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處理赤泥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混料裝置,所述混料裝置具有赤泥入口、高揮發(fā)份煤粉入口、高固定碳煤粉入口和混合物出口;
成型裝置,所述成型裝置具有混合物入口和球團出口,所述混合物入口與所述混合物出口相連;
還原焙燒裝置,所述還原焙燒裝置具有球團入口、還原氣入口、含堿煙氣出口和金屬化球團出口,所述球團入口與所述球團出口相連;以及
渣鐵分離裝置,所述渣鐵分離裝置具有金屬化球團入口、鐵粉出口和排渣口,所述金屬化球團入口與所述金屬化球團出口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赤泥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型裝置為高壓對輥壓球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赤泥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還原焙燒裝置為焙燒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赤泥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高揮發(fā)份煤破碎機,所述高揮發(fā)份煤破碎機具有高揮發(fā)份煤入口和高揮發(fā)份煤粉出口,所述高揮發(fā)份煤粉出口與所述混料裝置的所述高揮發(fā)份煤粉入口相連;
高固定碳煤破碎機,所述高固定碳煤破碎機具有高固定碳煤入口和高固定碳煤粉出口,所述高固定碳煤粉出口與所述混料裝置的所述高固定碳煤粉入口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赤泥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渣鐵分離裝置為磨礦磁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