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向第一組多個球的至少表面部分施予殘余壓縮應力的設備,所述球具有初始表面硬度,所述設備包括:
第一主體,所述第一主體具有第一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包括光滑接觸部分,所述光滑接觸部分基本平坦或外凸,且表面硬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球的所述初始表面硬度,
第二主體,所述第二主體具有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在所述第二表面上方,以及
至少一個驅動裝置,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裝置與所述第一主體或與所述第二主體驅動連接,被構造成使所述第一主體在距所述第二主體基本固定的距離處相對于所述第二主體運動,或者使所述第二主體在距所述第一主體基本固定的距離處相對于所述第一主體運動,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裝置還被構造成用力使所述第一主體向所述第二主體移動,或者用力使所述第二主體向所述第一主體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觸部分基本平坦。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裝置包括第一驅動裝置,所述第一驅動裝置被構造成使所述第一主體圍繞著垂直于所述接觸部分的轉動軸線相對于所述第二主體轉動,或者被構造成使所述第二主體圍繞著所述轉動軸線相對于所述第一主體轉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軸線與所述力的方向平行。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體具有與其第一表面反向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主體的第二表面包括光滑接觸部分,所述光滑接觸部分基本平坦或外凸,且表面硬度大于所述球的初始表面硬度,所述設備還包括第三主體,所述第三主體以如下方式安裝:所述第一主體位于所述第二主體與所述第三主體之間,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裝置與所述第一主體驅動連接,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裝置被構造成使所述第一主體相對于所述第二主體和相對于所述第三主體轉動。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體在其第二表面中包括至少一個槽,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裝置被構造成以使所述第一組多個球沿著至少一個所述槽移動的方式使所述第一主體相對于所述第二主體運動或者使所述第二主體相對于所述第一主體運動。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槽是曲線槽和環(huán)形槽兩者中的一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體的轉動軸線、或所述第二主體的轉動軸線、或所述第一主體的轉動軸線和所述第二主體的轉動軸線穿過所述環(huán)形槽的圓心。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以下兩者中的一個:
所述第二主體的第二表面包括面向所述光滑接觸部分的至少一個環(huán)形槽,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裝置被構造成使所述第一組多個球沿著所述至少一個環(huán)形槽移動;和
所述第二主體的第二表面包括面向所述光滑接觸部分的至少一個環(huán)形槽,所述至少一個環(huán)形槽具有入口和出口,所述入口被構造成允許所述第一組多個球通過所述至少一個環(huán)形槽的側壁或底部進入所述槽。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以下兩者中的至少一個:
所述第一主體包括第一板,所述第二主體包括第二板;和
所述槽被構造成使得垂直于槽底的法線既不共面也不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