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打磨機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防碰撞的打磨工件移動臺。
背景技術:
打磨機又稱“拋光機”,主要用于把不光滑的物體與不平整的物體磨成光滑或者平整。對于大型的打磨機,打磨機的底座一般是固定不動的,為了方便移動和調整打磨工件的位置,需要專門的用于固定打磨工件的固定機構來輔助打磨機進行打磨,為了保證打磨的靈活性,一般通過設計使得打磨工件能夠自動移動,然而自動移動過程中的,固定機構很容易運動超行程,從而導致設備的損壞。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解決打磨工件在自動移動過程中出現(xiàn)超行程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防碰撞的打磨工件移動臺,通過軌道座的兩端可拆卸連接有接近開關,所述接近開關與驅動電機的電壓電連接,使得當滑板運動超行程時,斷開驅動電機的電源,從有效的防止超行程。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防碰撞的打磨工件移動臺,包括軌道座、若干個導軌、滑塊、滑板、接近開關、驅動機構和用于固定打磨工件的固定機構,所述驅動機構包括驅動電機,以及與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固定連接的齒輪;所述固定機構包括若干個支撐桿和用于固定需要打磨設備的固定板;所述軌道座上表面設有齒槽,所述齒槽內可拆卸連接齒條,所述導軌可拆卸連接在軌道座的上表面,所述導軌對稱設置在齒槽的兩側并與齒槽平行設置,所述滑板底部均勻的設有用于支撐滑板的若干個滑塊,所述滑塊分別與齒槽兩側的導軌配合并滑動連接在導軌上,使得滑板能夠在軌道座上沿導軌運動;所述驅動電機固定連接滑板的上表面上,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穿過滑板與齒輪固定連接,所述齒輪與齒條,通過驅動電機驅動齒輪與齒條的嚙合帶動滑板運動;所述軌道座的兩端可拆卸連接有接近開關,所述接近開關與驅動電機的電壓電連接,使得當滑板運動超行程時,斷開驅動電機的電源;所述支撐桿一端與滑板固定連接,另一端與固定板固定連接。
為了保證加工方便,而且減小對接近開關的觸碰,所述接近開關設置在齒槽內的兩端部。為了保證感應靈敏,所述接近開關垂直安裝在齒槽的底面,使得接近開關的感應面在滑板的下方。
為了方便調整高度,所述支撐桿為可伸縮的。
為了保證滑板運行穩(wěn)定,每個所述導軌上至少滑動連接兩個滑塊。
為了減小沖擊力,所述軌道座兩端分別設有緩沖板。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防碰撞的打磨工件移動臺,通過可伸縮的支撐桿來調整固定機構的高度,通過在軌道座的兩端可拆卸連接有接近開關,有效的防止了打磨工件運動超行程;通過自動調整打磨工件的位置從而大大增加了打磨的范圍。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防碰撞的打磨工件移動臺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
如圖1所示,一種防碰撞的打磨工件移動臺,包括軌道座1、若干個導軌2、滑塊3、滑板4、接近開關9、驅動機構和用于固定打磨工件的固定機構,驅動機構包括驅動電機5,以及與驅動電機5的輸出軸固定連接的齒輪6;固定機構包括若干個支撐桿7和用于固定需要打磨設備的固定板8;軌道座1上表面設有齒槽10,齒槽10內可拆卸連接齒條11,導軌2可拆卸連接在軌道座1的上表面,導軌2對稱設置在齒槽10的兩側并與齒槽10平行設置,滑板4底部均勻的設有用于支撐滑板4的若干個滑塊3,滑塊3分別與齒槽10兩側的導軌2配合并滑動連接在導軌2上,使得滑板4能夠在軌道座1上沿導軌2運動;驅動電機5固定連接滑板4的上表面上,驅動電機5的輸出軸穿過滑板4與齒輪6固定連接,齒輪6與齒條11,通過驅動電機5驅動齒輪6與齒條11的嚙合帶動滑板4運動;軌道座1的兩端可拆卸連接有接近開關9,接近開關9與驅動電機5的電壓電連接,使得當滑板4運動超行程時,斷開驅動電機5的電源;支撐桿7一端與滑板4固定連接,另一端與固定板8固定連接。
作為優(yōu)選,接近開關9設置在齒槽10的兩端部。進一步地,接近開關9垂直安裝在齒槽10的底面,使得接近開關9的感應面在滑板4的下方。
其中支撐桿7為可伸縮的。
作為優(yōu)選,每個導軌2上至少滑動連接兩個滑塊3。
作為優(yōu)選,軌道座1兩端分別設有緩沖板。
工作時,通過驅動機構驅動滑板4運動,當滑板4運動到接近開關9的感應區(qū)內時,斷開驅動機構的電源,滑板4停止移動,其中滑板4為金屬材質。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以上述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jù)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