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鋼柱切割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到一種切割機械,尤其涉及到一種對金屬鋼柱進行切割的切割機械。
背景技術(shù):
實際應用中,對少量金屬鋼柱的切割一般使用手鋸,其切割速度較慢,無法滿足工廠式生產(chǎn)需要。對大量的鋼柱切割,現(xiàn)有手提式電動切割機,雖然其切割效率增加,相對減輕了人員的勞動強度,但對鋼柱切割后的長度有一定要求時,便無法得到保證,往往切割后的鋼柱長度不一致,影響鋼柱的進一步加工。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正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鋼柱切割裝置,它可以按所需的長度要求,對鋼柱實現(xiàn)大批量切割。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一種鋼柱切割裝置,包括機架、與機架連接的料架,機架上設有切割裝置和定位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切割裝置包括帶鋸條、帶鋸支架、驅(qū)動帶鋸條的主動輪和從動輪,主動輪和從動輪與帶鋸支架連接,帶鋸支架通過氣缸固定在機架上。以上所述定位裝置包括夾板和擋板,所述夾板上設有與機架連接的搖把,所述擋板通過軸與機架相連接,擋板上設有固定手輪。以上所述帶鋸支架上設有定位桿,定位桿底部與帶鋸條卡接。以上所述氣缸上設有上行限位開關(guān),所述機架上設有停鋸限位開關(guān),所述機架上設有控制盤。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自動實現(xiàn)停鋸和抬鋸,保證運行安全;可按所需鋼柱長度要求,實現(xiàn)大批量切割,節(jié)省人力。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圖1中A-A向示意圖。圖中1.帶鋸支架;2.定位桿;3.夾板;4.擋板;5.上行限位開關(guān);6.主動輪; 7.停鋸限位開關(guān);8.機架;9.氣缸;10.搖把;11.控制盤;12.軸;13.固定手輪;14.帶鋸條;15.料架;16.從動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由附圖1可知,本實用新型包括機架8、與機架8連接的料架15,在機架8上設有由帶鋸條14、帶鋸支架1、驅(qū)動帶鋸條14的主動輪6和從動輪16組成的切割裝置,主動輪6和從動輪16與帶鋸支架1連接,帶鋸支架1通過氣缸9固定在機架8上。參見附圖2,在機架8上還設有定位裝置,所述定位裝置由夾板3和擋板4組成,所述夾板3上設有與機架 8連接的搖把10,所述擋板4通過軸12與機架8相連接,擋板4上設有固定手輪13。參見附圖1,為了保持帶鋸條14運行平穩(wěn),在所述帶鋸支架1上設有定位桿2,定位桿2底部與帶鋸條14卡接,使帶鋸條14被固定,并在定位桿2底部的定位槽(圖中未示出)內(nèi)運行。所述氣缸8上設有上行限位開關(guān)5,機架8上設有停鋸限位開關(guān)7,當帶鋸條 14啟動后,向下切割鋼柱,切割完成,觸動氣缸9上的上行限位開關(guān)5和停鋸限位開關(guān)7,切割裝置整體上行,帶鋸條14離開鋼柱,同時帶鋸條14停止運行。以上所述料架15用于放置鋼柱,將鋼柱頂端頂住擋板4,通過搖把10調(diào)整夾板3 間距,使鋼柱限制在夾板3中間,避免切割時出現(xiàn)移動。擋板4可通過固定手輪13調(diào)整與帶鋸條14之間的距離。在所述機架8上還設有控制盤11,通過控制盤11操縱切割裝置的運行。應當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實施方式僅僅是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方式, 對屬于本實用新型整體構(gòu)思,而僅僅是顯而易見的改動,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鋼柱切割裝置,包括機架、與機架連接的料架,機架上設有切割裝置和定位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切割裝置包括帶鋸條、帶鋸支架、驅(qū)動帶鋸條的主動輪和從動輪,主動輪和從動輪與帶鋸支架連接,帶鋸支架通過氣缸固定在機架上。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鋼柱切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定位裝置包括夾板和擋板,所述夾板上設有與機架連接的搖把,所述擋板通過軸與機架相連接,擋板上設有固定手輪。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鋼柱切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帶鋸支架上設有定位桿,定位桿底部與帶鋸條卡接。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鋼柱切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氣缸上設有上行限位開關(guān),所述機架上設有停鋸限位開關(guān),所述機架上設有控制盤。
專利摘要一種鋼柱切割裝置,涉及到一種對金屬鋼柱進行切割的切割機械。包括機架、與機架連接的料架,機架上設有切割裝置和定位裝置,所述切割裝置包括帶鋸條、帶鋸支架、驅(qū)動帶鋸條的主動輪和從動輪,主動輪和從動輪與帶鋸支架連接,帶鋸支架通過氣缸固定在機架上。其有益效果是,自動實現(xiàn)停鋸和抬鋸,保證運行安全;可按所需鋼柱長度要求,實現(xiàn)大批量切割,節(jié)省人力。
文檔編號B23D55/06GK202129512SQ20112017976
公開日2012年2月1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3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5月31日
發(fā)明者叢子祥, 叢建華, 田樹生 申請人:天津盛圖金屬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