASA共聚物是本領域所熟知的材料并且可從市場上得到。
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含有通常使用的所有輔助劑,如抗氧化劑、內(nèi)或外潤滑劑、顏料、染料、阻燃劑、抗靜電劑、UV穩(wěn)定劑、偶合劑、沖擊強度改性劑和增量劑和/或增強填料。
按典型比例使用這些輔助劑。
在以下實施例中,除非另有聲明,否則所有百分比和比例都以重量計。
輔助劑的量按占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總重量的百分比表示。
具體實施例方式
制備SAN共聚物(CAN=45%重量)的實施例將22重量份的苯乙烯,45重量份的丙烯腈,100重量份的水,0.1重量份的聚乙烯醇,0.56重量份的叔十二碳硫醇(TDM),0.028重量份的叔丁基枯基過氧化物(BCUP)和0.04重量份的過氧化二叔丁基(DTBP)在反應器中混合,并將所述混合物的溫度升高到120℃。將所述混合物在120℃下保溫30分鐘后,在120℃恒溫下,在4小時內(nèi)線性滴加(linear introduction profile)入33重量份的苯乙烯。
在加完苯乙烯后,將所述混合物的溫度升高至140℃(通常在45分鐘內(nèi)),保持所述混合物在該溫度下3小時45分鐘。然后冷卻所述混合物,用常規(guī)的方法回收所得的SAN共聚物。
比較實施例A-C和實施例1-4下表I中的模塑組合物采用常規(guī)的方法用密煉機制備。
表I組合物(重量份)
*可以用0.1重量份的MgO代替。
SAN 1SAN共聚物CAN=46%,特性粘度0.60SAN 2SAN共聚物CAN=43%SAN 3SAN共聚物CAN=45%,特性粘度0.73SAN 3457SAN共聚物CAN=34%TAG 63E丙烯腈含量為12%重量的ABS接枝共聚物(GeneralElectric Plastics)ASAHRG 29350General Electric Plastics(CAN19%重量)DHT4A水滑石MBTSFTAG 63E-硅油母煉膠1000cPs(87/13)PRINTEX 85炭黑按照下面描述的方法對表I的組合物進行拉伸強度測試,這種測試可驗證化學藥劑對由這些組合物模塑得到的物品的侵蝕性。
為此,將所述組合物在240℃的標準等級ABS的標準條件下模塑成ISO 527型拉伸試樣。
然后將由各種組合物模塑得到的四個試樣進行拉伸試驗,應力增加水平為0.3%、0.5%、0.7%和1%。各個啞鈴狀試樣的中心部分在測試過程中覆蓋了13滴化學藥劑,直徑在大約3cm內(nèi)。
記錄施加應力1小時后得到的結果。存在兩種可能-試樣在試驗機上斷裂或出現(xiàn)早期開裂,認為耐化學劑性差;-或者試樣在試驗機上不斷裂并沒出現(xiàn)早期開裂,在這種情況下,用吸水紙擦去試樣上的化學藥劑。
測量試樣在應力下的特性,拉伸強度和斷裂伸長,并和未經(jīng)受任何應力和沒接觸化學藥劑的對比樣的測量結果作比較。
拉伸強度或斷裂伸長從初始值最多下降40%,則認為該組合物沒有通過測試。
由此可測定各種組合物在化學藥劑存在下的最大應力。
因為應力水平較高(1%)并且斷裂伸長率和拉伸強度值較高,所以所述組合物具有較好或更好的耐化學劑性。
結果如下表II所示。
表II
化學試劑(1)乙酸冰片酯(2)PITRALONX試樣在試驗過程中斷裂表II中的結果表明由本發(fā)明的組合物模塑得到的試樣具有比先有技術的組合物優(yōu)越的耐化學劑性。
權利要求
1.模塑組合物,所述模塑組合物包含由至少一種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和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組成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濃度大于或等于43%重量,并且所述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在所述共聚物混合物中的存在量使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總丙烯腈濃度為至少30%重量,基于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總重量計算。
2.權利要求1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濃度為43-47%重量。
3.權利要求1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濃度為45%重量。
4.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的量為使得所述混合物中的總丙烯腈濃度為31-35%重量。
5.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塑組合物還含有選自抗氧化劑、內(nèi)或外潤滑劑、顏料、染料、阻燃劑、抗靜電劑、紫外線穩(wěn)定劑、偶合劑、沖擊強度改性劑和增量劑和/或增強填料的輔助劑。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包含至少一種ABS共聚物和SAN共聚物的混合物的模塑組合物,所述SAN共聚物中丙烯腈的濃度至少為43%重量,且所述混合物中SAN共聚物的存在量使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總丙烯腈濃度為至少30%重量,基于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總重量計算。
文檔編號C08L25/12GK1803911SQ20041000559
公開日2006年7月19日 申請日期2000年9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10月20日
發(fā)明者J·-M·G·L·杜蒙特 申請人:通用電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