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光板及背光模組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導光板及背光模組,該導光板適于卡合一定位件使導光板限位于定位件且包含一導光部、至少一個凸耳部以及多個棱鏡微結構。導光部具有至少一個入光面、相對設置的一出光面及一底面、以及位于出光面及底面間并連接入光面的二個側面。凸耳部連接導光部,多個棱鏡微結構設置于導光部的出光面且未設置于凸耳部。本實用新型因導光板的凸耳部不設置棱鏡微結構,所以可避免導光板邊緣的亮帶或亮線產生,提高導光板的出光均勻性及畫面品味。
【專利說明】
導光板及背光模組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導光板及背光模組。
【背景技術】
[0002]圖1為一已知導光板的俯視不意圖。如圖1所不,導光板100包含一導光部102及連接導光部102的凸耳部104,且多個棱鏡微結構108同時設置于導光部102及凸耳部104上。然而,此一設計容易于導光板100的M、N區(qū)域出現(xiàn)亮帶或亮區(qū),降低畫面品味。
[0003]“【背景技術】”段落只是用來幫助了解本【實用新型內容】,因此在“【背景技術】”段落所揭露的內容可能包含一些沒有構成所屬技術領域中普通技術人員所知道的公知技術。在“【背景技術】”段落所揭露的內容,不代表該內容或者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所要解決的問題,在本實用新型申請前已被所屬技術領域中普通技術人員所知曉或認知。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導光板及背光模組。
[0005]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目的和優(yōu)點可以從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技術特征中得到進一步的了解。
[0006]為達到上述之一或部分或全部目的或是其他目的,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提供一種導光板,其適于卡合一定位件使導光板限位于定位件,且導光板包含一導光部、至少一個凸耳部以及多個棱鏡微結構。導光部具有至少一個入光面、相對設置的一出光面及一底面、以及位于出光面及底面間并連接入光面的二側面。凸耳部連接導光部,多個棱鏡微結構設置于導光部的出光面且未設置于凸耳部。
[0007]于一實施例中,各個棱鏡微結構可為一柱狀結構且具有垂直入光面的一長軸方向。
[0008]于一實施例中,各個棱鏡微結構于平行入光面的方向上的截面呈三角形。
[0009]于一實施例中,導光板還包含設置于導光部的底面的多個網點微結構。
[0010]于一實施例中,導光板具有分別連接于二側面的二個凸耳部。
[0011]于一實施例中,定位件可為一膠框。
[0012]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提供一種背光模組,其包含一背板、一膠框、一導光板以及一光源。膠框設于背板上且形成有至少一個卡合結構。導光板包含一導光部、至少一個凸耳部以及多個棱鏡微結構。導光部具有至少一個入光面、相對設置的一出光面及一底面、以及位于出光面及底面間并連接入光面的二側面。光源設于鄰近入光面位置處,凸耳部連接導光部且置入膠框的卡合結構以使導光板限位于膠框,多個棱鏡微結構設置于導光部的出光面且未設置于凸耳部。
[0013]于一實施例中,各棱鏡微結構為一柱狀結構且具有垂直入光面的一長軸方向。
[0014]于一實施例中,各棱鏡微結構于平行入光面的方向上的截面呈三角形。
[0015]于一實施例中,背光模組還包含設置于導光部的底面的多個網點微結構,。
[0016]藉由上述實施例的設計,因導光板的凸耳部不設置棱鏡微結構,可避免導光板邊緣的亮帶或亮線產生,提高導光板的出光均勻性及畫面品味。
[0017]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目的和優(yōu)點可以從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技術特征中得到進一步的了解。為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一已知導光板的俯視不意圖。
[0019]圖2A為依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顯不的一導光板的俯視圖,圖2B為圖2A的導光板的側視圖。
[0020]圖3顯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背光模組的示意簡圖。
[0021 ]圖4A及圖4B為已知設計與本案實施例的實際出光的表現(xiàn)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有關本實用新型的前述及其他技術內容、特點與功效,在以下配合參考圖式的實施例的詳細說明中,將可清楚的呈現(xiàn)。以下實施例中所提到的方向用語,例如:上、下、左、右、前或后等,僅是參考附圖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語是用來說明并非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
[0023]圖2A為依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顯不的一導光板的俯視圖,圖2B為圖2A的導光板的側視圖。請同時參考圖2A及圖2B,導光板10包含一導光部12及連接導光部12的至少一個凸耳部14。導光部12具有至少一個入光面12a、相對設置的一出光面12b及一底面12c、以及位于出光面12b及底面12c間并連接入光面12a的二個側面12d。光源16設于鄰近入光面12a位置處。于本實施例中,導光板10具有分別連接于二個側面12d的二個凸耳部14,多個棱鏡微結構18設置于導光部12的出光面12b且未設置于凸耳部14。于一實施例中,各個棱鏡微結構18可為一柱狀結構且具有實質垂直入光面12a的一長軸方向P,且各個棱鏡微結構18于平行入光面12a方向上的截面可呈三角形但不限定。再者,于一實施例中,多個網點微結構22可設置于導光部12的底面12c。圖3顯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背光模組的示意簡圖。如圖3所示,背光模組30的膠框34設于一背板32上且形成有至少一個卡合結構34a,導光板10的凸耳部14可置入膠框34的卡合結構34a以使導光板10限位于膠框34。當然,限位導光板10的定位件并不限定為膠框34,于另一實施例中,亦可于背板32上形成卡合結構以卡合導光板10的凸耳部14。
[0024]因圖1的導光板100的凸耳部104設置有棱鏡微結構108,所以如圖4A所不,于導光板100的鄰近凸耳部104的區(qū)域(右下方)會形成明顯的亮線。反之,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導光板10的凸耳部14不設置棱鏡微結構18,所以如圖4B所示于鄰近凸耳部14的區(qū)域不會形成亮線。因此,由圖4A及圖4B的比較可看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消除邊緣亮帶或亮線的改善效果。
[0025]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至少具有下列其中一個優(yōu)點或功效。通過上述實施例的設計,因導光板10的凸耳部14不設置棱鏡微結構18,可避免導光板10邊緣的亮帶或亮線產生,提高導光板10的出光均勻性及畫面品味。
[0026]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不能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及【實用新型內容】所作的簡單的等效變化與修飾改,皆仍屬本實用新型專利涵蓋的范圍內。另外本實用新型的任一實施例或權利要求不須達成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全部目的或優(yōu)點或特點。此外,本說明書或權利要求中提及的“第一”、“第二”等用語僅用以命名元件的名稱或區(qū)別不同實施例或范圍,而并非用來限制元件數量上的上限或下限。
[0027]【符號說明】
[0028]10 導光板
[0029]12 導光部
[0030]12a入光面
[0031]12b 出光面
[0032]12c 底面
[0033]12d 側面
[0034]16 光源
[0035]14 凸耳部
[0036]18 棱鏡微結構
[0037]22 網點微結構
[0038]30 背光模組
[0039]32 背板
[0040]34 膠框[0041 ] 34a卡合結構
[0042]100導光板
[0043]102導光部
[0044]104凸耳部
[0045]108棱鏡微結構
[0046]M、N 區(qū)域
[0047]P 長軸方向
【主權項】
1.一種導光板,適于卡合一定位件使該導光板限位于該定位件,其特征在于,該導光板包含: 一導光部,具有至少一個入光面、相對設置的一出光面及一底面、以及位于該出光面及該底面間并連接該入光面的二個側面; 至少一個凸耳部,連接該導光部;以及 多個棱鏡微結構,設置于該導光部的該出光面且未設置于該凸耳部。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各該棱鏡微結構為一柱狀結構且具有垂直該入光面的一長軸方向。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各該棱鏡微結構于平行該入光面的方向上的截面呈三角形。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多個網點微結構,設置于該導光部的該底面。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該導光板具有分別連接于該二個側面的二個凸耳部。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該定位件為一膠框。7.—種背光模組,包含一背板、一膠框、一導光板以及一光源, 該膠框設于該背板上且形成有至少一個卡合結構, 該導光板包含一導光部、至少一個凸耳部以及多個棱鏡微結構, 該導光部具有至少一個入光面、相對設置的一出光面及一底面、以及位于該出光面及該底面間并連接該入光面的二個側面; 所述至少一個凸耳部連接該導光部且置入該膠框的該卡合結構以使該導光板限位于該膠框; 所述多個棱鏡微結構設置于該導光部的該出光面且未設置于該凸耳部, 該光源設于鄰近該入光面位置處。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各該棱鏡微結構為一柱狀結構且具有垂直該入光面的一長軸方向。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各該棱鏡微結構于平行該入光面的方向上的截面呈三角形。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多個網點微結構,設置于該導光部的該底面。
【文檔編號】G02B6/00GK205581340SQ201620142458
【公開日】2016年9月14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5日
【發(fā)明人】費新峰
【申請人】蘇州璨宇光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