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背光模組,包括背板、導光板、光學膜片組及膠框(22),所述光學膜片組包括多個光學膜片;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學膜片(21)包括本體(210)以及設置在所述本體(210)邊緣的定位結構(211),所述定位結構(211)設置有定位槽(212);
所述膠框(22)包括定位結構承載穴(223),所述定位結構承載穴(223)的位置對應于所述光學膜片(21)的定位結構(211)的位置,所述定位結構承載穴(223)內設置有可伸縮活動的定位柱(222),所述定位結構承載穴(223)的定位柱(222)的位置對應于所述光學膜片(21)的定位槽(212)的位置;
以及所述膠框(22)還包括伸縮機構,所述伸縮機構控制所述定位柱(222)的伸縮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膠框(22)還設置有活動按鍵(221),所述活動按鍵(221)與所述定位柱(222)通過所述伸縮機構連接,所述活動按鍵(221)通過伸縮機構控制所述定位柱(222)的伸縮活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結構承載穴(223)設置在所述膠框(22)的內側壁上;所述活動按鍵(221)設置在所述膠框(22)的上表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結構承載穴(223)的定位柱(222)的材質包括EPP(發(fā)泡聚丙烯)、EPE(發(fā)泡聚乙烯)、EPS(發(fā)泡聚苯乙烯)的任意一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膜片(21)的定位結構(211)還包括凸耳(213),所述凸耳(213)設置在遠離所述本體(210)的一端,所述定位槽(212)設置在所述凸耳(213)和所述本體(210)之間;
所述膠框(22)的定位結構承載穴(223)還包括凹槽(224),所述凹槽(224)的位置對應于所述定位結構(211)的凸耳(213)的位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膜片(21)的定位結構(211)還包括與所述本體(210)連接的輔助凸耳(214),所述輔助凸耳(214)、定位槽(212)及凸耳(213)的形狀呈U型設置,所述定位槽(212)設置在所述輔助凸耳(214)和凸耳(213)之間;
所述定位結構承載穴(223)還包括輔助凹槽(225),所述輔助凹槽(225)、定位柱(222)及凹槽(224)的形狀與U型相對應。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膜片的本體(210)和定位結構(211)一體成型。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膠框(22)的定位結構承載穴(223)的高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光學膜片組的高度。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膠框(22)的定位結構承載穴(223)的寬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光學膜片(21)的定位結構(211)的寬度。
10.一種液晶顯示器,包括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器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背光模組(10),所述液晶顯示面板固定于所述背光模組(10)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