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在內配光鏡內側面設置有用于形成激光皮紋的間距設置的條狀翻面結構,其特征在于,
在內配光鏡內側面間距設置的條狀翻面結構之間形成激光皮紋,
構成所述激光皮紋的基本單元為菱形,
所述激光皮紋的菱形的銳角角度在30-60°,
所述菱形的邊尺寸在30-50μm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菱形基本單元的銳角角度在30-35°。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其特征在于,
在內配光鏡內側面間距設置的條狀翻面結構之間形成用于設置激光皮紋菱形基本單元的矩形區(qū)域,所述矩形區(qū)域由條狀翻面結構和間距形成于內配光鏡內側面的豎形條紋構成,所述矩形區(qū)域長寬尺寸在0.5mm-1mm。
4.如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矩形區(qū)域長短比3-3.2:2-2.1。
5.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菱形基本單元的相鄰邊線呈弧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菱形基本單元的分界線形成高度30-100μm的凸筋,所述凸筋狀界線之間形成所述菱形基本單元的反射基面。
7.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菱形基本單元的分界線形成凹槽狀界線,所述下凹狀界線之間形成菱形基本單元凸起的反射基面。
8.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菱形基本單元的分界線形成凹槽狀界線,所述下凹狀界線之間形成菱形基本單元的凸起的反射基面,所述反射基面為錐形凸起或錐臺狀凸起。
9.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菱形基本單元之間形成的凸筋狀界線為錐形凸筋或錐臺狀凸筋。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車輛信號燈用內配光鏡,其特征在于,
在由凸筋狀界線或凹槽狀界線構成的、所述菱形基本單元內的反射基面內,還形成有規(guī)則的多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