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圓鋸的防反沖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適用于手動操作的便攜式圓鋸等的防反沖裝置。該裝置特別適合用在具有切入式進刀動作的圓鋸上。
背景技術:
具有切入式進刀動作的圓鋸是已知的。典型地,這樣的鋸包括設置在外殼中的馬達和變速箱,所述外殼包括把手和用于開動馬達的手動操作的開關。外殼可樞轉地連接于底板,所述底板包括用于容納連接于馬達的或變速箱的輸出軸的鋸條的罩。彈簧設置成將外殼推動到鋸條被完全容納在罩內的位置。在使用期間,使用者將底板放置在工件上,壓下開關以開動馬達從而開始鋸條的轉動并且然后向工件和底板插入外殼,使得旋轉的鋸條穿過底板中的縫隙并且進入到工件中。從這個位置,能夠沿著切割線沿向前的方向移動鋸從而在工件中切槽。DE19635527公開了這樣的鋸。而且,F(xiàn)ESTOOL GmbH以其產(chǎn)品號碼TS55出售這樣的鋸。
當鋸切入到工件中時可能發(fā)生反沖或反擊。反沖現(xiàn)象的成因并不完全被理解,但是該現(xiàn)象經(jīng)常發(fā)生在將鋸條切入到工件中的早期階段。當鋸條第一與工件接合時,反沖能夠導致鋸從工件中跳出并且以足夠的力向后朝向操作者而擊打操作者。如果在切割期間鋸扭轉而偏離切口從而鋸條絆住由鋸條切割的槽的邊緣也可能發(fā)生反沖。當發(fā)生反沖時,可以想象鋸條在切割的槽中“抓住”工件。在最壞的情況中,鋸條能夠相對于工件停止旋轉,并且由于馬達繼續(xù)驅動鋸條,因此鋸離開工件向使用者射出。當發(fā)生反沖時使用者通常不能作出反應并且沒有足夠的時間來使馬達斷電。
因此,反沖是潛在的危險并且能夠導致嚴重的損害。而且,如果使用導軌來引導鋸的切割方向,當發(fā)生反沖時,鋸能夠從工件中跳出并且經(jīng)過導軌同時鋸條從罩暴露出來并且還轉動,從而損壞導軌和/或鋸條。
導軌是已知的并且能夠用于引導不同的動力工具,諸如圓鋸、刳刨機或者豎鋸。經(jīng)常使用夾具裝置以將導軌固定在工件上。通常導軌包括一段具有肋的擠壓鋁,所述肋沿著導軌長度平行于動力工具工作所沿的導軌邊緣延伸。在圓鋸的情況下,肋與鋸的底板或者墊板中形成的凹槽接合。鋸能夠放置在導軌上以便肋和凹槽互相配合。操作者然后能夠沿著導軌開動鋸,同時鋸切割工件。具有較高摩擦系數(shù)的材料的條帶設置在導軌的表面上,與工件接合以便在動力工具使用期間將導軌保持在位。如果不使用夾具裝置,這是特別有利的。
EP1410818描述一種包括止動部分的導軌,所述止動部分具有搭接部分。切入動作鋸的底板具有突出的突起部,所述突起部安裝在導軌和止動部分的搭接部分之間。止動部分能夠設置在沿導軌的長度延伸的凹槽中并且通過指旋螺釘固定在位。在將鋸切入到工件中之前,使用者將導軌防止在工件上并且將止動部分設置在想要的位置。鋸的底板然后定位在導軌上以便突起部靠近止動部分。因此,如果發(fā)生反沖,底板被保持在導軌上并且通過止動部分防止向后朝操作者跳動。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改進的防反沖機構。簡而言之,提供一種整體式的防反沖機構。這種布置具有不需要獨立的防反沖裝置的優(yōu)點,如上所述,這種獨立的防反沖裝置需要設置在導軌上并且手動地調節(jié)到合適位置以便使用。
更具體地說,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手動操作的圓鋸,包括底板(或底座),其包括可與導軌構件配合的凹槽;馬達外殼;握持部分和用于可以手動控制并設置在馬達外殼上的馬達開關;以及罩,其連接于底座并且容納設置在連接于馬達的輸出軸上的鋸條的至少一部分,所述輸出軸可相對于底座和/或罩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從而使圓鋸進行切入式進刀動作;其特征在于,底座還包括可與導軌的一部分配合的機構,所述機構的安排為當圓鋸設置在導軌上時,所述機構在鋸和導軌之間沿第一方向提供較低的摩擦力從而允許手動地使鋸相對于導軌沿第一方向移動,并且所述機構在鋸和導軌之間沿第二方向提供較高的摩擦力從而防止圓鋸相對于導軌沿第二方向自由運動。該機構的設置應當為防止鋸向使用者作反沖移動。因此,如果發(fā)生反沖,該機構可以防止鋸沿著導軌朝操作者回向或反沖移動。有利地,這樣的裝置可與圓鋸整體地形成,從而使用者只需要將鋸放置在導軌上一毋需獨立的止動裝置以被調節(jié)并且鎖緊在導軌上。再者,該機構不會阻礙鋸在導軌上的正當使用。
在第一位置中,設置在軸上的鋸條由罩容納,并且在第二位置中,鋸條的一部分通過底板中的縫隙突出。當然,當鋸條設置在罩中時,鋸條的一部分可以向使用者暴露,諸如鋸條的中央部分以方便鋸條從軸拆卸。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可用于或者可設置在圓鋸上的防反沖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當圓鋸設置在一導軌上時可與所述導軌的一部分配合的防反沖機構,所述防反沖機構允許圓鋸在使用期間相對于導軌沿第一方向移動,并且所述機構可阻止圓鋸相對于導軌沿與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自由運動。
本發(fā)明并提供一種用在圓鋸上的防反沖裝置,包括當鋸設置在導軌上時與導軌的一部分配合的機構,從而在使用期間所述機構允許鋸相對于導軌沿第一方向的移動并且所述機構防止鋸相對于導軌沿與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的自由運動。因此,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防反沖裝置能夠安裝于不具有防反沖裝置的現(xiàn)有圓鋸。
優(yōu)選地,防反沖機構包括具有接觸表面的滑動構件,所述滑動構件設置在滑動表面上以便滑動構件能夠在滑動表面上在頂部位置和底部位置之間移動,并且所述接觸表面設置成面對鋸的底板中的凹槽的相對表面。接觸表面用于卡住導軌的肋,并且將其夾在底板的凹槽的壁之間的肋并防止沿第二方向的進一步運動。
優(yōu)選地,所述滑動表面相對于所述相對表面傾斜,從而接觸表面和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隨著滑動構件在頂部和底部位置之間的移動而變化。而且,滑動表面優(yōu)選地是線性的并且以傾斜角度優(yōu)選地位于鋸的底板的平面中。此外,傾斜角度可以在4和10度之間,并且優(yōu)選地是6.5度。因此,通過接觸表面、導軌肋、相對表面和滑動表面的相互作用能夠有效地防護鋸沿第二方向的不注意的運動。
優(yōu)選地,滑動構件是輥子,其中當鋸設置在導軌上時,接觸表面被限定為輥子和導軌肋之間的接觸點。有利地,當鋸沿第一方向移動時,輥子不易卡住并且能夠以鋸以較低可能卡在導軌上的情況下運行。優(yōu)選地,當鋸設置在導軌上時,輥子包括傾斜邊緣以方便導軌肋在凹槽中的安裝。
優(yōu)選地,滑動構件被彈簧推到頂部位置。因此,不論鋸沿第一或第二方向移動,滑動構件被推到接觸表面與導軌肋接觸的位置。因此,需要沿第二方向的僅僅非常小的運動來由防反沖裝置卡住肋。
優(yōu)選地,當滑動構件位于頂部位置時,接觸表面和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小于凹槽的寬度。而且,當滑動構件位于底部位置時,接觸表面和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大于導軌肋的寬度。
優(yōu)選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還包括連接于所述機構的可手動操作的按鈕,所述按鈕可以在有效位置和無效位置之間移動,從而當按鈕在無效位置時,如果鋸沿第二方向移動,那幺所述機構在鋸和導軌之間提供較高的摩擦力。而且,當按鈕在無效位置時所述機構在鋸和導軌之間提供沿第一方向較低的摩擦力。優(yōu)選地,按鈕通過銷固定地連接于所述機構并且銷穿過設置在底板中的槽。槽優(yōu)選地沿其縱向方向是線性的并且相對于凹槽形成一定角度范圍內的角度,該角度范圍從平行于凹槽的角度到相對于凹槽成10度之間。優(yōu)選地,彈簧設置成將按鈕推動到無效位置。因此,當鋸設置在導軌上時,鋸的操作者能夠超馳防反沖裝置。
優(yōu)選地,彈簧具有適合于與滑動構件接觸的第一可移動端和被夾具相對于底板保持在位的第二端。夾具包括底板的適合于接收所述機構的一個或多個組件的一部分,以及機構固定板。底板的該部分或固定板的任一個或者二者都包括適合于相對于底板固定彈簧的第二端的凸起。因此,利用較為容易且便宜制造的簡單機械布置將彈簧固定地保持在防反沖裝置中。
優(yōu)選地,在彈簧和滑動構件之間設置有連接構件。連接構件可設置在彈簧的第一端上,并且所述第一端由杯座或者接頭相對于連接構件保持在位。優(yōu)選地,滑動構件是輥子并且所述連接構件具有適合于接收輥子一部分的杯座部分。因此,連接構件適合于防止彈簧與滑動構件的脫離。
而且,該機構可選地包括一個或多個凸輪,優(yōu)選地可轉動地設置在鋸的墊板上。優(yōu)選地,凸輪被彈簧推到第一位置,并且當在第一位置時,凸輪的一部分延伸一定距離到墊板的凹槽中,從而在凸輪的接觸表面和凹槽的相對表面之間的最短距離小于凹槽的寬度,或者小于導軌肋的寬度。可選地或者另外地,凸輪可以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從而在第一位置時,凸輪的一部分延伸一定距離到墊板的凹槽中,從而凸輪的接觸表面和凹槽的相對表面之間的最短距離小于凹槽的寬度;并且在第二位置時,凸輪的接觸表面和凹槽的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大于導軌肋的寬度。有利地,凸輪布置比其他的實施例要求更少的零件,從而可以減少成本和故障的發(fā)生。
現(xiàn)在參考附圖以示例的方式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其中圖1示出實施本發(fā)明并且設置在導軌上的圓鋸的示意圖;圖2示意性示出實施本發(fā)明的防反沖裝置的第一實施例;圖3示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剖視圖;圖4以示意性的剖視圖示出實施本發(fā)明的防反沖裝置的第二實施例;圖5示出設置在導軌上的第二實施例沿圖4的線5-5的橫剖面;圖6示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示意圖;圖7以沿圖4的線5-5的橫剖面示出設置在導軌中的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圖8以平面圖示出圖7的實施例;圖9示出本發(fā)明的又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以及圖10示出本發(fā)明的另外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考圖1,實施本發(fā)明的圓鋸10以示意的形式示出并且處于切入的定向,從而鋸條(未示出)與工件11接合。圓鋸10包括馬達外殼12,其包括具有用于控制馬達的開關16的把手或握持部分14。保護罩18設置成容納鋸條。鋸可設置在包括縱向肋22的導軌20上。肋與設置在鋸10的墊板26上的凹槽24接合。因此,鋸能夠沿著導軌運行,由分別位于導軌和鋸上的肋和凹槽的配合被引導。
防反沖裝置30設置在鋸的墊板26上。墊板26為鋸的底座上的底板。反沖裝置包括用于允許鋸沿如箭頭A所示的切割方向相對自由的運動的裝置,但是防反沖裝置還提供有用于防止或者限制鋸沿與箭頭A相反的方向(即,與切割方向相反)的運動的裝置。
這可以通過提供一種用于沿一個方向夾住導軌的肋并且沿另一個方向允許自由運動的裝置來實現(xiàn)。因此,當鋸切入到工件中時,例如通過在切入期間鋸條與工件接合時施加在鋸上的力可以防止鋸沿朝向使用者的反向(與箭頭A相反)移動。這種沿反向施加的力導致防反沖裝置以足夠的摩擦力將鋸夾緊到導軌上,從而防止鋸沿導軌向使用者移動。而且,通過防反沖裝置的在導軌上的夾緊動作防止鋸跳離導軌。以這種方式,當/如果發(fā)生反沖時鋸能夠保持在導軌上。如果使用夾具將導軌固定在工件上,那幺經(jīng)過鋸到導軌的間接結合以及導軌到工件的間接結合將鋸保持在工件上。
現(xiàn)在說明實施本發(fā)明的防反沖裝置的各種示例。當然,本發(fā)明不限于這些示例。
參考圖2,示意性示出防反沖裝置30的第一實施例32。裝置32包括擋塊34,所述擋塊的一部分在第一位置中以超過虛線B的較小的距離延伸到墊板26的凹槽24中。擋塊的表面36設置成當鋸設置在導軌上時與導軌的肋的側面接合。通過彈簧38將擋塊推到第一位置中。在該第一位置中,擋塊的表面36延伸到凹槽中的距離足以使該表面接觸導軌的肋。
參考圖3,以示意的形式示出第一實施例的俯視圖。當鋸設置在導軌上時導軌所占據(jù)的位置如虛線22所示;該線22表示設置在墊板的凹槽24中的肋。由于擋塊沿著相對于凹槽的相對壁42傾斜的表面40滑動,所以擋塊34能夠相對于墊板27沿大致平行于箭頭A的方向移動。因此,在導軌和擋塊的表面36之間的距離根據(jù)裝置32中的擋塊的位置而變化。當墊板相對于肋沿與箭頭A所示的方向相反的方向移動時,通過卡住擋塊的表面36和凹槽的相對表面42之間的肋22,擋塊能夠作為制動器。相反地,當肋沿平行于箭頭A的方向相對于裝置32移動時,擋塊在肋上施加較小量的摩擦。
彈簧38將擋塊推動到當肋和墊板沒有相對運動時擋塊34與肋接合的位置。以這種方式,墊板沿與箭頭A相反的方向的最微小的運動導致?lián)鯄K沿大致平行于A的方向相對于防反沖裝置32移動,從而減小擋塊和凹槽的相對表面36和42之間的距離,并且卡住滑動表面40、擋塊和凹槽表面42之間的肋。但是,允許墊板沿A所示的方向相對肋的相對運動,因為擋塊在墊板和肋之間提供小的摩擦力。彈簧40的彈簧常數(shù)應該選擇為使得由彈簧施加在擋塊上的力較小。
在滑動表面40和凹槽的相對表面42之間的最佳傾斜角是在4和10度之間,優(yōu)選地是6.5度。但是,可以使用在2和15度之間的任何角度。
擋塊和彈簧由在圖3中未示出的頂板保持在防反沖裝置中,所述頂板設置成與墊板26的下表面27齊平。
在圖4中所示的第二個可選的實施例中,用輥子50代替擋塊。在所有其他方面中,第一和第二實施例以相同的原理工作。輥子是圓柱形的或者鼓形的,從而它的圓周表面52與肋和滑動表面接合。圖5示出沿線5-5(圖4)的第二實施例的橫截面圖。輥子具有傾斜的邊緣54,其允許鋸直接放置在肋的頂部(而不是從導軌的一端將鋸滑到導軌上)。換句話說,當鋸放置在導軌上時,輥子50的傾斜邊緣允許肋在輥子和表面42之間移動,當肋和凹槽互相接合時非常容易使輥子離開肋的路徑。如果肋具有圓形邊緣的橫截面,那幺有助于這個動作。
使用輥子優(yōu)于第一實施例中所述的滑動擋塊布置。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當將鋸沿方向A沿導軌移動時輥子幾乎不可能卡住在一些情況下,擋塊可能扭轉導致?lián)鯄K和肋之間的卡住。
在圖6中示意性示出第三實施例。這個實施例包括一個或多個凸輪60、62。這些凸輪分別通過銷64和66保持在位,每個凸輪繞著這些銷轉動。凸輪具有一個接觸表面68,其設置成對著凹槽的相對表面以便導軌肋能夠安裝在凸輪的接觸表面和導軌之間。凸輪可以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轉動,使得在第一位置時,凸輪接觸表面和凹槽的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小于導軌肋的寬度,并且在第二位置時,相應的接觸表面和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大于其中可定位肋的凹槽的寬度。
表簧(未示出)可以用于將凸輪推動到當鋸設置在導軌上時凸輪與導軌的肋接合的位置。凸輪應該設計成以如上所述的那些部件相同的原理工作,也就是說,通過卡住在凹槽中的肋作為制動器以防止肋沿一個方向的相對運動,但是允許肋沿另一個相反方向A的自由運動。因此,在凸輪的接觸表面68和凹槽的相對表面42之間的最小距離應該小于安裝在凹槽中的肋的寬度(即如前面所述,當凸輪在第一位置時)。
另外,如在圖7中所示,防反沖裝置可以設置有手動操作的按鈕80。該按鈕通過銷82連接于輥子50。優(yōu)選地,銷82固定于輥子,所以銷不能相對于輥子轉動,當然應該明白也能夠使用非固定的結構。銷由槽84引導穿過墊板26。該槽沿其縱向方向是線性的并且具有大于銷的直徑的寬度以允許銷在其中相對自由或無阻的運動。槽具有平行側邊,其相對于導軌肋或者墊板凹槽成角度,該角度的范圍在零度(即,平行于導軌肋)和平行于滑動表面40之間,參考圖8。
當防反沖裝置在工作期間被卡住時按鈕向使用者提供釋放或者解開防反轉裝置的裝置。在已經(jīng)發(fā)生卡住現(xiàn)象之后使用者能夠轉動按鈕以從導軌肋22釋放輥子50。由于輥子固定地連接于按鈕,因此按鈕的轉動導致輥子轉動并且從夾住輥子的導軌肋和滑動表面中釋放輥子。
而且,使用者通過沿著或者基本上沿著滑動表面40移動輥子所沿著的方向拉該按鈕能夠使輥子與導軌肋脫離接觸。通過將按鈕保持在這個有效位置,可以將輥子保持離開滑動表面并且能夠超馳防反沖裝置。換句話說,使用者能夠使防反沖裝置不起作用并且沿與箭頭A相反的方向(例如見圖1)沿著導軌移動圓鋸,防反沖裝置不會將鋸的墊板鎖到導軌上。這是本發(fā)明有利的特征,因為這允許使用者在完成切割之后將鋸返回到導軌上的開始位置,而不必從導軌舉起鋸并且然后將它放回到導軌的開始位置上。優(yōu)選地,按鈕被拉動以使防反沖裝置不起作用所沿的方向(如在圖8中由箭頭Z示出)是與切割方向相反的,即與箭頭A相反。因此,能夠通過單手的一次運動或動作釋放防反沖裝置并且沿與A相反的方向沿著導軌拉動鋸。
按鈕可以克服彈簧的彈力移動到有效位置。因此釋放按鈕導致它并且進而導致輥子移動到按鈕的無效位置,在該位置輥子可與導軌肋接觸。
現(xiàn)在參考圖9,示出用于將彈簧38連接到輥子50的連接構件92。連接構件具有適于接收輥子50的圓周52的大致杯形的輪廓。連接構件也包括凸起94,所述凸起能夠形成其中能接收彈簧的第一端的空腔。能夠設置接頭96以安裝在彈簧的線圈內并且從而相對于連接構件并且進而相對于輥子固定彈簧。凸起94和接頭96的組合是優(yōu)選的,但是也可以使用這些布置中的任何一個。
桿狀或肋狀的凸起90可以設置在墊板和/或防反沖機構的蓋子或固定板的任一個或者二者上,用于相對于墊板保持彈簧的第二端。參考圖10,桿狀凸起90從防反沖裝置30的固定板98開始延伸。在其他的功能中,固定板用于將防反沖裝置的組件保持到鋸的墊板26上。肋設置成將彈簧壓靠在適合于接收防反沖裝置的墊板的部分93上。在螺旋彈簧的情況下,肋可以設置成安裝在彈簧相鄰的線圈之間。另一個凸起91能夠設置在墊板的部分93上以進一步壓縮彈簧構件。因此,彈簧的第二端能夠相對于鋸的墊板保持在適當?shù)奈恢?。當然,能夠使用凸?0和91中的一個或者全部。
連接構件和/或彈簧構件保持凸起90用于幫助防止彈簧與防反沖裝置的組件脫離。這能夠有助于減小防反沖裝置失效的可能性。因此,操作員能夠在不必維護防反沖裝置的情況下長期地使用該裝置。
擋塊、輥子或凸輪能夠由任何合適的材料制成,這些材料諸如金屬(例如鋼或鋁)、合成塑料(例如高沖擊強度尼龍)、或者彈性材料(諸如橡膠)。諸如制造成本、磨損率和摩擦系數(shù)的因素可以影響材料的選擇。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想到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例如可以認識到獨立的防反沖裝置能夠借助于與墊板中的螺紋孔接合的螺栓或者類似物安裝在切入動作的圓鋸的墊板上。而且,將防反沖裝置設置在墊板上不是必須的,并且一系列防反沖裝置能夠設置在與圓鋸的墊板凹槽接合的導軌上。此外,也可以想到的是將防反沖裝置設置為在墊板和導軌的不是縱向肋的其他部分之間工作。更進一步,可以提供沒有將卡住裝置推動到第一位置的彈簧的防反沖裝置。例如,如果擋塊由諸如橡膠的彈性材料制成,該裝置可以設置為彈簧是不必要的-材料的彈性用于將擋塊推動到合適的位置。同樣彈簧不限于在附圖中所示的螺旋彈簧,并且也可以使用其他的彈性裝置,例如板簧或者彈性材料(例如橡膠)桿。
權利要求
1.一種手動操作的圓鋸,包括底座,其包括可與導軌構件配合的凹槽;馬達外殼;握持部分和用于可以手動控制并設置在馬達外殼上的馬達開關;以及罩,其連接于底座并且容納設置在連接于馬達的輸出軸上的鋸條的至少一部分,所述輸出軸可相對于底座和/或罩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從而使圓鋸進行切入式進刀動作;其特征在于,底座還包括可與導軌的一部分配合的機構,所述機構的安排為當圓鋸設置在導軌上時,所述機構在鋸和導軌之間沿第一方向提供較低的摩擦力從而允許手動地使鋸相對于導軌沿第一方向移動,并且所述機構在鋸和導軌之間沿第二方向提供較高的摩擦力從而防止圓鋸相對于導軌沿第二方向自由運動。
2.一種可用于或者可設置在圓鋸上的防反沖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當圓鋸設置在一導軌上時可與所述導軌的一部分配合的防反沖機構,所述防反沖機構允許圓鋸在使用期間相對于導軌沿第一方向移動,并且所述機構可阻止圓鋸相對于導軌沿與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自由運動。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防反沖機構包括具有一接觸表面的滑動構件,所述滑動構件設置在滑動表面上使得滑動構件能夠在滑動表面上在頂部位置和底部位置之間移動,并且所述接觸表面設置成面對在鋸的底座中的凹槽的相對表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滑動表面相對于相對表面傾斜,使得接觸表面和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隨著滑動構件在頂部位置和底部位置之間的移動而變化。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設備,其中滑動表面是線性的并且傾斜角度位于鋸的底座的平面中。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設備,其中傾斜角度在4和10度之間,并且優(yōu)選的是6.5度。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設備,其中滑動構件是輥子。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中當鋸設置在導軌上時,接觸表面被限定為輥子和導軌肋之間的接觸點。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中當鋸設置在導軌上時,輥子包括傾斜邊緣以方便導軌肋在凹槽中的安裝。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中滑動構件被彈簧或者彈性構件推到頂部位置。
11.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中當滑動構件位于頂部位置時,接觸表面和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小于凹槽的寬度。
12.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中當滑動構件位于底部位置時,接觸表面和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大于導軌的肋的寬度。
1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機構包括一個或多個凸輪,所述凸輪優(yōu)選地可轉動地設置在鋸的墊板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設備,其中凸輪被彈簧推到第一位置,并且當在第一位置時,凸輪的一部分延伸一定距離到墊板的凹槽中,使得凸輪的接觸表面和凹槽的相對表面之間的最短距離小于凹槽的寬度,或者小于在導軌上的肋的寬度。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設備,其中凸輪可以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在第一位置時,凸輪的一部分延伸一定距離到墊板的凹槽中,使得凸輪的接觸表面和凹槽的相對表面之間最短距離小于凹槽的寬度;并且在第二位置時,凸輪的接觸表面和凹槽的相對表面之間的距離大于在導軌上的肋的寬度。
1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設備,還包括連接于所述機構的可手動操作的按鈕,所述按鈕可以在有效位置和無效位置之間移動,當按鈕在無效位置時,如果鋸沿第二方向移動,所述機構在鋸和導軌之間提供較高的摩擦力。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設備,其中當按鈕在無效位置時,所述機構在鋸和導軌之間提供沿第一方向較低的摩擦力。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設備,其中按鈕通過銷固定地連接于所述機構。
19.如權利要求16或18所述的設備,其中銷穿過設置在底板中的槽。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設備,其中槽沿其縱向方向是線性的并且相對于凹槽形成一定角度范圍內的角度。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設備,其中角度范圍從平行于凹槽的角度到相對于凹槽成10度之間。
22.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設備,其中彈簧設置為將按鈕推動到無效位置。
2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彈簧具有適合于與滑動構件接觸的第一可移動端和被夾具相對于底板保持在位的第二端。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設備,其中夾具包括底板的適合于接收所述機構的一個或多個組件的一部分,以及機構固定板。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設備,其中底板的所述部分或固定板中的任一個或者二者都包括適合于相對于底板固定彈簧的第二端的凸起。
26.如權利要求10或23所述的設備,還包括設置在彈簧和滑動構件之間的連接構件。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設備,其中連接構件設置在彈簧的第一端上并且所述第一端由杯座或者接頭相對于連接構件保持在位。
28.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設備,其中滑動構件是輥子并且連接構件具有適合于接收輥子一部分的杯座部分。
29.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設備,其中連接構件適合于防止彈簧與滑動構件脫離。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適用于在圓鋸上的防反沖裝置。當旋轉的鋸條以使得鋸條卡在工件中的方式與工件接合時發(fā)生反沖。所產(chǎn)生的力能夠使圓鋸離開工件飛向使用者。提供一種與圓鋸墊板集成的裝置,所述裝置允許圓鋸沿著導軌沿一個方向運動,但是所述裝置防止圓鋸相對于導軌沿朝向使用者的第二方向移動。這可以通過整體安裝在墊板上的裝置實現(xiàn),所述裝置在鋸沿第二方向移動時將墊板卡在導軌上。當發(fā)生反沖時,當導軌被夾緊在工件上時這種將鋸卡在導軌上防止鋸離開導軌并且防止離開工件。
文檔編號B23D45/00GK1872469SQ20061009235
公開日2006年12月6日 申請日期2006年6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6月1日
發(fā)明者麥克·威爾遜, 喬安妮·羅杰斯 申請人:百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