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家具的內部照明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家具的內部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在現有技術中,已知有小電池裝置,可以將其布置在家具(通常 是櫥拒)內,以照亮其內部。這類裝置中有一些布置有接通按鈕,其 布置成當家具關閉時自動地斷開該裝置。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主要目標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家具的照明裝置,其具有簡 單、堅固和便宜的結構,并能簡單地更換電池。
出于這個目的,根據本發(fā)明,設計一種用于照亮家具內部的電池 供電的自動照明裝置,該裝置包括主體,該主體設置有用于固定至家 具的固定裝置以及容納電池的腔以及光源,從該主體前面突出有常閉 按鈕觸點的控制端,用于當打開家具時,將電池連接至光源,其特征 在于,所述控制端在電池電極處還構成電池腔的端蓋。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創(chuàng)新原理的說明以及其相對現有技術的優(yōu)點更加 清楚,下面將借助于附圖、其可能實施方式通過非限制性的實施例方
式進行說明。圖中
圖1為根據本發(fā)明原理制成的第一照明裝置的分解透視圖。
圖2為圖1中的裝置安裝在家具上的橫截面圖。
圖3為圖1中的裝置裝配完成時的透視圖。
圖4為根據本發(fā)明原理制成的第二照明裝置的分解透視圖。圖5為安裝在家具上的圖4中的裝置的橫截面圖。 圖6為圖4中的裝置裝配完成時的透視圖。 圖7為圖6中的裝置的頂部平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附圖,在圖1中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一裝置的分解圖,一 般用IO進行標示。
裝置10包括主體11 (有利地由塑料模制制成),該主體11設置 有用于固定到家具上的固定裝置12以及容納電池14的腔13。在主體 中,還設有光源15(有利地,高發(fā)光度的白色LED),其向外突出以 投射光束。從主體的前端突出有常閉按鈕觸點的控制端或者按鈕16, 以在打開家具時將電池連接至光源。
如同在圖1和圖2中可清楚看出的,用于容納電池(筆形的)的 腔根據裝置的主軸線延伸,即與作用在開/關控制端16上的推力方向 重合的軸線。在腔13的底部存在具有電池電極的接觸彈簧,而腔的相 對端部,其為電池的軸向插入端部,由控制端16關閉,控制端16可 滑動地安裝在腔的開口端上,并且還在另一個電池電極處構成電池腔 的端蓋或帽。腔大致為圓筒形,以在最小間隙下容納筆形電池,如同 按鈕16。
控制端16在腔內部支撐觸頭片18,設計用于抵靠在面對的電池 電極上。該觸頭片延伸形成接觸舌19,其一般抵靠在第二觸頭片20 上,該第二觸頭片被支撐在主體ll中,并構成按鈕開關的固定觸點。 舌19和觸頭片20之間安置成使得當按鈕16克服彈簧17的作用力被 壓入腔13內時,舌19和觸頭片20之間的電觸點#^刀斷。有利地,舌 19在按鈕16的一側上被容納在盒形突出物中。
也是有利地,舌19還構成可去除的固定裝置,用于在裝置正常運 轉期間保持固定在底座13上的按鈕16。
出于這個目的,舌19具有彎曲端部,其在適當的底座21中、在 按鈕16上向前突出,以便構成端部22,用于將舌的齒23從支座
5(abutment)中脫鉤的手動控制。支座24可以有利地與固定觸點20 的端部重合。齒23有利地具有傾斜表面,用于在按鈕16被插入底座 中時彈性地彎曲舌19以及用于之后抵靠支座24卡扣配合到鎖定位置 中。
有利地,固定觸點20通過插入一串聯(lián)在電路中的超越控制開關而 被連接至光源,如此即使按鈕16沒有被按壓時,也能將照明關掉。在 所示的實施方式中,超越控制開關包括控制輪25,其被樞接在裝置中 并橫向從其中突出(如同在圖3清楚地看出),以可被手動轉動。控制 輪具有突出物26(圖1),取決于該輪的角度位置,突出物推動或者不 推動觸頭片20的端部27,以移動觸頭片20并打開電路形成光源或者 切斷該電路。
有利地,端部27—般抵靠在電阻器29的導體28上,從而限制 LED的供應電流,節(jié)約了另一個觸頭片的使用。
如同在圖2和圖3中可清楚看出的,固定裝置12限定了安裝表面 30,安裝表面30設計用于抵靠在家具的內表面31上。光源有利地位 于主體ll的端部,與按鈕16相對置,該光源相對于按鈕的軸向移動 而傾斜,并定向為遠離固定表面。以這種方式,光源能適當地照亮該 家具的內部。
如同圖2中可清楚地看出,裝置IO被設計放置在家具表面31的 邊緣32附近,即家具元件33的支座(例如,滑動前門或鉸接門,圖 2中大致顯示為半開狀態(tài))附近,其關閉該家具的空間,并且被預期 用來發(fā)光,因此在關閉位置按鈕16被元件33按壓,而在打開元件33 時按鈕16被釋放。
在公開的第一實施方式中,固定裝置有利地包括鄰接舌43和接合 齒44,它們相互面對并大致平行。齒44通過樞軸45被支撐在主體上, 并且可通過致動從垂直位置移動到后部下降位置的操作桿46而在松 開位置(圖2中的實線)和接合位置(圖2中的虛線)之間移動。有 利地,齒44具有面對舌43的邊緣,其為深深地鋸齒狀。固定裝置可 被固定至基體41上,其中主體ll作為抽屜被插入。為了產生齒的移動,桿設置有凸輪表面51,其產生樞軸沿導向凹 槽50的橫向滑動,從而當桿46移動到鉤緊位置時將樞軸移動遠離表 面30。齒44具有固定到端部上的直角臂48,當樞軸45滑入凹槽50 中時,使得齒轉動。
鄰接舌43設計用于抵靠在家具的邊緣32上,從而保證按鈕16 的精確定位以及抵抗家具關閉引起的沖擊,而齒44設計用于被插入到 家具表面的孔55中以獲得可去除的固定件。該孔可以是沿著家具背面 的一系列標準孔,用于固定其他附件(例如門的鉸鏈)。
有利地,將該裝置的各種部件裝配到主體11的內部通過該主體的 下部開口 34形成,該下部開口 34通過由塑料制成的板35關閉,即卡 扣插入而關閉。
圖4至圖7顯示了本公開裝置的一種改型。為了簡化起見,相應 于圖1實施方式的元件顯示為相同的附圖標記加上100。
因此,裝置110包括主體111 (有利地由塑料模制制成),該主體 111設置有用于固定到家具上的固定裝置112以及容納電池114的腔 113。相對后部和在傾斜位置上突出有光源115 (有利地,高發(fā)光度的 白色LED )。
電池腔由可滑動的控制端或按鈕116進行關閉,并支撐用于電池 電極的觸點118。電池的相對電極抵靠在接觸彈簧117上。板135鎖 扣關閉主體111的下部開口 134,裝置的各種內部部件通過該下部開 口被引入。
觸頭片118延伸形成接觸舌119,其一般抵靠在笫二觸頭片120 上,該第二觸頭片被支撐在主體lll中,并構成按鈕開關的固定觸點。
以完全類似于前述實施方式的舌19的方式,舌119終止于端部 122,該端部從底座121上突出,面對按鈕116,使按鈕能根據需要脫 鉤,打開腔113,從而更換電池。
此外,在該實施方式中,固定觸點120通過插入超越控制開關而 被連接至光源,該開關使得即使按鈕16沒有被按壓,也能將照明關掉。 在該第二實施方式中,超越控制開關包括指針125,其橫向于裝置的主軸線而滑動,以便具有突出至主體111右邊或左邊的端部,如圖7 所示。
在指針上具有突出物126,取決于指針的位置,其偏離或不偏離 觸頭片120的端部127,以移動觸頭片120并打開電路形成光源或者 切斷該電路。端部127可以切斷電路,直接抵靠在電阻器129的導體 128上,從而限制LED的供應電流。
裝置110在家具中的定位類似于裝置10。然而,固定裝置112由 單獨的擋板形成,擋板在裝置的兩側上突出,通過傳統(tǒng)的螺釘固定和/ 或具有適當的已知插頭。
就此,已經很清楚預定目標是如何實現的。
當然,上述使用了本發(fā)明創(chuàng)新原理的實施方式的描述是作為在此 的權利要求的非限制性的實施例給方式給出的。例如,本領域的技術 人員可以想出其他的固定裝置。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家具內部的電池供電的自動照明裝置,該裝置包括主體,所述主體設置有用于固定至家具的固定裝置、容納電池的腔以及光源,從該主體向前突出有常閉按鈕觸點的控制端,用于當家具打開時,將電池連接至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端在電池電極處還構成電池腔的蓋。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端支撐用 于電池電極的觸頭片,所述觸頭片在構成按鈕電觸點的舌中延伸,當 所述控制端被推進電池腔內時,所述按鈕電觸點斷開電池和光源之間 的電路。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包括一彈簧, 所述彈簧在底部上、在電池另一電極處,以構成與另一個電極的電觸 點,并且按鈕以及電池能夠一起克服彈簧的作用力朝著內部滑動運動。
4、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帶有電池的從所述 觸頭片伸出的所述舌還構成接合裝置,該接合裝置可從外面釋放以便 去除所述控制端形式的蓋,從而關閉電池腔。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在供應電 路上、在電池和光源之間包括過載串聯(lián)手動開關。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越控制開關 由一輪構成,該輪的轉動控制電路中的一部分串聯(lián)電觸點的相應的連 接或斷開運動。
7、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越控制開關 由橫向于所述裝置的主軸線布置的滑動指針組成,以便手動移動至從 所述主體的一側或另一側突出從而控制電路中的串聯(lián)電觸點的相應運 動。
8、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笨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LED。
9、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指向所述 裝置的后部并相對于所述裝置的主軸線在與家具上的裝置安裝表面相對的方向上傾斜。
10、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固定至家具的所述固定裝置包括擋板,所述擋板從主體上橫向突出并具有用于固 定螺釘的支座。
11、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固定至家具的所述固定裝置包括與家具接合的接合系統(tǒng),所述接合系統(tǒng)具有一 鄰接舌,所述鄰接舌設計用于抵靠在家具表面的拐角處;以及齒,所 述齒面對所述鄰接舌,并且設計用于插入到家具的所述表面上的孔中; 鉤緊桿,其可從鉤緊位置轉動到脫鉤位置,從而控制裝置的移動,以 便將所述齒移動到所述舌,以在抵靠在家具拐角處的所述鄰接舌的反 作用下,使得齒接合于所述孔的壁中。
12、 根據權利要求ll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靠近移動裝置包 括鉸接在所述主體上的桿的端部上的凸輪表面,所述凸輪表面控制上 面還固定有所述齒的樞軸的橫向運動,所述齒具有一直角臂,所述臂 的一端固定,從而在所述樞軸由移動至鉤緊位置的所述桿移動時,產 生所述齒朝著所述鄰接舌的傾斜。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家具的自動的電池供電的內部照明裝置,該裝置包括主體(11,111),該主體設置有用于固定至家具的固定裝置(12,112)以及容納電池(14,114)的腔(13,113)以及光源(15,115),從該主體向前突出有按鈕觸點的控制端(16,116),該控制端在電池電極處還構成電池腔的端蓋。
文檔編號F21S9/00GK101451667SQ20081018332
公開日2009年6月10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2月3日
發(fā)明者C·米利 申請人:阿古斯蒂諾菲拉利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