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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以及相關部件和方法

文檔序號:2681960閱讀:191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以及相關部件和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的技術涉及光纖硬件,并更具體地涉及適于支承光纖設備的光纖外殼,光纖設備包括光纖模塊/光纖盒和光纖面板。
背景技術
光纖的益處包括極寬的帶寬和低噪聲操作。由于這些優(yōu)點,光纖日益用于各種應用,包括但不局限于寬頻帶音頻、視頻和數據傳輸。使用光纖的光纖網絡被開發(fā)并用于將音 頻、視頻和數據傳輸輸送給專用網和公用網的用戶。這些光纖網絡通常包括分開的連接點鏈接光纖以提供從一個連接點到另一連接點的“有效光纖”。于是,光纖設備位于數據分布中心或中心局,以支持互連。根據應用需求來定制光纖設備。光纖設備通常包含于殼體內,該殼體設計成支承光纖設備,這些光纖設備安裝在設備架內以優(yōu)化空間使用。此種光纖設備的一個示例是光纖模塊。光纖模塊設計成提供電纜對電纜光纖連接,并管理光纖電纜連接的極性。光纖模塊安裝至具體設計成支承光纖模塊/光纖盒的底架或殼體。這種光纖設備的另一示例是光纖面板(也被稱為“接線板”)。光纖面板設計成提供用于光纖的連接或端接點。光纖面板通常包括光纖適配器,這些光纖適配器構造成接納光纖連接器,而光纖連接器連接到待連接或端接的光纖。光纖面板通常安裝至具體設計成支承光纖面板的底架或殼體。用于支承期望的光纖設備的光纖殼體的尺寸可以隨各個應用不同而變化或改變。例如,可期望提供一種IU尺寸的光纖殼體來將諸如模塊、盒和面板之類的光纖設備支承在IU高度空間內(“U”尺寸等于設備架內的約I. 75英寸高度)。如果需要附加的光纖設備來提供更大的連接容量,則可設置更大U尺寸的光纖殼體。例如,光纖殼體可設置成2U、3U或4U高度尺寸,以將附加的光纖設備支承于相同的光纖殼體內。然而,光纖殼體的每個尺寸變化需要有對于可用的各種光纖殼體尺寸的不同部件或零件變化的生產和/或維護庫存,并發(fā)生相關的附加成本。此外,如果在安裝或重構期間沒有期望的光纖殼體尺寸,則會造成安裝或重構的延遲。

發(fā)明內容
在詳細說明中公開的實施例包括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以及相關部件和方法。在一個實施例中,提供一種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可堆疊擱架包括安裝面??啥询B擱架還包括堆疊于安裝面上的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每個堆疊組件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高度空間內。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還構造成支承一個或多個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這些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分別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附加的高度空間處。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提供一種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啥询B擱架包括安裝面、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的組合和/或一個或多個后堆疊組件的組合。安裝面可動地附連于光纖殼體。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的組合和/或一個或多個后堆疊組件的組合可移除地附連于可堆疊擱架,以允許可堆疊擱架構造成光纖殼體內的U尺寸(例如,1U、2U、3U或任何U或分數U)擱架中的一個。在另一實施例中,提供一種用于將光纖設備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提供安裝面。該方法還包括將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堆疊到安裝面上,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堆疊組件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高度空間內。該方法還包括通過堆疊在安裝面周圍的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來安裝被支承的光纖設備。在另一實施例中,提供一種可移除堆疊組件,該可移除堆疊組件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可堆疊擱架內??梢瞥询B組件包括支承構件。支承構件包括支承本體。支承本體還包括至少一個容納部,該容納部設置在支承本體內,并構造成將可堆疊擱架內的光 纖設備支承在高度空間內。支承構件還包括設置在支承本體內的至少一個第二容納部,并構造成支承一個或多個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分別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附加的高度空間處??梢瞥询B組件還包括構造成接納支承構件的附連構件。附連構件包括附連本體。附連構件還包括至少一個閉鎖件,該閉鎖件設置在附連本體內,并構造成附連于可堆疊擱架內的至少一個容納部,以將接納支承構件的附連構件固定到可堆疊擱架。將在以下詳細描述中闡述附加特征和優(yōu)點,這些特征和優(yōu)點在某種程度上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根據該描述將是顯而易見的,或者通過實施包括以下詳細描述、權利要求書以及附圖的本文所述的實施例可認識到。應理解的是,上面的總體說明和下面的詳細說明都描述了各種示例性實施例,并意在提供概況或框架以便理解本發(fā)明的性質和特征。包括附圖以提供進一步理解,附圖包含在該說明書中并構成該說明書的一部分。附圖示出各實施例并與說明書一起用于解釋所披露概念的原理和操作。


圖1A-1C分別是示例性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前視圖和側視圖,該可堆疊擱架能可動地插入光纖殼體內,并構造有堆疊組件,以支承各高度空間的光纖設備;圖2A-2C分別是圖1A-1C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俯視圖和前視圖,該可堆疊擱架支承光纖面板,并構造有堆疊組件,以將光纖面板支承在I-U高度空間內;圖2D是構造有可移除堆疊組件以在圖2A-2C中將光纖面板支承于1_U高度空間內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光纖經后行進引導件行進,這些后行進引導件固定到可堆疊擱架,并端接到設置在光纖面板內的光纖適配器的后部;圖3A是圖2A-2C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但構造有附連于堆疊組件的細長光纖行進引導件;圖3B是具有后行進引導件的替代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這些后行進引導件固定到可堆疊擱架,并從設置在圖3A中的可堆疊擱架內的后行進引導件轉過約四十五(45)度;
圖4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但沒有任何光纖設備安裝于該可堆疊擱架內;圖5A是安裝到并固定到圖4的可堆疊擱架的前可移除堆疊組件的放大仰視立體圖;圖5B是圖4中可堆疊擱架的俯視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具有圖5A中的前可移除堆疊組件,該堆疊組件附連于安裝面,以將光纖面板支承于IU高度空間內;圖5C是安裝到并固定到圖4的可堆疊擱架的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放大仰視立體圖;圖是圖4中可堆疊擱架的俯視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構造有圖5C中的前可移除堆疊組件和后可移除堆疊組件,這些堆疊組件附連于安裝面,以將光纖模塊支承于IU高度空間內;
圖6A和6B分別是圖1A-2D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和側視圖,該可堆疊擱架包括前和后可移除堆疊組件,這些堆疊組件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并支承光纖面板和光纖模塊;圖6C和6D分別是示例性光纖模塊的前立體圖和俯視圖,該光纖模塊能由安裝在圖4中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內的后堆疊組件來支承,如圖6A和6B中所示;圖7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包括前和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以將兩個光纖模塊支承于IU高度空間內;圖8A-8C分別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前視圖和后視圖,該可堆疊擱架包括附加的前可移除堆疊組件,以將光纖模塊支承于2U高度空間內;圖9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構造有可移除堆疊組件,以將附加的光纖面板和附加的光纖模塊支承于2U高度空間內;圖10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構造有可移除堆疊組件,以將附加的光纖模塊支承于2U高度空間內;圖11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構造有可移除堆疊組件,以將附加的光纖模塊支承于3U高度空間內;圖12A-12F分別是前可移除堆疊組件的立體分解圖、組裝立體圖、前視圖、側視圖、仰視圖和俯視圖;圖13是圖1A-2D中的示例性前行進引導件的立體圖,該行進引導件定位成固定到安裝在圖4的可堆疊擱架內的、圖12A-12F中的前堆疊組件;圖14A和14B分別是前光纖行進引導件的側視圖和后視圖,該行進引導件附連于圖13中所示的前堆疊組件;圖15A和15B分別是圖12A-12F中的前堆疊組件的立體圖和側視圖,該前堆疊組件具有示例性的可移除面板夾,該可移除面板夾固定到前堆疊組件,以支持將光纖面板固定到圖4中的可堆疊擱架;圖16A-16E分別是可移除面板夾的立體圖、右側視圖、左側視圖、俯視圖和前視圖;圖17A-17F分別是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立體分解圖、組裝立體圖、前視圖、側視圖、仰視圖和俯視圖18A-18D分別是圖1A-2D中的光纖本體保持件的立體圖、前視圖、俯視圖和側視圖;圖19A是安裝到并固定到圖4的可堆疊擱架的、圖18A-18D中的光纖本體保持件的仰視放大圖;圖19B是安裝到并固定到圖4中的可堆疊擱架的、圖18A-18D中的光纖本體保持件的側視圖;圖20是堆疊在圖18A-18D中的第一本體保持件頂上的第二光纖本體保持件的立體圖,該第一本體保持件安裝到并固定到圖4中的可堆疊擱架;圖21是可堆疊擱架的右側的俯視放大圖,該圖示出構造成允許可堆疊擱架固定到光纖殼體內的示例性導軌系統; 圖22是安裝在示例性光纖殼體內的、圖1A-2D的可堆疊擱架的右側視圖和透視圖;圖23是光纖殼體的立體圖,該光纖殼體包括圖22中的可堆疊擱架,其中,安裝支架安裝在光纖殼體的后部位置;圖24是光纖殼體的立體圖,該光纖殼體包括圖22中的可堆疊擱架,其中,安裝支架安裝在光纖殼體的前部位置;圖25包括用于提供可堆疊擱架的示例性部件的立體圖,根據文中公開的一定實施例,該可堆疊擱架將光纖設備支承于光纖殼體內;圖26是替代的光纖殼體的立體圖,該光纖殼體構造成沿垂直定向支承光纖模塊和光纖面板;圖27A-27C分別是可移除面板夾的立體圖、立體放大圖和立體放大剖視圖,該可移除面板夾安裝在圖26的光纖殼體內,以使光纖殼體能夠可互換地支承光纖面板和光纖模塊;圖28A是圖27A中的光纖殼體的立體圖,其中,圖27A-27C內的可移除面板夾安裝成支承光纖面板;圖28B是圖27A中的光纖殼體的立體圖,其中,圖27A-27C內的可移除面板夾安裝在光纖殼體內,并將光纖面板支承于光纖殼體內;圖29是替代的示例性可移除面板夾的立體圖,該可移除面板夾安裝在替代的光纖殼體內,以使光纖殼體能夠可互換地支承光纖面板和光纖模塊;圖30A-30D分別是圖29中的可移除面板夾的仰視圖、側視圖、前視圖和后視圖;圖31A-1和31A-2是前堆疊組件部件的俯視立體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1B-1和31B-2分別是圖31A-1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的仰視立體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1C-1和31C-2分別是圖31A-1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的第一側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
圖31D-1和31D-2分別是圖31A-1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的第二側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1E-1和31E-2分別是圖31A-1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的仰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1F-1和31F-2分別是圖31A-1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的俯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2A-1和32A-2是后堆疊組件部件的俯視立體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 圖32B-1和32B-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的第一側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2C-1和32C-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的第二側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2D-1和32D-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的俯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2E-1和32E-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的第三側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以及圖32F-1和32F-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的仰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
具體實施例方式現將詳細地參照某些實施例,在附圖中示出這些實施例的示例,其中示出一些而非全部的特征。實際上,本文所揭示的各實施例可實施為許多不同的形式,不應認為就局限于這里所闡述的實施例;相反,提供這些實施例使得本發(fā)明將滿足適用的法律要求。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相同的附圖標記用于標示相同的元件或部件。在詳細說明中公開的實施例還包括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和相關部件和方法。在一個實施例中,設有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啥询B擱架包括安裝面。可堆疊擱架還包括堆疊于安裝面上的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可移除堆疊組件分別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高度空間內。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還構造成支承一個或多個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這些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分別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附加的高度空間處。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設有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可堆疊擱架包括安裝面、一個或多個前可移除堆疊組件的組合和/或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組合。安裝面可動地附連于光纖殼體。一個或多個前可移除堆疊組件的組合和/或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組合可移除地附連于可堆疊擱架,以允許可堆疊擱架構造成光纖殼體內的U尺寸(例如,1U、2U、3U或任何U,或分數U)擱架尺寸。標號“U”是指光纖設備架或箱的標準設備擱架尺寸。這也可稱為“RU”。例如,設備架可支承IU大小的擱架,“U”等于標準I. 75英寸高且十九(19)英寸寬。在某些申請中,“U”的寬度可以是二十三(23)英寸。通常,光纖殼體占據的架空間越多(越多“U”),光纖殼體內的光纖容量越高。
圖1-32B分別示出示例性的可堆疊擱架,該可堆疊擱架構造有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以支承高度變化的光纖設備。堆疊組件是可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從一表面起的不同期望高度(例如,U空間)處的任何部件、構件或組件,該表面包括但不限于是為光纖擱架設置的安裝面??啥询B擱架可以可動地安裝于光纖殼體內??啥询B擱架包含允許光纖設備堆疊在可堆疊擱架內的不同高度空間的特征,由此通過采用多個相同的部件來增大其軌道單元高度。根據安裝特性,通過根據需要或期望在安裝場所處的場地內或工廠內堆疊或移除這些部件,為IU光纖殼體構造的可堆疊擱架還可轉為用于更高的U空間光纖殼體,諸如2U、3U或更大U尺寸以及例如分數化的U尺寸(例如,1/3U, 2/3U, 11/3U, 22/3U等)。文中公開的可堆疊擱架示出為構造成1U、2U和3U尺寸,但應注意到大于3U的任何U尺寸以及低于和高于IU的分數化U尺寸是可以的,例如1/3U,2/3U, 3/4U, 2/3U, 11/3U, 22/3U, 31/2U等。可堆疊擱架和它們能支承光纖設備的高度不限于此。在這點上,圖1A-1C分別是示例性可堆疊擱架10的立體圖、前視圖和側視圖,該可堆疊擱架構造成可動地插入光纖殼體。可堆疊擱架10構造有堆疊組件12,以根據可堆疊擱架10構造的方式來將光纖設備14支承在多U高度空間內。在此示例中,光纖設備14由光纖面板16⑴-16 (3)構成。每個光纖面板16(1)-16(3)為IU高度空間。光纖面板16(1)設置在第一 IU高度空間內。光纖面板16(2)堆疊在光纖面板16(1)的頂上,并設置在第二IU高度空間內。光纖面板16 (3)堆疊在光纖面板16 (2)的頂上,并設置在第三IU高度空間內。在此申請中標記的、用于特定部件或零件的標號(I)用來表示這種部件與此示例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第一或底部U空間相鄰定位。在此申請中標記的、用于特定部件或零件的標號(2)用來表示這種部件與此示例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第二 U空間相鄰定位,這些部件堆疊在設置在此示例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第一 U空間內的部件上方。在此申請中標記的、用于特定部件或零件的標號(3)用來表示這種部件與此示例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第三U空間相鄰定位,這些部件堆疊在設置在此示例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第二 U空間內的部件上方。在如圖1A-1C中所示的實施例中,為了將光纖面板16(1)-16(3)支承在處于3U構造的可堆疊擱架內,前堆疊組件18 (I) -18 (3)在安裝面周圍彼此疊置,以將三個(3)光纖面板16(1)-16(3)支承到3U高度空間。在此實施例中,三個(3)前堆疊組件18(1)設置在安裝面20內,以支承兩個(2)光纖面板16(1)。兩個(2)前堆疊組件18(1)集成到堆疊組件12內,而堆疊組件12集成到安裝面20的左端部19和右端部21上,并且可以構造成或可以不構造成可從安裝面20移除。設置在安裝面20的中心部段內的堆疊組件18(1)可移除地附連于左端部19和右端部21之間的安裝面。這樣,如圖1A-1C中所示,兩個(2)光纖面板16(1)能由可堆疊擱架10支承在IU高度空間內,這是因為兩個(2)前堆疊組件18(1)設置成支承它們之間的一個(I)光纖面板16(1),這下面將作更詳細描述。如下面將更詳細描述的,可堆疊擱架10還能構造成將光纖模塊(和/或光纖盒)支承在多U高度空間內,包括小于3U和大于3U的高度空間。在討論允許圖1A-1C中的可堆疊擱架10構造成參照圖2A-2B將光纖設備14支承在多U空間內的部件之前,引入一些其它部件,這些部件能由可堆疊擱架10來支承,并在圖1A-1C中示出。例如,如下面所述并在圖14-15B中所示,可移除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 (I) -22 (3)能附連于前堆疊組件18 (I)-18 (3),以使光纖行進,這些光纖在安裝面20的前部24連接到由可堆疊擱架10支承的光纖設備14。作為另一示例,可移除和可轉動光纖行進弓I導件26能附連于安裝面20,以使光纖行進,這些光纖在光纖面板16 (I)的后部28連接到光纖設備14。關于可轉動的光纖行進引導件的更多信息在有關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第
61/329,898號中作描述。作為下面將更詳細描述并在圖11A-13中示出的另一示例,光纖本體保持件30(1)-30(2)也能設置在可堆疊擱架10內。第一本體保持件30 (I)-30 (2)構造成支承連接到光纖設備14的后部28的光纖內的光纖本體32,這些光纖本體可以是散出本體或分路本體,如圖2A、2B和IOA中所示。第一光纖本體保持件30(1)附連于安裝面20,以支承光纖本體32。如果期望或需要,第二光纖本體保持件30(2)堆疊在第一本體保持件30 (I)頂上,以提供支承附加的光纖本體32的能力。圖2A-2C分別是在可堆疊擱架10已構造成將光纖面板16 (I)支承在IU高度空間內之后,圖1A-1C中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前視圖和后視圖。圖2A-2D中所示的可堆疊擱架10然后能留作僅將光纖面板16(1)支承在IU高度空間內,或者附加的前堆疊組件18(例如,可移除前堆疊組件18(2),18(3))能堆疊在前堆疊組件18(1)頂上,以允許附加的光纖面板16 (例如,光纖面板16(2),16(3))由可堆疊擱架10支承在光纖面板16(1)周圍的附加的U高度空間內。圖2A-2D還示出光纖面板16(1)如何由前堆疊組件18(1)支承。如文中所述,可移除面板夾38 (I)的第一表面40 (I)附連于前堆疊組件18 (I)。如圖2B中所述,可移除面板夾38 (I)還包括具有設置于其內的接納部44 (I)的第二表面42 (I),這些接納部構造成接納設置在光纖面板16 (I)的前板48 (I)內的插件46(1),以將光纖面板16 (I)附連和保持到可移除面板夾38 (I)。因此,光纖面板16 (I)通過附連于可移除面板夾38 (I)而固定于可堆疊擱架10,這些面板夾又附連于前堆疊組件18(1),而這些前堆疊組件又附連于安裝面20。在光纖面板16(1)的此實施例中,插件46(1)由用于將光纖面板16(1)保持到可移除面板夾38 (I)的插棒構成。然而,還可采用其它類型的插件46 (I)。圖2D是可堆疊擱架10的立體圖,其中,光纖47經光纖行進引導件26行進,這些光纖端接于設置在光纖面板16 (I)內的光纖適配器49 (I)的后部28。光纖47從安裝和支承于光纖本體保持件30 (I)內的光纖本體32延伸,如圖2D中還所示。光纖本體32連接到包含光纖47的光纖電纜51。圖3A是圖2A-2D中可堆疊擱架10的立體圖,但該可堆疊擱架構造有替代的細長光纖行進引導件34(1),這些行進引導件包括細長部段36(1),以使光纖行進引導件34(1)遠離安裝面20延伸。圖3B示出替代的可轉動行進弓丨導件50,該行進弓I導件可附連于替代的可堆疊擱架10’的安裝面20’,以使連接到光纖面板16(1) ’的后部28’的光纖行進。圖4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的立體圖,但沒有任何光纖設備安裝于可堆疊擱架內。圖4設置為描述堆疊組件和相關部件如何添加和堆疊到可堆疊擱架10的安裝面20上,以構造出支承不同U高度空間的光纖設備的可堆疊擱架10的出發(fā)點。如圖4中所示,堆疊組件12集成到安裝面20內。在此實施例中,堆疊組件12構造成支承光纖面板16(1)或光纖模塊。為了支承光纖面板16 (I),接納部52 (I)設置在堆疊組件12的前堆疊組件18 (I)的側54(1)內,以接納圖2A-2D中所示的可移除面板夾38(1)。下面描述并在圖9A-10E中示出關于附連于前堆疊組件18(1)的可移除面板夾38 (I)的更多細節(jié)和信息。如果期望支承光纖模塊,則不采用可移除面板夾38 (I)。替代地,光纖模塊包括導軌引導件,該導軌引導件構造成接納設置在后堆疊組件58 (I)內的導軌56 (I),該后堆疊組件設置為堆疊組件12的一部分。下面在圖6-7Β、9-11和13A-13F中更詳細地描述關于安裝光纖模塊的更多信息,該光纖模塊接納設置在后堆疊組件58(1)內的導軌56(1),以將光纖模塊支承于可堆疊擱架10內。 繼續(xù)參照圖4,為了支持將前堆疊組件18(1)附連于設置在安裝面20的端部19、21上的前堆疊組件18(1)之間、以支持圖1A-2D中的光纖面板16(1),在安裝面20內設置有接納部59。如圖5A中所示并在圖5A-5B和12A-12F中更詳細描述的,前堆疊組件18(1)的底部包括閉鎖件62(1),該閉鎖件構造成接納并固定在接納部59內,以將附加的前堆疊組件18(1)附連在安裝面20內,以支承光纖面板16(1)。在圖5B中示出附連于安裝面20的附加的前堆疊組件18 (I)。相似地,為了支持將附加的可移除后堆疊組件58(1)附連于設置在安裝面20的端部19、21上的不可移除后堆疊組件58 (I)之間以支承光纖模塊,在安裝面20內設置有接納部64(1)。如圖5C中所示并在圖13A-13F中更詳細描述的,后堆疊組件58(1)的底部包括閉鎖件66 (I),該閉鎖件構造成接納并固定在接納部63內,以將附加的后堆疊組件58 (I)附連在安裝面20內,以支承光纖模塊。附加的接納部67設置在安裝面20內,以接納設置在后堆疊組件58(1)底部內的附加的閉鎖件70(1)。在圖中示出附連于安裝面20的附加的后堆疊組件58(1)。同樣,在安裝面20內設置由呈開口形式的接納部72,以接納圖1A-2D中所示的可移除光纖行進引導件26。參照圖4、5B和5D,為了支持允許將附加的前堆疊組件18堆疊到前堆疊組件18 (I)頂上、以將附加的光纖面板16支承于堆疊組件12的U高度空間上方的U高度空間處(例如,圖1A-1C中的光纖面板16⑵和16(3)),在前堆疊組件18(1)的頂上也設置有接納部60 (I)。如圖5A中所示,設置在前堆疊組件18(1)底部內的閉鎖件62構造成接納并固定在接納部60(1)內,以支持將附加的前堆疊組件18堆疊于前堆疊組件18(1)頂上。相似地,為了支持將附加的后堆疊組件58堆疊于后堆疊組件58 (I)頂上、以將附加的光纖模塊支承在堆疊組件12的U高度空間上方的U高度空間處,在后堆疊組件58(1)頂上設置有接納部64(1)。在此實施例中,接納部64(1)呈與接納部60(1)相同的設計。如圖5C中所示,后堆疊組件58的底部包括閉鎖件66(1),該閉鎖件構造成接納并固定在接納部64(1)內,以支持將附加的后堆疊組件58堆疊于后堆疊組件58(1)頂上。附加的接納部68(1)還設置在后堆疊組件58(1)內,該附加的接納部構造成接納附加的閉鎖件70,如圖5C中所示,該閉鎖件設置在后堆疊組件58的底部內,而該后堆疊組件堆疊在后堆疊組件58(1)的頂上。在此實施例中,附加的接納部70(1)呈與接納部60(1)、64(1)不同的設計。圖6A和6B分別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立體圖和側視圖,該可堆疊擱架包括安裝在可堆疊擱架10內的前堆疊組件18(1)和后堆疊組件58(1)??啥询B擱架10將圖6C和6D中所不的光纖面板16(1)和光纖模塊74 (I)支承于相同的高度空間內。圖7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包括安裝在可堆疊擱架10內的前堆疊組件18(1)和后堆疊組件58(1),該可堆疊擱架將兩個(2)光纖模塊74(1)、74(2)支承在相同的高度空間內。如分別在圖6C和6D中的光纖模塊74的前立體圖和俯視圖中所示,光纖模塊74包括殼體76,該殼體包括第一端部78和第二端部80。導軌引導件82A、82B分別設置在殼體76內、殼體76的第一端部78和第二端部80上。因此,當光纖模塊74的后部85從安裝面20的前部24插入后堆疊組件58 (I)之間時,光纖模塊74的導軌引導件82A、82B與后堆 疊組件58 (I)的導軌56 (I)對準。如圖6A、6D和7中所示,導軌引導件82A、82B接納導軌56 (I)。光纖模塊74能從安裝面20的前部24向后滑動到安裝面20的后部84,如圖6A中所示,直至光纖模塊74的前側86與安裝面20的端部19、21上的前堆疊組件18(1)相鄰定位。如圖6D中所示,光纖模塊74能通過突出部88A、88B在導軌56⑴內鎖定到位,這些突出部分別設置在導軌引導件82A、82B內的閉鎖系統90A、90B內。如圖6D中所示,突出部88么、888都構造成固定到設置在導軌56(1)內的凹口 92A、92B內,以將光纖模塊74鎖定到后堆疊組件58 (I)周圍。當期望從后堆疊組件58 (I)釋放光纖模塊74時,閉鎖件94A、94B能被向內推向光纖模塊74,以分別從凹口 92A、92B釋放突出部88A、88B,以允許光纖模塊74的導軌引導件82八、828在后堆疊組件58(1)的導軌56 (I)周圍運動。如前所述,設置前堆疊組件18和后堆疊組件58允許可堆疊擱架10構造成堆疊結構,以根據需要或期望將光纖設備支承在多個高度空間處。此結構的一個示例在圖8A-8C中示出。圖8A-8C分別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立體圖、前視圖和后視圖,該可堆疊擱架包括附加的前可移除堆疊組件18(2),該附加的前可移除堆疊組件堆疊于前堆疊組件18 (I)頂上,以將堆疊于光纖面板16(1)上的附加的光纖面板16(2)支承在2U高度空間內。圖9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包括附加的前可移除堆疊組件18(2),該附加的前可移除堆疊組件堆疊于前堆疊組件18(1)上,以將堆疊于光纖面板16(1)上的附加的光纖面板16(2)和堆疊于光纖模塊74(1)上的附加的光纖模塊74(2)支承在2U高度空間內。圖10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包括附加的后可移除堆疊組件58 (2),該后可移除堆疊組件堆疊于后堆疊組件58 (I)上,以將堆疊于光纖面板74 (I)上的附加的光纖模塊74 (2)支承在2U高度空間內。因此,在這些構造中,可堆疊擱架10構造成為了 2U光纖殼體而提供2U高度空間內的光纖設備。在圖8A-8C和9中,采用前述可移除面板夾38(1)、38(2)來將光纖面板16(1)、16(2)分別固定到前堆疊組件18(1)、18(2)。下面描述和在圖12A-12F中示出關于將前堆疊組件18堆疊于另一前堆疊組件18頂上、以將附加的光纖設備支承在可堆疊擱架10內的附加的高度空間處的更多信息,諸如堆疊于圖8A-8C中的前堆疊組件18(1)頂上的前堆疊組件18 (2)。圖11是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包括堆疊于后堆疊組件58(1)頂上的附加的后可移除堆疊組件58(2)以及堆疊于后可移除堆疊組件58(2)頂上的后可移除堆疊組件58(3),以將堆疊于光纖面板74(1)上的附加的光纖模塊74(2)、74(3)支承在3U高度空間內。因此,在這些構造中,可堆疊擱架10構造成為了 3U光纖殼體而提供3U高度空間內的光纖設備。圖12A-12F分別是前堆疊組件18的立體分解圖、組裝立體圖、前視圖、側視圖、仰視圖和俯視圖。圖12A-12F中所示的前堆疊組件18示出為能附連于安裝面20和/或前堆疊組件18頂上并移除的可移除堆疊組件18。然而,圖12A-12F中所示的前堆疊組件18內的設計特征也可用于不可移除并永久地設置在可堆疊擱架10的安裝面20上的前堆疊組件18內,如圖4中所示。

如圖12A-12F中所示,前堆疊組件18包括支承構件100。支承構件100由支承本體102構成。參照圖4、5B和前述的接納部60設置在支承本體102內。在該實施例內由開口構成的第一接納部104A設置在支承本體102的第一側106內,并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于可堆疊擱架10內。在此實施例中由第二開口構成的第二接納部104B (圖12D)設置在支承本體102的第二側108內,并也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于可堆疊擱架10內。例如,如前所述并下面參照圖15A-16E更詳細討論的,可移除面板夾38能附連于支承本體102內的第一和第二接納部104AU04B,因而,光纖面板16能固定到可移除面板夾38。此外,附連于可移除面板夾38的光纖面板16然后固定到前堆疊組件18的支承本體102。繼續(xù)參照圖12A-12F,還在支承本體102內設置有光纖行進引導件接納部110。光纖行進引導件接納部110由平臺112構成,該平臺從支承本體102的表面通過兩個(2)支承構件114AU14B突出。如下面更詳細描述并在圖13-14B中示出,光纖行進引導件接納部110和更具體地平臺112構造成接納前光纖行進引導件引導件22。繼續(xù)參照圖12A-12F,前述接納部60設置在支承本體102的頂面116內。接納部60包含鍵合部117。接納部60構造成接納前述并在圖5A和圖12C-12F中示出的閉鎖件62。此實施例中的閉鎖件62設置在附連構件120的附連本體118內,該附連構件構造成如圖12A中所示并如在圖12B中組裝地接納支承本體102。為了將閉鎖件62固定到接納部60,如圖12C和12E中所示的鎖定特征113首先插入接納部60內,并在接納部60下方滑動。由此,閉鎖件62插入接納部60內,并在接納部60周圍滑動到鍵合部117內,以固定到支承本體102。在此情況下,閉鎖件62能設置在前堆疊組件18的支承本體102的頂面116內的接納部60內,以允許一個前堆疊組件18堆疊于另一個前堆疊組件18頂上,以允許可堆疊擱架10構造成根據需要或期望將光纖設備支承在I-U高度空間上方的附加的高度空間處。此構造還允許前堆疊組件18固定到安裝面20,如參照圖5A前述地,其中,閉鎖件62設置在安裝面20內的接納部59內,以將光纖設備支承在離開安裝面20的第一 I-U高度空間內。參照圖12A和12B,附連本體118設置為構造成固定到支承本體102的單獨部件。在這點上,閉鎖件122A、122B設置在附連本體118內,如圖12A中所示。閉鎖件122A、122B包含伸出構件124A、124B,這些伸出構件構造成當支承本體102設置在附連本體118頂上時向內彎曲。儲存于伸出構件124AU24B內的能量將最終致使伸出構件124AU24B向外延伸到開ロ 126A、126B內,以將支承本體102固定到附連本體118,如圖12B中所示。圖13是圖1A-2D中的示例性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的立體圖,該前光纖行進引導件定位成固定到安裝在圖4的可堆疊擱架內的、圖12A-12F中的前堆疊組件18。更具體地,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構造成固定到由平臺112構成的光纖行進引導件接納部110,該平臺通過支承構件114AU14B從支承本體102的表面突出,如圖12A-12F中所示并如上所述。盡管未在圖13中不出,但光纖彳丁進引導件接納部110還構造成接納和固定圖3A和3B中所不的細長的光纖行進引導件34。圖14A和14B分別是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的側視圖和后視圖,該前行進引導件構造成附連于圖13中所示的前堆疊組件18。如圖14A中所示,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由行進引導件本體130構成。兩個(2)伸出構件132、134從行進引導件本體130延伸,因而,在兩個伸出構件之間產生用于待保持的光纖的保持區(qū)域136。伸出構件132包含端部伸出件138,而伸出構件134包含保持件140,以將光纖保持在保持區(qū)域136內。端部伸出件138和例如翼片的保持件140并不閉合,以使光纖能在兩者之間設置到保持區(qū)域136內。附加的 伸出構件142還設置成允許借助附加區(qū)域144拉出可堆疊擱架10,以使手指能觸及。為了將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如圖13中所示地附連于前堆疊組件18的平臺12,接納部146如圖14B中所示地設置在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的后側148上。接納部146由罩殼150構成,該罩殼構造成在光纖行進引導件接納部110的平臺112的頂部上滑動。能通過以下方式從前堆疊組件18移除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即,拉動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以使罩殼150被抬離光纖行進引導件接納部110的平臺112,以從前堆疊組件18去除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參照圖3A如前所述,前堆疊組件18還構造成支承可移除面板夾38,以允許光纖面板16固定到前堆疊組件18并由此由可堆疊擱架10來支承。在此實施例中,可移除面板夾38允許光纖面板16和光纖模塊74可互換地支承于可堆疊擱架10內。在這點上,圖15A和15B分別是圖12A-12F中的前堆疊組件18的立體圖和側視圖,可移除面板夾38與前堆疊組件固定,以支持將光纖面板16固定到圖4中的可堆疊擱架10。如圖15A-16E中所示,可移除面板夾38包括凸緣152。凸緣152構造成插入前堆疊組件18的接納部104A或104B內(圖12A和12D),以將可移除面板夾38附連于前堆疊組件18。此實施例中的凸緣152是弧形的,但也可設置其它形狀,包括但不限于半圓形和圓形。凸緣152設置在可移除面板夾38的第一表面40內(還參見圖2A-2C)。設置在可移除面板夾38的第二表面42內(到第一表面40)的接納部44構造成接納光纖面板16的插件46,如圖2A-2C中所示。第一表面40在此實施例中與第二表面42垂直。凸緣152構造成插入接納部104A或104B的第一區(qū)域158內,并滑動到接納部104A或104B的第二區(qū)域160內,如圖12D中所示,以將可移除面板夾38附連于前堆疊組件18。支座或伸出件162(圖16A)設置在凸緣152和第一表面40之間,以使凸緣152離開第一表面40延伸一距離,因此凸緣152能插入前堆疊組件18內的接納部104A或104B內。然后,凸緣152可在接納部104A或104B的第二區(qū)域160后面滑動,該凸緣具有小于凸緣152的尺寸的開ロ尺寸。凸緣152不能從接納部104A或104B移除,除非凸緣152向后滑動到接納部104A或104B的第一區(qū)域158,并且直到凸緣152向后滑動到接納部的第一區(qū)域,凸緣才能從接納部移除,該第一區(qū)域具有允許凸緣152從接納部104A或104B移除的開ロ尺寸。突出部164還設置在可移除面板夾38的第一表面40內,以設置到接納部104A或104B的第二區(qū)域160內,以將可移除面板夾進一步固定到可移除堆疊組件18。圖17A-17F分別是后可移除堆疊組件58的立體分解圖、組裝立體圖、前視圖、側視圖、仰視圖和俯視圖。圖17A-17F中所示的前堆疊組件58示出為能附連到安裝面20和/或后堆疊組件58頂上并移除的可移除后堆疊組件58。然而,圖17A-17F中所示的后堆疊組件58內的設計特征還可用于不可移除并永久地設置在可堆疊擱架10的安裝面20上的后堆疊組件58,如圖4中所示。如圖17A-17F中所示,后堆疊組件58包括支承構件170。支承構件170由支承本體172構成。在此實施例中和參照圖5A- 前述呈開口形式的接納部64、67設置在支承本體172中。接納部64、67設置在支承本體172的頂面174上。如圖17A-17C中所示,接納 部64包含鍵合部176。接納部64、67構造成接納前述并在圖5A- 和圖17A和17D-17E中示出的閉鎖件66、70。此實施例中的閉鎖件66、70設置在附連構件180的附連本體178內,該附連構件構造成如圖17A中所示并如在圖17B中所示地接納支承本體172。由此,閉鎖件66插入接納部64內,并在接納部64周圍滑動到鍵合部176內,以固定到支承本體172。在此情況下,閉鎖件66能設置在支承本體172的頂面174上的接納部64內,以允許一個后堆疊組件58堆疊于另一個后堆疊組件58頂上,以允許可堆疊擱架10構造成根據需要或期望將光纖設備支承在I-U高度空間周圍的附加的高度空間處。此構造還允許后堆疊組件58固定到安裝面20,如參照圖5C前述地,其中,閉鎖件66設置在安裝面20內的接納部63內,以將光纖設備支承在離開安裝面20的第一 I-U高度空間內。參照圖17A和17B,附連本體178設置為構造成固定到支承本體172的單獨部件。在這點上,閉鎖件182A-182D設置在附連本體178內,如圖17A中所示。閉鎖件182A-182D包含突出構件184A-184D,這些突出構件構造成當支承本體172設置在附連本體178頂上時向內彎曲。突出構件184A-184D是彈性的,因而,它們提供偏置,由此最終致使伸出構件184A-184D向外延伸到開口 186A-186D內,以將支承本體172固定到附連本體178,如圖17B中所示。如參照圖6A-6D前述并如圖12A-12F中所示,設置在后堆疊組件58內的每一側188A、188B上的導軌56構造成接納設置在光纖模塊74的殼體76內的導軌弓I導件82A、82B,以將光纖模塊74支承于兩個(2)相鄰的后堆疊組件58之間。在后堆疊組件58的此實施例中,導軌56由兩個子導軌56A、56B構成,子導軌的結合寬度構造成接納于光纖模塊74的導軌引導件82A、82B內。實心導軌可替代地用作導軌56。采用子導軌56A、56B減小后堆疊組件58的材料和重量。圖18A-18D分別是設置在圖1A-2D中的可堆疊擱架10內的光纖本體保持件30的立體圖、前視圖、俯視圖和側視圖。如前所述并如圖2D中所示,光纖本體保持件30構造成保持和支承設置在可堆疊擱架10內的光纖分叉本體32。光纖本體保持件30包括設置在伸出構件191之間的多個通道190。多個通道190中的每個構造成支承設置于其內的光纖本體保持件30。端部段192AU92B向技術人員提供如下能力,即抓持光纖本體保持件30并擠壓閉鎖件194,以使突出構件196A、196B能插入設置在安裝面20內的接納部198內(圖19A),以將光纖本體保持件30固定到安裝面20。這在圖19A中的安裝面20的立體仰視圖和圖19C中的安裝面20的側視圖中示出,以將光纖本體保持件30固定到安裝面20。如果需要或期望附加容量來支承附加的光纖本體32,附加的光纖本體保持件30 (2)能設置在并堆疊于固定到可堆疊擱架10的安裝面20的光纖本體保持件30 (I)頂上,如圖20中所示。一旦可堆疊擱架10構造有期望的光纖設備,則可堆疊擱架10構造成插入光纖殼體內。然后,包含可堆疊擱架10的光纖殼體能安裝到設備架內。在這點上,圖21是可堆疊擱架10的右側的俯視放大圖,該圖示出構造成允許可堆疊擱架10在I-U光纖殼體202周圍運動并固定到該光纖殼體內的示例性軌道系統200,如圖22-24中所示。類似于示例性導軌系統200 的導軌系統也在題為“Fiber Optic Equipment Guides and Rails ConfiguredWith Stopping Position (s), and Related Equipment and Methods (構造有止擋位置的光纖設備引導件和導軌及相關設備和方法)”美國專利申請第12/576,806號中公開,本申請依賴于該申請的內容,且該申請的內容以參見的方式整體納入本文。圖22是安裝在光纖殼體202內部的、圖1A-2D的可堆疊擱架10的右側透視圖。圖23是包括圖22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光纖殼體202的立體圖,其中,安裝支架228A、228B安裝在光纖殼體202的后部位置,其中,前光纖行進弓I導件22 (I)不延伸超過光纖殼體202的 前部206。圖24是包括圖22中的可堆疊擱架10的光纖殼體200的立體圖,其中,安裝支架204A、204B安裝在光纖殼體202的前部位置,其中,前光纖行進引導件22 (I)延伸超過光纖殼體202的前部206。如圖21中所示,導軌系統200包括兩個板簧208A、208B。板簧208A、208B包括突出部210A、210B,這些突出部構造成與光纖殼體202的側214A、214B內的止擋件212A、212B配合,如圖21和22中所示。止擋件212A、212B防止可堆疊擱架10從光纖殼體202移除,除非對可堆疊擱架10施加足夠的カ來使板簧208A、208B彎曲,以允許突出部210A、210B清除止擋件212A、212B。如圖22中所示,設置在可堆疊擱架10的導軌系統200內的掣子216構造成接納突出部218A-218C。突出部218A-218C提供用于可堆疊擱架10移入和移出光纖殼體202的止擋位置以觸及和儲存,而不必從光纖殼體202完全移除可堆疊擱架10。如圖22和23中所示,光纖殼體202可構造有門220,該門能被關閉,以將可堆疊擱架10固定在光纖殼體202內。釋放閉鎖件222A、222B設置在門220內,以允許門220在釋放閉鎖件222A、222B向下配合時打開,以從開ロ 226A、226B釋放鎖定件224A、224B。安裝支架228A、228B分別安裝在光纖殼體202的側214A、214B上,以允許光纖殼體202安裝在設備架內。光纖殼體202包括安裝接納部230A、230B,這些安裝接納部允許安裝支架228A、228B定位在光纖殼體202的前部206后面,如圖23中所示,或者在光纖殼體202的前部206處,如圖24中所示。應變釋放支架232A、232B設置成從行進到光纖殼體202的光纖釋放應力。圖25包括用于提供可堆疊擱架10的示例性部件的立體圖,該可堆疊擱架將光纖設備支承在光纖殼體202內。之前已述的元件以共同的元件號來示出,并且不再重新描述。此實施例中的光纖殼體202由基座234、附連于基座234的蓋子236、后部段238和門220構成。圖26是替代的光纖殼體240的立體圖,該光纖殼體構造成通過采用可移除面板夾38來可互換地支承光纖模塊74和光纖面板16。然而,光纖殼體240構造成沿垂直定向支承光纖設備,這與圖22-24中設置在光纖殼體202內的水平定向不同。圖26示出支承光纖模塊74的光纖殼體240。如果期望將光纖面板16設置在光纖殼體240內,可移除面板夾38可安裝在光纖殼體240的基座242和頂部244內,如圖27A-27C中所示。圖27A-27C分別是安裝在光纖殼體240內的可移除面板夾38的立體圖、立體放大圖和立體圖放大剖視圖,以可互換地支承光纖面板16和光纖模塊74?;?42包含呈開ロ形式的接納部246,這些接納部包含與圖12A-12F中的前堆疊組件18內的接納部104AU04B相同的形式,這些接納部用于接納和固定可移除面板夾38的凸緣152??梢瞥姘鍔A38以與可移除面板夾38如前所述并在圖15A-16E中所述地固定到前堆疊組件18的接納部104AU04B相同的方式固定到基座242內的接納部246,并因此不在此重新描述。圖28A是圖27A中的光纖殼體的立體圖,其中,安 裝在基座242和頂部244內的可移除面板夾38能支承光纖面板16。圖28B是圖27A內的光纖殼體240的立體圖,該光纖殼體安裝有可移除面板夾30,且光纖面板16的插件46插入可移除面板夾38的接納部44內,以將光纖面板16支承于光纖殼體240內。圖29是安裝在另ー替代的光纖殼體252內的另ー替代的示例性可移除面板夾250的立體圖,以使光纖殼體252能夠可互換地支承光纖面板和光纖模塊。圖30A-30D分別是圖29中的可移除面板夾250的仰視圖、前視圖和后側視圖??梢瞥姘鍔A250構造成附連于設置在光纖殼體252內的導軌系統254,以將可移除面板夾250附連于光纖殼體252,以支持光纖面板。導軌系統254構造成當可移除面板夾250不附連于導軌系統254時將光纖模塊支承在光纖殼體252內。在這點上,可移除面板夾250都包括開ロ 256,該開ロ構造成接納設置在光纖殼體252內的導軌258,以將可移除面板夾250附連于光纖殼體252。與可移除面板夾38相似,可移除面板夾250包含設置于其內的容納部260,該容納部構造成接納來自光纖面板的插件,以將光纖面板固定到可移除面板夾250及由此光纖殼體252。突出部263設置在可移除面板夾252內,如圖29中所示,這些突出部構造成與容納部262配合,以進ー步將可移除面板夾250固定到光纖殼體252。支承構件264設置或提供為可移除面板夾250的一部分,以提供結構支承,如圖30A和30B中所示。圖31A-1和31A-2分別是第一和第二前堆疊組件部件270、272的俯視立體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包括但不限于可堆疊擱架10的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光纖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光纖面板和光纖模塊。在這點上,第一前堆疊組件部件270構造成裝配并固定到第二前堆疊組件部件272,以提供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第二前堆疊組件部件272包括突出部274,這些突出部構造成裝配到第一前堆疊組件部件270內的開ロ 276內并固定到這些開ロ。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能固定到可堆疊擱架的安裝面以及與可堆疊擱架固定的光纖設備,以將光纖設備支承于安裝面上。圖3IB-I和31B-2分別是圖31A-1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270、272的仰視立體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IC-I和31C-2分別是圖3IA-I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270、272的第一側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1D-1和31D-2分別是圖31A-1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270、272的第二側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IE-I和31E-2分別是圖3IA-I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270、272的仰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1F-1和31F-2分別是圖31A-1和31A-2中的前堆疊組件部件270、272的俯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前堆疊組件,該前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2A-1和32A-2分別是第一和第二后堆疊組件部件280、282的俯視立體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包括但不限于可堆疊擱架10的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光纖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光纖面板、光纖模塊和光纖盒。在這點上,第一后堆疊組件部件280構造成裝配并固定到第二后堆疊組件部件282,以提供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第一后堆疊組件部件280包括突出部284,這些突出部構造成裝配到第二后堆疊組件部件282內的開口 286內,并固定到這些開口。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能固定到可堆疊擱架的安裝面以及與可堆疊擱架固定的光纖設備,以將光纖設備支承于安裝面上。圖32B-1和32B-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280、282的第一側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 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2C-1和32C-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280、282的第二側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2D-1和32D-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280、282的俯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2E-1和32E-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280、282的第三側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圖32F-1和32F-2分別是圖32A-1和32A-2中的后堆疊組件部件280、282的仰視圖,這些部件構造成組裝在一起,以形成替代的組裝好的后堆疊組件,該后堆疊組件能安裝在可堆疊擱架內,以支承光纖設備。得益于以上說明和關聯的附圖中所教授的內容,本發(fā)明相關的技術領域內的技術人員將會想到對在此所述的本發(fā)明的許多修改和其它實施例。如文中討論的,堆疊組件是可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從表面起不同的期望高度(例如,U空間)的任何部件、構件或組件,該表面包括但不限于是為在此公開并討論的可堆疊擱架10、10’所設置的安裝面20。如下面闡釋的非限制性示例,在此公開的可堆疊擱架可包括允許部件堆疊于其上的特征。這些特征可以是孔、槽或其它幾何形狀,這些特征允許其它部件通過卡配或滑動到位而附連于可堆疊擱架。前堆疊組件可用于多個目的。一個目的是將前堆疊組件設置為允許在軌道間距之間轉換的潛在構建塊。堆疊組件還可包括保持光纖面板、光纖模塊、光纖盒或設備的其它部件的特征。連接器、接頭、分路器和其它部件可通過前堆疊組件和/或后堆疊組件來保持在位。后堆疊組件能有助于使支承結構沿殼體尺寸的深度方向延伸。例如,如果待安裝在殼體內的設備部件占據殼體的相當一部分深度,則會需要在其整個長度上進行支承。通過將堆疊部件分成前堆疊組件和后堆疊組件,可以提高容納更多可能的安裝環(huán)境和構造的靈活性,而不大幅增加殼體的復雜度??稍O置前行進引導件來附連于可堆疊擱架和前堆疊組件??梢瞥姘鍔A、前堆疊組件和后堆疊組件可移除地附連于可堆疊擱架,以允許可堆疊擱架共同地或單獨地容納光纖模塊、光纖盒和光纖面板,并且光纖模塊、光纖盒和光纖面板是否采用插棒或軌道型系統作為它們保持在可堆疊擱架內和保持到可堆疊擱架的方法。在這點上,其內可動地安裝有可堆疊擱架的光纖殼體可以對于光纖模塊、光纖盒和/或光纖面板中的任一個或兩個是兼容的。此外,光纖模塊、光纖盒和/或光纖面板在可堆疊擱架上、并因此位于光纖殼體內可互換??啥询B擱架、可移除面板夾、前堆疊組件和后堆疊組件可構造成卡配在一起,以容易地便于可堆疊擱架的初始構造或后續(xù)重構??梢瞥姘鍔A可用作適配件部件,其允許在使用軌道型保持方法之處采用插棒型面板??梢瞥姘鍔A能包含位于外部上的突出部,這些突出部卡配到可堆疊擱架的突出部內,并在軌道特征(結構)上滑動。前堆疊組件部件和后堆疊組件部件可由兩個(2)楔形部件構成,這些楔形部件卡配在一起并又包含允許它們附連于可堆疊擱架的安裝面的特征。前堆疊組件可以比后堆疊組件短。堆疊組件可允許軌道型模塊用在容納插棒型面板的殼體內??梢瞥姘鍔A可根據期望的構造單獨地或與前堆疊組件和/或后堆疊組件組合地使用。構造的材料可以例如是金屬或者非金屬??梢瞥姘鍔A還可從上述和討論的定向倒置180度,以允許設置于其內的光纖面板位置獨立地運動,從而根據期望允許使用衰減器和/或其它光纖裝置。 行進引導件可構造成采用附連特征可轉動地附連于安裝面,諸如是可堆疊擱架。附連特征可具有位于可堆疊擱架的表面內的具體成形孔的圖案,其允許行進引導件以各種角度鎖定到位??啥询B擱架上或其它安裝面上的孔的圖案可包括通道孔和多個定位孔。行進引導件的基座能插入通道孔內。行進引導件能通過例如逆時針轉動行進引導件來鎖定到位?;膬A斜輪廓與從行進引導件的基座突出的“齒”結合能構造成卡配到若干個定位孔中的一個定位孔內,從而允許行進引導件以該角位置可釋放地鎖定到位。將通道孔和定位孔放置于安裝面內可類似于“爪印”形狀。通道孔可成形為使行進引導件能僅沿一個特定定向來插入。定位孔能間隔成在已插入行進引導件之后,它能逆時針轉動,從而允許行進引導件基座上的突出部或“齒”與孔相互作用,以有效地將其鎖定到傾斜位置。當根據需要將行進引導件轉動到提供多個鎖定位置時,孔能位于行進引導件的齒的路徑的中心線上。這樣,突出部可動地定位到不同的定位孔內。行進引導件的基座可具有球形突出部,該突出部與安裝面內的定位孔配合。該球形形狀允許引導件可釋放地鎖定在位,如果施加附加力則還允許可沿任一方向進行調節(jié)和運動?;妮喞獌A斜,因而,在基座和安裝面的底面之間保持恒定的張力。行進引導件可分段設置。在這點上,行進引導件可在上部分的內部具有對角凸柱。這些凸柱提供上部分內的不同段,從而允許光纖類型或束的隔離或分離。例如,如果用戶意在儲存用于緩沖管和250微米光纖的松弛,一種類型可儲存在凸柱內部,而另一種類型可儲存在行進引導件內的凸柱下方。行進引導件例如可由金屬或非金屬材料構成。附加地,行進引導件的形狀可以是與所示不同的形狀。此外,附連特征的孔結構的覆蓋區(qū)還可變化。此外,特征可以反過來一孔可以位于行進引導件上,而齒形突出部可位于安裝面上。此外,本文使用的術語“光纜”和/或“光纖”包括所有類型單模和多模光波導,包括可裸露、有涂層、有色、緩沖的、緊密緩沖的、帶寬松管的、帶狀和或在光纜中具有諸如一個或多個管、加固件、護套等的其它組織或保護結構的一種或多種光纖。同樣,其它類型的適當光纖包括抗彎光纖,或用于傳遞光信號的任何其它有利介質。彎曲敏感或抗彎光纖的實例是可從康寧公司(Corning Incorporated)購得的ClearCurve 多模光纖。例如,在美國專利申請公開2008/0166094和2009/0169163中披露了此種類型的合適光纖。 因此,應該理解到,各實施例不局限于所掲示的具體實施例,各種修改和其它的實施例都將包含到附后權利要求書的范圍之內。因此,意指各實施例涵蓋落入所附權利要求書及其同等物范圍內的本發(fā)明的各種更改和改變。盡管這里采用專門的術語,但它們 的使用只是一般和描述的含義而并無限制的目的。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包括 安裝面;以及 堆疊于所述安裝面上的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堆疊組件分別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高度空間; 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還構造成支承一個或多個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所述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分別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附加的高度空間處。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分別構造成將所述光纖設備支承在I-U或更大的空間內。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堆疊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上的所述一個或多個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構造成將所述光纖設備支承在IU或更大的空間內。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由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構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閉鎖件,所述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所述閉鎖件構造成插入設置在所述可堆疊擱架內的容納部內。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閉鎖件,所述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所述閉鎖件構造成插入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另一可移除堆疊組件的頂部內的容納部內。
8.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容納部,所述容納部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堆疊組件的頂部內,所述容納部構造成接納閉鎖件,所述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另一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
9.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光纖行進引導件,所述光纖行進引導件附連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中的至少一個。
10.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分別構造成支承光纖模塊和光纖面板中的至少一個。
11.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二堆疊組件,所述一個或多個第二堆疊組件與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相鄰設置,并構造成將所述光纖設備支承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和所述一個或多個第二堆疊組件之間。
1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可堆疊光纖本體保持件,所述光纖本體保持件附連于所述可堆疊擱架,所述可堆疊擱架構造成支承一個或多個光纖本體保持件。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附加的光纖本體保持件,所述附加的光纖本體保持件堆疊在所述可堆疊光纖本體保持件上,所述可堆疊光纖本體保持件構造成支承一個或多個附加的光纖本體保持件。
1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可移除光纖行進引導件,所述光纖行進引導件附連于所述可堆疊擱架,并構造成使光纖在所述可堆疊擱架內行進。
1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由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構成。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前堆疊組件構造成接納構造成支承光纖面板的至少一個可移除面板夾。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開口,所述至少一個開口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前堆疊組件內,并分別構造成接納設置在所述至少一個可移除面板夾內的凸緣。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開口由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構成,所述第一開口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前堆疊組件的第一側,而所述第二開口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的每個前堆疊組件內的與所述第一側相對的第二側,所述第一開口和所述第二開口中的每個開口構造成接納設置在所述可移除面板夾內的所述凸緣。
19.權利要求17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緣構造成插入所述至少一個開口的第一區(qū)域內,并滑動到所述至少一個開口的第二區(qū)域內。
20.權利要求17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開口構造成接納設置在所述至少一個可移除面板夾內的突出部。
21.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由一個或多個后堆疊組件構成。
22.權利要求21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導軌,所述至少一個導軌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后堆疊組件內,并構造成接納設置在所述光纖設備內的至少一個導軌引導件,以支承所述光纖設備。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堆疊組件由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構成。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兩個閉鎖件,所述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所述閉鎖件構造成插入設置在所述可堆疊擱架內的至少兩個容納部內。
25.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兩個閉鎖件,所述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所述閉鎖件構造成插入至少兩個容納部內,所述至少兩個容納部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另一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頂部內。
26.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可堆疊擱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兩個容納部,所述容納部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頂部內,所述容納部構造成容納至少兩個閉鎖件內,所述至少兩個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另一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
27.一種用于將光纖設備安裝到可堆疊擱架內的方法,包括 提供安裝面; 將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堆疊到所述安裝面上,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堆疊組件構造成將所述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高度空間內;以及 通過堆疊在所述安裝面周圍的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來安裝被支承的所述光纖設備。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支承所述光纖設備的所述可堆疊擱架安裝到光纖殼體內。
29.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由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構成。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閉鎖件插入設置在所述可堆疊擱架內的容納部內,所述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可移除堆置組件的底部內。
31.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閉鎖件插入容納部,所述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所述容納部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另一可移除堆疊組件的頂部內。
32.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閉鎖件接納于容納部內,所述容納部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可移除堆疊組件的頂部內,而所述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另一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
33.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光纖行進引導件附連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中的至少一個。
34.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安裝所述光纖設備包括安裝由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來支承的光纖模塊和光纖面板中的至少一個。
35.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安裝一個或多個第二堆疊組件,所述第二堆疊組件與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相鄰設置,并構造成將所述光纖設備支承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和所述一個或多個第二堆疊組件之間。
36.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堆疊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包括將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堆疊在所述可堆疊擱架上,所述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前堆疊組件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于一個或多個高度空間內。
37.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附連至少一個可移除面板夾,所述可移除面板夾構造成將光纖面板支承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前堆疊組件。
3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堆疊所述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包括將一個或多個后堆疊組件堆疊在所述可堆疊擱架上,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后堆疊組件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于一個或多個高度空間內。
39.權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至少一個導軌設置在至少一個導軌引導件內,所述至少一個導軌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后堆疊組件內,所述至少一個導軌引導件設置在所述光纖設備內。
40.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堆疊組件由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構成。
41.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至少兩個閉鎖件插入設置在所述可堆疊擱架內的至少兩個容納部內,所述至少兩個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
42.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至少兩個閉鎖件插入至少兩個容納部內,所述至少兩個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所述至少兩個容納部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另一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頂部內。
43.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至少兩個容納部插入至少兩個閉鎖件內,所述至少兩個容納部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每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頂部內,所述至少兩個閉鎖件設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后可移除堆疊組件中的另一后可移除堆疊組件的底部內。
44.一種可移除堆疊組件,所述可移除堆疊組件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可堆疊擱架內,包括 支承構件,包括 支承本體; 至少一個容納部,所述至少一個容納部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并構造成將所述可堆疊擱架內的所述光纖設備支承在高度空間內;以及 至少一個第二容納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容納部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并構造成支承一個或多個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所述可移除堆疊組件分別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附加的高度空間處;以及 附連構件,所述附連構件構造成接納所述支承構件,并包括 附連本體;以及 至少一個閉鎖件,所述至少一個閉鎖件設置在所述附連本體內,并構造成附連于所述可堆疊擱架內的至少一個容納部,以將接納所述支承構件的所述附連構件固定到所述可堆疊擱架。
45.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容納部由至少一個開口構成。
46.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容納部由至少一個第二開口構成。
47.如權利要求46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開口由至少一個鍵合部構成。
48.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二閉鎖件,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閉鎖件設置在所述附連本體內,并接納至少一個第三容納部,所述至少一個第三容納部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以使所述附連構件接納所述支承構件。
49.如權利要求45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的所述至少一個開口由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構成,所述第一開口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的第一偵牝而所述第二開口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的與所述第一側相對的第二側。
50.如權利要求49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的所述第一開口和所述第二開口中的每個開口構造成接納設置在可移除面板夾內的凸緣,以支承光纖面板。
51.如權利要求50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的所述至少一個開口構造成起初將所述凸緣接納在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的所述至少一個開口的第一區(qū)域內,并且在滑動后將所述凸緣接納到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的所述至少一個開口的第二區(qū)域內。
52.權利要求49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的所述至少一個開口構造成接納設置在可移除面板夾內的突出部。
53.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光纖行進引導件容納部,所述至少一個光纖行進引導件容納部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并構造成接納光纖行進引導件。
54.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容納部由兩個或更多個開口構成。
55.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容納部由兩個或更多個第二開口構成。
56.如權利要求55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或更多個第二開口由兩個或更多個鍵合部構成。
57.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兩個或更多個第二閉鎖件,所述第二閉鎖件設置在所述附連本體內,并接納兩個或更多個第三容納部,所述第三容納部設置在所述支承本體內,以使所述附連構件接納所述支承構件。
58.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導軌引導件,所述導軌引導件設置在光纖設備內,并構造成接納設置在所述支承構件內的至少一個導軌,以支承所述光纖設備。
全文摘要
公開了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以及相關部件和方法。在一個實施例中,提供用于光纖殼體的可堆疊擱架??啥询B擱架包括安裝面(20)和堆疊于安裝面上的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18(1)-18(3)),每個堆疊組件構造成將光纖設備(16(1)-16(3))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高度空間內。一個或多個堆疊組件還構造成支承一個或多個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這些附加的可移除堆疊組件分別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一個或多個附加的高度空間處。在另一實施例中,提供一種可移除堆疊組件,該可移除堆疊組件構造成將光纖設備支承在可堆疊擱架內。還公開了相關方法。
文檔編號G02B6/44GK102859412SQ201180021566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4月30日
發(fā)明者M·L·科特, B·M·弗雷澤, R·G·杰, B·D·金斯伯里, M·H·拉斯馬森 申請人:康寧光纜系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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