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透反式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背光模組(1)、設于所述背光模組(1)上的反射偏光層(2)、設于所述反射偏光層(2)上的液晶顯示面板(3)、以及設于所述液晶顯示面板(3)上的上偏光片(4);
所述反射偏光層(2)包括交替排布的多個金屬反射片(21)和多個金屬線柵偏光片(22);
所述液晶顯示面板(3)包括多個反射顯示區(qū)(34)和多個透射顯示區(qū)(35),所述多個反射顯示區(qū)(34)與多個金屬反射片(21)一一對應,所述多個透射顯示區(qū)(35)與多個金屬線柵偏光片(22)一一對應;
所述金屬線柵偏光片(22)的透過軸與所述上偏光片(4)的透過軸垂直或平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線柵偏光片(22)包括:玻璃基板(221)、覆蓋所述玻璃基板(221)的介質層(222)、以及設于所述介質層(222)上的多條平行間隔排列的金屬線(223)。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反式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線(223)寬度和相鄰兩條金屬線(223)間距之和為20至500nm,金屬線(223)寬度與金屬線(223)寬度和相鄰兩條金屬線(223)間距之和的比值為0.1至0.9。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反式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線(223)的材料為鋁、銀、或金,所述介質層(222)的材料為二氧化硅、一氧化硅、氧化鎂、氮化硅、二氧化鈦、以及五氧化二鉭中的一種或多種的組合。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面板(3)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和第二基板(31、32)、以及設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31、32)之間的液晶層(33)。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面板(3)為IPS型、FFS型、VA型、TN型、或ECB型液晶顯示面板。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組(1)包括:發(fā)光源(11)、對應所述發(fā)光源(11)設置且位于液晶顯示面板(3)下方的導光板(13)、以及設于所述導光板(13)下側的背光反射片(12)。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組(1)為側入式背光模組或直下式背光模組。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偏光片(4)為吸收型偏光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