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尤其是一種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
本實用新型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調(diào)式的臺燈,該盛接煙灰機構(gòu)2迫緊于該主支持桿3的位置是可以隨著使用者習慣使用煙灰缸的高度來做調(diào)整。該主支持桿3接設于該下支持桿4的迫緊位置也是可以調(diào)整。這個調(diào)整也可以帶動調(diào)整上方照明的高度位置。因此,本實用新型裝置是一個可調(diào)度大、而且可因使用者需求來做調(diào)整的裝置。
本實用新型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動力來源可插于AC電源或是電池DC電流的裝置,除了接出一條電線至供AC電源插座之外,在該下支持桿4內(nèi)也設有提供DC電流的電池的空間。
圖中,照明/除煙機構(gòu) 1 主支持桿3罩體 11 凹槽31輸氣通道 12 出氣孔 32燈管 13 內(nèi)螺紋 33抽風扇 14 排氣管 34馬達 141下支持桿35外螺紋 15 螺絲41盛接煙灰機構(gòu) 2 凹槽42香煙 21 電池43煙灰缸 22 電線44固定部 23 輪子45孔洞 24 平臺46螺絲 25 開關(guān)47活性碳 26
以下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一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是一種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其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除了照明功用之外,還可以排除及過濾香煙煙氣的裝置。如
圖1-圖3所示,該裝置包括照明/除煙機構(gòu)1、盛接煙灰機構(gòu)2、主支持桿3及下支持桿4。該照明/除煙機構(gòu)1包括一罩體11、一輸氣通道12、一燈管13及一抽風扇14。該輸氣通道12類似一Π字型的導管,其一端接設該罩體11。在該罩體11內(nèi)裝置有抽風扇14及燈管13。其中燈管13可以是圓形日光燈或是小燈炮。該抽風扇14結(jié)合有馬達141并裝置于正對輸氣通道12的入口處。利用馬達141運轉(zhuǎn)時驅(qū)動抽風扇14,以將煙氣抽入輸氣通道12中。該輸氣通道12的另一端外殼具有外螺紋15。
該盛接煙灰機構(gòu)2前方類似一個煙灰缸22,以盛接香煙21所掉落的煙灰。在該盛接煙灰機構(gòu)2后方固定部23的適當位置,開設有一孔洞24。該孔洞24的大小相同于主支持桿3的外圍,使該主支持桿3恰可套入。在該盛接煙灰機構(gòu)2側(cè)圍另設有一螺絲25將該盛接煙灰機構(gòu)2迫緊于該主支持桿3上,而將固定部23固定在主支持桿3上。該主支持桿3外觀類似一圓形柱體,在上方開有一凹槽31。該凹槽31的上半部內(nèi)圍具有內(nèi)螺紋33,下半部的空間可置放活性碳26,在該凹槽31的底部接出一條排氣管34經(jīng)出氣孔32到外面,使過濾后的乾凈空氣得以排出。
該下支持桿4的上方亦設有一凹槽42。在該凹槽42的側(cè)壁設有螺絲41,以將上述的主支持桿3迫緊固定,而下方設有一個裝設電池43的空間以使用DC電流。另外再接出一條電線44以插接AC電源,在最下方設有一平臺46及滾動的滾子45,讓本實用新型的臺燈可以方便移動。下支持桿4另外設有一開關(guān)47,該開關(guān)47以另外的導電線(圖中未示)連接至燈管13的結(jié)構(gòu)、風扇的馬達141以及電線44,使得電線44的插頭插于電源插座后,籍由操作開關(guān)47可以控制燈管13是否通電發(fā)光,或抽風扇14是否運轉(zhuǎn),或是燈管13與抽風扇14均同時通電而啟動。
組裝時,先將該盛接煙灰機構(gòu)2的孔洞24穿于主支持桿3,調(diào)整至適當位置后利用螺絲25使其迫緊固定,再將該主支持桿3插于下主持桿4上方的凹槽42內(nèi),也可以調(diào)整插入的高度至適當位置后,利用螺絲41將兩者之間迫緊固定。最使將該照明/除煙機構(gòu)1的輸氣通道12的具有外螺紋15的一端籍由內(nèi)、螺紋33、15的旋合鎖入該主支持桿3上。
使用時,開啟開關(guān)47,使抽風扇14開始旋轉(zhuǎn)運作,置放于煙灰缸22上的香煙21燃燒所產(chǎn)生的煙氣被往上抽,進入輸氣通道12中,隨著輸氣通道12中箭頭方向流至活性碳中過濾掉焦油及尼古丁。過濾后的干凈空氣再自出氣孔32排出,因此將具有煙味的空氣排除、過濾,轉(zhuǎn)換成乾凈的空氣排出。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凡利用本實用新型所做的等效結(jié)構(gòu)變化,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包括一照明/排煙機構(gòu)、一盛接煙灰機構(gòu)、一主支持桿及一下支持桿;該照明/排煙機構(gòu)包含燈管、罩體、抽風扇及輸氣通道,該輸氣通道一端接設罩體,在該罩體中設有燈管及抽風扇,該抽風扇正設于輸氣通道的進氣口處;該盛接煙灰機構(gòu)包括前方的煙灰缸及后方的固定部,該固定部的設有孔洞(24),該孔洞(24)側(cè)圍設有螺絲(25);該主支持桿上方設有一凹槽(31),該凹槽(31)下方接出一條排氣管將空氣自出氣孔導出;該下支持桿上方亦設有一凹槽(42),該凹槽(42)側(cè)設有螺絲(41),而該下支持桿底部架一平臺,在該平臺底部拉出一條電線;組裝時,先將該盛接煙灰機構(gòu)固定部的孔洞(24)穿于主支持桿中,利用螺絲(25)使其迫緊固定,再將該主支持桿(3)插于該下主持桿上方的凹槽(42)中,利用螺絲(41)迫緊固定。最后將該照明/除煙機構(gòu)的輸氣通道一端插接于該主支持桿上方的凹槽(31)中。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照明/排煙機構(gòu)的輸氣通道一端外圍設有外螺紋,該主支持桿上方凹槽(31)上部設有內(nèi)螺紋,兩處籍由內(nèi)螺紋及外螺紋的旋合鎖固。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主支持桿上方凹槽(31)的下部設有活性碳。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下支持桿內(nèi)設有一個裝設電池的空間。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下支持桿底部的平臺下設有輪子。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燈管是圓形日光燈管或小燈泡。
專利摘要一種移動式臺燈除煙裝置,該裝置包括照明機構(gòu)及除煙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該臺燈除具有照明作用之外,還可以有除煙的作用。該除煙機構(gòu)包括抽風扇、輸氣通道及盛接煙灰機構(gòu)。該盛接煙灰機構(gòu)活動地設于本臺燈的中間位置,類似一煙灰缸用以盛接煙灰。當香煙燃燒而產(chǎn)生煙氣上騰,該抽風扇同時將煙氣上抽經(jīng)由輸氣通道引導到活性炭部分,經(jīng)過過濾而排出,形成一兼具照明及除煙兩用的復合裝置。
文檔編號F21V33/00GK2558855SQ02204169
公開日2003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02年3月22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2年3月22日
發(fā)明者許榮源 申請人:許榮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