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照明的電烙鐵的制作方法
帶照明的電烙鐵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烙鐵,特別是一種可提高工作效率的帶照明的電烙鐵。
背景技術:
電烙鐵,是電子制作和電器維修必工具,主要用途是焊接組件及導線,按結構可分為內熱式電烙鐵和外熱式電烙鐵,按功能可分為焊接用電烙鐵和吸錫用電烙鐵,根據用途不同又分為大功率電烙鐵和小功率電烙鐵。目前市場上出售的電烙鐵,多為傳統(tǒng)的電烙鐵,一般是由烙鐵頭、烙鐵芯、手柄及電源線組成,電源線與烙鐵芯電連接。當烙鐵芯通電后發(fā)熱,然后傳導到烙鐵頭上,滿足烙鐵頭所需溫度需要,由烙鐵頭焊接工作。但是,由于傳統(tǒng)的電烙鐵本身沒有照明裝置,而電烙鐵是在電子設備、電子原器件、計算機、家用電器等電子產品的生產及維修中使用的,工作中因為光線不足,往往工作效率低并影響焊接質量,嚴重后果甚至還會生產出質量不合格產品。 可照明的電烙鐵用以改善光線不足的問題,例如,中國大陸專利申請第200620167946. 8號揭露一種可照明的電烙鐵,包括烙鐵頭、烙鐵芯、手柄座、手柄及電源線,手柄座連接烙鐵芯的外端面設置有對著烙鐵頭照射的發(fā)光二極管,其電路連接方式是各發(fā)光二極管和降壓電阻并聯(lián)后,與烙鐵芯串聯(lián)連接。當工作面光線不足時,手柄座端面上的發(fā)光二極管能有效地將光亮照射到烙鐵頭頭部;由于發(fā)光二極管還連接有充電蓄電池,當供電發(fā)生斷電時,還可做應急照明使用。本實用新型不需改變電烙鐵原有的外形結構,結構簡單。但是,中國大陸專利申請第200620167946. 8號中的發(fā)光二極管是設置于手柄座端面上,與烙鐵頭之間的距離無法調整,手柄座與烙鐵頭之間的距離大小將直接影響照明的亮度,若手柄座與烙鐵頭之間的距離較大,則照明效果不太好,也就無法提高工作效率。
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提高工作效率的帶照明的電烙鐵。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帶照明的電烙鐵,其包括烙鐵頭,所述烙鐵頭接觸焊點并把熱量傳遞至焊點上;所述烙鐵頭固定于烙鐵芯上,且所述烙鐵芯通電后發(fā)熱并將熱量傳遞至烙鐵頭上;所述烙鐵芯外包覆烙鐵殼體;且烙鐵殼體外固定軟管的一端,而軟管的另一端固定有燈,且所述軟管任意彎曲并靠近烙鐵頭;所述烙鐵芯電性連接電源線。特別地,所述帶照明的電烙鐵為外熱式電烙鐵。特別地,所述帶照明的電烙鐵為內熱式電烙鐵。特別地,所述烙鐵殼體外表面設有照明開關,所述照明開關電性連接至燈,當開關處于導通狀態(tài)時,燈發(fā)光;而當開關處于斷開狀態(tài)時,燈熄滅。特別地,所述軟管為波紋軟管。特別地,所述燈為發(fā)光二極管。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較,本發(fā)明將燈設置于軟管上,通過軟管的彎曲變化以調整烙鐵頭與燈之間的距離,通過較好的照明效果來提高工作效率。
圖I為本發(fā)明帶照明的電烙鐵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I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帶照明的電烙鐵,所述帶照明的電烙鐵為外熱式電烙鐵或內熱式電烙鐵。本發(fā)明帶照明的電烙鐵包括烙鐵頭10,所述烙鐵頭10接觸焊點并把熱量傳遞至焊點上;所述烙鐵頭10固定于烙鐵芯20上,且所述烙鐵芯20通電后發(fā)熱并將熱量傳遞至烙鐵頭10上;所述烙鐵芯20外包覆烙鐵殼體30 ;且烙鐵殼體30外固定軟管40的一端,而軟管40的另一端固定有燈50,于本實施例中,所述燈50為發(fā)光二極管 。且所述軟管40任意彎曲并靠近烙鐵頭10 ;于本實施例中,所述軟管40為波紋軟管。所述烙鐵芯20電性連接電源線60。于本實施例中,所述烙鐵殼體30外表面設有照明開關31,所述照明開關31電性連接至燈50,當照明開關31處于導通狀態(tài)時,燈50發(fā)光;而當照明開關31處于斷開狀態(tài)時,燈50熄滅。當使用者在光線不足的環(huán)境下進行焊接操作時,可將照明開關31打開,燈50發(fā)光,并根據焊接需要調整軟管40的彎曲方向,以調整烙鐵頭10與燈50之間的距離,通過較好的照明效果來提高工作效率。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ー種帶照明的電烙鐵,其特征在于包括 烙鐵頭,其接觸焊點并把熱量傳遞至焊點上; 烙鐵芯,其上固定烙鐵頭,且所述烙鐵芯通電后發(fā)熱并將熱量傳遞至烙鐵頭上; 烙鐵殼體,其包覆于所述烙鐵芯外; 軟管,其一端固定于烙鐵殼體上,而軟管的另一端固定有燈,且所述軟管任意彎曲并靠近烙鐵頭; 電源線,其與烙鐵芯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帶照明的電烙鐵,其特征在于所述帶照明的電烙鐵為外熱式電烙鐵。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帶照明的電烙鐵,其特征在于所述帶照明的電烙鐵為內熱式電烙鐵。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帶照明的電烙鐵,其特征在于所述烙鐵殼體外表面設有照明開關,所述照明開關電性連接至燈,當照明開關處于導通狀態(tài)時,燈發(fā)光;而當照明開關處于斷開狀態(tài)時,燈熄滅。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帶照明的電烙鐵,其特征在于所述軟管為波紋軟管。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帶照明的電烙鐵,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為發(fā)光二極管。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帶照明的電烙鐵,其包括烙鐵頭,所述烙鐵頭接觸焊點并把熱量傳遞至焊點上;所述烙鐵頭固定于烙鐵芯上,且所述烙鐵芯通電后發(fā)熱并將熱量傳遞至烙鐵頭上;所述烙鐵芯外包覆烙鐵殼體;且烙鐵殼體外固定軟管的一端,而軟管的另一端固定有燈,且所述軟管任意彎曲并靠近烙鐵頭;所述烙鐵芯電性連接電源線。本發(fā)明將燈設置于軟管上,通過軟管的彎曲變化以調整烙鐵頭與燈之間的距離,通過較好的照明效果來提高工作效率。
文檔編號F21V33/00GK102689072SQ201110069198
公開日2012年9月26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3月22日
發(fā)明者蔣明榮 申請人:旭達電腦(昆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