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光學照明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出光結構及具有其的出光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現(xiàn)在的定向出光系統(tǒng)一般由反光杯或TIR透鏡完成,把發(fā)光光源放置在反光杯或TIR透鏡的焦點附近,發(fā)光光源產(chǎn)生具有一定角度的光束,然后經(jīng)反光杯或TIR透鏡的反射、全反射、折射等方式以設置的預定角度照射出去,從而實現(xiàn)了定向照射的效果。比如,射燈、PAR燈等都是利用反光杯或TIR透鏡來實現(xiàn)定向照射效果的照明產(chǎn)品。
如圖1所示,其為現(xiàn)有技術中的定向出光系統(tǒng)利用反光杯2對進行光路的導向,從而實現(xiàn)定向出光效果。在反光杯2內安裝有發(fā)光光源1,然后在反光杯2的內表面設置反射面,當發(fā)光光源1發(fā)出的光照射在反射面上,反射面再將光按照預設的角度射出(如圖1所示的出光方向為與反光杯2的中心軸線方向平行的出光方向),從而達到定向出光的設計目的。
現(xiàn)有技術中的定向出光系統(tǒng)在實際應用過程中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反光杯和TIR透鏡的聚光特性的,反光杯和TIR透鏡的出光口徑c一般與其本身的光學高度d成正比,其自身整體形狀的沿中心軸線的截面輪廓形狀近似拋物線y2=2ax,反光杯和TIR透鏡的形狀設計相對固定,不易根據(jù)需求來靈活設計及應用反光杯和TIR透鏡的出光口徑范圍。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出光結構及具有其的出光系統(tǒng),旨在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由于反光杯和TIR透鏡的形狀設計相對固定而不易根據(jù)需求來靈活設計及應用反光杯和TIR透鏡的出光口徑范圍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出光結構,包括多個擴展部和多個調光部,多個擴展部與多個調光部之間依次交替相接設置,多個擴展部控制出光結構的出光范圍的大小,多個調光部相對于入射光方向呈預設角度設置以控制出光方向。
可選地,在水平延伸方向上,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為平行設置的平面且相互不重合,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與相鄰的調光部的調光面之間呈第一預定夾角設置。
可選地,在水平延伸方向上,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為平行設置的平面,且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擴展延伸;各個調光部凸出于水平面,且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與相鄰的調光部的調光面之間呈第二預定夾角設置。
可選地,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在同一基準平面內擴展延伸,且該基準平面與水平面呈一夾角設置;各個調光部凸出于基準平面,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與水平面之間呈第三預定夾角設置。
可選地,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為曲面,各個調光部突出于相鄰的擴展面,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與水平面之間呈第四預定夾角設置。
可選地,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為平面,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逐漸增大地依次設置,各個調光部突出于相鄰的擴展面,且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與水平面之間呈第五預定夾角設置。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種情況,提供了一種出光系統(tǒng),包括光源部和出光結構,其中,光源部包括發(fā)光光源,該出光結構為前述的出光結構,發(fā)光光源發(fā)出的光由出光結構定向導出。
可選地,發(fā)光光源為方向性出光的激光光源、LED激光光源、光纖光源、射燈光源、PAR燈光源、AR燈光源中的一種。
可選地,光源部還包括反光杯,發(fā)光光源設置在反光杯的凹口內,反光杯的反射面將發(fā)光光源發(fā)出的光反射匯聚后射出,射出的光照射至出光結構的調光部的調光面上以定向出光。
可選地,反光杯為具有聚光功能的聚光TIR透鏡、凸透鏡、菲涅爾透鏡中的一種。
可選地,光源部還包括第一反光鏡,第一反光鏡的反光鏡面與反光杯的反射面相對設置,且第一反光鏡的反光鏡面將反射面射出的光反射至調光部的調光面。
可選地,光源部還包括第二反光鏡,第二反光鏡的反光鏡面與第一反光鏡的反光鏡面相對設置,第二反光鏡的反光鏡面將第一反光鏡反射出來的光反射至調光部的調光面。
可選地,光源部的數(shù)量為多個,多個光源部排列成一字型的單排或多排,出光結構的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以及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均為條狀平面,各個條狀平面均與多個光源部之間排列形成的直線相平行,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光源部射出的光直接照射至調光部的調光面后被定向反射出去。
可選地,光源部的數(shù)量為多個,多個光源部排列成一字型的單排或多排,出光結構的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以及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均為條狀平面,各個條狀平面均與多個光源部之間排列形成的直線相平行,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各個擴展部與各個調光部均由透明光學材料制成,且光源部射出的光穿過透明光學材料后照射至調光部的調光面上被定向全反射出去。
可選地,光源部的數(shù)量為多個,多個光源部排列成一字型的單排或多排,出光結構的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以及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均為條狀平面,各個條狀平面均與多個光源部之間排列形成的直線相平行,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各個擴展部與各個調光部均由透明光學材料制成,且光源部射出的光穿過透明光學材料后由調光部的調光面折射出去。
可選地,透明光學材料具有一個與調光面相對設置的入光面;或者,透明光學材料具有多個依次形成階梯狀的入光面。
可選地,各個擴展部與各個調光部之間以一中心點為圓心同心設置,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多個光源部之間以中心點為圓心圓周排列,且多個光源部圍繞出光結構設置。
可選地,各個擴展部與各個調光部之間以一中心點為圓心同心設置,各個擴展部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多個光源部之間以中心點為圓心圓周排列,出光結構圍繞光源部設置。
本發(fā)明中,通過改進拓展部與調光部之間的組成結構,利用拓展部對出光結構的出光范圍進行控制,從而根據(jù)實際照明范圍的需要設計出光結構的出光口徑大小,并通過設計調光部與拓展部之間的角度關系,從而對出光方向進行控制,根據(jù)照明的方向需要進行定向出光,因而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不易根據(jù)需求來靈活設計及應用反光杯和TIR透鏡的出光口徑范圍與定向出光之間的關系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是現(xiàn)有技術的出光系統(tǒng)的光路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第一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3是圖2的A處放大的光路示意圖;
圖4a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一種光路示意圖;
圖4b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二種光路示意圖;
圖5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第三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6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第四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7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一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8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二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9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三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10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四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11a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五實施例的具有一個入光面的光路示意圖;
圖11b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五實施例的具有多個入光面的光路示意圖;
圖12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六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13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七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14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八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圖15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九實施例的光路示意圖。
在附圖中:
10、擴展部;20、調光部;30、入光面;100、光源部;
101、發(fā)光光源;102、反光杯;103、第一反光鏡;
104、第二反光鏡。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或“設置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間接在該另一個元件上。當一個元件被稱為“連接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間接連接至該另一個元件上。
還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的左、右、上、下等方位用語,僅是互為相對概念或是以產(chǎn)品的正常使用狀態(tài)為參考的,而不應該認為是具有限制性的。
如圖2至圖6所示,其是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多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2所示,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第一實施例中,出光結構包括多個擴展部10和多個調光部20,多個擴展部10與多個調光部20之間依次交替相接設置,多個擴展部10控制出光結構的出光范圍的大小,多個調光部20相對于入射光方向呈預設角度設置以控制出光方向。
通過改進拓展部10與調光部20之間的組成結構,利用拓展部10對出光結構的出光范圍進行控制,從而根據(jù)實際照明范圍的需要設計出光結構的出光口徑大小,并通過設計調光部20與拓展部10之間的角度關系,從而對出光方向進行控制,根據(jù)照明的方向需要進行定向出光,因而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不易根據(jù)需求來靈活設計及應用反光杯和TIR透鏡的出光口徑范圍與定向出光之間的關系的問題。
在本發(fā)明中,設置在出光結構本體上的多個擴展部10和多個調光部20形成出光結構;當然,出光結構也可以由多個獨立的擴展部10和多個獨立的調光部20拼接組合形成。并且,調光部20主要通過其上的導光面對入射光進行定向處理之后導出(入射光照射到調光部20的導光面上)。
在第一實施例的出光結構中,如圖3所示,在水平延伸方向上,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為平行設置的平面且相互不重合,并且各個擴展部10的水平方向上的寬度為e,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的傾斜寬度為f,各個擴展部10和與其相鄰的調光部20的調光面之間呈第一預定夾角設置(圖3中未示出第一預定夾角的大小,此時該出光結構沿擴展方向的厚度是逐漸變厚的)。在該出光結構中,入射光平行于擴展部10的擴展面射入,當平行光線照射在調光部20的調光面上,經(jīng)調光面反射之后,光線呈垂直于擴展部10的擴展面的方向定向出光,如圖2和圖3所示的出光方向。當然,調整入射光的入射角度,相應地也可以調整定向出光的出光方向;或者保持入射光的入射角度不變,仍平行于擴展部10的擴展面入射,然后調整設計調光部20的調光面與擴展面之間的第一預定夾角的大小,從而實現(xiàn)改變出光方向以實現(xiàn)定向出光。
如圖4a和圖4b所示,在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第二實施例中,在水平延伸方向上,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為平行設置的平面,且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擴展延伸,即第二實施例的出光結構的厚度在擴展方向上保持不變;各個調光部20凸出于水平面,且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與相鄰的調光部20的調光面之間呈第二預定夾角設置(圖4a中未示出第二預定夾角的大小)。在第二實施例中,調光部20的截面形狀為三角形,此時調光部20的兩個傾斜面均可作為調光面使用,當然調光部20的截面形狀還可以是梯形,當利用直角梯形的截面形狀的調光部20時,可利用傾斜面作為調光面,當利用等腰梯形的截面形狀的調光部20時,可以利用兩側的傾斜面作為調光面。在第二實施例中,為了獲得垂直于擴展部10的擴展面的出光方向,因此入射光的入射方向與水平面成夾角入射,當改變入射光與水平面之間的入射夾角后,出光方向也隨著改變。如圖4a所示,第二實施例的第一種光路,此時出光結構的調光部20為鏡面反射平面(此時出光結構本體可以利用任一材料制成,透明的或者不透明,塑料或者金屬等等),入射光相對于水平面傾斜地照射在調光部20上,然后由調光部20定向反射導出,從而將入射光定向照明在所需照射的位置。如圖4b所示,第二實施例的第二種光路,此時出光結構由透明導光材料制成,此時調光部20為折射入光(入射光相對于水平面傾斜地照射在調光部20的受光面上),由調光部20的另一面(該面與受光面相對)進行全反射調光,調整后的光線透過出光結構本體之后定向導出,然后照射在所需照射的位置上。第二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相比較除了上述結構不同之外,其余結構均相同。
如圖5所示,在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第三實施例中,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在同一基準平面內擴展延伸,且該基準平面與水平面呈一夾角設置,即該基準平面為傾斜平面;各個調光部20凸出于基準平面,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與水平面之間呈第三預定夾角設置(圖5中未示出第三預定夾角的大小)。在第三實施例中,調光部20的截面形狀為三角形,此時調光部20的兩個傾斜面均可作為調光面使用,當然調光部20的截面形狀還可以是梯形,當利用直角梯形的截面形狀的調光部20時,可利用傾斜面作為調光面,當利用等腰梯形的截面形狀的調光部20時,可以利用兩側的傾斜面作為調光面。在第三實施例中,入射光線平行于水平面入射,然后經(jīng)由調光部20的調光面反射后,出射光垂直于水平面射出。當改變入射光的入射角度時,例如入射光傾斜向下入射則出射光向入射光靠攏的方向傾斜,從而定向出光的出光方向被改變了,又例如入射光傾斜向上入射則出射光向入射光向遠離入射光的方向傾斜,從而改變定向出光的出光方向。第三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相比除了上述結構不同之外,其余結構均相同。
如圖6所示,本發(fā)明的出光結構的第四實施例中,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為曲面,各個曲面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之間依次交替設置,優(yōu)選地,各個曲面的擴展面如果連接起來則形成一條拋物曲線,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與水平面之間呈第四預定夾角設置(圖6中未示出第四預定夾角的大小)。在第四實施例中,調光部20的截面形狀為三角形,此時調光部20的兩個傾斜面均可作為調光面使用,當然調光部20的截面形狀還可以是梯形,當利用直角梯形的截面形狀的調光部20時,可利用傾斜面作為調光面,當利用等腰梯形的截面形狀的調光部20時,可以利用兩側的傾斜面作為調光面。在第四實施例中,入射光線平行于水平面入射,然后經(jīng)由調光部20的調光面反射后,出射光垂直于水平面射出。當改變入射光的入射角度時,例如入射光傾斜向下入射則出射光向入射光靠攏的方向傾斜,從而定向出光的出光方向被改變了,又例如入射光傾斜向上入射則出射光向入射光向遠離入射光的方向傾斜,從而改變定向出光的出光方向。第四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相比較除了以上結構不同之外,其余結構均相同。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出光結構的第五實施例(未圖示),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為平面,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逐漸增大地依次設置,也就是說,當各個擴展面無限小并相互之間連接起來時則形成了一條拋物曲線,各個調光部20突出于相鄰的擴展面,且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與水平面之間呈第五預定夾角設置。第五實施例與第四實施例相比較,除了上述結構不同之外,其余結構均相同。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如圖7所示,提供了例如第一實施例的出光系統(tǒng),包括光源部100和出光結構,其中,光源部100包括發(fā)光光源101,該出光結構為前述的出光結構,發(fā)光光源101發(fā)出的光由出光結構定向導出。進一步地在第一實施例中,光源部100還包括反光杯102,發(fā)光光源101設置在反光杯102的凹口內,反光杯102的反射面將發(fā)光光源101發(fā)出的光反射匯聚后射出,射出的光照射至出光結構的調光部20的調光面上以定向出光。如圖7所示,在反光杯102的內凹面的凹腔中安裝發(fā)光光源101,然后利用反光杯102的反射面將發(fā)光光源101發(fā)出的散射光匯聚成定向光射出,使得光源部100最終輸出的光的范圍的直徑長度為a(假設反光杯102的為圓形口),平行光平行于擴展部10的擴展面照射在調光部20的調光面上被反射出去,從而通過擴展部10將最終照射至所需照射目標上的光照范圍的最大寬度為b(b的取值范圍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任意確定)。
如圖8所示,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二實施例的光源部100還包括第一反光鏡103,第一反光鏡103用于反射經(jīng)反光杯102的反射面反射后的平行光,第一反光鏡103的反光鏡面與反光杯102的反射面相對設置,然后第一反光鏡103將光直接反射到調光部20的調光面上進行出光方向的調整,且第一反光鏡103的反光鏡面將反射面射出的光反射至調光部20的調光面。當?shù)谝环垂忡R103相對于水平面成45°時,反光杯102垂直射出光線到第一反光鏡103上,然后由第一反光鏡103水平反射到出光結構的調光部20的調光面上。在第二實施例中,如圖8所示,反光杯102設置在第一反光鏡103的上方。當需要調整定向照明的出光方向時,只需對第一反光鏡103的放置角度以及放置位置即可。在有效利用定向光較大范圍擴展定向照明區(qū)域范圍的同時,利用第一反光鏡103減小了發(fā)光光源101發(fā)出的散射光直接照射出光結構而對定向照明的集中照明效果產(chǎn)生的影響。
如圖9所示,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三實施例與第二實施例的出光系統(tǒng)相比較,反光杯102設置在第一反光鏡103的下方。除了上述結構與第二實施例不同之外,其余結構均相同。
如圖10所示,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四實施例與第二實施例相比較,光源部100還包括第二反光鏡104,第二反光鏡104的反光鏡面與第一反光鏡103的反光鏡面相對設置,第二反光鏡104的反光鏡面將第一反光鏡103反射出來的光反射至調光部20的調光面。在第四實施例中,通過第一反光鏡103和第二反光鏡104兩次反射之后,光線反射至調光部20的調光面被定向反射出去進行定向照明。由于增設了第二反光鏡104,并且出光結構也對應于第二反光鏡104的放置高度上移一點,此時,反光杯102就可以設置在出光結構的正下方,在有效利用定向光較大范圍擴展定向照明區(qū)域范圍的同時,利用第一反光鏡103和第四反光鏡104徹底消除了發(fā)光光源101發(fā)出的散射光直接照射出光結構而對定向照明的集中照明效果產(chǎn)生的影響。
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一實施例至第四實施例均只設置有一個光源部。
如圖11a所示,在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五實施例中,該實施例中的出光結構應用透明光學材料制成。第五實施例與第四實施例相比較,入射光進入透明光學材料,然后到達調光部20的調光面,在調光面處應用全反射的原理讓光線發(fā)生全反射,從而將光線定向射出。進一步地,透明光學材料具有一個與調光面相對設置的入光面;或者,透明光學材料具有多個依次形成階梯狀的入光面,且多個入光面與調光面相對設置。與第四實施例相比較,除了上述不同之處外,其余均相同。
如圖12所示,在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六實施例中,與第五實施例相比較,該實施例的出光結構同樣由透明光學材料制成。并且,入射光進入透明光學材料,然后到達調光部20的調光面,在調光面處應用折射原理使光線在光學材料的邊界處發(fā)生折射,從而將光線定向射出。與第五實施例相比較,除了上述不同之處外,其余均相同。
如圖13所示,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七實施例中,光源部100的數(shù)量為多個,多個光源部100排列成一字型的單排或多排,出光結構的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以及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均為條狀平面,各個條狀平面均與多個光源部100之間排列形成的直線相平行,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光源部100射出的光直接照射至調光部20的調光面后被定向反射出去。參照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四實施例,同樣可以利用第一反光鏡103、第二反光鏡104來消除多個光源部100發(fā)出的散射光直接照射到出光結構的調光部20的調光面上而對定向照明的定向出光效果的影響。相同地,第七實施例的出光系統(tǒng)也可以利用全反射原理或折射原理來導向光線的定向出光方向。在第七實施例中,多個光源部100應用反光杯102對光線進行匯聚。在第七實施例中,如圖11b所示,與第五實施例中設置的入光面相同的,透明光學材料具有一個與調光面相對設置的入光面;或者,透明光學材料具有多個依次形成階梯狀的入光面,且多個入光面與調光面相對設置。入射光從入光面照射進透明光學材料內,然后在透明光學材料作為光傳播介質傳播至調光面,光線在調光面被調整出射方向之后射出,從而獲得了所需要角度的定向照明的光線。
與第七實施例相比較,在另一可行的實施方式中,光源部100的數(shù)量為多個,多個光源部100排列成一字型的單排或多排,出光結構的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以及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均為條狀平面,各個條狀平面均與多個光源部100之間排列形成的直線相平行,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各個擴展部10與各個調光部20均由透明光學材料制成,且光源部100射出的光穿過透明光學材料后照射至調光部20的調光面上被定向全反射出去,該實施方式中應用了全反射的原理進行定向出光,其余結構與原理均與第七實施例相同。
與第七實施例相比較,在又一可行的實施方式中,光源部100的數(shù)量為多個,多個光源部100排列成一字型的單排或多排,出光結構的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以及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均為條狀平面,各個條狀平面均與多個光源部100之間排列形成的直線相平行,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各個擴展部10與各個調光部20均由透明光學材料制成,且光源部100射出的光穿過透明光學材料后由調光部20的調光面折射出去,該實施方式中應用了折射的原理進行定向出光,其余結構與原理均與第七實施例相同。
如圖14所示,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八實施例中,各個擴展部10與各個調光部20之間以一中心點(圖14未示出)為圓心同心設置,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多個光源部100之間以中心點為圓心圓周排列,且多個光源部100圍繞出光結構設置。參照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四實施例,同樣可以利用第一反光鏡103、第二反光鏡104來消除多個光源部100發(fā)出的散射光直接照射到出光結構的調光部20的調光面上而對定向照明的定向出光效果的影響。同樣地,第八實施例的出光系統(tǒng)也可以利用全反射原理或折射原理來導向光線的定向出光方向。在第八實施例中,多個光源部100應用反光杯102對光線進行匯聚。
如圖15所示,本發(fā)明的出光系統(tǒng)的第九實施例中,各個擴展部10與各個調光部20之間以一中心點(圖15未示出)為圓心同心設置,各個擴展部10的擴展面與各個調光部20的調光面形成階梯面,多個光源部100之間以中心點為圓心圓周排列,出光結構圍繞光源部100設置。與第八實施例相比較,其余結構與原理均相同。在第九實施例中,多個光源部100應用反光杯102對光線進行匯聚。
本發(fā)明的相應的實施例中的出光系統(tǒng)除了利用反光杯102對光線進行匯聚之外,也可以應用全反射透鏡、折射透鏡、菲涅爾透鏡、凸透鏡、TIR透鏡等中的一種對發(fā)出發(fā)散光的發(fā)光光源101的光線進行匯聚,即具有聚光功能的透鏡進行聚光;另外,本發(fā)明的所有實施例中的出光系統(tǒng)的發(fā)光光源還可以直接使用本身發(fā)出的光即為匯聚光的光源,例如激光光源、LED激光光源、光纖光源、PAR燈光源、AR燈光源等聚光光源中的一種。
以上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