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液晶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液晶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液晶顯示裝置(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具有機身薄、省電、無輻射等眾多優(yōu)點,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如:液晶電視、移動電話、個人數(shù)字助理(PDA)、數(shù)字相機、計算機屏幕或筆記本電腦屏幕等,在平板顯示領域中占主導地位。
現(xiàn)有市場上的液晶顯示器大部分為背光型液晶顯示器,其包括液晶面板及背光模組(Backlight Module)。液晶面板的工作原理是在薄膜晶體管陣列基板(Thin Film Transistor Array Substrate,TFT Array Substrate)與彩色濾光片基板(Color Filter,CF)上施加驅動電壓來控制兩基板之間液晶分子的旋轉方向,以將背光模組的光線折射出來產生畫面。
由于液晶顯示面板本身不發(fā)光,需要借由背光模組提供的光源來正常顯示影像,因此背光模組成為液晶顯示器的關鍵組件之一。背光模組依照光源入射位置的不同分成側入式背光模組與直下式背光模組兩種。直下式背光模組是將發(fā)光光源例如陰極熒光燈管(Cold Cathode Fluorescent Lamp,CCFL)或發(fā)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iode,LED)設置在液晶面板后方,直接形成面光源提供給液晶面板。而側入式背光模組是將LED燈條(Light bar)設于液晶面板的側后方作為背光源。
隨著液晶面板技術的發(fā)展,消費者對于產品品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傳統(tǒng)的液晶顯示裝置的整機裝配中,一般會在液晶顯示裝置的整機的正面設置橫截面為L形的前框以包圍液晶顯示面板的外表面邊緣,為固定該前框,現(xiàn)有技術會于整機正面或者側面設計螺絲孔對其行裝配。這種裝配方式會使裝配用的螺絲暴露于液晶顯示裝置外表面,影響產品的外觀,降低產品的品質。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前框的裝配品質高,且裝配前框的結構不暴露于液晶顯示裝置的外表面,具有較高的產品品質及市場競爭力。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包括:支架、安裝于支架上的液晶顯示面板、及固定于支架上且包圍液晶顯示面板外表面邊緣及支架四周的前框;所述前框包括本體及設于本體的裝飾條,所述本體包括前板、中板、后板、及連接前板、中板與后板的側板,裝飾條位于遠離液晶顯示面板的本體的后板,連接件穿過本體的后板與支架后固定連接于本體的中板上。
所述本體的橫截面呈E形。
所述本體包括分別對應液晶顯示面板四個側邊設置的四個子本體,每一子本體均包括前板、中板、后板、及連接前板、中板與后板的側板;每一子本體中,側板沿液晶顯示面板對應側邊延伸且與液晶顯示面板上表面垂直,前板、中板、及后板均與液晶顯示面板平行,且前板遮擋液晶顯示面板上表面邊緣,支架邊緣夾設于中板及后板之間。
所述后板上設有第一通孔,所述支架邊緣對應第一通孔設有第二通孔,所述中板對應第二通孔設有螺紋孔,所述連接件為螺絲,所述連接件穿過第一通孔與第二通孔與螺紋孔螺紋配合。
在每一子本體中,中板對應液晶顯示面板對應側邊的兩端均設有缺口。
在每一子本體中,前板、后板、及側板的長度均與液晶顯示面板對應側邊的長度相等。
對應液晶顯示面板兩長邊的子本體的前板下表面與后板上表面之間的距離等于對應液晶顯示面板兩寬邊的子本體的前板上表面與后板下表面之間的距離。
所述每一子本體還包括位于其兩端的與側板、前板、及后板均垂直相連的兩擋板。
所述裝飾條的形狀為矩形框。
所述液晶顯示裝置還包括:設于支架與液晶顯示面板之間的背光模組。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液晶顯示裝置,所述液晶顯示裝置包括:支架、安裝于支架上的液晶顯示面板、及固定于支架上且包圍液晶顯示面板外表面邊緣及支架四周的前框,其中,前框包括本體及設于本體的裝飾條,本體包括前板、中板、后板、及連接前板、中板與后板的側板,裝飾條位于遠離液晶顯示面板的本體的后板,通過設置一連接件穿過本體的后板與支架后固定連接于本體的中板上,從而將前框固定于支架上,保證了前框的裝配品質,且裝配前框的連接件并不暴露于液晶顯示裝置的外表面,有效地提升了產品品質及市場競爭力。
附圖說明
為了能更進一步了解本發(fā)明的特征以及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發(fā)明的詳細說明與附圖,然而附圖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并非用來對本發(fā)明加以限制。
附圖中,
圖1為本發(fā)明液晶顯示裝置正面的立體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液晶顯示裝置背面的立體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液晶顯示裝置的剖視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液晶顯示裝置中一個子本體的正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其效果,以下結合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及其附圖進行詳細描述。
請參閱圖1至圖4,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包括:支架20、安裝于支架20上的液晶顯示面板40、固定于支架20上且包圍液晶顯示面板40外表面邊緣及支架20四周的前框60、及設于支架20與液晶顯示面板40之間的背光模組80。
其中,所述前框60包括本體62及設于本體62的裝飾條64,所述本體62包括前板621、中板622、后板623、及連接前板621、中板622與后板623的側板624,裝飾條64位于遠離液晶顯示面板40的本體62的后板623,連接件625穿過本體62的后板623與支架20后固定連接于本體62的中板622上。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液晶顯示裝置,通過對前框60的結構進行設計,使前框60包括本體62及設于本體62的裝飾條64,其中,本體62包括前板621、中板622、后板623、及連接前板621、中板622與后板623的側板624,裝飾條64位于遠離液晶顯示面板40的本體62的后板623,通過設置一連接件625穿過本體62的后板623與支架20后固定連接于本體62的中板623上,從而將本體62固定于支架20上,進而將前框60固定于支架20上,保證了前框60的裝配品質,同時相比于現(xiàn)有技術在液晶顯示裝置的正面或側面設置螺栓將前框進行裝配,本發(fā)明裝配前框60的連接件625并不暴露于液晶顯示裝置的正面及側面,同時由于裝飾條64的遮擋,連接件625也并不會暴露于液晶顯示裝置的背面,不會影響產品的外觀,因而更能夠適應消費者對液晶顯示裝置外觀的要求,有效地提升了產品品質及市場競爭力。
具體地,請參閱圖3,所述本體62的橫截面呈E形。
進一步地,所述本體62包括分別對應液晶顯示面板40四個側邊設置的四個子本體620,每一子本體620均包括前板621、中板622、后板623、及連接前板621、中板622與后板623的側板624;每一子本體620中,側板624沿液晶顯示面板40對應側邊延伸且與液晶顯示面板40上表面垂直,前板621、中板622、及后板623均與液晶顯示面板40平行,且前板621遮擋液晶顯示面板40上表面邊緣,支架20邊緣夾設于中板622及后板623之間。
具體地,所述后板623上設有第一通孔6232,所述支架20邊緣對應第一通孔6232設有第二通孔22,所述中板622對應第二通孔22設有螺紋孔6222,所述連接件625為螺絲,所述連接件625穿過第一通孔6232與第二通孔22與螺紋孔6222螺紋配合,從而將四個子本體620固定于支架20上,進而將前框60固定于支架20上。
具體地,請參閱圖4,在每一子本體620中,中板622對應液晶顯示面板40對應側邊的兩端均設有缺口6224。通過設置該缺口6224,使對應液晶顯示面板40互相垂直的兩個側邊的兩個子本體620各自的中板622不會在液晶顯示面板40的四個角處產生干涉。
具體地,在每一子本體620中,前板621、后板623、及側板624的長度均與液晶顯示面板40對應側邊的長度相等,以使前框60完全包圍液晶顯示面板40外表面邊緣及支架20四周。
進一步地,在每一子本體620中的前板621、后板623、及側板624的長度均與液晶顯示面板40對應側邊的長度相等時,可設置對應液晶顯示面板40兩長邊的子本體620的前板621下表面與后板623上表面之間的距離等于對應液晶顯示面板40兩寬邊的子本體620的前板621上表面與后板623下表面之間的距離,使對應液晶顯示面板40兩長邊的子本體620的兩端在液晶顯示裝置的正面及背面均覆蓋對應液晶顯示面板40兩寬邊的子本體620的兩端,增加前框60的穩(wěn)定性。當然,也可設置對應液晶顯示面板40兩寬邊的子本體620的前板621下表面與后板623上表面之間的距離等于對應液晶顯示面板40兩長邊的子本體620的前板621上表面與后板623下表面之間的距離,也能達到同樣的效果。
進一步地,在每一子本體620中的前板621、后板623、及側板624的長度均與液晶顯示面板40對應側邊的長度相等時,所述每一子本體620還包括位于其兩端的與側板624、前板621、及后板623均垂直相連的兩擋板626,保證每一子本體620與液晶顯示面板40對應側邊的對位準確。
具體地,所述裝飾條64的形狀為矩形框。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液晶顯示裝置,所述液晶顯示裝置包括:支架、安裝于支架上的液晶顯示面板、及固定于支架上且包圍液晶顯示面板外表面邊緣及支架四周的前框,其中,前框包括本體及設于本體的裝飾條,本體包括前板、中板、后板、及連接前板、中板與后板的側板,裝飾條位于遠離液晶顯示面板的本體的后板,通過設置一連接件穿過本體的后板與支架后固定連接于本體的中板上,從而將前框固定于支架上,保證了前框的裝配品質,且裝配前框的連接件并不暴露于液晶顯示裝置的外表面,有效地提升了產品品質及市場競爭力。
以上所述,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和技術構思作出其他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而所有這些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發(fā)明后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