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玻璃帶,其包括:
玻璃帶卷;
從所述玻璃帶卷解繞的第一玻璃帶部分,其具有第一主表面、第二主表面和端部;
第二玻璃帶部分,其具有第一主表面、第二主表面和與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端部相鄰并相連接的端部;
具有寬度的間隔,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和第二玻璃帶部分的相連接的端部相互間距為所述具有寬度的間隔;以及
拼接元件,其將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中的至少一個與所述第二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中的至少一個相連,并且當經(jīng)受20kg的作用力時,所述拼接元件還具有使得伸長率≤20%的楊氏模量和橫截面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帶,其特征在于,所述拼接接合件是對接接合件,并且其中,所述間隔≥100μm。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帶,其特征在于,所述拼接元件的楊氏模量≥1GPa。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帶的厚度為50-300μm。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帶,其特征在于,所述拼接元件包括第一拼接元件,其連接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與所述第二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帶,其特征在于,所述拼接元件包括第二拼接元件,其連接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二主表面與所述第二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二主表面。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拼接元件和所述第二拼接元件延伸進入所述間隙并且相互接觸。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帶,所述玻璃帶還包括布置在所述第一拼接元件和所述第二拼接元件之間的間隙中的填料。
9.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帶,其特征在于,所述拼接元件包括第一拼接元件和第二拼接元件,所述第一拼接元件連接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與所述第二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以及所述第二拼接元件連接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二主表面與所述第二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二主表面。
10.一種對第一玻璃帶部分的端部和第二玻璃帶部分的端部進行拼接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相互相鄰地布置玻璃帶部分的端部,使得所述端部相互分開具有間隔;
施加拼接元件,從而將第一玻璃帶部分的至少一個主表面與第二玻璃帶部分的至少一個主表面連接起來,所述拼接元件的楊氏模量和橫截面積使得當拼接元件經(jīng)受20kg的作用力時,拼接元件的伸長率≤20%。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拼接元件的楊氏模量≥1GPa。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施加拼接元件包括向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施加第一拼接元件。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施加拼接元件還包括向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二主表面和所述第二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二主表面施加第二拼接元件。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拼接元件和所述第二拼接元件延伸進入所述間隙并且相互接觸。
15.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在所述第一拼接元件和所述第二拼接元件之間的間隙中布置填料。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施加拼接元件包括向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一主表面施加第一拼接元件,以及向所述第一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二主表面和所述第二玻璃帶部分的所述第二主表面施加第二拼接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