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底板和蓋板以及在其間的支承元件的用于介質阻擋放電的放電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以具有底板和蓋板的平面構造形式的用于介質阻擋放電 的放電燈?,F有技術設計用于介質阻擋放電的放電燈本身已公開較長時間,其中該放電燈 在電極組的至少 一部分與放電介質之間具有電介質。所謂的平面輻射器、也即比如用于監(jiān)視器的背光照明的或者也用于室 內照明的、平面構造的燈是一種在技術上有吸引力的構造形式。這種平面 輻射器具有放電容器,該放電容器具有底板和與其相連的蓋板,其中所述 板中的至少一個是部分透光的并在此出于簡潔的原因而稱作蓋板。在一些 情況中,這些板通過獨立的框架相連接,在其他情況中該框架是所i^中 之一的一體的組成部分。這些板在其間、必要時連同支架一起包含有具有放電^h質的放電室。此外早已公開的是,在放電室中設置有支承元件,支承元件使蓋板和 底;M目互支承。由此,可以保證或者改選故電容器的機械強度,尤其是板 的抗彎強度。因此,還可以使用較薄的板,這由于各種原因而是有利的, 并且在電極位于外部的情況下由于電氣方面的原因也是有利的。也主要在較大尺寸的平面輻射器,如用于大尺寸的顯示屏的平面輻射器的情況下,由于放電介質相對于外部大氣具有低壓以;OL電容器的相應負荷而通常也需要支承元件。最后,已公開的是,這些支承元件構造為底板或者蓋板的一體的組成 部分,并由此避免了安裝獨立的支承元件的必要性。在上下文中,也建議 了將該支承元件構造為,使得其有利地產生用于使光輻射均勻的光學效 果。全部參見以下的文件DE10048187、 DE10048186、 DE10138924、 DE10138925?,F有技術也有助于理解以下所示的本發(fā)明并示出了不同的特征和方 面,這些特征和方面也可以有利地與以下所示的本發(fā)明相結合。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所基于的技術問^1,提供一種所述類型的改進的放電燈,該 放電燈在底板與蓋板的相互支承方面顯現出優(yōu)點。在此,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所述類型的放電燈,在該放電燈中設置有至少 一個支承元件,該支承元件具有兩個支承凸起,這些支承凸起分別構造為 底板或蓋板的一體式的組成部分。此夕卜,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裝配有這種燈的顯示設備以及一種相應裝配 的發(fā)光體。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的擴展方案在從屬權利要求中予以說明并在下面更為 詳細予以闡述。本發(fā)明的基本思想在于,支承元件各由兩個支承凸起來構建,其中的 每一個都是底板或蓋板的一體的組成部分?,F有技術中所基于的是,尤其勻的原因,有利的是,接觸面盡可能遠離光出射面設置。然而,本發(fā)明的發(fā)明人已注意到在將具有特定所需高度的支承元件 構造為所述板中的僅僅一個的、尤其蓋板的組成部分的情況下會出現問 題。尤其在被深沖的并通過支承凸起作為板輪廓而構造的蓋板中,其問題 在于,制造公差隨著輪廓的高度增加而大大增加。因此,實際上通過支承 凸起來精確地達到所期望的高JLA比較困難的,并且需要可能比較復雜的 后處理、例如事后進行比較顯著的加熱以進行水平調整 (N i veauang 1 e i chung )。其他的制造方法也會顯現出與支承凸起的高度有 關的缺點。此外,這些支承凸起通常^M目應的板中凸出而成形。在此,會出現支 承凸起的壁厚度隨著高度的增加而下降,例如在玻璃板的情況下會出現穩(wěn) 定性問題并出現應力。這主要在冷卻時會導致由不同的壁厚度而引起的應 力,并致使其埋入到被冷卻的板中。這些問題也與支承突起的高度有關, 使得將支承元件的所需的總高度劃分為兩個支承凸起會帶來優(yōu)點。此外,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以下可能性,即盡可能或完全相同地來構造底板和蓋板,并由此在燈制造中引入增加的標準化。但,在此是一種可選方 案,而不是本發(fā)明的必要特征。最后,裝備有支承凸起的板本身可以比平面板更加;iafe穩(wěn)定地構造, 使得底板和蓋板裝備有一體的支承凸起也可以帶來穩(wěn)定性的優(yōu)點。如現有技術一樣,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優(yōu)選設置有多個支承元件,并且 相應設置有多個支承突起,并盡可能均勻地分布到放電室上。由此在相鄰 的支承元件之間的自由彎曲長度不應該太大。此外,如果把至少蓋板的支 承凸起的光學特性一^以考慮,那么出于這樣的原因大數目的支承凸起 會是有利的.優(yōu)選地,借助一種合適的成形方法,比如深沖或壓制來制造已具有凸 起的蓋板和底板。然而這些凸起也可以事后成形。然而重要的是,蓋板在 燈安裝時具有與之一體式構造的支承凸起。支承凸起應該至少在蓋板側有利地由透光的材料構成,以便能夠利用 光學特性。在此,支承元件也可以完全或部分地涂敷以發(fā)光材料。如果支 承凸起不是透明的,比如由于其設置有反射層,那么支承凸起自然也可以在光分布中具有有利的協作作用(Mitwirkung)。優(yōu)選的是,支承凸起以M板和蓋板由玻璃構成。在本發(fā)明的一種擴展方案中,蓋板側的支承凸起的成形被設計為,使 得橫截面平面垂直于蓋板形成逐漸縮小的橫截面,并且在此不存在其中支 承凸起朝著底板的方向擴寬相當大的橫截面平面。換句話說,這意味著蓋的放電室.也可以存在外表面的垂直于底板走向的各個區(qū)域,然而這些區(qū) 域并不超過支承凸起圓周的主要部分。在此,外表面從支承凸起的底板側 端部延伸到蓋板,因此在此沒有談論外表面的小的子區(qū)域。也就是,如果根據本發(fā)明的蓋板側的支承凸起由所描述的傾斜走向的 外表面來限定,那么支承凸起通過折射從該放電室中出射的光或者通it^目 應調整在外表面上的熒光物質層的輻射特性而負責將光對準支承凸起的 中心區(qū)。因此可以防止由于與底板側的支承凸起接觸而產生的陰影。此外,連同在支承凸起布置的^設計中各個放電的、由電極結構預 先給定的圖案以;Ot電結構,可以進行優(yōu)化以實現盡可能均勻的亮度。除 了在支承凸起之間的接觸的陰影效果之外,還要考慮的是,各個放電結構 典型地不是在支承凸起的下方,而是在其之間燃燒。由此,UV產生的最大值同樣位于支承凸起之間。通過光學偏轉作用,光可以部分地從這些區(qū) 域中被引入支承凸起的區(qū)域中,使得在蓋板的上側產生相對均勻的亮度。 如部分現有技術那樣,在這點上本發(fā)明的基本思想在于,并不將支承凸起 視為對放電結構的要單獨均勻化的亮度的千擾。更確切地說,在本發(fā)明中 支承凸起在光分布中優(yōu)選地起了積極的作用,并在整體設計中如本身同樣 不均勻的放電分布一樣來加以考慮。在本申請中大體上討論了各個放電或放電結構,該思想內容嚴格地說 涉及通過設計燈、尤其電極和支承凸起來預先給定的區(qū)域,在這些區(qū)域中 各個放電結構可以燃燒。然而在此,按照燈的運行狀態(tài),在這些區(qū)域內不 同大小的放電結構也是可能的。因此,這些區(qū)域不必一定完全填充一種放 電結構。主要,希望結合燈的調光功能可以影響放電結構的大小。于是, 在本申請中其思想內容涉及能夠最大程度地填充放電結構的區(qū)域。如果電極結構被設計用于確定放電的優(yōu)選位置,則通常形成與放電區(qū)域l: l的 對應關系。即使在用于底板的s^縱大一些的支承面的情況下,支承凸起通常也可 以基本呈肋狀沿蓋板和底板走向,或者與板的尺寸相比限定于小的區(qū)域. 在所提及的第一種情況中,窄的接觸面通常與線形的接觸面有關,在第二 種情況中與近似點狀的接觸面有關。肋狀的支承凸起可以具有確定的穩(wěn)定 功能,例如板在一個方向上設置有改善的抗彎強度。此外,這些支承凸起 如在實施例中還要詳細解釋的那樣還可以用于使在放電室中的特定區(qū)域 大致相互分離,以便影響放電分布。在上下文中,特別感興趣的是圍繞在 放電室中的各個放電位置蜿蜒的支承凸起,在實施例中還將對它們予以闡 述。因此,支持凸起可以與電極結構一起來限定各個放電的優(yōu)選位置,并 且沿著相同的電極來使各個放電彼此分離。另一方面,在板平面的兩個方 向上局部被限定的支承凸起能夠提供最小化的陰影作用的可能性,并且通 常對于支承功能來說是足夠的。局部被限定的支承凸起的一種優(yōu)選的形式因此可以由錐體、截頂錐體 或者由棱錐體或截頂棱錐體來形成,其中分別對置的板的(被截去的)尖 端彼此相對。原則上,可以考慮任意的基本形狀,也即任意彎曲限定的平 面、多邊形平面或由其構成的混合形式。然而,優(yōu)選的;1盡可能無棱的支 承凸起,也即錐體或截頂錐體,因為棱在光分布上可能形成一定的不規(guī)則 性。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相對于所引用的現有技術更為新穎的方面在于J吏用具有不對稱形狀的支承凸起。不對稱在此涉及垂直于相應的板并垂直于相應相鄰的放電的鏡平面。如果假定放電在其電流方向的意義上幼:似平行于 板走向并且還顯示出平均的電流方向,則由此限定了鏡平面(自然可被平 行移動)。在通常遇到的直條形的電極的情況下,這樣的鏡平面因此平行 于條方向地走向。所述對稱的 一種優(yōu)選的形狀是在平行于板的截面上至少 近似三角形的輪廓。由此可以找到支承凸起的形狀,該形狀通過以下方式 ^it電穩(wěn)定,即通過屏蔽作用來防止對不期望向其放電的電極的所不期望 的逆弧,或者至少降低其概率或頻率。例如這樣的三角形可以將電極與不 期望對其放電的另一電極的側面相屏蔽,另一方面,這種三角形的邊可以 空出放電位置,所期望的放電良好地配合所i^電位置。出于說明的目的, 參見實施例。由此尤其可以通過支承元件來限定各個放電位置,其中支承元件由于 所迷限定而在陰極側比在陽極側更窄。因此,這涉及為單極運行而設計的 燈,并且尤其可以借助所述的不對稱支承凸起形狀來實現,但,這種在陰 極側較窄的各個放電位置在個別情況下也可以借助在前述意義上對稱的 支承凸起來實現。此外,該闡述不僅適用于"各個"支承凸起,也即例如 錐體或棱錐體,而且還適用于肋狀的構造。沿條狀電toi伸的各個放電位置的一種優(yōu)選的布局規(guī)定,各個放電位 置在電極條的一側分別通過支承元件來分離。對本身已公開的各個放電的優(yōu)選位置的創(chuàng)造附加地或可替換地,例如 通過鼻狀凸起,各個放電位置可以通過在支承元件之間的自由空間來確 定。另外結合本發(fā)明,借助各個放電不僅可以有在現有技術中已多次描述 的、例如設置在各個陰極"鼻"上的梯形或三角形的各個放電,而且有擴 展的"簾狀"結構.如前所述,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的應用在于顯示裝置(例如監(jiān)視器和顯示屏) 的背光照明領域,但也應用于一般照明和室內照明領域。相應地本發(fā)明還 涉及一種相應裝備有本發(fā)明的放電燈的顯示裝置和光源。
下面參照實施例更為詳細地闡述本發(fā)明,其中可能的是,所公開的特 征的其他組合對本發(f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圖l示出了作為第一實施例的根據本發(fā)明的放電燈的截面。圖2示出了圖l的一個片段。圖3示出了第一實施例的電極結構和支承凸起結構的俯視圖。圖4以俯視圖示出了第二實施例的電極結構和支承凸起結構構成的 一個片段。圖5示出了針對圖4中的第二實施例的一個片段圖和截面圖。圖6示出了針對圖5中的第二實施例的變形的視圖.圖7示出了第三實施例的電極結構和支承凸起結構的片段俯視圖。圖8示出了針對圖5的第二實施例的片段圖和截面圖。圖9示出了針對圖6中的第二實施例的變化的視圖。圖10大體上對應于圖3并涉及笫三實施例.具體實施方式
圖1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平面輻射器構造形式的放電燈的截面圖。蓋 板1和底板2在邊緣區(qū)域3中彼此靠置并在其間封閉有放電室4。板平面 垂直于繪圖平面,其中切線垂直于該繪圖平面。蓋板1和底板2分別朝著邊緣區(qū)域3略微拱起,使得它們在邊緣區(qū)域 3中可以彼此接觸,并仍然在它們之間存在空腔4。在該實施例中,蓋板 1的相應M比底板2的^^顯得8^錄更明顯。圖1已示出了 ,蓋板1和底板2通過實施為兩部分的支承元件5而相 互支承。在圖1的上面區(qū)域中虛線表示的圓在此參見圖2的片段圖。在支 承元件的兩個部分、也即支承凸起5a和5b之間的過渡區(qū)域中,在圖1 中繪出兩個豎直的線,其中這兩個線表示在邊緣區(qū)域3中在蓋板1與底板 2之間的、位于支承元件之后的過渡,并在圖2中被省略。最后圖1和2示出了 ,在該第一實施例中設置有以外部電路板形式構 造的電極系統(tǒng),該電極系統(tǒng)簡單地從夕卜部被施加到該底板2上.圖3示出了圖l和2中的底板2連同在其之下的電路板6的電極結構 的俯視圖。該電極結構整體用6來表示,并具有以兩個相互咬合的"梳形 件"形式構造的并在電路板6的平面中正弦形蜿蜒的電極,其中這些電極 全部(確切地說每個電極各自一個梳形件)引向左下區(qū)域中的兩個總端子. 各個電極條形軌道的正弦形狀彼此間產生了改變的間距,如在圖3的左上角所示,該間隔在較短間距的區(qū)域中被設計用于構造各個放電結構7。如 果電極系統(tǒng)6被雙極地驅動,也即陰極輥(Kathodenrolle)和陽極輥 (Anodenrolle)交替地變換,那么各個放電結構在此以近似出現的形狀 來繪出。所示的形狀在此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兩個相互鏡像的放電結構的交 疊,其中放電結構分別朝向瞬時的陰極側略微收縮。對于電極6的幾何結 構另外參見現有技術DE 198 44 721。在此,放電7在放電室4中燃燒,使得電極6通過作為介電層的底板 2而與放電分離。于是,這涉及介質阻擋放電。該放電室4在此通it^1 和2的邊緣區(qū)域3來限定,因此在圖3中位于用8所表示的矩形線內。于是在圖1、 2和3中的第一實施例全部示出了被設計用于介質阻擋 放電的平面輻射器,其具有由兩個板1和2構成的放電容器,其中這些板 通過均勻分布到放電室4上的(在此以六邊形的結構)支承元件5而相互 支承(參見圖3)。這些支承元件兩件式地構造,并分別由兩個支承凸起 5a和5b組成。支承元件5a是蓋板1的一體式的組成部分,而支承元件 5b是底板2的一體式的組成部分.在該實施例中,這些支承凸起構造為 底面呈圓形(參見圖3 )的截頂錐體,其中該截頂錐體在板1和2制造完 成之后通it^板中深沖出來成形。這兩個支承凸起5a和5b用它們被截的尖端彼此對著,并從而相互支 承。這種錐形所具有的優(yōu)點是,支承凸起的相應朝向分別對置的板的外表 面因此對于光分布是比較合適的。在制造完成的燈中,支承元件5b涂敷 以反射層,并由于外殼面朝向蓋板1所以具有反射選故電室4或者朝蓋板 l反射的趨勢。支承凸起5a在此又僅僅涂敷以發(fā)光材料,并且如底板那 樣(和該支承凸起5b)由玻璃構成,也即是透明的。由此它們可以將由 發(fā)光材料層產生的光更多地對準在圖1和2中朝左定向的光出射方向。另 外,支承凸起5a和5b的形狀在此僅僅是象征性地示出,并且可以在幾何 優(yōu)化過程中改變到最佳的發(fā)光效率。另外還可看到,電極系統(tǒng)6的幾何結構與支承元件5的分布相協調, 使得在兩個電極條之間分別存在由支承元件5和各個放電位置7構成的交 替序列。因此,各個放電位置7分別通過支承元件5iML此分離。在圖1、 2和3中所示類型的燈可以用相對微小的厚度(圖1在此并 不是符合比例的,而是出于清楚的目的而著重于厚度)以非常大面積的尺 寸來制造。由此,也可以以均勻的、簡單的、比較輕的并壽命長的方式來對非常大尺寸的顯示i殳備進行背光照明。另夕卜,這種燈為通用照明和室內 照明開辟了新的設計余地,于是例如可以用于平面和水平伸展的安裝在天 花板上的照明器、墻裝式照明器或懸掛照明器。圖4和5分別僅僅以片段示出了第二實施例,其中雖然旋轉了 90度, 但圖4可以比照圖3,圖5比照圖2。在此,電極6被設計用于單極運行, 更為確切地說具有本身公知的雙陽極6a和陰極6b,其中這些電極沿著其 條長度具有交替朝向兩端的三角形凸起,用于定位各個放電結構7。這參 見現有技術W0 98/43276。支承元件在此用15來表示,并具有平行于板 平面的截面為三角形的結構。在此,三角形被對準,使得一個側邊平行于 陰極條6b走向,而在那里關于朝著相應對置的ii^"準的"鼻"對準。與 該三角形i^目對的三角形頂角朝向下一陽極6a。由此如圖4所示,形成 了用于放電結構7的不對稱的各個放電位置,更為確切地說在陰極區(qū)域 中,并通過支承元件15使鼻狀凸起在那里比在陽極區(qū)域中明顯更窄。圖5對應于圖1和2地示出了沿線A-B的圖4的截面圖,才艮據該截面 圖支承元件15又由蓋板側的支承凸起15a和底板側的支承凸起15b來構 建。因此這分別是具有三角形的底面的截頂棱錐體,并且在彼此對著的尖 端上還具有三角形的平截頭臺。對于第一實施例的闡述適合于支承凸起 15a和15b的外殼面向分別朝對置的板傾斜,并還適合于其他的構造。自 然,在此蓋板和底板彼此相同地構造,也即支承凸起15a和15b是等高的。 這具有制造方面的優(yōu)點。圖6示出了對圖5的變形方案,其具有在蓋板側的、較高的支承凸起 25a和在底板側的、較低的支承凸起25b,也即與圖2相對應。這種實施 形式所具有的優(yōu)點是,著重于蓋板側的支承凸起5a和25a的光學效果。 另 一方面,支承凸起應該分別優(yōu)選地占有在板之間由兩個支承凸起一起、 也即由該支承元件所跨越的間隔的至少10%, i^好的是至少15%,更好的 是至少20%。另外,支承凸起15a、 15b和25a、 25b在第二實施例中也以兩種變形 同板一起在一個制造步驟中被深沖;截頂棱錐體因此近似是空心的。但本 發(fā)明也涉及事后安裝(比如熔接上)的支承凸起。圖7至9示出了第三實施例,其中圖7至9分別順序地對應于圖4 至6。圖8和9尤其示出了兩種變形,這兩種變形的不同點與圖5與6之 間的不同點相同。圖7至9中的第三實施例與圖4至6中的第二實施例的主要不同點在 于,在第二實施例中各個截頂棱錐體的支承凸起在此"熔接"成蜿蜒的形 狀,也即設置肋狀的支承凸起。于是支承凸起用35a、 35b和45a、 45b 來表示。該肋狀支承凸起圍繞陰極6b并在各個放電位置7之間蜿蜒。與 在第二實施例中相類似,在此各個放電位置7被限定,其在陰極側比陽極 側窄。在圖4的三角形截面形狀的位置上,在此出現了肋狀支承凸起的梯 形段,其中這些梯形分別在其底的一部分中相互融合。圖IO示出了第四實施例,其中該圖在其圖示中可以比照圖3,但只 示出了電極結構6的一部分。這兩個所示區(qū)域構成了兩種變形。在左邊的 變形中可比照圖4繪出了截面為三角形的支承凸起,其中支承凸起由于其 相同的幾何構造而用15b來表示。當然在此結合了圖3的正弦性電極條, 其中所繪出的放電結構7可比照圖4和7,也即為一種單極運行。其適用 對圖4至6的闡述。在圖IO的右邊區(qū)域示出了一種變化,其中與圖7相似示出了肋狀構 造的支承凸起,在此用55b來表示。該肋結構比圖7中的更細,并同樣圍 繞在此為正弦形的電極條并在各個放電結構7之間蜿蜒。這又對應于單極 運行(也即圖4)并對應于圖10中的左邊的圖示。通過肋55b的更細的 構造在此獲得了比圖7中更顯著的曲折圖案。總之,圖4至10中的不對稱支承凸起實現了對電極軌道的屏蔽的優(yōu) 化,這里所期望的是,通過適當構造用于各個放電的位置,并同時充分利 用支承凸起以通it^射、折射和^L射來進行光分布。另外,支承凸起還可 以使板穩(wěn)定,并尤其在圖4至20的深沖的變形方案中在所形成的板的小 的總重量的情況下可以尤其簡單地被制造。
權利要求
1.一種放電燈,其具有底板(2);至少部分透光的蓋板(1),所述蓋板與所述底板(2)相連,使得在所述底板(2)與所述蓋板(1)之間形成用于容納放電介質的放電室(4);用于在放電介質中產生介質阻擋放電(7)的電極組(6),其中所述電極組(6)的至少一部分通過電介質(2)與所述放電介質分離;以及支承元件(5,15,25,35,45,55),所述支承元件在所述放電室(4)中使所述蓋板(1)與所述底板(2)相互支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元件(5,15,25,35,45,55)具有兩個支承凸起(5a,5b,…,5 5b),所述支承凸起分別構造為所述底板(2)或者所述蓋板(1)的一體式的組成部分。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放電燈,其中設置有多個支承凸起(5a, 5b,.,.,55b),所述多個支承凸起均勻地分布到放電室(4)上。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電燈,其中在蓋板側的支承凸起(5a, 15a,…)基本上由透光材料構成。
4. 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放電燈,其中蓋板側的支承凸 起"a, 15a,...)朝向放電室(4)具有外表面,該外表面朝向底板(2) 至少基本上連續(xù)地從蓋板(1)延伸至底板側的支承凸起(5b, 15b,...)。
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放電燈,其中支承凸起 (35a-55b)沿著板(1, 2 )肋狀地分布。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放電燈,其中肋狀分布的支承凸起 (35a-55b)在放電室(4)中圍繞各個放電位置(7)蜿蜒。
7. 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放電燈,其中支承凸起(5a-25b) 基本上具有底面分別朝向板的錐體、棱錐體、截頂錐體或截頂棱錐體的形 狀。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放電燈,其中支承凸起(15a-25b)具有關 于鏡平面不對稱的形狀,其中該鏡平面垂直于板(1, 2),并垂直于相應的相鄰的放電(7)。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放電燈,其中支承凸起(15a, 15b)在平 行于板(1, 2)的截面中是近似三角形的。
10. 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放電燈,其中支承元件(5, 15, 25, 35, 45, 55)限定各個放電位置(7 ),所述各個放電位置由于限定而在橫向于放電方向的方向上陰極側比陽極側更窄。
11. 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放電燈,其中電極組(6)含有 多個條狀電極,并且各個放電位置(7)分別通過支承元件(5, 15, 25, 35, 45, 55)來分離,各個放電位置在同一電極條上朝向該電極條的同一 側相鄰地設置。
12. —種具有根據上i^l5L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放電燈的顯示裝置, 其中該放電燈用于該顯示裝置的背光照明。
13. —種發(fā)光體,其具有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放電燈。
全文摘要
具有底板和蓋板以及在其間的支承元件的用于介質阻擋放電的放電燈。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以平面輻射器構造的用于介質阻擋放電的放電燈。在此在蓋板(1)與底板(2)之間設置有支承元件(5),所述支承元件(5)分別由兩種支承凸起(5a、5b)組成,其中的一個與該蓋板一體式地構造,而另一個與該底板一體式地構造。
文檔編號H01J61/30GK101273433SQ200680035463
公開日2008年9月24日 申請日期2006年9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9月28日
發(fā)明者漢斯-格哈德·比爾策勒 申請人:電燈專利信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